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事論事
曾犯「搓圓仔湯」罪、包攬賄選罪、地方民意機關正副首長選舉賄選罪等,及曾犯刑法加重詐欺罪、加重剝奪行動自由罪、曾犯貪污罪等,經有罪判決確定,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曾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之罪,以及曾犯洗錢防制法中關於洗錢、收受使用財源不明等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所以徐巧芯為什麼哭得這麼慘?選罷法排黑條款三讀 犯黑金槍毒等終身不得參選 | 政治 | 中央社 C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