ಠ_ಠ 偷偷說
要怎麼看開呢

我一月發生車禍 對方在對向左轉 我騎車直行撞到他前車輪附近
我車毀了 人去急診跟後續買藥 擔心內出血兩三天
對方完全沒事

我在現場筆錄跟警員提到我有看到對方要左轉 但他突然加速我煞車不及才撞上
對方筆錄也有講到他沒看到我

結果初判單上面寫我未注意前方路況
對方只有未讓直行車

我還要負擔部分他們10萬元修車費用
遠高於對方賠償我的金額
但我沒有車子可以上班所以買了一台新車 還要額外負擔這些我實在很難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