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shi1561: 美甲方應該沒有覺得可以補償二創方吧?
說到
一碼事歸一碼事
各自賠償歸各自賠償
二創工作室權利受到損害
是一碼事
不能當沒事
二創工作室侵害原作權利的
是另一碼事
也不能當沒事
謝謝
大家一直
美甲方二創方好煩
好像在講各自的族群啊產業啊
我決定改成
通通寫工作室
二創那邊超迷惑
說了好的謝謝之後一般都會想說告一段落了,結果突然爆氣說诶你怎麼不是賠償我
啊你不會先說
sushi1561:

.
美甲工作室直接捐贈款項二創方覺得那是被當作授權費、賠償費直接未經他同意捐贈
美甲方覺得這個款項有爭議所以乾脆不收直接捐,他屬於美甲工作室跟客人的勞務交易費用,跟Eros沒關係
痛甲設計包含設計費+施作費用,美甲師20%全數捐贈,沒有收取
個人認為美甲師捐錢並沒有補償二創方之意,只是單純為了自己的不小心收了這個營利的補救。
說真的捐款這事會一直被跟二創方扯在一起是因為美甲的道歉文寫在一起吧⋯⋯
道歉道歉就突然捐款了,捐款那段還tag好幾次二創方,腦袋沒能轉過來就會以為是跟二創方有關
sushi1561: 所以E大的二創盈利部份呢?他也不能使用吧?
sushi1561: 那他要先告阿~但如果告下去這件事情該負責的是拿圖的客人
死活都跟美甲工作室沒有關係
「美甲方覺得這可以補償二創方」美甲師明明完全沒有講過類似的想法,可以請E的粉絲不要再跟著主子一起意淫了ㄇ
從E轉發美甲師的噗開始就充滿她自己的預設立場,腦粉還一直跟著到處講真的有夠噁心欸
sushi1561: 這案例根本不一樣你拿來類比= =
sushi1561: 就算是侵害他人利益所得的不當得利,那筆錢也是美甲工作室的好嗎?只是繼續持有對工作室本身的名譽來說沒有益處。
不要把不當得利的錢、權利金、補償金混為一談欸。
你家打打快要被社會鐵拳教育了,快回去教打打怎麼道歉
二創工作室賣場已經下架部分二創了,真的不用再幫大大護航
現在Eros就是覺得美甲師的錢應該給他不應該捐出去,但這筆錢請問Eros付出了什麼?他付出了勞力還是付出了整個甲面繪製的發想?
沒有
他只是個參考圖
那她好意思要錢?
直接跟美甲師說你參考我的圖我要搶劫就好啦
sushi1561: 美甲師從來沒說捐款是要補償二創方啊…
這個動作只是把有爭議的款項處分掉
二創方一直在留言自己認定這個動作是美甲師要累積名聲,人家從來沒講
看了聲明也沒有覺得這動作有幫美甲師加分還減分
就只是一個社會上的很常見的處理方式
要談法律的不當得利的話,就認真去走法律程序來認定不當得利的成立與比例
coral8907: 可能他要被告了先處理一下自己的事情
剛剛看這段的意思是美甲工作室有提說這是個展現誠意的方式,但對方覺得你這個誠意是你覺得又不是我覺得,憑什麼啊
先說一下不是E粉
這邊也覺得捐出去是最佳解,而且也不用E同意什麼的
E會這麼爆炸看起來應該是覺得幹嘛把不關他的事跟對他道歉合併在同一噗
所以才會一直有沒有誠意啊之類之類的講不停
parrot6406: 展現誠意=沒有要賺這筆錢≠捐錢補償E,第一行的另外賠償才是美甲師跟E的事情,E就覺得全世界都繞著她轉啊
我倒是能理解E的心情啦畢竟看下來他連續好幾次發生類似的侵權了之前的事也包含原創作品所以整個炸裂,只是就雙方想的差太多了美甲方也蠻衰。反而是燒起來那串裡面很多讓人頭痛的說法已經到彷彿二創被人怎麼樣都沒正當理由去維護權益似地(沒有說全部都這樣但也不是只有一個兩個的說法讓人有這種感覺)
的確二創也不能抹去其努力的過程,不過這不是E可以追著人打的理由吧..
當自己出了一堆跟官方商品90%像的東西再跳針別人侵權怎麼看都只會是笑話
papaya2370: 二創方雙標所以會被模糊焦點。
二創有著作權
只是二創本來就是模糊地帶
所以很多官方會明講不接受、接受、或是接受的程度
不能全部作品都用一樣的標準看
實在不需要講得故意要拖整個二創圈下水
E的粉絲 就會擴散到我們要針對同人圈

放心啦也只有他們覺得 燒死的也只有他們大大
除非大大報復也開始亂檢舉人囉 但應該沒多少人跟他一樣侵權到這種程度還囂張的二五八萬
為什麼,噗首可以強行突破噗浪的11行限制⋯⋯施了什麼魔法嗎⋯⋯
E如果需要賠償金,或是更明確的道歉,為什麼不提出?
要對方空想不是很花時間又自己更生氣嗎?(看起來是這樣)
基本上二創作品是可以的,但問題是“營利”,並且E的營利所得是十分大筆的金額,再來就是E部分產品是有使用到官方有辦理版權的花樣(鬼滅相關)
E有部分創作並營利的商品官方都有明確聲明不可以進行營利的
koala6165:

這樣是不是就踩線了很容易出事
bison3219:
如果官方要提告侵權應該是可以的,雖然工作室是早於官方做那款商品,但在官方後也沒有停止販售的
如果是從事這類型的基本上都會避免使用到官方既有的素材(花紋、圖示),而是以同樣性質類似的元素做創作(如:官方胡蝶忍—>配色、蝴蝶相關裝飾)
原來如此,所以即使早於官方製作也會侵權

謝謝旅人說明
litchi5964: 我自己都沒發現突破11行限制

感謝旅人測試
koala6165:
關於「二創商品是可以的」這件事
噗主想補充想法
這間二創工作室的
某些二創商品
和擅自取用原版/官方圖案的
盜版商品
差別只在於
多冠上二創的頭銜
這種哦
我覺得啦
無論如何都不ok啦
而且盜版是這樣
即便不是大量販售也不行
bat5985
4 years ago @Edit 4 years ago
以下是我認為
二創全名為:二次創作
其性質包含二次與創作兩個部分
所以只要是同人商品基本都包含在內
正常都是侵權狀態
通常只要官方不抓就都沒事
部份官方會明文禁止(所有二創),多數官方會禁止立體物(除紙本外的周邊)
而成立「不抓」的原因,多數為「不損害官方利益」為原則
且「包含自我創作」的比例佔多數(這個比數值仍然依照官方認可)
本次事件中的二創方基本已經「損及官方利益」(官方說不行,他還是做,切做出以假亂真的商品)
你可以看到夜市賣的puma鞋也是puma但豹的方向不對
也可以看到NIKE的打勾不同邊
那就是「盜版為了規避責任而做出的變動」,但官方想抓還是會抓
其優先程度基本都是看「消費者的辨別程度」
如果有消費者誤會是官方商品,那絕對out
這次事件二創方的二創商品,多數就是被其粉絲(自燃油罐車)認證以假亂真的盜版品
尤其以鬼滅髮圈(布紋與官方同)、寶可夢卡套(同造型,官方商品為手機殼)
幾乎以假亂真(粉絲路人雙認證)
且賣場銷售額達20多萬(非淨利)
超出大部份官方所認定的「同人」非營利之商品數量與額度
基本官方就是一告一個準
「質感好」不等於「近似官方商品」
也有官方總是出魔神像的案例
ಠ_ಠ
4 years ago @Edit 4 years ago
bat5985: 這位旅人的邏輯唔喔喔喔喔,大,我覺得你精簡扼要解答了重點,好希望大家都能看到你的發言
還有個點是他打了作品名稱卻沒有標示清楚二創同人非官方等字眼,買家可以此檢舉為盜版物退費,還可以多個詐欺公訴罪。
otter1871: 我沒有仔細追賣場
但看到討論,其中還有一些商品有上官方logo的樣子?
ಠ_ಠ: XD
但都是我認知的內容
並不是完全專業
如果有錯誤還是希望旅人提出更正
上官方LOGO的話不論是什麼情境都OUT。
雖然不是商品,台灣很多COSER很愛放作品LOGO,那種如果放到日本COS平台200%被警告或被撤照。
bat5985: 推推,簡直想把你打的話裱框,以後直接貼上

不過我覺得立體物的部分可以改成
多數官方。
我沒細看,如果有官方logo絕對直接out超過到很扯⋯只有看過一些中國作品好像有開放
otter1871: 好的,已修改
我自己是不太追coser了,20年前的coser跟現在coser的理念不同了
但還有追的coser,真的會在自己的cos照上,上官方logo……(尤其身邊常cos劍三的coser一定會上門派圖案)
對他們來說好像是常態
可是就是……侵權啊……你又不是官方請來官宣、被認證的coser,幹嘛放官方logo……
bat5985: 以前台灣也是盜版大國,觀念是可以漸漸改正的,花費許多年看到現在越來越多人支持正版就覺得是有用的;很多人其實是不知道這是錯的,或是覺得錯了又怎樣別人也這樣,看到有不少人因為看到大家的討論才知道自己不對選擇改變進而影響別人都是很好的,至少我們在講這些話不是無用功。
很多人會覺得放官方logo就特別厲害的感覺吧XD很殘念的上法院沒有不知者無罪這種事,無知還可以教,但被提醒後仍舊這麼做就是他們的選擇,剩下的話自己去跟版權方還有法官說吧看有多少錢可以吐
這邊說觀念不同
是指我自己20年前玩cosplay,當年雖然版權意識仍然薄弱
但不會去使用官方的任何素材
應該說,那時候工作室也不多,而且價格高昂
許多人多數採取DIY(不論是同人本、周邊商品、cos服)
不可能盡善盡美地仿官方到以假亂真的地步
但現在便利多了
小量工作室跟DIY工具越漸發達
而且coser服主張越精緻(這裡指細節越像官方)越好……
就容易搞混了一些界線,然後在不斷踩線的過程忘記了自己本身就是二創侵權的事實
(所以好多人覺得為愛發電就可以侵權,是可以被通融的,不是這樣的……)
bat5985: 官方授權的cos服有漸漸變多的趨勢,老了沒有待cos不是很了解生態,每次都是吃別的瓜連過去的XD可以理解追求還原,超佩服自製手作娘,就是心態要擺正吧,你可以說你很愛所以怎麼樣,但仍改不了侵權的事實,而且永遠要有心理準備被檢舉被告,二創同人就是低調自保,官方給的閉隻眼灰色只有某些部分而非全部,真的不要侵權還那麼大聲,業力引爆只是剛好。
我覺得是很多年輕一代的心態比較奇怪,覺得沒有被抓被告=沒問題。
並不是,侵權就是侵權,只是看官方想不想、爽不爽抓,拿個不太好聽的比喻就是像對面對馬雲那樣割韭菜,你太囂張我就找你開刀。
banana3317: 真的很多年輕一代這樣想!!!
覺得他們大概是沒經歷過二創剛起步的時期吧,覺得現在二創林立是自然現象,沒想過都是前人自律才得到的環境

E表示認同的親友幫忙通靈了(別棚搬運)
crab3087: 這是從哪裡轉過來的什麼內容?想求詳細~~
bat5985: 因為沒來源出處+現在很多人關注事情發展,我會有點擔心是以訛傳訛的消息出現在自己噗內,如果確認是沒問題的就好~~
我晚點再來去挖網址抓過來貼著,方便要求證和(如果有)要轉發的人~~~
banana3317: 哈哈哈哈哈對,侵權違法沒有被抓被告不等於沒問題,而是有問題只是還沒出事情
不過我認為這不只是年輕一代的想法啦,至少從這次事情的討論串來看,這種想法應該是不分年齡層都會有的(。)我覺得不要把這樣的標籤扣給特定一群人(年輕一代)會好一點><
我倒是真覺得年輕一代(現在的國高中生)版權觀念很差
版權觀念差的人不分年齡層都有,但小朋友特別差還講不聽
orange8905: 我自己身邊有這年紀的小朋友
他們都看習慣YOUTUBE跟抖音
甚至無法理解看影片為什麼要看需要月租費的Netflix
bat5985: 說到這個歪一下突然感嘆的是,以後未來的小朋友還是年輕人想要看迪士尼卡通都只能去串流平台上付費ㄌ,不願意付月租費就會去看盜版的
frog9443: 從小開始教育巴哈瘋跟木棉花頻道
親友的邏輯跟E一樣奇葩,從頭到尾都不是美甲師的「責任」,她只是發現這件事進行轉告+禮貌上道歉一下,對面就覺得是美甲師全責?要找人算帳從頭到尾都找錯,說詞又每次都不一樣,難怪敗光路人觀感
真不愧是大大的朋友wwww偷換概念第一名www他怎麼能確定自己是權利所有人wwww
crab3087: 點進去正想要黑單發現居然是認識的人
有點離題,但我今年30,仍然沒有使用網飛的習慣
有沒有使用是取決於觀眾關注的節目是什麼,而非他的年紀喔
以我來說我多數時間觀看動畫為主,所以動畫瘋跟水管是我的主要閱讀管道(我都有付費月租)
被官方認證的與原作過於相似
順便E的二創商品照(客人拿的圖委託)VS官方封面圖
然後二創工作室被官方點名侵權
這個發展XDDDDD
誠心建議二創工作室得先放下噗首這一碼事,先處理自己跟官方的那一碼事了
ಠ_ಠ: 現在確實已經進行到第二回合了,而且後面可能還有鬼滅和其他官方在等著
第一回合:Eros V.S 美甲室
第二回合:Eros V.S 平心
木棉花和其他的我猜就算發警告信給E,E也不會說出來。
第一串:E vs 美甲
第二串:E vs 美甲
第三串:E vs 平心
第四串:騎士團 vs 平心
推測第五串:E vs 扭迪
bat5985: 親友團要繼續燒美甲就讓他們燒啦,E/美甲和E/平心是兩回事,後面這回事並不會因為他們在前面那回事反過來燒成功了就得到解決(攤手)但我由衷建議他們趕快處理後面的事情比較好
對不起我推測錯誤喔
第五串貌似會變成騎士團 VS 被他們扭曲的台灣法律

第五串
第五串應該會變成
74團慘到不能再慘的法學基礎 vs 國家感謝他們(的報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