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婦女節,也有社運組織 #彩虹平權大平台 打著類似的口號呢。
女同志可以自己生,還可以互相收養,不能自己生的只有男同志。
真想蕊死這類組織,現在就在埋 #買賣子宮 的預定計畫宣傳呢。
★★狂焱★★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我就不懂為何有些人會堅持孩子身上要有自己的DNA,領養小孩不好嗎?而且抱持這種想法的都男性居多…
代孕跟同婚又不一樣扯在一起幹嘛
cw0708: 請問你願意拿你的小孩到馬路上換一個回來養?當然有血緣關係會更親。。。 (我是100%贊成收養,但請不要推到極限,變成只能收養不要代孕)。。。代孕跟認養是兩回事,不要相害
代孕的話,就是孕母權利問題。總之有人要代孕就會傷害到孕母。覺得沒問題的人可以去GOOGLE印度的孕母產業鏈,就是剝削窮人的身體呀。
而同性戀結婚,有傷害到誰了嗎?

這個代孕部份應該是指同志這塊(伴盟有推喔,沒媒合成功還不會退你錢),男同志或是女同志想要孩子所以透過代孕,就沒有不孕夫妻遇到的拿夫妻倆的DNA去代孕的狀況。
我比較想知道把代孕跟人口販賣類比在一起的思維
跟小孩親不親,有沒有血緣關係不是重點。
有沒有付出時間跟他相處,再累也願意陪他,但是又不到控制他程度的相處才是健康的
這樣不論是不是親生,都會親
kuyuan: 沒必要把印度代理孕母當作是剝銷,否則成衣球鞋大廠到印度設廠也是在剝銷嗎?
希望通過之前,反方就說代理孕母會跟著要求,同運方好像一直說反方想太多,結果嘞..........
peeplurk: 成衣球鞋大廠到印度設廠→如果薪資低又高工時高風險環境工作,當然是剝削
現在台灣裡支持代孕的都希望100萬內解決一切的樣子。
peeplurk: 我本身沒有小孩,也沒有不孕症,但要自己的小孩也要另一半同意不是嗎?如果說另一半不想生但又想要有小孩,是不是領養就好?代孕我沒想過耶,貧窮限制了我的想像…

記得蠻多反方有明確列出為什麼會說這是人口販賣
畢竟人性沒有下限
不過要看的話得去挖一下……反方的顧慮算是考量最糟糕的情況,不能說全都是沒道理或是胡扯,就是得花個時間找wwwwwww
cw0708: 我剛提過我100%贊成收養,但這跟代孕是兩回事,沒有必要拿出來比較,不必相害。。像你這樣對代孕有意見,其他人竟會對你支持的有意見
台灣就是很多人對明明不是自己的事,像同性婚、代孕、不婚不孕、收養等等,有太多意見。。。為何不會學會對他人的事閉嘴?讓大家做自己喜歡的事?
我記得之前好像有吵過一輪了,這個感覺就跟性交易合法化的問題一樣
一派是認為只要一開放,不管是多麼嚴密的法規都可能被找到漏洞,到時就會產生出「強迫自願」的性工作者和代孕者
一派是認為因為名面上未開放,所以變成無法可管的地下產業,反而導致現在的性工作者和代孕者因沒有法律保護而被剝削得更厲害
peeplurk: 所以你有去google印度代孕了嗎?印度國會因為商業代孕造成的各種社會問題,已經禁止商業代孕了
所以都變成私下來而且很多國家為了快速發展,都會犧牲底層勞動者的權益,如果A國制定勞工每天只能領五毛美金、一天工作16小時,勞災傷死不歸企業責任, 藉此吸引外資投資,能夠說他們是正確的嗎?
代孕,跟死刑、安樂死都一樣跟生命有關,這是生命倫理的問題,不是單純的社會層面而已。
不過有需求就會有市場,只是要不要搬上檯面講說鼓勵大家這麼做的差別。
peracetate: 也不見得。。。很多反同性戀、反對墮胎(或許該用不贊成降溫和的字眼)的天主教國家但卻允許代孕
peeplurk: 所以我不能對代孕有意見嗎?啊我的言論自由呢?你要說服人不是這樣說服的好不好?
我覺得代孕法規比同婚的麻煩不只“一點”
而且領養小孩有個“不是從出生就開始照顧”的問題
不能確定領養之前的價值觀和是否有家庭創傷
asd61307: 他可能覺得兩件事情都是突破一般正常人的思維吧?對方是傳統思維的長輩。
但我依舊認為買一個嬰兒,不管從什麼角度去解釋,就是在買賣人口。
cw0708: 你當然可以講你要講的,這是你的自由,當然你也可能會遭到辯駁,就是這樣
hs5531: 這麼看來,不管合法不合法都還是會有代孕者及性工作者被剝削或強迫捏。
現在不合法看起來還可以用法律去處罰那些經營地下代孕生意的,如果合法化的話是否就不好罰那些表面合法私下亂來的了?
母體跟胎兒的連結是很強烈的,生理跟心理的都是,不可以輕忽。
代孕是個很好的科技技術,但要如何掌握那種倫理道德平衡是很困難的
masaki0402: 合法化這個點,之前就有住在國外的噗友分享了性交易合法化確實出現「表面合法實際不是」的狀況……所以這個部份真的是很麻煩orz
peracetate: 基本上就是違法。。。只能偷偷來,不要聲張,但是醫師一定知情,這樣他有沒有違法?
買一個嬰兒這個角度我倒是沒想過,
我認為代孕偏向買一個人生命的風險
嬰兒不是代孕產業的“商品”吧?
認知上比較像買代工廠商 買嬰兒是買成品 捐精卵比較像買原料
性交易背後邏輯也是一樣:我可以花多少代價使用/租用妳/你的陰道/肛門/嘴巴/身體?
子宮要挑好的、年輕的、沒有疾病的,最好曾經生過健康的寶寶,我才能確認有沒有問題
可是支持方一直想將價格(包含醫療和孕母費用)壓在100萬台幣以內,還包健保的樣子國外代孕太貴,我們跑去國外代孕都是幾千萬台幣在燒耶
peeplurk: 我說了,不合法不代表不存在交易,有需要的人各位私下自便。
想要進步價值觀的世界,又想要保留傳統的繁殖本能,而不願意去領養,真是有趣的想法呢。
"子宮 ( 精 卵)要挑好的、年輕的、沒有疾病的,我才能確認有沒有問題"
精卵是西洋人種最佳
peeplurk: 我是覺得,你要提出意見或反駁也讓另一方表達到一個量,你再一次好好提出
中間這樣看下來不覺得能達成交流溝通或說服的目的,而且真的會讓人覺得蠻沒禮貌的……
還有刪節號是三個點重複兩次→……
中文語法裡面沒有句號連用三次(這個。。。)的用法
masaki0402: 對,因為我覺得這兩派想保護的東西都沒錯,最後雙方也認同對方的觀點只是無法改變彼此,算是還不錯的一次討論。
雖然也可能是我記錯,不過印象中之前噗浪風向是比較偏支持代孕的,還有討論關於為什麼微博女權一面倒反對代孕
akila0608: 這是另一個更可怕的事情,謝謝提出。女人也是人,但是想要後代的欲望會壓制這件事情,推特有很多討論關於弱勢的婦女在代孕產業鏈更加弱勢被剝削,每一則討論都讓我害怕。
peeplurk: 換就換,有差嗎? 我從別人那邊領養的孩子,也是當寶一樣愛護
對於維持族群的數量,是不是親生的不重要,適合相處的在一起而不是血緣綁架更好
至於親身不親,還被感情勒索的可憐人我看過了
「親生才會親」的人,思考太僵硬了
我記得噗浪是支持可以未婚取得精子自由決定生產吧
是否支持國內有代孕倒是沒印象
但確定跟中國女性同樣不支持中國發展代孕(對這個國家沒有任何信賴
maple32730: 我大概可以理解你對於子宮拿去當成交易的一環感到生氣,因為過去歷史裡面的確是將女性當成商品處理,這樣的事情很悲哀
上面有人提到印度孕母問題有被剝削,我也覺得有
對我來說代理孕母這件事如果要作為一個「職業」在社會上的話,至少在懷孕的人身上要給到足夠的福利跟身體保護(唯一能想到的例子是以前歐洲貴族生完小孩就立刻做高級月子,保養得服服貼貼那種)還有就是整個事情兩方都要溝通好
沒有覺得領養有什麼不好,只是有些人就是會強調想要自己血肉的小孩‘`
& 有看過電影議題在講述同性伴侶領養小孩的不易,所以或許也有領養不到的人才會走現在大多去海外找代孕這種做法
噗浪沒有支持代孕吧,但是支持女性可以自主決定要不要墮胎。
真的希望早點有人造子宮啦,省的都要打女性的主意。
不過一定會有那種說甚麼從生理女性子宮出生才是最自然傳統的。小說都這樣寫了,現實只會比小說更加瘋狂(ry
從中國鐵鏈女事件來看,中國若代孕「合法」化會有多恐怖。難怪他們女人反對最大聲。
nakuna: 謝謝你理解我的想法,給了這麼長的回覆。
其實我最生氣的點是,就算不合法,還是有辦法私下交易,只是花更多時間跟手續而已。
所以我認為爭取合法化的目的就是想花更少錢買到女人的子宮,並情緒綁架社會要保障他們使用別人身體的權益。
我理解情感上對於親生子女的傳統嚮往,但相對地,既然已經有手段可以達成目的,我認為用進步價值觀為前提要求社會是一件非常矛盾的事情。
某月§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我的意見是:台灣國情目前不適合開放為女人子宮訂價這件事。想找代理孕母的,可以自己花錢去國外合法地區找,越得來不易才會越珍惜。
錢不夠又想要孩子的,可以領養。
想要有自己血緣的孩子又沒有子宮可用的,存錢去國外找吧。
想要台灣開放(相對)便宜子宮合法租用/借用?我個人不同意。
謝謝拾柒提出這個議題讓大家討論,抱歉占用這麼長篇幅。以下基本不再打擾大家
某月§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我的另一個感想(可能是地圖砲):當你決定當(男)同性戀的時候,不是就該預設自己不會有直接血緣後代這件事了嗎?我不懂那種又要當(男)同性戀又想要有女人的子宮幫你生孩子這件事。
如果你有錢去國外找代孕,那是你的錢,高興花就花,是你的自由。別來打其他本地女人子宮可以便宜租用的主意。
akila0608: 因為他們先是男人,然後才是同志?(不過同志不是"決定要當"吧?!這不能選阿)
這…其實我一直有個想法,但很怕政治不正確。
就是生育的權利,是與生俱來的。
所以中國一胎化,剝奪女性生二胎的權利,就是違反人權。
不孕症夫妻,政府會補助他們醫療,保障他們生育權利。
但男同志是男的,擁有的生育功能就是射精,不會有子宮來培育胎兒,是醫學上的事實。那「生出小孩」這件事,是他們與生俱來的權利嗎?
至少醫學上證實,同志是與生俱來,所以我們支持保障同志的權利。
但在醫學上就是不能光靠射精就能生育的事情,能保障嗎?
也就是說,男同志領養或找願意貢獻的孕母(可能是好朋友)都ok
但要政府保障他們能合法代孕,並有小孩這件,就顯得有點不太合理了。
中文不好,希望看得懂我想的
單身女性自己都還不能使用自己的子宮人工生子,但卻要開放可以租用借用子宮跟十個月生命給其他人使用,都不覺得順序非常有問題嗎?
男同志是要代孕什麼東東?
沒有的東西是在想什麼?
如果把同性跟代孕框起來
根本就無藥可救
不過其實在台灣,異性戀夫妻也不能代孕啦(是有人會找親人幫忙代孕,算走灰色地帶)
無法理解這種比喻,代理孕母跟人口販賣到底有甚麼關聯性...
其實,單身女性可以用自己的子宮生子
只是小孩出生那邊會寫「父不詳」,小孩的就學或基本權益不受影響,只是會有來自社會和道德的壓力
對於沒有準備大人或者小孩是一種負面的影響。
如果一開始就清楚,而且也有做相應的準備,而小孩的部分也有充足的心理建設和陪伴溝通的話,要生沒問題
不過「單身」最缺的就是時間,如果有伴侶或同住家人協助還好
如果是自己一個人的真單身,在幼兒階段完全沒得休息時很容易身心都出問題,好一點把小孩寄給別人養,差一點丟工作然後兩個一起去...
要取得精子... 不難
不然就不會有那麼多未婚生子的案例了
不過試管給不給做我就不知道了,我只知道自然受孕的部分
有女同性戀分享過跟男性友人借精的經驗…在公視得誰來晚餐有播過。
其實女性要到「友情」精子的難度,是真的比要到「友情」子宮還要低啦。
沒辦法,人類的生理就是這樣設計的
warakia: 取得
合法精子很明顯就不是指自然受孕的部分吧...被叫做人工生殖就已經和一般受孕方式有區隔了
在道德上跟法律上滿滿的問題,頭痛
kurotsuki: 看你怎麼想
就是嬰兒是否是代孕的一部分
如果代孕流程中
嬰兒也是代孕產業的整體來看
那嬰兒就是你花錢買的
目前台灣人工生殖法都是針對
不孕夫妻所設,我只想問同性戀根本無法懷孕,哪來的不孕問題
總不會連「不孕」是「因疾病或生理缺陷而無法懷孕」這種東西也要解釋吧
我對「代理孕母」結果怎樣,一點興趣都沒有就是了
畢竟我本來就注意的是「人造子宮」,可惜因為倫理道德的關係,人類用的人造子宮不易在非極權的地方發展
做研究=違法。
試管又不是直接培養成嬰兒好嗎!
而且試管嬰兒是弄成
能穩定發育胚胎之後植回去欸
他又不是花錢弄出嬰兒是先弄胚胎再植入回去
還是要承擔懷孕期間風險 不是花錢找他人承擔
peracetate: 等下,就算試管嬰兒的精卵都是買來的,她們起碼用的是自己的身體阿,不能等同代孕
kurotsuki: 「體外人工受孕,是將卵子與精子取出,在人為操作下進行體外受精,並培養成胚胎,再將胚胎植回母體內,整個過程真正在試管內的時間只有 2-6 天而已。以目前的技術,尚無法在體外將胚胎培養至足月。利用體外受精技術生產出來的嬰兒稱為試管嬰兒。」
不懂耶…物化一點講,代孕跟試管都只是胚胎(胎兒、嬰兒)在不同環境下發育,所以你的意思是試管嬰兒不是人口買賣但代孕是嗎?
kurotsuki: 代理孕母與人工試管生殖最大的不同就是嬰兒孕育的方式,而懷孕的母體就是最大的爭議點
試管嬰兒是在血緣上的母親體內孕育,所有懷孕生產的風險以及產後對身體的影響都是母親自願為自己的孩子承受,而代理孕母是代替出錢的人懷孕,出錢的人不用負擔任何的風險只要出錢就好,那麼這時候出多少錢能夠保障母體權益就是很大的問題了,而以美國為例,代孕價錢是新臺幣200萬~450萬,沒有坐月子概念的美國都是這種價錢了,而台灣推動代孕的團體想把價錢壓低至新臺幣100萬以內,這樣其實跟廉價人口買賣其實也沒有差很多了,就只是趁機壓榨弱勢婦女而已
雖然我覺得代孕可能不能直接和人口買賣畫上等號,但是壓榨弱勢婦女的道理是一樣的
雖然我不認為代孕是人口買賣就是
我個人認為代孕是買
「替代懷孕及生產風險及他人人生發展」
但 有些人認為代孕整體包含金錢交易
而且代孕整體如果這個費用包含嬰兒本身
對他們來說這個部分就在人口買賣的認知內
「花錢買一個人幫忙懷孕包含嬰兒」
而試管嬰兒的主要法規流程
沒有「買」來的精 卵 胚胎跟他人承擔懷孕
頂多是買技術讓自己能夠解決無法受孕
但懷孕到生產的風險都不是他人承擔
這樣有回答到嗎?
壓到100萬?
所以這種想法的意思是
就算自己承受這些可能會受損會死亡的風險
代孕至少也該要4~5百萬吧?
他人承擔這個風險哪能這麼低啊
簡單來講,如果把生出來的嬰兒當作人工生殖產業的其中一環,做出試管嬰兒付的錢是付錢買技術,而代孕是付錢買嬰兒
asd61307: 所以現有人工生殖法合法的規定下有一部分不是買賣 一部分是買賣
asd61307: 沒錯,100萬,伴侶盟關於代孕的網頁就這樣寫(笑
不知道他們有沒有改網頁,截圖我要找找看
cat663:
asd61307: 看起來兩位至少有抓到我的問題核心,我根本沒有要討論這兩者的差異,我自始至終想表達的只有
「代理孕母」不等於「人口買賣」
你想怎麼為自己的立場陳述那是你的權利,但我不覺得亂貼標籤或是用危言聳聽但無邏輯的標題是正確的,這個標題下的有夠白目
kurotsuki: 我覺得如果把嬰兒看在代孕產業的一環裡,講人口販賣沒有錯,只是可能需要解釋一下吧,因為有些人不一定會把嬰兒看作是代孕的一環
要亂下標題誰不會,男性平均壽命低於女性,憑甚麼什麼事情都是女性被壓榨,因為男性比較會忍耐嗎?
cat663: 那嬰兒如果放在試管嬰兒產業鍊無法同理視之?還是胚胎跟嬰兒不能相提並論?
你可以拉回去自己的河道做討論,我對於噗主的下標沒有意見,只是看事情的層面高度角度不同。這種主題之前討論很多了,所以我們進入狀況比較快。
胚胎跟已出生嬰兒,法律層面上不同。
是不是忽略人口買賣賣裡,有將婦女拐去代孕的事實?
我覺得嘛。傳統派的人,都覺得開放後會天下大亂;但眼皮下默默發生的事情,只要不把它當作一回事,就一率先以"不可以"為視之,也不想要好好的有健全管理,促進個人選擇自由空間、和法律規範的平衡發展。
代理孕母的話,生下來的孩子,母親是誰?是會有兩個母親嗎?一個給了基因,一個給了養分。
試管嬰兒說是花錢買嬰兒這點我還算同意,至少懷孕風險是買方承擔。
但是把代孕的買賣只放在嬰兒上,我就不同意了,他同時買了孕母的時間和風險。
從現實面來看,100萬就能請人代孕,光是產檢和手術費就知道要壓得多低,對孕母一點保障都沒有。生產的風險其實比想像中的高很多
可以去問問有待產科的醫護人員,還有查產科的醫療糾紛。
如果要說臺灣國內幫同志(注意喔,我講同志)爭取代孕,那最好注意一下專門推這個的伴盟「只給男性使用」,備份那段很清楚寫了男同志以及跨性別女性(生理男)
warakia: 還有懷孕期間的各種拼發症和風險,出產也不見得能安心落地。
有認識的人懷孕期間,就只能躺在床上不能起身,不然小孩可能會流產,就這樣在醫院躺了六個月,期間燒了好多錢,應該有上百萬,有保險健保都不夠用。
因為噗首講的是同志的合法代孕,所以還是要回到那個點:台灣的人工生殖法都是針對不孕症夫婦,同志根本無法生育,哪來的不孕症?要推的話就是要推動「不孕症以外的人也可以使用人工生殖」,那問題根本就不限於同性戀之間了
loki410018: 可以很骨感的說? 太窮本來就很難活,人生充滿不平等,不要哀,很多事情就是這樣....
看看美國「合法」代孕,多貴,規定有夠多,要上法院,要替孕母保險出營養費(代孕費另算)等…對亞洲人最吸引的點,大概就是小孩子一落地就是美國公民吧。
但歐美有些中產白人還是選擇去第三世界國家找便宜的代孕,價格只要美國的三分之一,也不用顧慮孕母的健康。
烏克蘭代理孕母功生下一子的代價是大約介於2萬元至3萬英鎊(約新台幣76萬元至114萬元)
kuyuan: 懷孕期間的併發症太廣了,這邊我沒有注意過就不好下評論,但是生產當下的風險我是知道的才會說。
順帶一提,一部分推動合法代孕的人還打算鼓吹代孕也可以用健保
真的是拿女人的子宮幫男人傳宗接代,還能替自己組織做永續社運呢
接嬰兒回來也是很花時間跟錢的,甚麼都想省,怎麼不射牆上最省,省水省衛生紙^^
還有寶寶生出來如果有缺陷怎麼辦?這也是為什麼美國在孕母生產後,生物上的父母必需去法院一趟的原因。有些在非美國地區找代孕的夫妻,發現小孩有缺陷就認賠殺出了。
單純拉高價格也沒用,中間被吃掉多少很難說。
搞不好出500萬,實際到孕母手上只有50萬甚至更低。
你媽生你有領錢嗎? 也許極少部分有啦,但我媽就是生我的時候還要做牛做馬爬上爬下還沒薪水法Q,沒做事沒飯吃
既然沒辦法管商人要給孕母多少錢
如果真的要合法,至少要盡可能的讓孕母在懷孕期間能得到很好的照顧
差不多是月子中心住12個月的費用+產檢(無健保給付版),然後配合稽查和評鑑
沒辦法做到這種最低可接受程度前,恕我無法支持台灣的代孕合法化
為什麼基因有缺陷,不能當場處理掉阿,這樣就叫做不人道? 我始終沒想明白,艱難活下去就是人性?
??????????????
雖然現在的確有產檢確定有問題會建議處理,但是也有生下來才發現問題的狀況,這種要怎麼處理
呃……我明白那種如果讓出生跟死掉差不多(終生癱瘓無法表達需要長期貼身照顧)的小孩活著,痛苦的不只本人也有家人,但沒辦法處理啊|||
kurotsuki: 所以你要換主題,你要不要自己拉回河道?我對你要混討論沒興趣。先去把收養跟領養搞清楚。
領養小孩算人口買賣的話,現在有很多領養單位都違法交易了啦wwwwwwwwwwww
類比錯誤耶
cat663: 你的差很多跟我看到噗主下的標題時想法差不多阿,你可以開始論述了
loki410018: 腦力還沒開成熟,對事物沒認知,我覺得要怎麼處理,是父母吧,講難聽一點,他的生命還在別人手裡。
有人照顧小孩都能照顧到死掉,到底是惡意還是不小心?? 這...?
我覺得每次都想打死另一個方法,就叫做人道,我覺得好不人道唷
在法律上,生出來就是自然人囉,所以沒辦法「人道處理」(除非開放安樂死)
而且很多缺陷,是連羊膜穿刺也找不到的…
再說,都要找便宜的了,哪會再花那麼多錢做產檢呀
asd61307: 嘿,那我對標題也可以講說為什麼代孕就是人口販賣,不要亂拉一個過來扯诶
試試看,反正胚胎跟嬰兒不是一樣的東西這塊我被說服了,也許領養不是人口買賣也能說服我? 或者你們可以先定義一下人口買賣是甚麼意思,有非好壞?有無牽涉利益?還是其他前提
kurotsuki: 痾我覺得比較需要論述的是為什麼你會覺得領養是人口買賣,代孕是人口買賣我上面已經論述過了
哦不過討論領養的話可以請你另外發噗嗎
我論述啦-->「如果把嬰兒看在收養的一環裡」
另外如果噗主出來講我就不討論了,我就當成噗主無法反駁請我離開
你說器官買賣 物化女性我都可以接受,人口買賣?認真?
一個亂下的標題我不覺得有那裡不切合主題阿,主題說是人口販賣,我說不是,那就來辨阿
全球只有兩個代理孕母,其中有一個上新聞,那我就認可你,至少過半數被定案為人口販賣
說領養就是買賣,感覺就是來亂的吧?連胚胎和嬰兒不同…生物上和法律上都有定義的東西,也要歪掉,可以判斷就是為亂而亂嗎?
而且把領養跟收養當成同義詞,應該可以當作來亂的吧
cat663: 那你論述阿,我用你的詞放到領養去蔣,你覺得是錯誤的,用邏輯說服看看?
「如果把嬰兒看在收養的一環裡」 <<--我在貼一次
說服的了說服,說服不了請走?如果真的覺得不能混為一談,就談阿?
談不了不就是認為領養不是人口販賣,那我拿來形容人口販賣的句子跟上面形容代孕的句子一模一樣,那為什麼領養收養不是人口販賣,代理孕母卻是?
黑單真好
要養寵物都分領養和購買了,放到人類身上估計也不是同一回事
我是覺得收養跟代理孕母本質上就不一樣啊。
需要被收養的孩子他們有些是被親生父母遺棄或家裡遭逢事故等等很多原因,社福機構判斷他們想要或者需要有能力的家庭照顧教養他們10年20年以上。
而想收養的人所支付的費用約十萬元左右的行政費等等。想收養的人他們不是去買孩子,他們只是想要孩子來完整他們的家。社福機構也不是賣孩子,他們是幫需要家庭的孩子找一個家。
收養孩子費用要多少?3分鐘全面了解收養條件與程序!「但小孩不是待價而沽的商品,要求支付費用通常是為了讓收養機構能夠持續運作,並不是小孩本身有標價或開放叫賣。」
代理孕母是擁有正常子宮生育能力的女性收錢收精子在她體內孕育孩子,孩子生出來後就交給陌生人,從此不能再見到這個從自己體內生出來的孩子。這個是有目的的交易行為。
masaki0402:
「親生父母遺棄或家裡遭逢事故等等很多原因」-->父母不孕想要孩子不能是原因?
「想收養的人他們不是去買孩子,他們只是想要孩子來完整他們的家」-->花錢獲得孩子不是買孩子,後面的理由好就可以?所以父母不孕想要孩子來完整他們的家是人口販賣,但是想要孩子來完整他們的家就不是?
「社福機構也不是賣孩子,他們是幫需要家庭的孩子找一個家。」-->包裝得很好,但他們收錢了對吧?
「代理孕母是擁有正常子宮生育能力的女性收錢收精子在她體內孕育孩子,孩子生出來後就交給陌生人,從此不能再見到這個從自己體內生出來的孩子。這個是有目的的交易行為。」-->所以你認知的代理孕母無法自己做決定,只要我有錢,我可以"強迫"對方同意交易,如果是這個前提那還真是人口販賣诶
所以父母不孕想要孩子來完整他們的家是人口販賣,但是想要孩子來完整他們的家就不是?
上面這段我補充一下免得看不懂
所以「父母不孕」想要孩子來完整他們的家是人口販賣,但是「」(沒錯,裡面沒字,反正就是指父母不孕以外的人)想要孩子來完整他們的家就不是?
kurotsuki: 真的是建議你要討論領養是不是人口販賣的話可以另外開噗啦,你現在只是在模糊代孕的重點而已
cat663: 你是不是說服不了我了?代孕的重點去查辯論的反方有一堆可以讓人了解,我就是不爽噗主亂下標題,我還真沒看過誰直接說代孕是人口販賣的
代孕議題20年以前的辯論就有開始在討論過,肯定一堆資料
kurotsuki: 我只是不想像你不讀空氣亂噗

拜託你另外開噗好不好,要討論噗主是不是亂下標題那你也自己開一噗講啊
這噗的重點明明是
「同性戀為什麼不能合法代孕」 kurotsuki: 我沒有說是啊
只是提醒有些人希望能代孕不是不孕
而是因為治療疾病而錯過懷孕的年紀
這樣的女性也因為乳癌發生率增加且年輕化而增加中
都已經是同性戀惹,認清自己和同性伴侶的生理現實很難?
不管男同性戀或女同性戀,都不支持有其後代啦!
開個地圖砲:
男人沒有子宮,想要小孩就去領養,憑什麼就要女人犧牲去照顧你們那完全不是很切迫的需求?
幹你開基祖咧!不想領養,就花錢啊,重金懸賞找看看有沒有人肯幫你們生;不想依照程序領養,又不肯花錢的,那你們還是去河濱公園自己燒一燒人生重新來過比較快。
容我提醒一下,現在自殺重新投胎,有五分之一的機率會成為支那人喔呵呵
這噗應該是拿同性戀都可以合法結婚當開頭
來討論合法代孕的事
不是只討論同性戀合法代孕吧??
想要把懷孕風險推給其他人
用同性伴侶想要後代
還想用健保壓低價格
跟只想付不到100萬
還用這種方式找人支持
真的是很噁心
cat663: 诶...那你是對的,我還真不知道主題是同性戀不能合法代孕,剛剛也查了一下IVG之類的技術還沒成熟,那我同意同性戀找代理孕母是人口販賣,如果小孩完全沒有家長的基因的話。也希望IVG技術突破後,這種標題不會在有人下
aleonayagami: 領養的人拿到小孩,也跟給小孩方做了金錢交易,他看起來就是人口販賣啊,如果一件事情看起來像人口販賣,聽起來像人口販賣,那他八成就是人口販賣。
領養為什麼要金錢交易?流程內並沒有金錢交易的部分啊,這是哪一國的領養?
我嚇壞還查了一下流程,大概跟錢有關的只有要出示財力證明而已啊
kurotsuki: 「但小孩不是待價而沽的商品,要求支付費用通常是為了讓收養機構能夠持續運作,並不是小孩本身有標價或開放叫賣。」
呃………我不知道你從哪裡看出來我的認知覺得中代理孕母無法自己做決定欸。代理孕母生了小孩之後就不能見這個孩子這個我記得是有這樣的協議。雖然可能也有例外。但不管代理孕母能不能見小孩,「代理孕母收錢生小孩給陌生人養」這個事實還是存在啊
女人被強迫當代理孕母的事不是不可能發生啊。所以被強迫的就是人口販賣,沒有被強迫的就不是?
如果在法律上,代理孕母可以成為孩子的生母之一,那我就覺得可以討論。不然代理孕母只是一個風險很高的工具人。
可以去看台灣生殖法的規定,不孕夫妻尋找代孕孕母,不得有對價關係,需有互助、信賴的原則,給予孕母的「酬勞」高於法律規定,也就是孕母出借子宮不是為了賺錢。因此滿多不孕夫妻都會找女性親戚來幫忙代孕。
我覺得領養比較像已經有一個需要幫助的小孩在那裡,而且他的出生並不是為了被領養而存在的;但代孕就是從無到有開始製造一個小孩,然後它就是一個交易物品。
物化一點來說,如果小孩的生母拿不到錢,領養機構可能還是可以繼續存在;但代孕的生母如果沒有拿到錢,那應該只剩親友願意幫忙
記得之前國外有個新聞就是藝人夫妻花錢買代孕 結果小孩還沒出生夫妻就鬧掰了 導致後面小孩出生後沒人要接手負責
我上面貼的新聞,對岸有一對夫妻因為代孕出來的小孩有缺陷而離婚,不知道可憐的小孩歸誰照顧
不是 我聽過的是西方那邊的 因為他們有在節目上坦言(剛買的時候
Q丸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kuyuan: 不好意思,我剛剛查了台灣的人工生殖法,裡面並沒有提到可以用親人的子宮代孕,請問您的資料來源是什麼,謝謝。
人工生殖法相關法規 kon4011: 抱歉,聽親戚聊天說的

算是比較灰色地帶,因為真的很難找到人幫忙代孕。
你不用道歉
灰色地帶,法律沒規定不代表非法。
要有規定「不得」卻做了,然後「限」卻用了那之外的,才叫非法
法律是訂出最低下限,還有爭取權益時有法律依據可行(例如簽署同意書經常用「限」),而不是告訴人該怎麼做。
現在我對維基百科解釋代孕種類
第一類 解釋真的是
那個才不是代孕 那個是人口販賣
為什麼那歸在「代孕」?
替代誰?男性可沒有懷孕風險欸
代個屁
warakia: 法律也沒有規定不能付錢找代理孕母,照你的說法,這也合法了?
用法律來作為下線
哇身為一個人還不能把持自己的道德良知,需要倚賴法律?法律是道德的底線真的是屁話
用膝蓋想、看看過去案例都知道代孕有問題,然後在那邊扯法律沒規定
欸這跟拒術支持者一樣,明眼人腦袋論思考的都知道放男性進女性空間就是有問題,有理智良知的男人也不會主動進入女性空間,就那些支持方跳針仔在那邊說法律沒規定嗷嗷
Q丸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這就不是什麼灰色地帶,台灣就是不可以做代理孕母,至少現在不可以,無論你是請人做還是付錢請人做。
國民健康署新聞稿
然後如樓上說的,台灣目前就是沒有合法代孕,有的話就是非法的,不然一堆人跑國外跑辛酸喔
真的是氣到笑,哪有什麼灰色地帶,真的合法的事情就不會有人說這是灰色地帶了啦。
人工生殖法第31條規定「意圖營利,從事生殖細胞、胚胎之買賣或居間介紹者(後略)」
Q丸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warakia: 施行代孕生殖將違反「人工生殖法」第11條規定,因人工生殖之受術對象僅限於「不孕夫妻」,而第2條亦明訂「受術夫妻」是指接受人工生殖之夫及妻,且妻能以其子宮孕育生產胎兒者,故依現行規定,國內醫療機構如為代孕者施術,即違反人工生殖法第11條規定。
在這裡,不客氣。
所以沒有盈利不就是灰色地帶了嗎
現在人工生殖法的受術對象只限於「不孕夫妻」,請問幫親戚懷孕的那個人是「不孕夫妻」裡面的哪個?
kon4011:

不好意思我有點不懂,第2條只是解釋接下來的名詞解釋,不是代表只有「受術夫妻」可以接受人工生殖吧?
我沒有看到「限」或是「不得」,這不就是說明無盈利的代理孕母處於目前沒有法律規定但是也沒有說不行的灰色地帶嗎?
Q丸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kuyuan: 他最後沒有修成草案那樣喔,你去看一下現在的人工生殖法。
不行人工生殖的代孕就不適用人工生殖法,順帶一提,產檢時並不會被擋。
至於請人生做人工生殖再領養的部分可不可行,我沒有實際研究過法規,也沒興趣管。
要找不違法下找人幫生的自己研究,你要給孕母多少錢也沒人管你
cat663: 但是你看下面所有條文,在提到胚胎植入的時候,都是說受術夫妻喔,應該說整本人工生殖法就是限縮在這「受術夫妻」
不是,你不在人工生殖法規定的族群內,就是不能實施人工生殖,在這個情形下你實施人工生殖就是違法。
至於產檢,不管怎麼懷孕的,都可以產檢阿,這跟代孕有什麼關係嗎。
Q丸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如果真的可以「在不違法的情形下找人幫你生」,那這些人幹嘛要推動代理孕母合法,就是因為現在找人幫你生就是違法,才需要推動阿。
目前人工生殖法適用的例子:
一,男方精子有問題/無精症,女方生殖器官正常,因前者問題導致無法懷孕
二,女方卵子等有問題/子宮不容易受精自然著床,因此導致無法懷孕
人工生殖就是取其中一方或雙方的精卵做人工受精,之後再人工打入妻子子宮內著床
cat663: 人工生殖法的內容是你符合哪些條件之後「可以」進行工生殖,以及要怎麼做人工生殖。
如果你不符合條件,不就是「不可以」進行人工生殖嗎?
也就是說,台灣的人工生殖還是會用妻子自己的子宮來做生育
Q丸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是的,台灣現在的人工生殖仍然限縮在受術夫妻裡面的妻子的子宮生育。
從頭到尾都是夫妻雙方,而沒有第三方(除了借精借卵可以以外)懷孕還是要自己來
人工生殖:指利用生殖醫學之協助,以非性交之人工方法達到受孕生育目的之技術
改個方式不就好了
而且我們怎麼知道人家是不是性交懷孕的,說不定人家是用針筒,這已經脫離人工生殖法管轄的範疇了吧。

我只有看到關於胚胎的規範,但是沒有看到禁止另一個人來代孕的規範耶
kon4011: 抱歉我跟法律不熟,所以法律有寫明的方式以外都算是禁止嗎?
男男或女女,現在技術還沒厲害到雙方的基因都能繼承,最多也只可能有一方的基因傳下去。
真的要小孩,幹嘛不去領養
cat663: 「受術夫妻」裡面的女性,就是胚胎植入的對象,就只有他,只能是他。
hibariameya: 你提到的看起來都是在講試管嬰兒,我有點好奇如果是因為子宮受損無法懷胎的女生不算是不孕症的一種嗎?這樣他是不是也不適用人工生殖法?那要用哪部法律比較適當?
Q丸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cat663: 如果夫妻中的女性的子宮沒辦法懷胎,那依法律規定,他們就沒辦法有小孩。
所以,代理孕母的法案,不只是男性需要,而是只要沒辦法生育的人類,都可能需要。
kon4011: 我的意思是,人工生殖法裡面只看到「夫妻如何受術是合法範圍」,但是沒有提到夫妻以外的人能不能受術(或是禁止夫妻以外的人受術)
我覺得雖然現在比較常見的議題是「代理孕母合法」,不過感覺好像應該要推動「代理孕母入法」比較正確?我翻了整部法律裡沒看到禁止的條目
「依法律規定,他們就沒辦法有小孩」是根據哪部法律呢?因為人工生殖法是針對不孕症的規範,所以我目前的假設都是針對不孕症在說,同性戀根本沒有不孕症也根本不用看人工生殖法
只是有點好奇在法律上這種沒寫明的到底是法律規範不夠周全還是就直接算是違法
真的很抱歉,都是我的錯,我不該把聽來的事情隨便寫在噗浪上,我應該更謹慎小心。就算我個人是反對商業代孕,但像立委向衛福部提出的法案,有條件限制的情況下(比如女方的子宮受損),個人是贊成的。而衛福部遲遲不通過,一定有他們的考量。
當然,這些能讓親戚,醫生幫忙代孕的夫妻,是用什麼方法,這些細節我自然不清楚,但在法律上肯定灰色地帶,因為中華民國人工生殖法只處罰企圖營利(買賣生殖細胞胚胎)的人,但若過程沒有營利,而且精卵屬於夫妻,那確實是屬於法律上的灰色地帶。
法律百科|代理孕母在臺灣是合法的嗎?這邊有解釋法律條文的文章。
cat663: 你看
人工生殖法 最下面,有他的罰則。其中有針對違反人工生殖法第11條的罰則(在人工生殖法第37條)。這就表示,人工生殖法第11條有關人工生殖的適用範圍及身分,是需要遵守的,如果醫療院所幫這個身分之外的人(受術夫妻之外的人)施行人工生殖,就有罰則。
我這樣有解釋得比較清楚嗎?
基本上法條寫了夫妻,光看前幾條也能知道是指當事人夫妻,如果允許第三方,那前面也會寫出來第三方適用的法條
cat663: 是的,就我貼的那篇文章的解釋,確實沒有對「若夫妻精卵而成的胚胎進入第三者體內」的行為做規範。
(當然醫療機構被查到會有罰則,可是沒有處罰夫妻,所以他們是如何做到的…不清楚)
這樣灰色地帶的行為,是否會造成一些無法預測的後果,不可而知,所以反對的人也是有道理的。當下也許該把代理孕母法修得更完善,無論是修嚴還是放寬。
kuyuan: 你貼自己貼的文章裏面就寫了,不管有沒有營利,代孕都會面臨罰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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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人工生殖法,尋找代理孕母代為經歷受孕分娩過程的法律效果
人工生殖法沒有正面規定代理孕母,那可以請代理孕母進行人工生殖嗎?法律沒有直接規定,代表不能做還是可以做呢?
回頭看人工生殖法中進行人工生殖最主要的條文,便是第11條,不孕夫妻符合這條規定,才能生下符合這部法律要求的孩子;如果違反這條規定,例如夫妻雙方都沒有健康的生殖細胞找代理孕母,依照人工生殖法第33條,會面臨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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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為什麼都要被罰鍰了還可以說是灰色地帶,違反交通安全也是會被罰鍰,所以闖紅燈算灰色地帶?
Q丸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那灰色地帶也太寬???不適用刑法的就是灰色的???
hibariameya: 所以我的問題是沒有明文規範的就是算禁止嗎?
舉個有點爛的例子,法律沒有規定機車能不能裝車用行車記錄器,所以裝了算違法嗎?類似這種感覺
kuyuan: 原來如此,所以醫療機構確定是違法的,但是代理孕母本人還有當事夫妻還在灰色地帶,這樣?
kon4011: 若是符合11條的夫妻呢?
一、經依第七條規定實施檢查及評估結果,適合接受人工生殖。
二、夫妻一方經診斷罹患不孕症,或罹患主管機關公告之重大遺傳性疾病,經由自然生育顯有生育異常子女之虞。
三、夫妻至少一方具有健康之生殖細胞,無須接受他人捐贈精子或卵子。
您覺得灰色地帶無法原諒是您的價值觀,個人無意進行反駁討論。
cat663: 為什麼你會認為醫療機構幫人做代孕是違法的,當事夫妻還可以在灰色地帶阿,因為他們沒有被處罰嗎?
Q丸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kuyuan: 但是代孕的對象就不符合11條阿,
被植入胚胎的人在11條的哪裡?
cat663: 應該說「允許的話就會規定」,沒規定的不代表可以啊,更何況前面幾條都有明定是夫妻了,第三方不是夫妻的任何一方啊
Q丸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我沒有要進行灰色地帶的辯論,因為這不是灰色地帶,這是違法。
我其實沒有覺得違法就不可原諒,我哪句話表示這不可原諒,但違法就是違法阿。
kon4011: 因為法律沒有明文規範?

如果要說是不可以這麼做,那也應該明文禁止或是限定條件?
hibariameya: 前面的法律百科說人工生殖法是有意跟代理孕母脫鉤,所以特地沒寫明規定,這樣雖然沒有允許,但是也沒有不允許?
不可否認,台灣現行要「透過代理孕母行人工生殖以取得有自己基因的小孩」非常困難,但不是不可行(繞超級大圈可以的)。
如果只是想要小孩,我沒查現在領養放寬到什麼程度了(印象原本很嚴格,因為這關係孩子的未來),如果同婚或不孕無法領養,那我會去支持領養的適用對象鬆綁。
cat663: 你這麼介意的話,可以看Q丸的回覆,他前面就說如果醫生違反規定會受罰
也就是該法條把法則訂在醫生身上
那個繞圈,就是為了符合維持在灰色地帶,又不觸犯法律
cat663: 有阿,法律明文規定,如果醫療機構替11條以外的人實施人工生殖,就要罰鍰。
醫療機構不能做,就表示這件事情不能在台灣發生,也因為人工生殖法只有限制人工生殖的行為,所以夫妻到國外做代孕是可以的。

我真的不明白為什麼要執著於灰色地帶,這就不是灰色地帶,這就是違法阿,沒有違法的話,現在他們為什麼要推動代理孕母,就是因為現在不能做啊。
kon4011: 所以如果台灣不孕夫妻+台灣代孕到國外醫院實施人工生殖,這樣就可以了嗎?
抱歉我問題好多
我覺得他們會推動代孕合法是為了可以有法源站穩腳步

我是希望代孕入法,明確規範說這個可以或不行,因為現在最大的爭議就是沒有允許也沒有不允許
代孕會想到一個問題,就是當胎兒影響到母體時,代理孕母有沒有權利中止妊娠?或是做出有利母體不利胎兒的處置決定?好像乳靡胸還什麼狀況,是可以進行胎內手術或治療的,那代理孕母可不可以拒絕這項手術?當生產出現危機時,她有沒有權利為自己的醫療做處置決定?
突然間想說,是不是大家對灰色地帶的認知不同…
我也覺得沒有寫出來不代表可以
可是有時沒規定出來,確實會成為部份人鑽漏洞的行為,也不代表我贊同這個行為。
而那個法律確實沒處罰到夫妻也是事實,所以希望法律能再修得更清楚
cat663: 我不知道台灣的代孕到國外可不可以欸,這要看該國代孕的法律吧?
cat663: 如果沒有仲介,就看該國法規。如果有仲介盈利,仲介違法。
cat663: 查了一下,有些國家開放親戚代孕,比如泰國。
搞不好親戚講的人都是選擇這個方案,但真的是閒聊時聽到的,我隨便就拿來留言,真的很對不起。
不過好像帶小孩回來會有一些手續要辦理,我記得同志是用領養?異性戀夫妻就不清楚了,但說是自己生的,也無從可查,畢竟dna都是自己的。
kuyuan: 不用對不起啦,我剛好學習一下法律知識

因為真的蠻好奇的
台灣是有人到國外代孕的,親子關係應該是利用血緣(其中一方出卵子或精子)只是這樣同性的另一伴跟孩子並沒有親子關係
但代孕也曾鬧過代孕媽媽主張自己懷胎十個月,所以應該擁有親權,最後孩子判給代孕媽媽的例子
其實跟血緣沒關係,領養的孩子好好照顧之下才會產生親情,生跟養完全是兩回事,這些人吵代孕後發現養小孩超級麻煩超級困難之後想棄養,我就見過這種的
kagawarei: 他們可能沒想過,先不考慮代孕的價位,把一個孩子養到成年要500萬(隨便養)~1000萬(栽培特定領域)起跳。(這還沒算通膨喔)
tomoyowang: 哇一陣子沒看樓長了不少
我上次看到討論這議題是單身女性人工生殖的連署,但畢竟只是延伸討論一下而已,大多只是稍微提及認為可以討論沒有很明確的立場,同時微博的一面倒堅決反對讓我印象深刻而已
是說其實我覺得整個代孕議題不限於同志代孕而已,不過某些人會直接因為同性可以合法結婚就跳到應該要開放合法代孕這個思路邏輯也是蠻讓我不舒服的
poiu014: 同意...同性戀那不是什麼缺陷而是從頭到尾根本就不可能自然繁衍後代啊.....
同性戀本來就生不出來!!!
生得出來叫做人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