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租-KY、裕融、以及和潤等融資租賃公司因BNPL(Buy Now Pay Later, 先買後付)等業務,可能導致消費金融市場秩序失調的議題上,意外成為立法委員質詢焦點。然而細數融資租賃業者在金融市場體系的角色,係作為提供信用紀錄較為缺乏的消費者、以及較難以取得銀行授信奧援的中小企業等仍需資金週轉的橋接任務,實有存在必要。

與其杯葛融資租賃公司是否藉由取得銀行較低利率、並以較高利率貸予終端消費者與中小企業,立法院應該做的,其實是正視《融資公司法》尚未正式立法,連監管都「無法」可用的現實,同時漠視這些上市櫃融資租賃公司已經營許久、且對台灣經濟成長有長足貢獻的事實,實在是很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