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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ndard view
軟Q羽毛
7 years ago
想推推的一個網站,
著作權筆記
,之前有上過主持人章忠信的課程,覺得章老師舉例的例子都很實用。
這幾天看到有人轉偷偷說問大家對於個人誌被上架到出租店的看法,剛好這個網站也有提到關於出租店出租小說漫畫,是否違反著作權法的論述~
小說出租店的未來 - 著作權筆記
latest #24
Mr.Zombie
說
7 years ago
啊...啊...
軟Q羽毛
說
7 years ago
文章節錄「亦即
著作財產權人將著作原件或其重製物首次出售或移轉所有權後,對於該原件或重製物的出租權即已耗盡
,不得再行主張出租權,其立法目的在於平衡著作財產權人與物權所有人間之權益」
軟Q羽毛
說
7 years ago
@Edit 7 years ago
「受到「第一次銷售原則」或「耗盡原則」的適用,著作財產權人無法禁止已經轉讓所有權的原件及其重製物的出租。」
所以以目前在台灣的狀況是,作者/出版社將書賣出後,就沒有辦法禁止轉讓書籍或是出租(無論你是商業誌或個人誌)。但是有部分的著作物是不適用這個法(像是影音類)
立即下載
軟Q羽毛
說
7 years ago
不過這篇是民國94年的文章,現在著作權法有沒有修正~就還要再找新的資料,但會想放這篇是因為他有提到日本的作法,可以一起參酌著看,因為可能有些人會把日本的狀況跟台灣的規定搞混(畢竟距離這麼近、消息互通有無)
軟Q羽毛
說
7 years ago
先不提個人誌,講講出版社好了,我記得台灣的出版社也有跟出租店產生拉鋸,而並
非一開始出版社就同意讓你可以租出漫畫營利
,大家想法都差不多,我讓你多租一本,可能我就少了一個潛在客戶,或是少賣一本,但後來的演變也有些歷史淵源
軟Q羽毛
說
7 years ago
如果有找到比較新的著作權法異動,或是關於出租與出版社之爭的相關報導再放上來分享
軟Q羽毛
說
7 years ago
@Edit 7 years ago
嗯~~雖然事實如此,但對於創作者來說心情上還是很矛盾吧,不過有一件事情很重要,繼續memo
「這一切在數位網路時代的線上閱讀模式興起之後,已經全然改觀,網路的公開傳輸權取代了實體世界的出租權,線上授權閱讀的商業模式也取代了紙本的行銷。」
小說、漫畫或雜誌的出租權
軟Q羽毛
說
7 years ago
線上授權閱覽的相關法條完善的話,未來對創作者一件好事,因為上述的內容都還是針對實體出版的居多XD~~不得不說出租店已經式微了(遠目)
小牧歐希@FFK兩日G08
說
7 years ago
覺得介定還是有差XD 只賣使用權會有供應商倒閉和更新問題 賣所有權賣出後就與供應商無涉 有更新也不會要你拿來換XD 出租權再次收取租金撞上現在流行的共享經濟就會很有趣XD
小牧歐希@FFK兩日G08
說
7 years ago
@Edit 7 years ago
十個人共資一起買同人誌一起看 著作人到底該怎麼做XD? 又 買家購買後轉手十次 著作人(ry 在多種可能性的現在 著作人再主張出租權很像一隻羊剝兩層皮XD
軟Q羽毛
說
7 years ago
ocococ
: 嘛~~按照法令來說(上面提到的),賣出去基本上就跟著作人沒有關係了,後續幾個人共資或是再轉賣之類的都沒著作人的事
至於買的人,假設十個人共資,日後若有再轉賣的爭議,就要看有沒有十人共資的證據~那又是另外一個問題了(
這本書
是誰的財產的問題)
可是書裡面的內容,著作權是在創作者手上,除非說是有人盜印非經過著作權人同意售出,才會跟創作者有關
小牧歐希@FFK兩日G08
說
7 years ago
所以 創作者要主張出租權 就只能靠只租不賣這樣?
軟Q羽毛
說
7 years ago
簡單來說~~著作人主張出租權什麼的.....如果是書籍類....基本上.....在台灣.....應該是不可能啦.....
小牧歐希@FFK兩日G08
說
7 years ago
那上面的討論到底是XDD 沒辦法主張出租權 那書賣出去就無涉了 為什麼要在意租書店呢XDD 那反而是租書店的權利啊XD
軟Q羽毛
說
7 years ago
@Edit 7 years ago
其實................沒有討論............我只是找出法令分享給大家知道說,其實沒辦法主張出租權(除了特定項目之外)
而為什麼分享,是因為看到偷偷說有人討論
個人誌被上架到出租店的看法
,有些人認為個人誌跟出版社出版的書不一樣,
不能未經創作者同意就被上架到出租店
←但這個想法跟我認知到的現行法令不一樣
軟Q羽毛
說
7 years ago
所以才找出相關的文章或論述來分享~~~~因為日本的確是有這樣的規定,但台灣並不是阿XD
軟Q羽毛
說
7 years ago
ocococ
: 這句話沒錯~不過有些人不知道~才發發文章給自己memo
軟Q羽毛
說
7 years ago
而既然實體出版(無論是個人或是出版社)的法規已經行之有年,要改也不是那麼容易,再加上租書店式微了
目前影響力已朝線上閱覽租書的形式,而這塊在著作權法上還有努力的空間,可以多關注或是在授權上架的時候多留意這塊的法律,才不會讓自己線上或實體的著作權都受損~
小牧歐希@FFK兩日G08
說
7 years ago
feather334
: 線上授權我覺得的問題都是供應商倒閉問題XD 倒了就沒了XD 遊戲最嚴重 文本我覺得相對單純 但沒辦法在第三方閱覽就很不保險XD
軟Q羽毛
說
7 years ago
ocococ
: 有點不太懂供應商倒閉是指什麼?
我的理解是經營線上閱覽的平台,如果倒閉後,那授權也會隨著這個平台公司倒閉而中止。但如果只是平台倒了,公司沒倒,那要看當初簽授權的範圍、期限跟對象而論是否授權中止
遊戲的狀況比較複雜,我就沒有研究了>"<
小牧歐希@FFK兩日G08
7 years ago
feather334
: 就是提供服務的網站收掉了 就不能看了吧? 現在更多漫畫是直接線上版 網站收了就沒了吧 大然倒了還是買的到灌籃高手啊
軟Q羽毛
說
7 years ago
ocococ
: 嗯嗯~對呀,就看作者本身有沒有再把作品往外授權或是出實體書,不然就是只記存在看過的人哩,也是線上版會有的風險,雖然還沒看到案例,但不是不可能
小牧歐希@FFK兩日G08
說
7 years ago
feather334
: 線上不知道能不能再次授權? 倒了就作者讀者雙輸(? 跟絕版一樣
軟Q羽毛
7 years ago
這篇解釋的相當完整,推推+memo
@Komikado - #65對於同人本出租事件的一些想法(內容很長,會先鎖回應慢慢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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