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希望與委託人之間還是有討論、溝通的時間,才會希望至少有48小時,彼此都有吃飯休息的時候,扣除個人生活,翻譯討論+修正的其實時間並不算多,因為不是隨時能即時回訊甚至是修改

過去沒有思考這一點是我的不周,真的感到很抱歉,經過幾次考慮之後現在才公告並提出需要48小時(含休息)起跳的作業時間,或許會造成委託人的困擾很不好意思,日後委託急件依舊能先付上委託內容評估,作業時間如果有加快的話也盡力提早交付
為了有雙方都滿意的成果,如果能再多給一些時間真的是非常感謝!
真的是再麻煩各位了...何卒よろしくお願い申し上げます

(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