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得空服員是跟公司爭取福利啊,對象又不是旅客
旅客幹嘛拉椅子坐
罷工程序也是依法進行投票,取得罷工權,程序合法的沒有太大問題,至於空服員訴求合理不合理?我有一個大膽的想法:「干各位屁事?」
長榮是私人企業,既然罷工成立了,不管如何都得由公司與員工之間去協商,外人其實不用指導長榮或是空服員去下棋...
如果連勞工三權中的罷工權都只能想不能做,規則已經很嚴格了還覺得不夠嚴格嗎?那台灣勞工意識還真是退步呀,嗚呼哀哉
另外,國外有勞工董事是很平常的事情,現階段台灣勞基法雖然沒有規定一定要有勞工董事,但也沒說禁止設立勞工董事,但以老闆的立場是不要有最好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