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丸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latest #50
Q丸
3 years ago
媽媽居然還帶著小孩去買童軍繩⋯⋯
Free Talk
3 years ago
「被告於本院審理中表示:這7年來都是伊在養他們兩個小孩伊今天要帶他們一起走,因為伊覺得這7年來,伊被看低了,伊獨自一個人面對所有的輿論壓力與各式異樣的眼光,包括工作找得不順遂。伊會覺得為什麼這兩個小孩,這7年來都是伊自己,他們生病的時候、不舒服的時候,都是伊自己一個人在顧,伊24小時去哪裡都要顧著他們,伊完全沒有自己的自由等語,顯然正當化其恣意勒斃陳○希、陳○廷之犯行,未見渠行為後所造成被害人陳○希、陳○廷生命之殞逝及被害人家屬之傷痛有何反省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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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years ago
.........她的痛苦,被當成藉口無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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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e Talk
3 years ago
而且,法官認為,她可能會去殺別人的小孩、必須與社會隔離,需要無期徒刑。同時,無期徒刑難以告死者在天之靈,所以死刑。

.....我有理解錯誤嗎?這法官....??
我想知道被害者家屬是誰,事前在哪裡
Q丸
3 years ago
tanwuyu: 你看到的應該是這段
「⋯⋯倘被告不與社會永久隔離,則日後重返社會,恐再度僅因細故或自身情緒管理不佳而產生壓力,即以相同手段侵害他人(特別是弱小的幼童)生命權或其他侵害之可能性極高,⋯⋯」
你的理解應該沒錯。
Q丸
3 years ago
catsummery: 看起來他是和哥哥和嫂嫂一起住。
「緣吳○妤因須獨自扶養2 名子女,而感經濟狀況困窘,復於109 年2 月13日晚間6 時40分許前某時許,與同住上址居所之兄吳○翔、嫂康○苓發生爭執,乃起意同時殺害其子女陳○希、陳○廷。」
kon4011: 不知道他們的詳細狀況是怎樣,不過我是覺得我會比較注重有為小孩出錢出力的人
Q丸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據辯護律師表示,哥嫂也是壓力來源之一啊⋯⋯
Q丸
3 years ago
看看日本這個法官說什麼,再看看噗首的法官。
Q丸
3 years ago
考完試了⋯⋯來說一說我的感覺,不是法律專業,只是一介草民。
Q丸
3 years ago
可以理解死刑,但難以接受法官部分的理由。
在廢死之前台灣就是有死刑的,既然有死刑,法官就可以做死刑的判決。如同法官所述,現行的法律是大家的立委制定的,法官也是在執行法律而已。
不能接受的部分上面已經引述了,就是法官認為本案的犯行是「因為細故」或「自身情緒管理不佳而產生壓力」。
我們都不是當事人,只說判決書上的事情就好,其他的不去腦補:單親獨自帶兩個小孩、工作不穩定、與同住的親人吵架到需要離家⋯⋯每個都是壓力源啊,這真的是因為情緒控管不佳嗎?
Q丸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被告當時29歲,有6歲和7歲的小孩,大學肄業,是大學還沒畢業就懷孕了吧。
Q丸
3 years ago

很地獄的這麼想,要是這案不是死刑,一定會有人說哎呀現在殺自己的小孩也可以沒事欸。
光想想就掉SAN。
同意噗主所說!我完全不能接受自身情緒管理不佳這一點,叫那法官來親自試試單親親自帶小孩
Q丸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李俊宏主任的貼文
留言也有悲傷的故事。
RU迪
3 years ago
先撇開我國刑法對於殺人者以及兒少相關案件的規定,因為從法條上來看死刑是合理的,為理性判決。
從感性層面上,很多人因為該案被告的經歷認為「罪不至死」,認為法官判決需要再討論。

在問中提及被告曾自殺未遂,假設法官理解此案原委才下死刑判決,是不是可以解釋為法官無視倫理和輿論為了要成全被告的意圖,也是另一個角度的感性判決?

再次撇開我國系統賦予法官的相關職責,如果我們不能以感性或理性的理由絕地人類的死亡,又如何以感性或理性的理由絕決定人類的存活?
Q丸
3 years ago
yhliao: 法官是解釋司法系統的人,不能撇開相關的職責。
另,法官判刑的確要綜合考量,但「因為他想死所以我成全他」不會在這個考量以內。
可能有人會認為法官可能是這麼想的,只是不能寫在判決書裡面,但這就是法官的工作啊,如果他因為不能寫進判決書的理由判死,那他就是沒做好他的工作。
Q丸
3 years ago
zoeplace: 這個案子如此受關注,也是因為很多人能同理帶小孩的辛苦吧QQ
RU迪
3 years ago
kon4011: 那法官做出民眾認為不合理的判決,是不是也沒做好他的工作,還是因為他確實完成了工作,所以要承受輿論攻擊呢?
RU迪
3 years ago
又或是說,「承受輿論攻擊」也是包含在這份工作當中,不論是他還是民眾「這都是沒辦法的事」
既然如此,為何公眾還要針對法官和被害的背景和性別大作文章、大肆批判呢?
Free Talk
3 years ago
yhliao: 不可能。法官的判決書內容充滿了精英的傲慢、滑坡的邏輯、滿滿的嘈點。我也想相信法官是想成全犯人,但若是如此就不需要用文字羞辱人。
在我眼中,法官根本分不清楚本案與「路邊隨機殺兒童」的差異。他們就只是認定「當了母親的女人就不再是人」而已。
Q丸
3 years ago
yhliao: 被民眾攻擊,不代表他沒做好他的工作。
另外,這個問題把兩個議題放在一起談了。
1法官沒有把判決的理由寫在判決書裡,或因為不能寫進判決書的理由作出判決,這個是沒做好他的工作。
2法官的量刑不符合民眾的期待,這倒不代表他沒做好他的工作。而是他量刑時有沒有通盤考量個案的狀況(育兒的壓力);量刑的時候有沒有參考類似的案件(其他殺子的案子也是死刑嗎?)。
RU迪
3 years ago
還有好多想問的但準備要上工了
晚一點如果有時間 也沒發懶 如姐也願意討論的話我再回來
Free Talk
3 years ago
判決書沒寫,就是法官沒考量啊。為什麼大家會以「認同法官」為前提去信任來歷不明的資訊??
難道未來遇到爭議判決,我們要看媒體與網路八卦,不要相信法官自己寫的判決書?
Q丸
3 years ago
tanwuyu: 真的,首先也不知道這個人是誰,他是怎麼知道的,哪些是聽說的那些是腦補的。
Q丸
3 years ago
但是,就算是真的好了,我也不會像留言一樣覺得媽媽不可憐。有在做社福的人應該都有這種感覺,就是真實的弱勢和大家想像的弱勢其實差很多。報紙和新聞報出來的弱勢大多是努力向上、憨直而且善良,只是因為時運不濟或條件不好,導致自己身陷困境。
事實上如果從小就在匱乏、被剝削的環境長大,有幾個人能長成善良的人?有幾個人能相信付出就會有回報,而勤勤懇懇的工作?又有幾個人,能抱著善意面對這個世界?
如果是我,我大概做不到吧,我的成長過程雖然不平順,但也有足夠的資源和支持。青少年及剛成年的我,內心仍然充滿憤怒。
Q丸
3 years ago
所以越需要幫助的人,在工作時遇到的阻力反而會越多,當一個人身邊的世界那麼多惡意,那麼不可愛,他要怎麼長成一個可愛的人?
Free Talk
3 years ago
鄉民:「啊,原來不是個好人,那就唯一死刑吧。」

法律粉專:「平常喊著要死刑,現在死刑你們又不滿意。是在雙標什麼啦。」

我整個????
Q丸
3 years ago
覺得好吧好吧,就這樣吧
這次法官真的太扯
Q丸
3 years ago
KaiShin8021: 真的,判決就判決,拜託不要講幹話
楓妶璃玥
3 years ago
看到反社會人格的結論我也覺得很母湯,老實說這些壓力全壓在一個人身上,又長期孤立無援(主觀認定),忍無可忍之時,會想要動手殺人我覺得不意外。但殺人動機是什麼?是因為養兒的壓力還是不忍小孩獨自活在世上就不得而知了,不然其實一個人自殺還更簡單一些
Q丸
3 years ago
j9575169: 而且反社會人格是一個診斷耶,本案有精神鑑定嗎,沒有吧。
酪梨壽司
3 years ago
試想,一個20歲就懷孕的單親媽媽,同儕都在跑音樂祭、夜唱、跑趴的時候,她孤立無援一人扶養兩位年幼孩子,心裏能不平衡嗎?持續9年,到現在終於精神崩潰決定跟孩子一起跟這個世界說再見,顯然就是認為9年的努力沒有人愛了,自己也無法給孩子愛了(這段我自己腦補ㄉ)。
我看完整個判決理由,法官先主張被告殺害幼童惡性重大,再援引盧梭社會契約論,作為271條1項判決死刑的理由(而非無期徒刑),整個論理都在「殺兒童乃天理難容」,我看不到針對被告單親母親獨立扶養二子的背景論述,看不到社工的評估在法官量刑上的影響,看不到家屬對被告的態度如何(只有法官單方想法),這個死刑判決根本稱不上慎重,甚至有點迂腐⋯⋯。
日三方
3 years ago
我有不太一樣的看法
首先這個案子,我覺得唯一真正值得同情的只有那兩個小孩,只有他們是真正從頭到尾都沒有選擇的
至於那個母親,我承認她是個可憐人,但是她也的確有可憎之處:這個案子其實和家裡有長期重病的老人,獨立照顧的晚輩不堪負荷最後殺掉老人的情況不太一樣,因為你沒辦法決定家人要不要生重病,但是你可以決定自己要不要把小孩生下來
我見過太多日子過得比這位母親更辛苦、同樣帶著孩子的單親媽媽,她們之中很多人甚至沒有兄嫂可以倚靠,好一點兒的有個吸毒的男朋友,壞一點兒的真的就只有自己跟小孩了
失手把孩子打死的時有耳聞,但是特意把孩子殺死的,就算在我那個環境也不常見(如果排除憂鬱症之類的精神疾病)。當然我絕對不是說虐童的就比殺小孩的要強或是惡性比較低,只是我實在沒辦法給予這個母親太多的同情
日三方
3 years ago
事實上這個案子唯一有爭議的地方,我覺得只有在罪責的部分,也就是是不是要判到死刑
畢竟在台灣,姦殺分屍的說有教化可能給予無期徒刑;隨機殺害幼童的也認為有教化可能給予無期徒刑;襲警奪槍的都給予了第二次機會,殺兩個小孩判到死刑,我是覺得太重了,不太符合台灣目前的氛圍、環境和感情
最後關於判決書部分,太多事實沒有被考量進去,我的看法是:我不確定法官到底有沒有考量到那些事證,但我很肯定那些事證絕對不能出現在這份判決書上;這是一份死刑判決,如果不寫到這麼極端,它判不了死刑
這個案子絕對是個悲劇,這位母親絕對有罪,但是在台灣,有太多的罪人比她該死,所以除非法官或檢察官能證明這位母親的惡性比那些姦殺分屍的、隨機殺人的還要來得惡性重大,不然我認為她罪不致死,判個十年已經很足夠了
Q丸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gasjatearo: 這個母親就是有憂鬱症,而且上面沒有人主張母親無罪。
另外,好像很多人主張不想給母親同情,但這跟法官的判決合不合理無關,這噗討論的甚至不是死刑太重,而是判決書的內容喔。
kon4011: 我反而覺得死刑或無期徒刑沒差都很好www
死刑嘛~判決書有講了;無期徒刑嗎~雖然消耗了監獄空間,但也沒有成全求死的意願且做到社會隔離,也很好。

量刑反而沒太大爭議才是
日三方
3 years ago
kon4011: 我不覺得判決書的內容有問題啊
法官想判到死刑,判決書就得那樣寫,不然你想像一下嘛:法官在判決書中考量東考量西,又扯單親的辛苦、又提精神疾病,最後說我決定判死刑,這才是真的奇怪吧
或者判決書內容不變,但最後說綜上所述,決定判處行為人十年有期徒刑,相信我,這個案子絕對不會被拿出來討論
所以這份判決書會給人很弔詭、考量不週全的根本原因,不在於法官是否考慮行為人的精神情況、家庭環境等等等,而在於法官的量刑太重,可能很多人都認為法官是根據判決書的脈絡考慮下來,最後做出死刑判決,但是我其實懷疑他是先決定好要判死刑,然後才開始寫判決書,所以所有會給人情有可緣的因素都不會出現在判決書上
日三方
3 years ago
kon4011: 你就想嘛,這份判決書怎麼寫你會覺得它合理(假設我們目前得知的所有資訊都為真實)
被告身為單親母親獨自撫育孩子非常辛苦、工作不順、經濟出問題,又有精神方面的疾病......barbarbar,所以本庭決定判處被告死刑
如果你覺得死刑不是重點,只是判決書的內容有問題,那麼改成這個樣子你應該就能接受了。如果真的是這種情況,那是我誤解你的意思,你的確只是覺得判決書寫得不夠完備而已
但是如果改成這個樣子,你還是覺得哪裡怪怪的,那就想想改成什麼樣子你才覺得合理可以接受,那才是你覺得這個案子不合理的地方
Q丸
3 years ago @Edit 3 years ago
gasjatearo: 還好欸,我上面貼的那段拿掉我就可以接受了⋯⋯
Q丸
3 years ago
gasjatearo: 他論罪科刑之依據那邊我完全可以接受,指責他「因為細故或情緒管理不佳而殺人」以外的部分我也還可以接受。雖然以台灣殺子的案例中死刑的很少,大部分都15年或無期,但這才一審,可以理解。
Free Talk
3 years ago
法官覺得不判死刑會被社會公幹,不如先判死刑,把麻煩丟給二三審的法官->出現一篇邏輯錯亂、因果關係不明、充滿廢話的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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