ಠ_ಠ 偷偷說
講一個真事

同事買了一間新房子,媽媽就找來問能不能把她的舊房賣給弟弟,當時舊房子的頭期款加房貸已經出去400多萬,接下來還有每個月兩萬的貸款
媽媽希望可以350萬(是媽媽全部的財產)給同事,然後用退休金繼續交舊房子的貸款,但是房子是給弟弟的

同事的老公倒是好人,覺得都是親戚,便宜50萬賣給弟弟也可以,但是同事不同意,因為錢都是媽媽在出,到時候媽媽沒錢付不起房貸一定要啃女兒,生病養老也要找女兒。根本不會覺得是女兒虧50萬把房子賣給他,反而會覺得養老錢給女兒了,所以贍養也要女兒負責,相當於白送一間房子給弟弟
弟弟啃父母,父母啃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