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是完全擁有物權的房東,要把違約的房客趕出去也是要透過法律程序得到法院命令才可以進去處理,直接拿備用鑰匙開門替對方搬家是會吃刑事的。
何況基隆市政府根本沒有NET二到四樓的產權,擅自破壞門鎖進入就是強盜了。
很多人會罵"強盜政府",不過市長當司法意義上的真正強盜的,謝國樑搞不好是第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