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鄭鴻威、楊雅涵、李明潔等3人與集團成員共謀,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刑法》加重詐欺、洩密等罪,且有串證、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林聰豪、張作詮等2名律師,各以45萬元、30萬元交保。另1名律師朱一品,則仍有事證待釐清,先行請回,事後則查到他的犯罪事證,將他傳喚到案後諭知80萬元交保。鄭鴻威為了拓展版圖,分別在台中找了合作律師賴季倉、台北則找了黃耕鴻,將涉及詐團的案件派給2人,另外又找好友政大會計系畢業的李昊承幫忙以虛擬貨幣洗錢,還找了甫剛考上律師的政大的學弟林佳毅擔任帳房及派案工作。其中黃耕鴻曾擔擔任過百萬YOUTUBER的律師,還自己也與詐團共謀以相同手法 劉育年指導詐團趨吉避兇案 檢調21路大搜索一口氣約談10名律師落實武器平等,立院三讀通過羈押審查程序中被告律師可閱卷-風傳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