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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months ago @Edit 8 months ago
@eunice6927 -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在立法委員任內涉詐領助理費新台幣46萬元,台北地檢署2度...
9/25高虹安涉詐助理費首開庭 辦公室3主任都認罪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高虹安貪污案開庭,3助理認罪請求減刑:聽從老闆指示虛報加班費、難以拒絕 - The News Lens ...
高虹安涉貪案開庭 黃惠玟等3助理認罪求緩刑 | 社會 | 中央社 CNA


「高虹安涉詐領助理費案,台北地院今天首度開庭。高女前助理黃惠玟等3被告均認罪。黃惠玟表示,依高虹安指示而為,身為勞工的她沒有選擇,尤其對方是有頭有臉的立委。

台北地檢署統計,高虹安浮報助理酬金及加班費共計新台幣62萬5238元,扣除實際用於支付公費或私聘助理薪資、獎金共16萬5208元,總計詐得46萬30元,依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起訴高虹安等5名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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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院下午首度召開準備程序庭,傳喚前助理黃惠玟、陳奐宇、陳昱愷出庭,3人在庭訊時均認罪,對檢察官起訴事實均不爭執,並請法官依法減刑且宣告緩刑。起訴書提到『高虹安與黃惠玟謀議』時,黃惠玟強調自己只是員工,沒有決定權,『都是由高虹安決定』。

陳奐宇透過律師答辯指出,他的薪資及加班費的申報都是被動由黃惠玟處理,並非主動申報,也從來沒有在任何表單上簽名,他不是關鍵支配者,而是基於受雇者的身分,不便拒絕。

黃惠玟也透過律師表示,身為勞工並無選擇,尤其雇主是『有頭有臉的立委』,只能聽從指示,違法性低;她確實做了法不容許之事,自願接受處罰。另外,部分證據由她提供檢方偵查,自己並無不法所得,也無前科,請法官依法減刑,並宣告緩刑。
北院預計10月2日上午9時30分傳喚高虹安前助理王郁文出庭,10月11日下午2時30分傳喚高虹安本人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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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MD19748
8 months ago
立委任期四年未滿,62萬只是其中一年,最少要乘三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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