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idl1265: 我的字剛剛被吃掉了,重新打一次。QAQ
因為我沒有看到低卡那篇文,只能照自己的想法敘述。
社工可以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6條進行緊急保護、安置,而兒保社工要緊急安置必須經過一些行政程序。(不會沒事找事做啦(´Д` )
這個案件,妹妹被緊急安置,至少會經過以下關卡:
1. 老師評估有受暴可能並通報。
2. 兒保社工受理通報並調查,調查包含案家危險性、兒童的狀況、情緒表態或對事件之闡述等等。
3. 兒保社工評估有緊急安置需求,上呈調查報告及聲請安置,政府長官同意聲請及法院受理聲請。
(一般跌倒案有可能會順利通過這麼多關卡嗎?)
有些兒虐案的施暴家長很狡猾,總是辯解兒少傷口是來自意外燙傷、跌倒、摔傷,但依醫學角度檢視,那些傷口根本不是單純意外就會導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