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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months ago @Edit 5 months ago
陳男等人再以「接案」一次能賺幾萬元的騙詞,透過網路攝影機,要求少女做各種動作,包括異物插入下體,尖銳物刺胸部或下體,喝尿吃屎,在身體上寫猥褻文字,少女拍完索錢時,陳男等人立刻翻臉,告知「一切都是騙」,威脅少女繼續拍攝,否則會把裸照影片,發給同學與家人,甚至到學校發裸照。
陳男等人再把少女的不雅影片,匯集成個別的檔案夾,依序命名為「母狗XXX(被害少女名字)」,累計一定數量後,再以少女外貌或拍攝姿勢等特徵,命名「傳教聖女系列」、「龍豬系列」、「所蘿門王寶藏系列」,類似水果的分級包裝販售,中檢強調,這些惡人所為,是滿足「戀童邪癖」者,卻造成被害少女終身的夢魘,聲明對從重量刑,對陳男具體求刑30年,亦即有期徒刑的最高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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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months ago @Edit 5 months ago
可以有把主嫌公開身份資料……至少公開姓名+名下公司好讓人抵制的法律
falcon1436: +1
希望性侵犯都可以公開照片跟名字
虛擬貨幣特性就是很難抓,TG是公司從來不會合作公佈,虛擬貨等同匿名?
最近香港鬧得很大的JPEX加密幣是有人跑出來騙和宣傳才有得抓
原來不可以釣魚執法: O
希望可以從這幾個犯人找到更多資料,例如有個萬一進群時要交個人資料,賣犯與買犯之間沒信任可言
可以埋伏臥底但不能釣魚
據說是信賴保護原則還是毒樹果理論的樣子
就是說可以騙賣家然後自己混進去
但不能假扮成賣家來騙買家的意思嗎?
原則上可以釣魚執法
falcon1436:
就很看檢察官
臥底蒐證比較不會有模糊地帶的問題
是的,臥底蒐證比較不會有問題,但有時候警方高層搞不好也是買家,這種就w
好奇噗浪這麼高手如雲
有沒有聽過相關經歷的人分享事蹟
臥底的話應該很難, 相關資訊泄漏可能會出事,不分享比較好吧
這邊說的的經歷
主要是說被推銷買家的經歷
因為真的很好奇
他們怎麼做到
每推銷給一個人都願意買
然後都沒有人會去檢舉
基本上那一圈子的應該多半都有相關暗語或黑話,你答對了才能進群
然後就是一層一層介紹上去
都用到泰達幣了也不排除有在用暗網
法律就無罪推定原則,你在有實質證據前你根本無法防止這些東西存在
再來檢舉的部份
你都能進到那種群裡了,沒有接觸相關的東西不太可能
兒色和一般外流社團不一樣,非告訴乃論可以直接抓
一整群的犯人,你檢舉了你也一樣是犯罪者,整群的共犯怎麼可能會有人去檢舉?
況論戀童癖可不是一般人才會有,達官顯貴裡的死戀童癖可多了
真不知道是該慶幸
自己這輩子連個入口都沒機會看到
還是驚恐世界上
竟然還有這麼大一塊黑暗大陸
我以前有看過一個暗網流傳的故事,有人會去專門拐小孩把他們的四肢切掉牙拔掉,有錢人會高價去買這種玩具,死了就算了。
意思就是說,他們會篩選
確定有共犯關係唇寒齒亡的對象
才會開始推薦商品嘍?
這算是蠻常見的做法了
或是可以看看自由之聲那些人口販子是怎麼買賣的
多數都是類似模式,因為最不容易被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