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llerlin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黑]趁還沒開始檢討社會福利單位對於家暴兒虐的職責問題,先來幫大家認識一下整個(以兒少保護為主)機制裡的社工能幹麻、以及社會安全網不斷在補破網的現況...希望大家在知道這些現況之後,會優先選擇去罵那些砍補助跟拿案件沾光的人,而不是去罵在地獄裡補破網的社工...
現在正在推廣 社會安全網-關懷e起來,請雞婆且溫柔的使用它
※保護兒少網絡閱聽與不當內容檢舉:iWIN網絡內容防護機構
#關於社會福利我們還有很多空間需要努力
#有些事情就算會虧錢也要去做,比方救人一命
#社會安全網
latest #87
kellerlin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雖然社工有百百種不同的職責、地區與工作項目的分別,但最最簡單可以分成三種LEVEL
1.政府單位的社工(多有社工師證照,依各縣市而定)
2.私人機構或是非營利、慈善單位的社工(有社工師證照或為社會工作者)
3.學校或宗教、地方的社會性團體的社工(社會工作者或是志願服務者)
先有這個概念
kellerlin
5 years ago @Edit 2 years ago
關於處理家暴兒虐案件,是一項跨單位(醫警教政社福)且需要訓練的專業,依緊急跟重要層次,第一線主要執行者(主責)是
1.政府單位的社工(工作量很大,人手受限於政府雇員人數)24小時之內來處理最緊急案件,而排除緊急狀態後經評估給第二線
2.私人機構或是非營利、慈善單位的社工來執行(通常會是計劃、方案的方式)
雖然輪不太到
3.學校或宗教、地方的社會性團體的社工,但通常宣導、預防、通報跟培育新的工作者,需要這邊的幫助...
kellerlin
5 years ago
好的,接下來講一下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的一點沿革,從歷史發展可以比較清楚為什麼社會挨拳網安全網的整個系統會頻臨崩潰
(一些事件憑記憶不是很精確,有錯還請鞭)
立即下載
kellerlin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在1993年鄧如雯殺夫案發生後,促使草擬《家庭暴力防治法》1998年通過
1996年底發生彭婉如命案,通過《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與「規定學校必須有兩性平權教育時數」,各縣市成立性侵害防治中心與性侵害防治專線(0800-000-600)
1996-1997成立兒童保護專線(0800-422-110)
在2001年整併為「113」,變成人人皆知的24小時全台專線
2010社福諮詢專線1957 +線上版
2018社會安全網-關懷e起來(線上整合網)
※在家暴法之前台北地方也有婦女保護康乃馨專線、各地也有婉如專線保護受暴女性
kellerlin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然而就算通過了,在施行上也有很多困難,儘管各縣市在2000年之後陸續成立了「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以整合單位資源,但第一線對於如何處理家暴、兒虐、性侵害,很多時候受限於對於暴力與虐待的定義不同(內傷/情緒/心理疾患/性騷擾)、民眾對於家暴的保守印象(家務事/家醜不外揚/重男輕女/拆散家庭/汙名化)、當時保護令時效設計不佳等問題,讓責任通報人員(醫事人員、社工人員、教育人員、保育人員、警察人員、勞政人員、司法 人員、移民業務人員、矯正人員、村里幹事人員及其他執行前開業務人員)就算發覺並通報,也還是會招致批評跟攻擊
kellerlin
5 years ago @Edit 2 years ago
儘管2000年後大力推動修法,甚至2003年兒少法合併並不斷增加有關兒童通報、治療或安置等,但並沒有多少動搖家暴與兒虐的發生率,打死小孩、殺死妻小、攜子自殺等重大案件仍然持續發生,所以在2005年起正式推動「高風險家庭關懷輔導處遇實施計畫」,進一步增加預防通報,高風險風險家庭也算進通報範圍內,希望早點介入可以挽救脆弱的小生命
參考2005-2008左右的兒虐與攜子自殺簡單統...
2005邱小妹人球案
2009熱鍋燙嬰案
kellerlin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然後通報量就是爆炸成長,社工永遠24小時被轟炸
kellerlin
5 years ago
尤其是當你在處理更緊急(生命危險)通報案子時,轉頭看到某議員/立委/政客在電視機前面拍胸脯保證他會好好請社工處理那個一點緊急要素都沒有的案子時
kellerlin
5 years ago
處理家暴兒虐案件,是一項跨單位(醫警教政社福)且需要訓練的專業
某議員/立委/政客不是專業,但是民眾會相信他們,這會讓原本就已經都接近崩潰的通報機制隨著民眾憤怒的留言與指責導致幾近癱瘓
kellerlin
5 years ago
從兒少保護熱線開始的世展會雖承接「113」,去年也因為人力被砍與經濟長期虧損,而差點難以延續
維持一個 24 小時的全國保護專線有多困難?/從世界展望會 113 流標案,到公益團體胸口永遠的痛(上)...
kellerlin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然後光是通報來源,大概是警政>>醫療>>社政+113+教育,然後對於一些立即有生命危險的事情,建議直接打110,為啥呢,這要講到一個重點,法律並沒有賦予社工進入家中處理事情的權力(我們社福老師稱之為:沒有牙的老虎),對方不讓社工進去,社工只能...請行政機關罰錢(對,膩沒看錯,(一般民間)社工不能開罰別人,他只能請別人罰他)
※公部門社工可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行政裁罰(各地方政府可能有所不同)
這下你知道緊急事件中為什麼社工要先聯絡警方了吧,不然警方到現場第一個反而是抓入侵民宅的社工欸
#社工也須注意人身安全
kellerlin
5 years ago
我希望這句話大家能深深的印入腦海
法律並沒有賦予社工進入家中處理事情的權力
法律並沒有賦予社工進入家中處理事情的權力
法律並沒有賦予社工進入家中處理事情的權力
kellerlin
5 years ago
下次聽到有人鬼吼鬼叫「怎麼不進去救人」
請幫我重覆這句話「法律並沒有賦予社工進入家中處理事情的權力
然後做這件事→
kellerlin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那社工能幹麻呢?在通報後,公部門的社工要在24小時內通報分類,後續調查跟訪視,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賦予社工的權力
實際的SOP我懶的複製課本,直接用別人的整理(幹不要臉)
家庭暴力實務工作——以台中市為例 -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kellerlin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社工要能介入處理,最重要的是「開案」,然而第二個重點就是,開案會因為家暴判定標準的變動(變嚴格或是變廣泛)跟案主本身是否有求助意願(不願意相信社工或提供服務的機構),而不一定能順利開案,而順利開案者,也會因為案件太多社工太少,同樣讓社工疲於奔命。更常見與麻煩的狀況是,案主不一定會乖乖待在原有縣市,當案主移動到其他縣市時,也增加了各縣市橫向聯繫與資訊傳達有時間落差,而形成113、警政、醫療、社政、教育等重複通報或通報漏洞等問題
※見2010 曹小妹枉死 3縣市通報疏失被糾正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kellerlin
5 years ago @Edit 4 years ago
開案了之後,你(社政府單位的社工或委託第二線承接方案或計畫的社工)才有辦法「訪視」(比較常聽到的家訪/家庭訪視是這個,其實通報後會先緊急訪視確定是否開案)、幫忙申請保護令、經濟扶助(生活津貼/失業給付/教育補助等等)、以及評估是否要接受醫療關懷(生理或心理),這是法律賦予社工的權力。然後,案主或需要家訪者,基本上不一定會配合,尤其是對於家暴的保守印象(家務事/家醜不外揚/重男輕女/拆散家庭/汙名化),這會讓家訪變成躲貓貓或是死命攻擊社工的第一線戰場(所以聽到有人想在台灣開放私人擁有槍枝這種講法對社工真的很...)
kellerlin
5 years ago
想要成為社工的學生,在機構督導或是學長姐帶領下,會參與較為安全的個案家訪,這也是學習之後如何獨立接案或是了解家訪細節不可或缺的經驗。因此,如果真的遇到這些新手,請對他們好一點,拜託...
kellerlin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另一個兒虐與家暴相關的,就是「對於暴力的判定」與「是否讓受害者離開家庭」。前面的麻煩之處在於,語言暴力、跟蹤、性騷擾、人身控制這種社會性的暴力很難在刑法上成案,很多都是不能驗傷的,自然也很難通報或開案,結果小朋友猝死了,劈頭就怪社工疏於通報或消極吃案()。後面則是,社工必須安排緊急庇護、安置、中途、出養、寄養等繁雜事項,或是經評估回到原生家庭,電話幾乎一直在打爆狀態,而在那之前,還得先跟原生家庭上演搶人大戰(限緊急安置),然後再被怪罪社工沒血沒淚()
皮包骨童案件被爆消極處理 警、社工秀證據駁斥
kellerlin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安置機構也有人力跟物力不足等問題。也就是,面對兒童或少年的安置,兒虐家暴第一線的社工跟生輔員(安置機構照護的生活輔導員)會有網內互打的狀況(因為彼此都幾乎沒有足夠的人力跟空間容納新的案件),所以,呃,如果小朋友/青少年在家沒有持續的生命威脅,可能就會選擇讓受害者繼續待在原生家庭...
@kellerlin - [感慨]五個月前朋友丟了這個預告過來...他知道我是社會福利畢業的,所以我丟了...安置機構 - 報導者 The Reporter
kellerlin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講到這裡,還沒有講到高風險家庭的定義呢...
●家庭成員關係紊亂或家庭衝突(暴力/性)
●罹患精神疾病、酒癮、藥癮並未就醫或未持續就醫(成癮與心理疾患)
●自殺風險(引誘自殺、攜子自殺、自殺給兒童看)
●貧困、單親、隔代教養、失業
●死亡、出走、重病、入獄服刑
※有時候雖然通報的案子是兒童(或是偏重於關心兒童與少年),但通常會直接挖出高風險家庭中其他成員(成年人、高齡者、特殊需求者)也需要幫助,雖然通報有助於揭露黑數,但也會讓處理量瞬間暴增...
kellerlin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通常高風險家庭都是好幾種狀況都有的啦......而且一個人可能就有好幾種呢......
※補充:雖然兒少保護會優先處理兒童與少年的狀況,但要讓家庭功能回復正常,還需幫助家中成年人/主要照顧者,減輕經濟壓力、增加親職教育、幫助戒成癮、協助就醫(身心理)、安排獄中育兒離監、照護高齡照顧者、照護失能或身心障礙調適等難題,這些甚至需要其他領域如醫療、長照、身障、性別、教育、更生等機構的社工協助,或是互相配合
kellerlin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雖然有些狀況可以轉介給醫療單位跟警政單位,不過,警政跟醫療不一定理解社工機制,而造成破壞或是誤會或是不接案;又或者是因為自己人力也不足,自顧不暇,人出院或出警局之後,照樣變成社工要去追蹤,然後社工回頭增加自己的工作量......
女警扮社工誘使販毒夫妻開門受逮,社工:毀滅信任
社工事件 驚覺警官對法治輕忽
kellerlin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好啦,快轉一下,講到結案好了...去掉那種「從此以後過著幸福美滿的日子」,跟,「成功轉介給別的單位或是交由個案社工員」之外,我把一般人最不能接受的列一下
●案主已接受家暴服務處服務,倘每個月分早、中、晚不同時段、不同日期以電訪、家訪或請相關網絡成員協助訪視等方式與被害人聯繫至少 3 次,無法與被害人取得聯繫達 3 個月者
案主死亡
單一加害人死亡
案主拒絕服務
kellerlin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無法聯繫與案主拒絕服務這兩點......客觀來說是呼應「案主本身是否有求助意願」與「介入花費時間的考量」。如果當事人處於高風險家庭,表示他或家庭成員具有暴力/性威脅、或是成癮與心理疾患、或是自殺風險、貧困、單親、隔代教養、失業、出走、重病、入獄服刑等狀況,在這個狀況下的判斷力自然不是正常狀態,儘管如此,社工仍然要尊重案主的決定(案主沒有求助意願)並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其他緊急的個案上,同時留意是否放棄求助不是出自於他的本意
受暴女性為何無法脫逃?從社工的專業視角看起
kellerlin
5 years ago
至於案主死亡跟單一加害人死亡......就看政府單位跟機構要不要保住這名社工了...出事的社工通常會被民眾往死裡打,因為一般大眾對社工完全不熟悉,也不知道他是誰,打起來罵起來我想是真的不會痛吧......但相信我,案件不管是結案前還是結案後死亡,最想不開的就是社工,那是一個盡力了結果人沒活下來的無間地獄啊
kellerlin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不過,壓垮社工的,還不只這一些鋼條(這裡沒有稻草),外包社福單位與民營化而倒閉、機構待遇不佳(升遷重男輕女)與行政作業繁雜(文書作業超多)、薪水回捐與人力不足與工作量暴增(普遍過勞)、社會輿論不友善與教育補充不足,都是讓機制裡的社工動彈不得、逃之夭夭(離職/流動率高)的諸多原因,而高流動率,讓上面一連串困擾(通報、開案、轉介、安置、輔導、結案)變得更複雜,如果一個案子因為社工流動率太高而經手過好幾個人,案主將會完全無法信任社工跟機構,然後就
kellerlin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嗯講到這裡,大概只是社會福利冰山一角,因為我沒有講到不同縣市社福資源有城鄉差距(其實這很致命),沒有講到外包機構如何分配補助跟應付評鑑、沒有講到公部門約聘約僱約用職代跟私人機構雇人薪水的問題、沒有講到司法跟地方法規的差異、沒有講到中央與地方跨部會、沒有講到其他單位或其他類型的比方醫療體系的社工、也沒有講到教育單位的狀況......
kellerlin
5 years ago
反正,如果你是社工,這些你都要考慮就是了
kellerlin
5 years ago
嗯,最後幫大家整理一下重點
●社工可以分成三種LEVEL,公家的、私人或非營利、學校或地方的
●公家總是外包給私人或非營利
●從立法跟高風險納入通報,案件量大增
●社工人數跟不上案件量
法律並沒有賦予社工進入家中處理事情的權力
kellerlin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有些案子開案有困難,開了也常爆滿
●家訪會有人身安全
●安置機構也爆滿
●高風險家庭狀況多
●警政跟醫療不容易支援
●結案糾紛與民眾觀感不佳
kellerlin
5 years ago
●機構內在問題包含低薪、過勞、流動率高
●外在問題包含社會輿論不友善
●教育單位來不及補充社工
●其他城鄉差距與機構評鑑等
●不同工作領域社工的配合問題
kellerlin
5 years ago
kellerlin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以及理解林老師不惜把社工逼瘋也要建立普及的社福中心之決心
政委林萬億:高風險「脆弱家庭」 持續要求地方政府...
刑政院-重要政策-強化社會安全網絡
kellerlin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希望大家在知道這些現況之後,會優先選擇去罵那些砍補助跟拿案件沾光的人,而不是去罵在地獄裡補破網的社工...
先醬,歡迎社工或助人工作者、各方朋友自由吐血
#關於社會福利我們還有很多空間需要努力
#有些事情就算會虧錢也要去做,比方救人一命
#社會安全網
kellerlin
5 years ago
補充一下我的資料有點老,後來跑去做其他研究所以對議題就有點疏遠了(脫貧方案那邊跟KMT推的東西沒有跟),所以只能從大方向的體制來講,而沒辦法從個案的角度來描述,如果有現役的懇請不吝打臉,感恩(blush)
sirmierda
5 years ago
其實你說的挺完善了,唯一想補充的是以上這些資料著重的幾乎都是兒保,連計算人力也是以兒保為主,而113,1957以及最後防線家防中心卻都還有成保,婦女,老人的個案以及通報黑數等,這些基本上都很少被"適當地"納入考量
sirmierda
5 years ago
總之辛苦你了
昭昭
5 years ago
這裡是想從事社工的學生,看完之後彷彿已經可以看到未來的社畜生活了
kellerlin: 現在通報網模式有改變了!
可以搜尋關懷E起來,全民可以進行通報!
進案量直接暴增(
苡‧野雪
5 years ago
不好意思,請問這篇可以轉到FB嗎?
實在很想讓異溫層的瞭解目前社工的困難
風又
5 years ago
這裡也想轉到FB,今天才在虐兒案的新聞看到一堆人叫社工、保護令沒用、社會局該關就覺得很難過
昭昭
5 years ago
luzunya QQ雖然我嘴上說社畜社畜,但是我還是想做社工,可以讓很多孩子婦女或是其他人站起來,那種快樂的感覺很難被抹滅
kellerlin
5 years ago
sirmierda: 感謝,這邊敘述的確是以兒少保為主,我把您的資訊也加進去原敘述裡,作為補充
kellerlin
5 years ago
yoyosyuan0226: 不怕不怕,只要活著,就有希望
kellerlin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C.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1.政府單位的社工(必須有社工師職照) ←政府單位社工不一定需必備社工師證照(是證照不是執照),其中又分有約聘/約用及公職社工師,名稱依地方政府單位有所不同。
想進公部門當社工?水深火熱與資源排擠,你看見了嗎? - NPOst 公益交流站
kellerlin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blackw95: 謝謝指正,我寫錯了,修改一下開頭
文章請借我連結到「公部門約聘約僱約用職代」這段,感恩
C.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關於處理家暴兒虐案件,是一項跨單位(醫警教政社福)且需要訓練的專業,雖然主要執行者是1.政府單位的社工,但因為工作量很大,人手受限於政府雇員人數,通常會以計劃、方案的方式給2.私人機構或是非營利、慈善單位的社工來執行。

公部門社工為第一線(主責社工)在處理危急事件(如:緊急安置)後,評估無立即危險才會轉案至第二線的委外單位進行服務(如:家庭處遇方案),家庭處遇服務可能是案家的資源連結或增進/改善主要照顧者行為等(視該家庭的狀況、需求)。
ps. 就算轉二線,公部門社工還是主責社工。
kellerlin: 我知道有這些服務資訊,我工作是會跟社工合作的夥伴關係
kellerlin
5 years ago
silenzioluna: 啊我錯誤tag你了,對不起...
C.
5 years ago
對方不讓社工進去,社工只能...請行政機關罰錢(對,膩沒看錯,社工不能開罰別人,他只能請別人罰他)

民間單位無法裁罰,公部門社工可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行政裁罰(各地方政府可能有所不同XD),但行政裁罰還是弱弱的。
小比俐
5 years ago
最近因為衛福部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社福中心預計補強一批社工人力,然後其他單位就可以光明正大的說:人力都給你們啦!事當然也要你們作阿!到現在以我們中心來說才補了1個人,但是事情就都已經下來了,越來越多的系統要用,社工們要處理各式各樣奇怪的脆家通報,不管多離譜,訪就對了,通報人是一般民眾也就算了,但當其他公家單位通報,卻半點該蒐集的資訊都沒有,一問三不知,只覺得憤怒又無力,連相關單位夥伴都這樣對待社工,這樣的沒有同理心,心態大概是:"哇!這個系統太方便了!我只要通報就沒我的事啦!" 社工們幾乎每天都加班,假日也常常要訪案,真的不是大家以為的那麼輕鬆好作
C.
5 years ago
公部門社工會於接到通報24小時內進入調查(這時候就有訪視了),再評估開案或不開案,不開案的話有可能會轉介到其他單位服務。(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53條)
另外行政院通過「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為強化兒少保護服務及兒少高風險家庭服務整合,爰自108年01月01日兒少高風險家庭中屬高度風險家庭請通報兒少保護服務,如屬中低度風險家庭請通報脆弱家庭服務
https://images.plurk.com/7za4Fe5RjYIwN4tbjwBlJD.png
https://ecare.mohw.gov.t...
關懷E起來是全民皆可使用進行通報,如果可以的話補充在噗首可以進行更多的觸擊率
sirmierda
5 years ago
onlylovetea: 有關相關單位無資訊通報的痛苦太懂了,我後來都直接跟交好的里幹事警察公衛護士說,你應地方壓力或是業績壓力要通報我無所謂,但好歹看再交情份上說清楚這是交作業通報案啊.....
阿津|退Lo坑出物中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另外想提醒下,兒少現在瀏覽/接觸到的不恰當網路內容,其實也多數十分的造成社福體系人員的工作層面的困難
檢舉網路不當內容(iWIN網絡內容防護機構:https://i.win.org.tw/)
若您於網路看見暴力、色情、血腥、賭博、自殺之不當內容,網站張貼性交易訊息,或揭露違反兒少法第69條兒少隱私等案件,您可至此網站檢舉。(若不方便使用網站,您也可直接撥打iWIN熱線舉發:(02)2577-5118)
社政主管機關處理網際網路內容違反兒童及少年相關法規處理原則、處理流程
地方社政主管機關接獲iWIN所派網路內容涉違反兒少相關法規之案件,將依據本處理原則及流程辦理民眾的檢舉申訴、案件認定及違法案件裁處。
C.
5 years ago
kellerlin: 剛才去看了一下家庭暴力案件開結案評估指標,
●案主已接受家暴服務處服務一個月內,家暴服務處在不同時間的不同時段連絡三次,無法聯繫上即結案。

倘每個月分早、中、晚不同時段、不同日期以電訪、家訪或請相關網絡成員協助訪視等方式與被害人聯繫至少 3 次,但皆無法與被害人取得聯繫達 3 個月者
kellerlin
5 years ago
blackw95: 感謝指正......我寫得太籠統修正下
onlylovetea: blackw95: 衛福部的人員表示:案家及案主拒訪的狀態下能知道的消息也很少....相關夥伴也很無力但未成年符合脆家的還是得通報(我做自殺防治的)
sirmierda
5 years ago
silenzioluna: 自殺防治也狠苦啊....那份通報量表填起來也可以要人命的....
C.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補充:為什麼有些兒虐案過去社工有服務,卻還是發生案件呢?
社工評估孩童的照顧者有保護、照顧能力且孩童生活穩定無危機會進行結案,但過了追蹤期後,孩童的主要照護者轉變或生活環境變化,除非社工再接獲通報,不然根本不知情。
小比俐
5 years ago
silenzioluna: 的確會有這樣的狀況,但如果是案家拒訪拒接電話我們當然可以理解,不過對於那種只是聽說~~~只是猜測~~~電話都沒打過,一且擔憂全憑想像和別人說法來通報的相關單位人員,我實在不能體諒就是了
小比俐
5 years ago
這完全是在濫用社工資源,消耗社工對這份工作的熱情
C.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C.
5 years ago
onlylovetea: 我們接過填 陳oo 林oo 又什麼電話地址都沒填的通報 XDD
阿津|退Lo坑出物中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sirmierda: 我這幾天服務過程中知道了讓人超累的消息,但兒少相關的社工我認識的很少...想提醒服務兒少人員們要注意一下但沒管道提醒有點尷尬OIZ
onlylovetea: 我也遇過全憑自己主觀意識服務的兒少保社工,溝通過程中也很生氣跟傻眼,其實全台的服務人員能有個大會去瞭解各領域從事內容跟彼此聯繫需求有什麼的機會就好了,台灣各部門要求網絡連結但實際上又是單獨做事OIZ
blackw95:春節加強自殺防治的每年也都有喔~ 公衛&自關要主動訪視過往服務過的65歲以上、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等弱勢家庭(包含已結案)
kellerlin
5 years ago
有事先暫離,請盡量糾正我
這個噗可作為窺探兒少保機制中社工工作樣態的一個窗口,但因為地區或機構的規定與案件差異很大,這個噗的內容可能沒辦法涵蓋所有領域、或是貼近各個工作場域的社工、或是針對現實案件有什麼建議跟改進,如果有更多人願意分享不同的狀況,或是糾正內文,真的會非常感激
因自己對兒少保護領域社工工作並非本科,發言恐有錯誤,請先不要轉出噗浪,但在噗浪可自由轉...先說感恩
小小補充,目前各縣市都有設置輔咨中心配置比例不一的心理師與社工師(對,一定要有社工師資格),依服務模式不同有分成中心派案跟駐校巡迴等模式。
在兒少保議題上,以我自己實習的經驗,學校社工師大多會是提供老師與行政專業意見諮詢的角色,以及跟兒少保社工維持聯繫提供該案家的現況(畢竟兒少保社工案量太大,很難隨時掌握每個個案的最新狀況),也會陪孩子一同訂定安全計劃,視需求提供相關資源,像孩子可能需要出庭,當時帶我的督導就有協助聯繫善牧小羊,並幫忙說服媽媽讓孩子去善牧上課。依各縣市服務模式的不同跟學校社工師的風格差異,提供的服務也會有些不同,但相信學校社工很歡迎老師和行政等工作夥伴,甚至是學生來諮詢與討論。如果對此議題有任何的不了解跟疑問,歡迎大家向該區的學校社工諮詢
關於通報有興趣可以參考這篇論文
https://ndltd.ncl.edu.tw...
我自己身邊的兒少保社工其實大多還是抱持著寧可錯報不要不報的態度,自己可以辛苦一點不要錯失任何一個受暴者
希望大家都能溫柔的對待這群一線工作者啊,真的很尊敬他們能在一線做那麼久
kellerlin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幫補充
「善牧」指天主教善牧社會福利基金會
「善牧小羊」指善牧的小羊之家-目睹暴力兒童服務中心
沁悠然
5 years ago
(drinking)
記得之前在迪卡上看過一個家庭,妹妹跌倒臉部一大堆瘀青被老師通報之後被社工帶走
姐姐就在迪卡上大罵社工,那時候也很多人跟著罵,但是印象中社工不能隨意帶走小孩吧?
C.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uidl1265: 我的字剛剛被吃掉了,重新打一次。QAQ
因為我沒有看到低卡那篇文,只能照自己的想法敘述。

社工可以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6條進行緊急保護、安置,而兒保社工要緊急安置必須經過一些行政程序。(不會沒事找事做啦(´Д` )

這個案件,妹妹被緊急安置,至少會經過以下關卡:
1. 老師評估有受暴可能並通報。
2. 兒保社工受理通報並調查,調查包含案家危險性、兒童的狀況、情緒表態或對事件之闡述等等。
3. 兒保社工評估有緊急安置需求,上呈調查報告及聲請安置,政府長官同意聲請及法院受理聲請。
(一般跌倒案有可能會順利通過這麼多關卡嗎?)

有些兒虐案的施暴家長很狡猾,總是辯解兒少傷口是來自意外燙傷、跌倒、摔傷,但依醫學角度檢視,那些傷口根本不是單純意外就會導致的。
C.
5 years ago
uidl1265: 回到這個案件,或許妹妹真的是意外受傷,但有可能為其他因素被緊急安置,比如:家庭缺乏保護能力、家庭環境不適合兒少成長等等⋯⋯。

兒保社會工作必須嚴謹,才不會漏掉任何需要被保護的孩子。假設妹妹的受傷經過調查後確實屬意外,家庭功能足以讓妹妹健康成長,兒保社工會撤銷安置聲請,讓妹妹返家生活。
C.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uidl1265: 補充自己對妹妹傷勢的疑惑:
1. 怎麼樣跌倒才會導致臉上不同角度的地方同時瘀青?
2. 瘀青的狀況及跌倒的高度/力道符不符合?
3. 如果是多次跌倒造成,案家怎麼會讓妹妹跌倒這麼多次?是家長沒有看顧好呢?還是家裡環境擺設太危險呢?(容易打滑摔下樓梯之類的)

除非姊姊的回應符合邏輯,不然她的話也只能信一半呀~
blackw95: 我記得貼上來的照片是單眼整塊瘀青,背景像是傳統三合院會有的擺設,跌倒原因是在家裡追逐然後跌倒撞到神桌
那個姐姐對母親的描述是說管教比較激烈,在那之前就有家訪紀錄了
文章是兩三年前看到的,印象稀薄,只記得那個時候戰得很兇
C.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uidl1265: 不負責推測安置原因也可能是管教過當,家暴並非只有身體虐待,請參考:
https://cp.ccf.org.tw/用愛...
又案家過去有相關紀錄,調查評估的分數會比較高,所以社工更謹慎處理該案了吧~
ps. 安置並非處罰小孩或家長,而是讓彼此先喘口氣休息,等雙方準備好了重新再相處。當然也是有久久沒準備好的家長,小孩就繼續安置
blackw95: 那篇文最後我是沒看到結局啦,不過也蠻多社工相關的人出來澄清,只是不知道那些堅持帶走小孩有錯的人有沒有聽進去
uidl1265: 之前有朋友分享個蠻基本的判斷標準,是孩子的傷口在哪裡,如果瘀傷在凹陷處(像是臉頰鼻梁這些),都不太會是孩子自己撞傷,像是你說單眼整塊嚴重瘀傷的部分,是覺得孩子自己弄成這樣的機會不大啦。像上面講的安置需要經過重重評估,尤其機構床位一直很吃緊,只是撞傷會搞到安置...我是也覺得姐姐可能也有點避重就輕或沒有完全瞭解狀況啦(苦笑
inkyhalbert: 阿哈哈,記憶稀薄只記得在眼睛周圍,不太確定有沒有延伸到太陽穴
那位姐姐肯定有避重就輕啦,畢竟是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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