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已搬家到海拉魯
2 years ago @Edit 2 years ago
ಠ_ಠ - 這不能問嗎?比方每天領美沙冬戒毒的能不能打?癌末天天在打嗎啡的可不可以打疫苗?平常在使用各種...看到滿有趣的噗手動轉一下
先說結論:我大概懂噗主在說什麼,就是社會安全網的概念,所以基本上噗主提的觀點沒什麼問題。
BUT,⒈一個不具名也不自報身家的記者⒉在記者會上⒊用字詞與其說不精準不如說非常模糊的問句,⒋問了一個極其愚蠢的問題。所以部長給了一個愚蠢的答案。從以上四點來看,其實我覺得部長給的答案也沒啥毛病
= = =
更新:聲明一下,我跟這個原po沒有半毛錢關係。我會注意到娛樂用藥族群是因為社團的社課議題討論,跟他的自以為是一點關係也沒有
https://images.plurk.com/60IOhUKOg3nb072kyIXElm.jpg https://images.plurk.com/19QatfhsQfRlsBxkhdhNlL.png https://images.plurk.com/7dIIhkVEEOU2gYqvmUE3ls.png
latest #23
掰噗~
2 years ago
掰噗秀秀 (girlki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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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years ago @Edit 2 years ago
社會安全網當然是編得越密能夠接到越多人,不過社會安全網的漏洞不可能全數堵起來也不可能堵得起來XD 就跟工程師在出廠前一定測過BUG也做了防呆機制,但是軟體送到客戶手上一定會再出現BUG或沒有防到某些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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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years ago @Edit 2 years ago
就我所知,娛樂用藥或者藥物濫用這一塊是有等級差異的,你有錢有管道可以買到不太會造成後遺症、純度較高的藥,相反過來就是大家常聽到的拉K拉到包尿布那種,因為價低不純,所以其實也很難說他們是因為拉K而包尿布,還是因為裡面的其他雜質導致包尿布,唯一可以確定的是這些包尿布的都有拉K,一般來說大眾對藥物濫用的印象就是這種負面觀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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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我要說都癌末要靠嗎啡止痛了就不用打疫苗了吧……
好回來繼續講娛樂用藥這一塊
之前有講過作為一個長期在吃藥的人,其實很難理解人好好的幹嘛想吃藥XDDDD所以我不是很理解支持娛樂用藥的理念XDDDDD
但是有沒有人在用?有啊當然有
不過跟其他用藥的病人一樣,每一個使用娛樂用藥的個案的情況都不一樣,所以記者在這種地方提「藥癮者需不需要全面停止施打疫苗」這種是非題的時候,部長只能回答「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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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years ago @Edit 2 years ago
用我自己當範例,我平常吃的藥就包含兩種血清素、夜用抗焦慮劑、日用抗焦慮劑、調身體的中藥,最近因為長濕疹還多了濕疹用藥
如果我不小心打了疫苗後掛了,記者以我的案例去問部長「是否應該暫緩濕疹病患施打疫苗」,得到的答案應該也會是「NO」
回到娛樂用藥的部分,首先第一點是「這個行為在我國是非告訴乃論的罪行」,比較OK的方式可能是當事人主動告知醫護就可以比照戒毒門診不需通報的狀況,提高用藥者主動通報意願來降低風險,其他是規定未通報而施打疫苗,並且確認死因是藥物與疫苗結合的不良反應,這個狀況不給予補償。這當然是相對是非題比較完整的解法,不過記者問是非題那就只能答O或X啊XDDD
再來就是記者沒自報身家姓名的部分為什麼是問題,因為記者跟媒體需要就自己的發言、疑問與報導負責
認真要說的話,不自報身家的記者部長甚至可以直接跳過不回答,不過以個人對台灣刁民的瞭解,他們一定不會放過追打部長的機會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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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years ago @Edit 2 years ago
記者會的時間有限,部長沒辦法根據每一個個案的狀況做說明(因為是快問快答),再加上有一大票昨天有人打了之後猝死於是見獵心喜的KMT、CPP之徒,部長做出「不要吸毒」這個答案其實是滿正常的
不過當然他跟記者都有可以做出更好的問答的空間啦
我覺得說出有參考性的回答(會被解讀成部長這麼說就能這麼做)反而事情更大XDDDD這答案比較不起爭議
Lexapro10mg: 對wwww這是一個保守但不得罪最多人的解答,適合在記者會講,但事後可以提出更好的補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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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years ago @Edit 2 years ago
= = = =
更新一下
幹咧誰被你拉到哪裡來的中二病wwwwww當其他人都是白痴沒人比你會想喔wwwwwwwww
https://images.plurk.com/60IOhUKOg3nb072kyIXElm.jpg
應該滿多酷兒社團都會討論到娛樂用藥的領域(畢竟是跟同志族群跟同志汙名化有關的議題),法律跟醫學領域也都有人在做相關的研究,覺得其他人都是被你影響真是不需要在自己臉上貼金好嗎XD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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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years ago @Edit 2 years ago
總之我已經先黑單為敬了謝謝大家
如果晚點有親友團殺進來也會一起黑單ㄛ
我就一言堂你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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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years ago @Edit 2 years ago
這邊幫露德協會發個廣告
FB粉專:
台灣露德協會
官網:愛滋預防與社區照顧-社團法人台灣露德協會
露德協會主要的服務對象是愛滋患者、藥癮者,同時也對酷兒族群友善,並且提供當事人與家屬心理支持與諮商服務,希望對於這個議題有興趣或者疑慮的噗友們有時間都能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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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years ago @Edit 2 years ago
前面的敘述應該也能看出我個人對於開放娛樂性用藥是有疑慮的(畢竟他們是已經存在的事實,既然存在政府確實應該要想辦法處理),但是跟我認為用藥族群的疫苗安全需要被政府保障並不衝突,衛服部跟行政院應該可以比照逃逸移工就診或其他類似的方式鼓勵這些人主動通報(也有醫護人員表示基於職業倫理,他們不會向警方檢方進行通報)
有些人可能對「人權」這個詞有點誤解……人權並不是基於同情,而是基於「身而為人」這個事實,要說的話比較像是「避免基於其某些行為或某些身份,而不以對待人的方式對待之」,它背後的代表意義是國家不得以這些差異而差別對待人民但是其他人民會不會差別待遇就比較偏向道德層面的部分
有些人權是會互相衝突的,最經典的案例大概是宗教自由VS性傾向自由(蛋糕師傅以自己是基督徒為由,拒絕替同志製作結婚蛋糕的案例)還有宗教自由VS人格權(歐美國家的罩袍禁令跟穆斯林婦女根據自己的獨立自主意識選擇遵循教規穿戴罩袍)
哦幹我不想講衡平原則跟國家……原則上民主國家不應該依照喜好=民意去設置某些會造成特定族群利益受損的法規或者忽視法律漏洞,如果以上述的案例來說,或許可以透過設置「同志友善」「穆斯林友善」等標章,免費提供店家索取或者提供當事人做選擇,用這一類的方式降低雙方衝突的機率
雖然不是最好,但可能是兩邊都能夠接受的狀況(只是可能)
娛樂性用藥比較麻煩在於它目前是違反刑法的行為,而且社會大眾普遍對施用者觀感非常糟糕(包括我),實際上也有很多因此延伸出的其他犯罪行為,國家在處理這種爭議的時候需要用更細膩小心的方式去處理,因為一不小心就會是鼓勵非法用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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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years ago @Edit 2 years ago
重點還是在於說大家對於人權、國家還有人權國家的概念是什麼?從很難堪的角度來說,要求國家落實人權保障從來不是為了保護現在被剝奪權利的人,而是為了保護未來可能也被國家以其他理由剝奪人權的自己
有時候會覺得不用把法律想得太高尚,「權利」從古至今都是為了保護自己而設置的,想想光榮革命跟權利法案都是貴族為了保護自己設立,中產階級發現之後,跟著抗爭讓自己也得到權利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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