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 23 條,看到了嗎?

"那我一定會找到對你不利的證據"!

證據的存在與否,是看保安局長,還有他的嘍囉們。

只要你有意圖顛覆國家,注意,是意圖喔,就會有三年起跳的牢獄在等著你。

另外,還有知情不報的罪名,他說你知情不報,你就是知情不報。

再強調一次,不要去香港,連過境轉機都不要。

那裡已經不是記憶中的香港,那裡只是一個中國的領土,而且加倍危險。

當然,面對藍白興沖沖跑來說要去維多利亞港看夜景,還是要認真鼓勵他們多多前往,畢竟,沒有讓他們享受一下鐵拳,是沒辦法肉身體會中國的美好的。

怕爆!若認定觸犯23條 香港保安局長:一定找到對你不利的證據! - 國際 - 自由時報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