ಠ_ಠ 偷偷說
5 years ago
某噗看到的留言
「講到老公偷買遊戲機時 一大堆人跳出來罵這是不尊重婚姻雙方意見
換成墮胎時 婚姻雙方意見溝通啥的就突然不重要了 真好玩」

毫不尊重女性身體自主 台男不意外
#噁心台男
latest #47
goose6461
5 years ago
為什麼買自己想要的東西要經過另一半同意
是花了他/她的錢或是該用來家用的錢嗎
snake2210
5 years ago
這兩件事能混為一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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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rlic5512
5 years ago
前者在噗浪應該不容易吵起來吧
ferret7827
5 years ago
這個可以反向點火
giant2298
5 years ago
台男不意外
ape9035
5 years ago
除非超窮,多了一台遊戲機好像不會對人生造成重大影響欸
ferret7827
5 years ago
遊戲機可以轉賣 小孩好像不行(不是好像
snake2210
5 years ago
到底是反串還是
swan3286
5 years ago
遊戲機玩膩了可以丟/賣掉,小孩不行
ferret7827
5 years ago
有點難吵,只能比對小孩跟遊戲機的差別
ಠ_ಠ
5 years ago
snake2210: 誰跟你反串
snail2474
5 years ago
我看不懂噗首寫啥有人能翻譯嗎
jujube9571
5 years ago
snail2474: 我也看不懂...
我這邊的理解像是在講女性的不好,但最後上了噁心台男的標
salt1555
5 years ago
???邏輯支離滅裂到看不懂
finch7434
5 years ago
很好懂吧 就有人認為連買遊戲機在婚姻中都是要溝通的事
那墮胎這種大事當然也要雙方溝通過
然後支持不用丈夫同意就能墮的原po認為那是噁男言論
就這樣 有啥難懂?
snail2474
5 years ago
重點是重不重要吧,至少我沒看出有哪個台男說這件事不重要,只是他們站的立場不一樣吧
salt1555
5 years ago
finch7434: 那法律更該改了,一方不同意另一方還是能買遊戲機,但現在一方不同意另一方不能墮胎耶。
salt1555
5 years ago
硬要類比的話是這樣,雖然我不覺得買遊戲機討論的必要性高到可以和懷孕相提並論
gnu223
5 years ago
邏輯炸裂的是被引文的人ㄅ,兩個議題論述的又不一定是同一批人
donut426
5 years ago
等等,現在是女權人士想要無條件墮胎而不是男性欸
說好的商量呢?
gnu223
5 years ago
個人覺得議題只要存在,其必要性都一樣高,因為代表有人正在受到這個議題影響
會說必要性有高低的,就好像是當政府在處理同性婚姻的議題時,有人會說經濟不搞搞這個不重要的一樣,有議題代表有人在經歷著,都不可被貶低其重要性
leek499
5 years ago
男性:買PS5是花我自己的錢
女性:生小孩是花我的生命

沒衝突,噗首舉例沒錯啊
gnu223
5 years ago
donut426:
女權人士跟男性比擬?女權人士跟男性的這兩個集合有交集欸,你的文字邏輯是不是有點怪
donut426
5 years ago
gnu223: 也是,過激女權不會跟男性結婚
donut426
5 years ago
gnu223:過了兩秒才看懂,我上面的是指女的女性主義者,因為我是女性然後不想被過激女性主義者代表
leek499
5 years ago
我給大家一個名詞用:女膠
donut426
5 years ago
女膠好難聽(難伺候
leek499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權膠更難聽,我沒有好點子了(攤手
donut426
5 years ago
嗯……我叫他們SJW吧,畢竟我煩的不是女性主義,而是打著女性人權卻無視其他族群的人權,甚至誣告逼死人的人,他們為的不是女性人權,而是權力
donut426
5 years ago
拳……剛剛我沒看出來
leek499
5 years ago
不過墮胎這個就身體自主的問題而已啦 哪那麼複雜 誰要生誰決定
donut426
5 years ago
leek499: 牽涉到醫療資源跟財產問題,怎麼不會複雜
leek499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那些都是其他的配套,跟限制女性身體自主無關啊?
donut426
5 years ago
leek499: 現在一些偷偷說的問題是該噗噗主不想跟人談配套,不接受保留或反對意見,只會說:「因為這是人權所以沒問題給過就對ㄌ」
donut426
5 years ago
然後下面一堆人說反對就是支配噁男,有意見保留者想要討論直接被嗆父權走狗
leek499
5 years ago
原噗主可能沒搞懂,生了孩子就算離婚了父親還是要負責吧?要談論的配套就是完全免除不要孩子的父親的責任,這樣基本上就解決反方的問題了
crab6105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不然這樣,如果被阻擋墮胎者之後因難產、產後大出血或產後憂鬱致死,政府強制丈夫必須跟著陪葬,小孩交由女方家屬撫養(若無則政府負責後續安置)
大家一起來不尊重身體自主!
sundae6994
5 years ago
女權自助餐
fish8903
5 years ago
crab6105:這已經是現行可以自願的部分了
cashew9305
5 years ago
fish8903: 但沒有像現在有法律強制規範啊
koala3135
5 years ago
生小孩本來就要討論,無論提案過了沒都是啊,墮胎是影響了男性什麼權益?
tea9026
5 years ago
男性:買PS5是花我自己的錢
女性:生小孩是花我的生命

是啊,肚子被三公斤重的東西塞著、三公斤的東西從腿中間擠出來的那一方該有決定權
spider3628
5 years ago
現在是有法律規定男性不能買PS5嗎廢到笑wwww
pirate6397
5 years ago
建議無論是墮胎還是買ps5,都要三等親內2/3的人出席投票,並且超過1/2的票數通過,始可進行。投票採公開投票,不記名
leek499
5 years ago
我要墮胎又要買PS5的話我不就人生被綁架
pirate6397
5 years ago
leek499: 那可能要申請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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