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屁話再多也不能掩蓋就是拿學生的故事來用,噁噁噁
ami亞海🐧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希望大家不要支持這種抄襲作者,不管多大牌,抄襲就是抄襲

而且還毫無悔意,以為幫作者打打書就沒事了喔
我個人懷疑可能連這一篇都是原創者的要求,他根本沒有想要出來道歉(這篇無病呻吟中也看不出他的悔意)
>就將學員講的其中幾個故事 當作AI大運算的壓縮檔寫在裡面
受害學生可能不只一個…聽說那段有8個故事

其他人的故事沒出書就當沒事嗎??
這個作者真的噁心沒下限欸....抄襲就抄襲
扯那一大堆也改變不了事實
《明朝》那時候的筆戰已經很令人感冒了,剽竊還講得冠冕堂皇太誇張,AI大運算三小
AI大運算(大爆笑) 好了以後抄襲的人有個很炫的名詞可以用了
挖賽,文飾那麼多有的沒的有毛用,就是剽竊和抄襲啊,粗魯個雕,偷就是偷
屁話掩蓋要道歉的事實 更顯得沒誠意跟噁心 沒誠意你就有種打死不認阿幹
....
還沒看完就感覺我的人生被浪費了,沒標點還寫這麼長真的沒耐心看
最後那句"很希望喚回地下室眾人討論的酣暢溫暖"好讓我繼續快樂取材抄襲是ㄇ

寫的這麼...清新脫俗真是辛苦他了(快樂是一回事,沒經過人家同意是另一回事啊)
先看他的fb再看大家的留言
嗯 只不過是中二+綠茶婊式地自白抄襲的事
烏貝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自己的故事自己寫,不要用別人的很難嗎?還寫一堆廢話
這一大串為免也太ㄎ一ㄤ到不知所云

引用一堆東西穿插到已經不像正常人在溝通,如果這樣就是所謂台灣文學界應有的文筆,那我真的不期不待了-難怪現代人寧願去看奇幻小說輕小說-

「曾經熱愛寫故事也相信自己能寫,但後來被摧毀了」
覺得跟駱脫不了干係,作者低調委婉,反倒是駱大聲嚷嚷
駱之前來東●大學當客座教授每堂都會請同學創作,然後點人分享,難道就是為了把學生書寫的東西變成他自己的嗎wwwwwwww
覺得很好要用之前有問過學生嗎?還是覺得學生的東西老師要拿來用理所當然?這除了著作權還有權力壓迫的問題,我不行
scchef: 其實寫作課本來就會請學生寫,畢竟要有作品才能指導,駱噁心的是把學生的習作拿來直接用,還是有些不同的
但駱這樣搞可能會讓一些作者不敢參加文學營,參加了可能也不敢給稿(雖然是規定一定要給),破壞市場規則,蒸蚌
有沒有參加過文學營跟寫作課的參與者可以分享,有沒有在這些業界大老的手底下真正學到什麼的?
沒有XDD!(雖然沒參加過文學營但大學時修過駱以軍的課,然後學生時期拿過幾次校外文學獎有機會跟所謂的大佬見面聽他們講話)
真心覺得很多年輕作者根本不用參加什麼大師講堂,很多年輕人的想像力和創作力都比這些陷入不知多少瓶頸的大師還好,直接把故事拿去參加比賽或個人自費出版還比較實際
建議可以把他抄學生這件事放噗首,他這篇充滿推託的聲明寫的委婉到我看兩遍才懂

雖然噗內有寫但放噗首比較容易一眼看到
他在刪文前還有發一篇火車的感想,但太傷眼了,我沒備份到= =
所以抄學生的不是只是剛好而已嗎?
我覺得還是不太一樣,畢竟這些書已經沒有版權問題,但這次的抄襲有版權,還是有差的
呃,抄寫跟抄襲不是一回事吧,你看到喜歡的段落抄下來很常見啊.....
grop: 這兩者不一樣喔。學習任何技藝,大多都從模仿開始,但不能把這些練習的作品拿出來說是自己的原創。
仿作做為習作是可以接受的,只要不要聲稱是自己原創拿來發表都還算在容許範圍(有點類似同人作品的灰色地帶)但抄下來當成自己的作品發表被抓包才說是在致敬就直接OUT。
竹子魚◆想放假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這一堆屁話就是要說他多麼感動、多麼情緒澎湃,一個不小心抑制不住自己,讓別人的故事滑進他的書中(?)
不小心的啦啦啦啦~~~~~~~ 原諒我ㄅ
↑試著整理概要
Ruby🪐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但是何敬堯還受邀去當了台灣一部奇幻劇的顧問orz
清門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iwannalove: 我也很無奈,何敬堯真的是靠著妖怪大賺一波,不過沒有何自爆我也不知道還有其他比何更厲害的妖怪學者
然後我要把妖怪台灣拿去墊便當
小小貓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擷圖翻譯
去年「藝集生活」這個咖啡店地下室,開了八週的小說班,大家比我想像還會寫,其中一個女同學的故事<火車>真的很棒,我就把她加到自己的小說裡了。
我的書《明朝》比她的新書《火車作夢》早出版,她有跟我反應,但我身體差、人又忙沒空理她,以為這事就這樣過了。
而現在那位女同學要出書,名為《女神自助餐》,同樣也把那篇火車放了進去,現在紙也包不住火了,反正大概就這樣,希望大家原諒我。
從成英姝的留言看來,駱已經是抄襲慣犯,還可以生存到現在真的是www
kuraturbo: 瞭解仿作作為習作,不要聲稱原創的灰色地帶了,正好解答了我之前的疑惑,感謝~
sf410745: 何到底什麼背景我一直很納悶傻眼啊啊啊,前幾天看到公視那部又在宣傳他就反胃
抱歉亂入,只是看到對於文學營、大師指導的疑慮,所以身為編輯的我想說一下。也許作者在創作初期希望能聽到更具體的指導,但就我的工作經驗來看,對於熟練、有技法的作者,我會希望他們在理念、抽象表現上更加突破,那些大師虛無縹緲的指導,在這個階段就不是完全沒意義了。一點小小的意見,僅供參考。但對於這件事,還是充滿憤怒!
這人也太過分了吧,抄襲就抄襲還在那邊辯解
我只知道駱應鈞

逗點出版社聲明
我怎麼看不太懂這個聲明到底是幹嘛用的…
「駱肯認錯好棒棒,而且他以前還是寫過好文喔」這樣…?
好喜歡劉芷妤的說!曾發摟她的部落格很久,有一篇「還好茱麗葉死了」寫得好棒
"對駱以軍先生能夠鼓起勇氣說明此事,深感佩服"
懷疑只是想用這篇聲明對駱告白
不然只剩下???????了
用出版社的名字公器私用……好哦
出版社有出版社的立場,我不覺得聲明有什麼問題。真要說的話用公司名義對個人做出批評才是公器私用吧…
(而且鼓起勇氣說明那句我個人的解讀是「居然還有臉說這種鬼話也是很有勇氣」是我的閱讀能力的問題嗎www)
我的理解也是客套留情面,但有指出駱道歉是「承認錯誤」
出版社出來發明,負責人署名竟然叫公器私用喔,真是大開眼界。
爆肝王瑪踢法
覺得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出版社是在保護劉,闡明立場並婉轉做出高級版譴責吧。不過有點過於高級了,若不知道出版社立場的話,令觀者誤解為在幫駱開脫也是有可能的
畢竟駱原本的文章看起來實在不像是在道歉,反而出版社的文很明確的指出是「錯誤」
Godwind:
lezhwa: 抱歉,我的意思是該總編在聲明裡洋溢自己對《我愛羅》的喜愛以及憐惜,這雖然是給駱顏面,但我個人是不能接受的。
susan_1991: 夏民當然可以稱讚駱以軍之前的作品,這跟現在這事兩碼子事,不必混為一談。他跟作者就是受害事主,也只有他們最有權談原諒或接不接受。
大家閱讀文章真有一套,我完全看不出那份出版社聲明有指責的部分,還說他很有勇氣
Raura: +1 我看到的比較像是出版社想要息事寧人,先大方承認駱有錯,然後再開始捧駱的作品對他如何意義重大,駱可以用他的錯誤來療癒其他的人來淡化犯錯這件事。最後用出版社的立場拋出一句「她只希望作品所訴說的,比開口說的更多」堵死作者之後跑出來講話的機會。
ふえ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路過打擾了
若非最後署名有出版社,個人閱讀理解還真看不出那篇是站在出版社的立場。聲明開頭是「想談談駱對出版社的影響」,首先說了作者和出版社不需再特別回應,然後接下來是常犯錯的「我」很佩服駱有勇氣說明此事,以及「我」不會羞於承認自己曾從駱的序文獲得慰藉與希望,文章末尾再提一下作者的回應(=希望用作品說話)。
關於「我」對駱的想法佔了最多的篇幅,與其說是出版社聲明,那篇文章看起來還比較像總編輯自己的意見闡述。
如同上面兩位所說的,感覺不像指責,或許真的只是想息事寧人而已。
逗點幾乎是一人出版社(說幾乎是因為我不確定後來有沒有招募到工作夥伴),他們FB的PO基本上就是負責人在寫,比較個人口吻的寫法是很常見的,這點我想稍微說明一下
我之前接觸的時候逗點文創還是一人出版社啦 ˊ_>ˋ
現在就不知道了
看了大家的批評跟說法,
我有點想請問大家:
1.如果你是劉芷妤,妳會怎麼做?
2.如果你是逗點出版社,你會怎麼做?
大家想要的是怎樣的結果?
辰月✯佛系寫手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這其中還牽涉到駱在文學界具有一定知名度,他認識的出版社、人脈肯定比逗點跟劉小姐還多
他們可能被叫去摸頭了,可能由在文學界身份更高的人當和事佬,總不能不給面子。
由你們講述的內容來看,逗點應該還算是小型出版社,先把話說死了或是指責,萬一以後其他有名氣的作者礙於情面不敢合作呢?
絳竹🍒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我覺得該先出來表明態度的是出版《明朝》的鏡文學,逗點有沒有發聲明、是否看風向說話並不是首要的。受害者當然有權向加害者揮刀,但是後續風險也是他們要承受,圍觀群眾期待他們用比較強硬的態度來處理,對逗點和受害作者不見得是最好的。
絳竹🍒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鏡的成立時間比逗點還晚,能爭取到駱這種知名度的駐站作者,說明他們的野心不小,能否妥善處理這件事關係到出版社未來的形象。
身為吃瓜群眾,除了買劉的書支持她,我覺得可以做的還有:把質疑逗點的聲音轉移至少一半到鏡文學身上,聚焦在剽竊這件事本身,要求出版社對《明朝》做出實質的處罰。
我個人不覺得逗點的聲明有什麼問題,以公關而言應該還是聰明的,出版一個已經被出版過的故事,最大的憂慮就是被說剽竊,但駱已經承認他用了劉的故事,在這點守住的前提下,逗點確實不需要「強硬」、「指責」
而逗點轉述的作者回應,我是覺得,很像誠心於創作的人會有的吧(在此先不揣測是否究竟確實為作者本意),就像上面有人提到的,比起一被提起就想到「是被駱剽竊的那個作家」,他應該更希望自己作品傳遞的想法能更被注意到
覺得勇氣那句有在酸是我個人的解讀啦,當然也許多少投射我的心情在上面,不過文字寫出來解讀在各人,我不會拿「他們就是在酸」來為自己的觀點辯護,自己覺得有偷爽就好,同樣的就算有人覺得是「藉聲明告白」但那也是個人的解讀,人家沒寫出來的就是不能咬定人家就是那個意思。
字面上來看逗點的聲明就是沒有問題,我不覺得有什麼好針對逗點沒有跟大家一起明白譴責。逗點再怎麼說都是受害者方,同意
JLLDRP 所說應該把質疑的聲音轉移到鏡文學,他們才是這次風波中應該表態的那一方。

今天在書店看到了
板橋吳君如
說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夏民正在直播說明。(但我想要繼續拉仇恨的怎樣都有話說就是了)
不曉得有沒有人跟我的感想一樣:他到底在講三小鬼話????

從頭到尾沒一個正常敘述啊???用一堆看不懂在供三小的字眼讓人懶得看下去,計畫通嗎?
ami亞海🐧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ami亞海🐧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請大家支持原作,誠品已經上架了(我在誠品買的),電子書明天開賣

女神自助餐的裏封也很有意思QQ
akari030: +1,我一開始認真想看他的文章,但是看了幾句就看不下去直接關掉了,我覺得真的有心想認錯的話,真的好好道歉就好了,講再多都是廢話跟辯解。
lankongliang: 他最討厭的就是講了一堆廢話後只說求原諒,問題是這傢伙根本沒有說過道歉

真的光看他的字就想巴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