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皆婆娑 鴉殺三千浮屠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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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張家傳奇之林內焚化爐弊案

之前的臉文提到,雲林張家在政治實力上,與台中海線顏家比起來,是有過之而無不及。這一篇跟大家介紹其中一項「傳奇」:林內焚化爐。

林內焚化爐是張榮味2002年擔任縣長任內規劃、興建,但從一開始就問題重重。

首先,是興建地點,距離林內淨水廠的直線距離不到兩公里,而且位於水源敏感區。

第二,興建時,依照程序必須先由地方政府進行環評,但雲林縣府的環評卻刻意漠視,之後遭法院判決環評無效。
第三,林內焚化爐採取BOO方式,也就是「業者出資、政府保證垃圾量分二十年攤還部分建設費、二十年後產權歸業者」的民有民營模式。但業者為取得合約,向時任縣長張榮味賄賂,遭檢方起訴。

第四,根據2014年的更三審內容,業者投標前,就已規劃1億2千萬的經費要「打點」官員、民代;從雲林縣府與業者簽約的內容來看,用地成本高達4.98億,其中2.95億是購買農地,與實際購買的約3.8公頃土地來計算,等於每分地高達777萬元,與當時的公告現值每分地60萬,差了11倍以上。
第五,不只是購地費用高昂,工程費用24.7億,也比規模類似的台中烏日廠多出8億元。

第六,2018年,本案定讞,法院認定「張榮味有索賄」、「業者助理確實匯款1000萬到白手套國外帳戶」、「業者通過測謊鑑定」,依期約賄賂罪判處張榮味8年徒刑。

看到這裡,大家一定很想知道,那林內焚化爐後來到底怎麼了?

答案是,2006年時,剛當選雲林縣長的蘇治芬,以廠商重大違約為由,下令解約,為雲林縣民至少省下40億經費。
可惜的是,隨著雲林縣重新由張家執政,林內焚化爐一直傳出可能重啟的消息,所幸包括議員、公民團體,都全力來阻擋。

此外,當時擋下林內焚化爐弊案的蘇治芬,也在2008年時,遇到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至於是什麼事情,就留待下集分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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