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科
我覺得余本身的論文也有問題啦,他的學位應該也要撤銷
朱大今晚的新節目,會批判這個哦 你們這些塔綠班不要太高興了
藍腦群組在傳說余是被摸頭
掰的到底是誰呢
智堅到底多怕啊
林祖媽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到底為什麼要和解?把事情攤開釐清真的有那麼難?林智堅捐三十萬不就等於是罰款?什麼鬼啊?
道歉+捐款………我覺得這世界真的好荒謬…………
上面貼照片的看起來就像假帳號,噁心的蟑螂們。
黑單了事
SOSOBI: 盡量黑,把自己活成小粉紅的樣子,自己的城牆自己做
我沒黑,我這裡也不太會黑人,但是不敢用本號的人一直靠么別人封小號是不是搞錯甚麼?
笑死余不是說絕對告到底不會撤嗎?又是國家機器動起來了嗎XD
這種說法不就跟小粉紅靠腰自由世界的人用的說法一樣嗎
SOSOBI: 是啊我只是回那個貼和解的人,大概只有那句話可以回啊XD
這個新聞提了兩個案子,妨礙名譽跟著作權,某帳號提供的資料是妨礙名譽的文件,跟著作權是兩回事。
林智堅論文案跟小英論文案一樣了,已經沒有理性討論的必要
柯超粉專那邊在講幼稚園餵毒的貼文底下也是有人喜孜孜跑去貼那個和解書,看來藍白粉這兩天的興奮劑就靠這個了
需要有東西能轉移話題吧
聽說某些關鍵字在臉書上開始搜尋不到了
蚵粉專長:自認公平正義蚵匪都是對的,然後河道上到處一擊脫離
zinklink:
從他喊說論文被抄襲到現在都沒有出現過,連最愛肉搜的體都沒有放過他的照片,這個人到底是有多厲害?
余請了三位大律師,三十萬不夠付律師費。基本上博士學位已經無望了,調查局被改調成內勤,就升官發財也無望了。
w2w2w2: 30萬捐贈公益團體...不知道是哪個公益團體
不過夠當藍白的精神糧食了
藍白也不是真的挺余,是為了打擊林而已
w2w2w2: 私下余應該有拿到其他金援 … 搞不好都能在日本車站對面買房子了
我覺得共產黨如果真的有為這件事情有動作,其實很合算
有太多的 YOUTUBER 前陣子都在酸 小智的抄襲論文… 後續的真相,誰會想要去追
不要扯中共怎樣怎樣,今天完全是林智抄自己的個人業障
目的已達到當然願意撤告
如果現在是桃園市長
就看他如何死纏爛打
就是他花錢買論文又沒親自Run一遍代工論文才會被銃康後又因為答不出自己論文在寫三小被認定是抄
反正他們的髒水攻勢目的已經成功了
說真的自己髒的人會怕髒水濺出到自己嗎?
抄跑美利堅
maruko5411: 之前林智堅明明照法官的問題回答論文產生地點,卻被余的律師用新聞操作成為A答B的草包,就覺得這群人不可信。
484有人不敢面對小智智掉了兩個碩士
啊就擺拍市長被拉正讓底下的嘍囉坐不住了,不搞點什麼就要被扣公積金了
我沒開小號 我重複一次 我沒有開小號 我看不到的黑名單們不要牽拖我
張善政用抄襲領公帑五千萬就沒人這麼義憤填膺XDXD
iangjen: 因為林智堅的存在證明邱顯智這些太陽花出來了的立委沒有一個能跟在「萬惡的」柯建銘底下當過助理的人比。
林智堅一開始就說,這是他自己的選舉他自己最清楚,data也是他提供的,有什麼理由要抄(余根本不懂選舉吧)他早就提出草稿(檔案寄出時間可證明)二者相同的部份是陳明通提供的架構,邏輯上整個就很合理啊,上次翁達瑞不也詳細比對過了
反正他的政治生命早就毀了,被抹到再也洗不清,何不奮戰到底
smn 荷
12 months ago @Edit 12 months ago
我是覺得有吳音寧2.0版的既視感,當初吳音寧也是被抹黑到根本沒人聽她的澄清,就有一派聲音要吳音寧在選舉前就自請離職,她堅持不肯,後來2018選舉結果大家都知道,只有基桃新竹市長票數比較好看,其它都慘敗,吳音寧就被當戰犯之一。柯文哲險勝,還敢罵民進黨要交出戰犯,不就暗指姚文智和吳音寧,那時候檢討姚和吳的輿論言語真的很險惡。
現在去年選舉失利的戰犯標籤落在林智堅身上,很明顯又有一派聲音要林智堅安靜,不要影響到明年的選舉......
黑單我喔,我好怕喔~以後看不到精(ㄗˋ)闢(ㄏㄞˉ)的言論了
Linzoma: 有data不代表可以做分析寫出論文,我想讀過碩士的應該都知道誰抄誰⋯⋯
沒有data授權,余正煌的論文跟本就不成立!確實也沒授權!
訴訟上發生和解的原因有很多,最常見到但不能公開講的是法官不想開庭寫判決書。和解對於雙方就是各退一步,不爽也不滿意的次要答案,最好的答案是我方要贏,但現實中機率不高或成本代價太高,就雙方各認賠一步握手和解。
smn 荷
12 months ago @Edit 12 months ago
五年半都生不出論文,拿到data就突然有如神助般在半年時間獨立完成?比起余的律師支離破碎的轉述,陳明通和林智堅自述合理許多了。
smn_veto:
林智堅表達願意向論文案造成社會的紛擾,邀請余共同聯名捐款給公益團體,在余不同意共同聯名後,林智堅依舊表達願意捐款給余所指定的具公信力的公益團體,因此也無媒體報導此捐款為「賠償」一事。你看媒體跟網軍瞎掰的多嚴重
報應就是博士學位這輩子不用肖想在台灣能拿到,沒有教授會願意收這種背刺學生。
smn_veto: 民事訴訟跟智慧財產權訴訟不一樣吧?而且,我現在對余的律師所講的話,完全不相信
我方在調解庭上除提出論文相關事證,證明林前市長論文之原創,同時也明確指出若調解無法成立,未來針對相關證據,我方迫於無奈只能進而提出誣告罪、侵害著作權等告訴。
看來,是叫余和解,不然林就要對他提誣告罪、侵害著作權等告訴,余才乖乖和解的吧?
maruko5411: 這位黃姓媒體人之前只憑一張google map的照片就造謠新竹棒球場埋廢土,講的好像是他親自去現場拍照一樣,真的很會編故事。
smn_veto:
余的律師要告小智的二位律師
他們並不想讓這件事就這樣落幕,看來還有得鬧了
maruko5411: 解讀顯然超譯了,人家余某是說追究法律責任,可沒講余的律師要提告林委任的兩位律師。追究法律責任不等於要提告,律師違反職業倫理,請向北律或北檢檢舉就可。
刺刀
12 months ago @Edit 12 months ago
調解哪可能只有法官和當事人,而且余的律師之前也做過其他操作吧,一下想不起來是什麼
簡單問一件事:和解書是誰擬的?答案是兩方律師。兩方律師沒參加和解,哪來的想像力生出和解書?
黃大記者只採訪余這方,完全沒有林這方,在新聞倫理上顯然是大大違規。黃大記者過去有偽造編造新聞的不良記錄。
論誠信度,林方的兩位律師顯然明顯優於黃大記者。
w2w2w2: 余某的律師說要對林的二位律師追究責任,言下之意就是說林的二位律師發出的聲名明是錯的,剝雞的才是對的,這部份,我沒解讀錯吧?
補充一個小常識:法官主持的叫做和解。外頭區公所調解委員會那種叫做調解。調解筆錄沒送法官核定,在法律上沒有強制執行效力。
maruko5411: 你要不要再回頭看你貼出來的圖檔,哪裡有出現余的委任律師文字?
不要再掰了,這個根本是黃大記者的創作文。
搞不好某超人連余的律師是誰都不知道啦~在下有幸跟余的律師之一打過交道,小小當眾指明寫錯東西,人家也爽快道謝更正。
smn 荷
12 months ago @Edit 12 months ago
maruko5411: 黃跟滿都是自稱是余的朋友,常常在媒體上亂放話,他們根本不是實際參與案件的委任律師。實際在搞認知作戰是他們這群人
滿有律師牌嗎?余的律師有姓吳、張、曾,就是沒有姓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