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
9 months ago
[跨性別/免術換證/伴侶盟/北高行]
積極的訟棍們,新的官司是女跨男Facebook
伴侶盟的FB
https://images.plurk.com/7kmsX1LLFWhnMVidwZrOEq.png https://images.plurk.com/3tXSZT7NC2U816KfD234jM.png
latest #34
〖丁】
9 months ago
因為是北高行
所以我覺得又要闖關囉
〖丁】
9 months ago
幾年前我還覺得女跨男免術換證還好吧,結果他們一直生孩子生孩子生孩子,讓我打從心裡覺得,喔就是女人欸,到底為什麼要換證件?唯一功能就是拿來告人吧,或者是拿來當男跨跨的墊腳石。
北高行就左左天堂
立即下載
噗U
9 months ago @Edit 9 months ago
以為拿到男性證件出入男人空間就會開無敵模式?
不會被性侵不會非預期懷孕?
https://images.plurk.com/3L88XLfr5j0Sa1BoxftcC7.jpg
這張圖和註釋很好用啦~
應許之地
"一旁聽的如沐春風"
這個足以把法院天花板掀飛的自我感覺良好大爆棚
阿基@仕事地獄
9 months ago @Edit 9 months ago
你們都不懂,要是被男人趕出來就告一把,血賺,還順便罵女權,貶低女人,再賺一波
墊腳石又來了
鴿子🕊
9 months ago
看看一堆沒有性別認同障礙的努力堆柴燒真的太棒了(反串要註明)
☀朝狐☀
9 months ago
所以他跨男後是能用小便斗嗎,他進男廁會知道要空一格嗎 (試著說出歧視發言
SolarFox: 有看迷因的女生多少會知道吧
〖丁】
9 months ago
北高行法官又要造法了吧~製造一大堆個案要變通則
〖丁】
9 months ago
民意過不了的事情,就用行政跟司法輾過去
這就是進步價值
〖丁】
9 months ago
司法權真的有夠專制欸?
SolarFox: 他又不傻
下午茶樹貓
9 months ago
整個貼文超級自我感覺良好,滿滿的優越感
시바
9 months ago
這位女跨男的狀況也是有點問題,他有在鏡週刊受訪,裡面輕描淡寫提到了一些事,可能沒有他自己說的那麼單純【心內話】被離棄的人
〖丁】
9 months ago
摘錄:去年,我認識了現在的老婆,養父母終止了收養關係。他們的理由是我動過大手術,花了100多萬元,有負債。但我已成年,就算負債也不會影響到他們。我很難過,人家說生的放一邊,養的大過天,畢竟還是有40年養育的親情,為什麼這麼容易放棄?養母沒有替養父留後,一直感到虧欠。我想如果我是男生,他們一定不會輕易斷絕關係。
下午茶樹貓
9 months ago
她換證的意義到底是?她就算換證了也不能有傳統意義的傳宗接代、或是留後啊
可以騙自己然後情勒老人家啊
阿基@仕事地獄
9 months ago @Edit 9 months ago
其實養父母中止收養關係是為他好,他好像無法理解,中止收養他就沒有撫養養父母的義務了,可以專心自己的家庭
阿基@仕事地獄
9 months ago @Edit 9 months ago
如果他們一開始的目標是傳宗接代就會收養男性,但他們沒有,那根本不是問題,他栽進自己的問題看不見別人
阿基@仕事地獄
9 months ago @Edit 9 months ago
當然這是我旁觀者的看法,但我怎麼樣都看不出中止收養關係對他的壞處,除非-養父母有大筆遺產
很怪耶,親情難道會因為沒有法律上的關係就消失?
到底是誰嘴上講親情而已
放過年邁的父母吧,他們沒欠任何人
下午茶樹貓
9 months ago
她還有很多沒說吧,只是提了買單車的喜好問題,後面直接跳到感受不到養父母的關心、到底是不是他們的小孩。他說從幼稚園就渴望當男生,那出櫃過程的衝突沒說,整個報導很斷裂
想買腳踏車,養母帶他去買,可能表達能力還很青澀
或者養母的刻板印象其他原因,反正他不想買淑女車就不買了
從認識老婆到結婚組成家庭,如果真的有困難或鬧家庭革命,應該會比買腳踏車還要印象深刻,結果這部分倒沒啥描述
內文也都說自己成人了,那成人了就不要再要求別人配合自己的內心期望了,放過養父母吧,打從看見收養文件後就對收養這兩個字的刻板印象更深之後,就不要再傷害養父母了,想知道為什麼斷絕關係就問清楚,問不清楚就安排諮商,別再那邊猜猜猜猜猜,傷害自己又傷害養父母
〖丁】
9 months ago
或許是同性戀的部分養父母不能理解吧
〖丁】
9 months ago
如果是男生,就能彌補養父母沒有兒子的遺憾
如果是男生,跟女生談戀愛就可以被社會廣泛接受,尤其是能被養父母接受
等等
覺得還是跨性別老問題,別人有什麼反應,原因有很多種,原因的內容包含的成分也很複雜,總不能只靠「一定是因為我是跨性別才會____」來概括所有發生過的事情
鴿子🕊
9 months ago @Edit 9 months ago
覺得養父母不是真的愛她卻又提40年的感情怎能說斷就斷

人生的檻最後都說自己是跨就飽了,已術火葬場
噗U
9 months ago @Edit 9 month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468oKBy4Gu7KoBAC6P3jUO.png
看來又要偷偷來直接繞過立法院了
澄。
9 months ago @Edit 9 months ago
不過現在其實進退維谷啦,之前被憲法法庭駁回聲請的理由覺得行政機關的函釋如果法官覺得是違憲的,那可自行不予引用,所以無釋憲餘地,你覺得違憲那就不要用
之後如果搞到立法,加上駁回聲請的意見書內容看起來又超進步的,可能就是直接宣布新立的法違憲,最後結局跟同婚一樣,真的是不知道要怎麼辦,或許同婚當時就是錯的,當時也是有些意見覺得748根本法官造法逾越立法權XD
poiu014: 我好想詛咒他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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