#樂生療養院
沈澱了一下來聊立委邀請社運團體能「無償使用」蓬萊舍到底哪裡違法。
首先,立委要求,認定國際愛地芽協會台灣分會(已取得法人資格)符合文資法的21條之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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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愛地芽」符合「相關歷史、事件、人物相關文物之公、私法人」之定義。
其爭議點主要是,已經被認定為是「非法佔用」的團體,是否可以被認定為相關團體。 https://images.plurk.com/3SrcGtOHHueJDC0kApdSMv.jpg https://images.plurk.com/1zjH9Rl1ufA4ZssoLi2dVd.jpg
簡單的說,只要長期佔用,就符合文資法,是否只需長期佔用都可以用文資法無償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