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實說我實在是很困惑,非常不能理解....
創作跟現實分不清楚並不是什麼新毛病,以前就有看戲的是傻子的這種說法,還有演壞人的演員在路上被人破口大罵。
我都已經明確申告作品內容在描寫錯誤的犯罪行為了,你還硬要模仿,這不就是你的問題嗎?
自己負責很難嗎? 你不自己負責,就會有人趁機照顧你啊。
照顧的意思就是你太弱了需要限制、控管,試想一下,由銀行發卡公司來控管廣大閱聽眾知的權利,是不是一種傲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