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憲法保障原住民賣女兒風俗】
今天讀了這篇很詭異的報導,因為太詭異了,我還以為是看不懂西班牙文,跑去再查了一次英文翻譯。
墨西哥深山裡的原住民村落,還保留了賣女兒的習俗,每個家庭在生了女嬰,就喜孜孜地等著女兒初經的日子到來,因為可以把女兒用十萬到二十萬披索(約美金幾千塊)賣掉。女兒被當成畜生般養大,初經後就賣給想買她的男人。十二歲少女到了夫家,有如家事奴隸般得生孩子、做家事,聽從公婆與丈夫的命令,而且還常常被打。
記者訪問當地律師,律師說「
對這件事我們無能為力。」(我還以為看錯了!跑去拜姑狗大神翻譯)
原來是因為墨西哥憲法保障原住民村落自治權,所有的「習俗」都可以保留下來,不受墨西哥法律制約。

Antes de que les toque la luna: miles de niñas y a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