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流汗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柯文哲就無能啊,完全不意外
單親媽確診送醫 北市國小確診童獨自在家挨餓 - 生活 - 自由時報電子報萬華疫情重災區 阿公店27名外籍小姐失聯 - 生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女童親友無奈地說,衛生局至少應該派人送餐、或將女童與媽媽一起送到醫院治療,「明明知道她年紀小,而且已經確診,結果卻不聞不問!」親友也質疑,一個小女孩獨自出門很危險,台北市政府卻沒積極處理,讓她餓了近2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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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安啊~ (wave_okok) (wave_okok) (wave_okok)
台北市民政局提醒,孩童若一個人在家有飲食需要,可聯繫里長等人員協助送餐。

女童親友雖曾拜託里長、區長、萬華分局幫忙,但對方都說「只能幫忙聯繫衛生局」,相關單位也沒派人協助
這樣算不算里長有疏失
fen
3 years ago
這也可以扯柯無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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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qt
3 years ago
超有能啊 萬華阿公店小姐失聯27個
阿北誤食阿北症績+1
Iris
3 years ago
這件事如果發生在高雄台南,陳其邁跟黃偉哲早就被罵下台了,在台北就不無能喔🙄🙄🙄
不流汗
3 years ago
一個國小女童要怎麼聯繫里長?有給她里長的聯絡方式嗎?另外女童也確診,叫里長過去送餐是違反防疫原則的。
Nomind-無心
3 years ago
民政局、衛生局都是柯直接管的,這樣還不無能?
Nomind-無心
3 years ago
一個拿了全台灣最多資源的直轄市,做事情卻是這樣掉漆,還不無能嗎?
真。ikki
3 years ago
阿伯不無能 因為聯合報會包裝他成為有能者
在幫助疾病傳播上可能是大能。
nslian1201: 柯文哲不是口口聲聲SOP。這件事的SOP在哪裡?
阿北誤食 阿北渴礙
冷羽降塵
3 years ago
nslian1201: 我爸當年SARS在家隔離都還有衛生局人員全副武裝來送便當,那時還是"台南縣",一個縣級單位都做得到的事情你拿最多資源拿最酒的直轄市做不到不叫無能叫什麼?叫爛到底嗎?
nslian1201:
哪裡不能?
市長開釋疫調擺爛市民自己待在家裡自求多福阿
阿伯有能
民政局副局長吳坤宏說,已深入了解,里長、區公所已都知情。他也提醒,如果孩童一個人在家有飲食需要,可聯繫里長、里幹事、社工等人員協助送餐。
局長阿把小孩丟在家沒人顧真的好嗎?
老英有證書
社會局要不要關心一下?
Elt
3 years ago
yorurou: 里長疏失個頭,民政局明明就是推責任啊
Elt
3 years ago
"民政局副局長吳坤宏說,已深入了解,里長、區公所已都知情。" 你民政局裝不知道? 區公所不可能不回報個案給局處
蓬萊蕃薯島
3 years ago
天龍國選民選的,讚啦! 阿北務實!
"女童親友雖曾拜託里長、區長、萬華分局幫忙,但對方都說「只能幫忙聯繫衛生局」,"
抱歉,重看才看懂,原來大家都怕感染,只能幫聯絡衛生局
silvie
3 years ago
nslian1201: 當然,一直喊中央蓋牌,現在疫調足跡的公佈權限交給你們了,足跡呢?疫調呢?

剛開始有89人確診時就喊人手不足,不公布了。

所以阿背是不是蓋牌?

相較於彰化縣努力進行數千人的疫調,沒喊一聲苦。

你們天龍國國主不丟臉嗎?

丟死人了
鷹羽龍(TRFFF)
3 years ago
4趴正常表現,雙北都算蔡英文的鍋,台南高雄就市長負責吞
silvie
3 years ago
nosweat0911: 女童的親友連絡了里長區長警察局,有叫小女孩自己去連絡嗎?

護航前請先把新聞的內文看清楚了
Nomind-無心
3 years ago
silvie_rice: 不流汗不是在護航喔
我是台灣人
3 years ago
超級有能的好嗎?
除了含狗魚,那位縣市長敢公然比中指的?
哪位縣市長敢公然嘴砲「公開透明」,然後派走狗(屁如)喬工程(大巨蛋)?自己去五星級飯店陪著財團拿刀叉吃人肉
阿北誤食、阿北罷棄、阿北口礙啦!
#蚵含糞兩糞一坑親 ,啾咪!
silvie
3 years ago
iori52052: 那我道歉。
實在是太生氣了。

最高位置的人擺爛,下面的一個個跟著擺爛。

居然還有人可以幫它護航
不流汗
3 years ago
silvie_rice: 我是原po欸,怎麼是在護航啦w
silvie
3 years ago
nosweat0911: sorry 沒注意到
letibe0927: nosweat0911: 瞭解瞭解
所以應該是這樣
女童自己留在家>通報里長>因為是染疫案里長不能擅自行動>上報公所>相同原因公所上報>上面沒行為拖了24小時
支線
萬華分局>因為相同原因沒辦法擅自行動
Nomind-無心
3 years ago
這裡面該有動作的是衛生局,不知道在幹嘛
Elt
3 years ago
送餐和看照的比較像是民政局和社會局的權責,衛生局人力也是有限的
Elt
3 years ago
與其說是擅自行動不如說處理這東西就是要權責分明,非他權屬你叫他出動那責任誰單
早安
最關鍵的小女童到底是幾歲?如果是中高年級,其實有能力自處的....但如果是1、2年級就不確定,要看孩子本身的成熟度,整件事情發生到結束才一天,我覺得以捱餓來說還好而已,市長轄下幾百萬人口,哪有辦法滴水不漏所有事情管透透,這個要罵到柯P我覺得沒道理啦....要說的話最近可救援的其實是里長,應該是里長先究責吧
天光已現 | pee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不是要先有SOP?柯文哲不是很自豪他的SOP?
Elt
3 years ago
candyyou: 究個頭,你哪一條法規還是行政命令規定里長有這個責任的?
Elt
3 years ago
你究下去里長光是法定救濟就可以玩死你,更不要說用媒體和人脈玩,里長搞你的時候柯文哲可不會站在你這邊啊
原來小孩大一點就能放給他餓喔,邏輯真棒
關鍵不是女童幾歲是SOP吧...
這事發生在桃園高雄還會有人說捱餓半天其實還好嗎?
里長不是要先收到通知嗎?要究也要先確定一下里長什麼時候收到台北市府通知的
說粗點的話,現在誰在開記者會的誰就要負責
今天以後可能要對確診無症狀的小孩子另外規劃了,以前聽中國發生這種事情時還覺得不可思議,沒想到台灣也會發生
餓小朋友真的很棒啊,小朋友也確診要她自己想辦法自理....?自己去買晚餐或叫外送??是想造成防疫破口嗎?沒有一個想負責的大人只會踢皮球,柯市長不只是廢而已根本是爛,每次出事推給中央,那你辭職啊市長不用選中央指派啊,選個沒有肩膀的媽寶廢物幹嘛?
Nomind-無心
3 years ago
letibe0927: candyyou: 女孩本身也是確診者....
ocean121320: 這...陳時中每天都在開記者會啊....但是我沒有要罵陳時中,我只是不想罵柯P我覺得罵他沒道理
yukishiro1209: 發生在桃園跟高雄不會有人罵市長的...
candyyou: 你大概不懂甚麼叫地方自治。如果甚麼都賴給陳時中,哪柯文哲跟他的七個發言人乾脆包袱款一款回家去好了
candyyou: 發生在桃園哪裡沒有人罵市長,你活在平行世界?
台科大的粉圓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kagawarei: 我不知道孩子家裡有沒有存糧零嘴之類的,新聞也沒特別說,不要把小孩當做無行為能力者,他們只是年紀小不是殘障啊....並不是年紀大一點就可以餓,是年紀大一點比較能自理找食物多喝水想辦法活下去,然後只有一天我真的覺得還好,三天就誇張了......但現在案例是只有一天....反正你們只是想罵柯P就罵吧,當然會在意市府有沒有檢討SOP這比較重要,比起罵柯P,如果不相信柯P會處理那就去通知黃珊珊吧,我就沉默螺旋了~掰
台科大的粉圓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peeplurk: 等等,這個案例我沒有罵陳時中也沒有賴給陳時中啊= =?我只是看到大家都在罵柯P,然後整個流程看下來覺得應該先罵里長吧?覺得大家只是很想罵柯P找事罵而已,那你們就罵吧,我只是講點我個人不同的意見
==只是有人提到誰開記者會就罵誰,提一下而已,真的沒有要罵陳時中,我沒有對陳時中不滿喔
candyyou: 那小孩六歲。而且看出來他們是[非正規]家庭,先是嬤嬤跟小孩染疫,媽媽被送進去醫院,小孩只好跟姑姑,結果姑姑也發現染疫,而且是重症,也被送進去醫院,只剩染疫的六歲小孩待在家裡。。。這種事情還能辯解嗎?就算算是柯文哲倒楣,也只能摸摸鼻子認了
glenna
3 years ago
女童也是確診者,當然不能隨便出門,而且家裡大人相繼住院,會不會有存糧腦袋想就知道了
★★ 25
3 years ago
如果發生在桃園喔,柯文哲就會出來嘴說台北一定不會發生這種事
媽媽染疫的時候,小孩沒有一起被採撿與隔離,還流到姑姑去? 這邊有點疑問。 個人認同粉圓說的一天就發現還好,三天以上才嚴重
candyyou: 你以為是小鬼當家喔
確實有小孩的家庭,家長如果都進醫院隔離,小孩如何臨時安置,有沒有配套的SOP做出來,希望這個案例能帶來更好的配套。
會送去醫院的是重症內,天知道要多久才能出院,是要叫里長一直送飯喔
★★ 25
3 years ago
萬華那邊這種家庭應該不少,爆出來的時候其實就該規劃了,敝市市長大概不是很熟萬華地區吧
silvie
3 years ago
無法想像小女孩心裏多害怕,媽媽被帶走,會不會回來不知道。
若是我的話,哭死。
chiwen
3 years ago
蚵粉確實活在平行世界
silvie
3 years ago
candyyou: 發生在綠營縣市,霉體就照三餐罵個一星期啦!
你活在台灣嗎?
silvie
3 years ago
candyyou: 就靠北市整個螺絲鬆到不行,還不能嘴。

只准檳榔嘴别人?
candyyou: 餓一天還好你在講什麼?在國外都會當你虐童逮補你了,如果他們沒想起來要把女童送醫不知道要餓她餓多久!而且還讓兒童單獨在家!韓國都有餓死的案例政府只要慢點處理就會被憤怒的民眾砸東西了,
無住生心
3 years ago
(p-stare)
茅菇菇
3 years ago
不流汗
3 years ago
母親阿姨都確診帶去隔離後,同住的未成年女孩卻仍舊留在家,這件事就夠莫名其妙的了
冷羽降塵
3 years ago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1條,六歲以下或有需要特別看護的兒童,不可讓他獨處或由不適當的人代為照顧,違反規定的父母親或照顧者,可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99條,處罰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依102條接受四小時以上五十小時以下親職教育輔導。
所以是要說堂堂北市府連個懂兒少福利法的人都沒有囉?
冷羽降塵
3 years ago
還是其實有一個全副武裝穿隔離衣的人在裡面陪伴?
台科大的粉圓
3 year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Nw9b8bPo5paa6Fh4xY9ZN.jpg
★★ 25
3 years ago
蛤所以女童本來是沒有要跟媽媽安置在同一間檢疫所喔
冷羽降塵
3 years ago
candyyou: 所以還是沒解釋到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1條,六歲以下或有需要特別看護的兒童,不可讓他獨處或由不適當的人代為照顧這條啊
冷羽降塵
3 years ago
一定要有人穿防護衣在裡面陪她喔不然就是違法
好了啦,母女均安就好。
女童不是九歲了嗎,所以跟兒少法第51條的關係是?
冷羽降塵
3 years ago
irene_alphonse:
或有需要特別看護你是不是漏看這句?當然覺得確診的小孩不用特別看護可以當我沒說
az1235231: 本法第五十一條所稱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及少年,指罹患疾病、身體受傷
或身心障礙不能自理生活者。
新聞沒提到所以不知道女童有沒有症狀,但如果有症狀應該會被送醫而不是送檢疫所,所以無症狀的確診者算符合這裡的需要特別看護嗎?
另外在英文版的法條上,他敘述的方式是unable to live independently due to diseases, physical injuries or physical and mental disabilities.
也就是要因疾病導致生活無法自理,至於女童是否有足以影響到生活自理能力的症狀,新聞沒提到所以不清楚無法討論。
🍵冷泡茶🍵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那第一天的情形有沒有新新聞可以確定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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