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星見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這個要來公開說。
ಠ_ಠ - 還是很好奇,為什麼不支持=歧視?現在已經變成一定要支持了嗎?
雖然是伸手牌,但是我有簽。
婚姻那個,好像簽不簽都沒差,因為怎麽說都是憲法說了算,公投沒什麼意思,就是輸人不輸陣而已。
我贊成同性可以結婚,但是我也還真的很討厭「不贊成就是反對!」、「你就是在迫害我們!」、「要給我們一條生路啊!」、「你們是歧視者!是壞人!」的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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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狼君
5 years ago
嗷~~~嗚~~~
Mr.Zombie
5 years ago
啊...啊...
夜星見
5 years ago
明明就有更好的說法。
立即下載
夜星見
5 years ago
像前陣子就有人被我說到有點搖動。
「與其一直害怕你兒子老喜歡挑選粉紅色,不如幫忙打造『即使男生喜歡粉紅色也不會被欺負』的環境。」
夜星見
5 years ago
像「被同性騷擾」,我應該會這樣回答:「無論是不是同性,那就是『追求者』,而那些追求者用的方式不當。並非同志都是這種人,但是遇到這種人,無論男女,也不用跟他們客氣。」
夜星見
5 years ago
但是老實說,被同性追求真的比較困擾。
因為如果追求者是異性,我拒絕了,對方大概就是認知到自己被拒絕了。
如果是同性,就會說出:「因為我是女生,對不對?」
我語塞,所以困擾。
夜星見
5 years ago
不過這個年代,可能男生也一樣。
「反正我不是帥哥!」、「反正我不有錢!」、「你們是母豬!」
呃……
夜星見
5 years ago
(困擾)
(是說不能拒絕嗎?)
這不就是情緒勒索嗎
夜星見
5 years ago
david50407: 我不是很確定情緒勒索能不能用在這個情況就是了。
因為有時候看起來好像關係還不夠親密,或是根本是路人網友之類的?
夜星見
5 years ago
愛家那裡其實我也很困擾。
無論他們貼什麼,用很驚慌的語氣說:「你看他們啦~~~~」
我就是看了半天看不出內容有什麼不對。
夜星見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教小學生戴保險套!」
我:「有什麼不好嗎?」
「老師都外面請來的!根本不是學校老師!」
我:「所以才專業啊~特地花錢聘請自己的性教育老師,聽起來不划算!
?」
「還有同性戀!」
我:「是有啊!怎麼了嗎?」
夜星見
5 years ago
大概就是這樣,跟他們tone都對不上。
夜星見
5 years ago
不過認識的人還是定期會貼給我看(tag我有點討厭就是了)
讓反方“輸的心服口服”,免得怪罪國家壓迫也是目標之一吧
夜星見
5 years ago
tikal: 喔,好像可以說得一部分的人的感覺耶~
黃小月
5 years ago
關於粉紅色,推薦這個
嚮往頭紗的男人 | 第1話 | ST | comico全彩長條漫畫然後在這個議題上我不太理解不贊成和反對的區別欸....是指沒意見、關我什麼事,和不行的差別嗎?
觀察到很多人都說「我不歧視但是我也不允許別人這麼做」,那到底要怎麼算呢?(如果歪了噗先說聲抱歉)
黃小月
5 years ago
shaingtao: 這個我覺得就是管太寬,既然不歧視也沒礙到你,那別人要怎麼做關你屁事啊!
因為每個人反對的意見都不一樣,中立的理由也不一樣,不去投也不代表他絕對不支持,所以別一竿子打翻一船人,是這個意思嗎🤔?
夜星見
5 years ago
欸,我覺得,如果「不歧視,不贊成但是不反對的」,就是「說得動」的空間,所謂的中間選票,可能是大票倉。
而且要簽不簽都是個人意願,也別強迫人家,我是這麼想的,雖然婚姻平權、課程、勞權跟東澳正名我都簽了
黃小月
5 years ago
那可能是還在思考吧!但是直接被扣歧視的帽子,反而會引起不滿
-響-
5 years ago
就是太過激了吧,我們希望求同存異
但這兩方都是 異端者上火刑台!!!!
但不可否認要長期的推行一個信念是需要一定程度的熱情,但是過激有時候的確會引人反彈\
-響-
5 years ago
就跟之前有個新聞,國外某蛋糕拒為同性獵人製作蛋糕,同性戀人提告,但是蛋糕店判贏了
我覺得這滿正確的,另一個觀點來看就像是店家拒絕讓寵物進入,人家就是拒絕還怎麼了...過激都不好啦XD
夜星見
5 years ago
(來增加話題的混亂(喂))
夜星見
5 years ago
AIR_tsubasa_S: 我也覺得過激應該是個問題。
但是打從心裡的覺得自己很委屈,該怎麼辦呢?
畢竟如果受傷得多,也會比較敏感。
夜星見
5 years ago
yuehyi: 對啊~我覺得有人會因為這樣反而很生氣。
好像可以理解。
夜星見
5 years ago
sundee: 雖然是伸手牌(就是有人直接拿來了),我也都簽了~
夜星見
5 years ago
shaingtao: 我覺得有點困難。
就像那個偷偷說的噗裡說的,「旁觀者算不算霸凌者呢?」
夜星見
5 years ago
不過,因為這件事情是有某個目的的。
如果目的是「爭取我們這群人的權益」,可能可以想一下。
夜星見
5 years ago
比方說,對方如果表示中立,此時可能可以看一下這個人是否帶著善意(或是有沒有惡意)。
如果完全是惡意的,完全反對立場的,說真的,就是「不要理他」或「戰他!戰贏了就爽!」
夜星見
5 years ago
如果對方表示善意,完全贊同。
但是萬一言談中有不順眼的,像「同性的人追我,我很困擾。」、「我不希望自己小孩是同志,因為這樣代表他們成長過程可能會比較辛苦~」,不要輕易說「這是歧視!」比較好。
因為這可能真的沒有歧視的意思,前面的「那更應該要打造友善的環境啊~^^」,可能會更能增加朋友,而不是敵人。
夜星見
5 years ago
如果中立,還在觀望。
就一如往常的相處就可以了。
夜星見
5 years ago
尤其,如果是朋友,我覺得能夠有一定程度的彼此認同。
夜星見
5 years ago
我覺得性平課綱就蠻好推的。
新聞、破天荒的DIY方式之類的切入話題,引入性教育的重要性,一起聊天的人贊同之後,就可以試試看推公投了。
黃小月
5 years ago
被同性追有個很麻煩的點,之前聽過女校的學生抱怨過,對方沒明說,都是打著閨蜜好友的名號黏著,而且女孩圈如果拒絕得不好,很可能是整群朋友一起失去,對中學生來說滿可怕的。
但如果是被男生追,拒絕了比較沒關係,反而女生朋友還會幫忙保護。
小樂 ~
5 years ago
簽聯屬書可以不要寫戶籍地址身分證字號的話 我就簽
夜星見
5 years ago
yuehyi: 啊,這個很麻煩耶!
而且被拒絕方有時候會後來才火上心頭。
這種情況該怎麼辦呢?
果然「如何拒絕別人」真的很困難啊~~~
夜星見
5 years ago
magic29: 我有聽過這個理由呢,擔心個資。
我覺得也很合理。
小樂 ~
5 years ago
現在詐騙多啊 以前都傻傻的填 現在多少會注意 亡羊補牢
小樂 ~
5 years ago
雖然說不會拿去做甚麼......現在這種話還有幾分可信度啊
mickeywing
5 years ago
這是損益平衡跟風險的評估,事實上你在任何地方留下的個資都有風險,我評估如果連署能通過所造成的社會利益遠大於我的個資遭到盜用的風險(而且多半有救濟措施),所以我選擇簽下連署
畫虎龍粥
5 years ago
夜星見
5 years ago
magic29: 其實某方面而言,必須要留下資料公開表態什麼,就是令人恐懼的事情了。
我覺得可以理解。
夜星見
5 years ago
mickeywing: 這樣很好啊。
夜星見
5 years ago
不過啊,即使因為各種理由,沒有連署平權公投,如果願意認同這樣的理念,應該會在願意在反同公投投下反對票。
小樂 ~
5 years ago
magic29: 對不起,現在的中選會就是會要求連署書和提案書上要清楚寫這個QQ
如果怕個資洩漏但想支持,自己印自己寫自己寄也是個方式,還是可以考慮一下的。
夜星見
5 years ago
nessa1103: 你好厲害。
當別人有疑問的時候,能提出可能可以解決的辦法。
這樣其實很不錯呢~
夜星見
5 years ago
(又要繼續增加宇宙的無序度)
夜星見
5 years ago
愛家那邊,其實有時候我也可以理解他們會把教會看得如此之重。
因為有些人,在得到神之愛之後,才得到許多人愛他,再進而得到「那個人」愛他。
夜星見
5 years ago
「為了自己的幸福,去犧牲別人的幸福」這件事,不知道該怎麼說才好。
夜星見
5 years ago
畢竟跟「捍衛別人的幸福,可能會失去自己的幸福」有時候是相對的。
夜星見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可是,如果對方能夠說出「所以你的族群不會跟我重疊(你並不會妨礙我傳福音),那就沒關係了。」
我覺得這樣就很好了。
我覺得,這也是一種溫柔,很厲害。
夜星見
5 years ago
當然,過激的那種,我也覺得相處起來很困擾。
還好沒有非常多的機會相處(炸)
夜星見
5 years ago
我在跟別人聊這個話題的時候,我定義的婚姻是「法律認可人們成為沒有血緣關係的家人的一個方法。包括得到家人的權益跟家人的義務。」
夜星見
5 years ago
我身邊剛好有一些「因為法律上(還)不是家人,所以有一些困擾」的案例。
比方說,身分證上的母親是別人,就連自己的媽媽生病了都無法請假。
夜星見
5 years ago
那麼,一對戀人過了最激情的時候,還彼此珍惜,相知相守,願意為對方負起彼此的責任與義務的時候,如果法律能夠認可他們,使他們真的成為家人,那就好了。
hosimi0420: 謝謝,工作時習慣了提出解決方案給主管點頭搖頭XD
夜星見
5 years ago
夜星見
5 years ago
嗯,來說說另一種情況好了。
「生理上討厭(跟自己同性別的)同性戀,覺得噁心。」
但是沒有特定宗教信仰。
因為可能有帶腦,具有理性判斷力,所以「但是我也沒資格反對他們結婚。」
這種類型的人,基本上一罵就跑(喂)
因為本來就偏反對方,只是理性判斷的結果讓他不方便反對而已。
夜星見
5 years ago
這個大概沒辦法讓他們連署平權公投,但是依然可能在11/24的反同那裡投下反對票。
夜星見
5 years ago
我覺得,嘛,因為我並不討厭同性戀,所以這個就不是很理解。
所以,以前有個同學對於我的疑問,非常認真的解釋了。
他是這麼說的:「男生其實覺得自己很噁心,屌很噁心,身上也很臭。所以要跟另一個男生抱在一起,想像起碼來就噁心。在路上看到也覺得很討厭。相反的,女生就很可愛。所以,GL可以,BL不行。」
因為同學很誠懇又很認真的這麼說了,我認為,這對他來說,就是一個理由。他的世界大概就是長這樣。
夜星見
5 years ago
所以,看到光譜極端的人說出「雙性戀很噁心」的時候,我好像也可以接受。
「大概他們就是覺得很噁心吧?」
生理上無法接受,那當然是理由。
夜星見
5 years ago
不過,「生理上無法接受」,應該不是去排擠跟自己不一樣的人的理由。
夜星見
5 years ago
「他們結婚不關我的事!」跟「他們結不了婚不關我的事!」,其實有一點不一樣。
夜星見
5 years ago
(想到哪裡說到哪裡)
我覺得,同性可以結婚後,應該會亂個一陣子。
因為跟社會制度及財產繼承有關係。
一旦出現事件,絕對會有人說「你看,同性可以結婚就是亂源。」
夜星見
5 years ago
但是,並不是這樣的。
是因為「改變」加上「人性」。
無論哪種改變,應該都會亂一陣子。
然後就會好了(喂)
我記得當年夫妻財產分開制要推時也有人嘴會增加離婚人數和夫妻吵架 但事實上並沒有發生那些問題 這個制度其實是保障夫妻關係不會被銀行/債權人急於回收金錢而被破壞
我覺得是因為婚姻制度因為大家都有可能會接觸到 所以會有很多奇怪的腦內預設和先入為主判斷 但為此動用大筆資源打壓別人結婚真的很愚蠢
夜星見
5 years ago
IceDR: 不過我覺得,因為還有更多繼承遺產之類的問題,有可能還是會亂。
或者不說亂,說「被放大檢視」好了。
因為會因為財產或其他理由吵的人就會吵,不會吵的人就不會吵。
夜星見
5 years ago
如果先有這樣的心理準備,我個人認為也是好事。
財產分開制主要是婚姻持續或離婚時在計算財產分配用 (舊制丈夫可以無條件使用妻子的才叫獵奇好嗎?)
繼承法的清算其實通常是另外一種情況 而且會動用到夫妻財產分開制的繼承法情況很恐怖(不過不是不會發生 所以還是要寫)
(即夫妻和子女一起死亡時 財產繼承會從1.配偶2.卑親屬一口氣跳回3.尊親屬 這個時候財產要分給岳父母還是公婆就要看夫妻財產分開制 而不是無條件公婆全拿)
夜星見
5 years ago
IceDR: 真的能無條件使用才獵奇。
你好厲害喔!長知識了。
夜星見
5 years ago
嗯,我想我不是說得很清楚。
是這樣的,『原本會發生的事情就會發生。』
比方說,同志能不能結婚,跟家人能不能接受他們,會是兩回事。
即使不是同性別,戀人不被家長祝福也不是什麼稀奇事。
其他的事情也都是如此。
夜星見
5 years ago
那麼,以爭奪財產為例。
如果兄弟結婚了,對象是男生,那麼這個弟之夫就成為弟弟的直系親屬,並擁有財產繼承權。
以弟弟的立場來說,自己的財產當然要分給自己最親密的「家人」,但是其他「有血緣關係的人」未必會這樣想。
如果發生的案件……
夜星見
5 years ago
理所當然,是兇手的錯。(如果有兇手)
但是「弟之夫」的事情會被放大解釋。
「你看,最近又有這種案件,所以說就不該怎樣怎樣……」
夜星見
5 years ago
然而,不是這樣的。
夜星見
5 years ago
預想好這樣的新聞可能發生,對這個陣營是有幫助的。
而且,理想上來說,一旦同性結婚是經常會看到的,漸漸地這種焦點就不存在了。
原本擁有的心理不平衡,也隨著成為常態而消失。
「好吧,(髒話),弟弟的老公當然是繼承人了。」
繼承順位是1.配偶2.直系卑親屬3.直系尊親屬4.兄弟姐妹
所以除非前面三組全陣亡 否則輪到兄弟姐妹的機率很低...
夜星見
5 years ago
IceDR: 因為有友人正好遇過有點關係的事情,所以才會這樣想。
友人的叔叔一直單身,上無父母下無子女。
但是遺產不算少,也有不動產。
據說吵了一陣子。
那真的是沒辦法 一定會吵...
夜星見
5 years ago
IceDR: 對啊~
友人很傷心,說看到家人很醜惡。
夜星見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可是,我卻會想像,如果我是那位叔叔,我有一個秘密戀人,無法成為我的「家人」。
我病了,快死了。
我會想給誰一個擋風遮雨的家?給誰我這輩子努力的成果?
「無法成為家人的戀人」?
還是「平常根本沒有聯絡卻有血緣關係的手足」?
夜星見
5 years ago
因此,我覺得,「應該是會亂的啊~」,但是「這是應該要亂的,亂只是暫時的,亂完之後會更好。」
並不是不亂,維持現狀就是好的。
噗首的偷偷說裡討論的,同婚對社會帶來的衝擊之類的(忘記精確用語了),我的看法大概是這樣。
你這假設目前唯一選擇是生前贈與/買賣 雖然還有共同持有這招 可是兄弟姐妹的繼承權還是在
夜星見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IceDR: 原來如此。
果然活著的時候處理蠻重要的。
尤其如果是病了,還有時間處理。
那遺書也該平常就準備好,免得有意外發生。
夜星見
5 years ago
不過會不會在我活著的時候就在吵了呢?
感覺有點煩(喂)
遺書...抱歉 我記得違反繼承法會一定程度的無效 所以在有繼承人的情況下 你寫財產全額捐給OOO是不能執行的
夜星見
5 years ago
IceDR: 我在《昨日的美食》裡面有看到,如果不是繼承人,那遺書寫了財產全部給某人,父母依然擁有一半的繼承權。
但是如果是繼承人,那遺書寫全給某人,就是全給某人。
不過台灣的法律如何我不是很清楚就是了。
夜星見
5 years ago
日本繼承法我不熟 但是昨日的美食那個情況在本國也適用
1.即使有正確效力的遺書 因為阿善父母是第三順位的繼承人 所以還是有法律規定的繼承份額 (在沒有收養的情況下)
2.再收養成立後 阿鐵會成為阿善的子女 在繼承順位上是優先於阿善的父母(直系卑親屬先於尊親屬) 所以阿鐵可以獲得阿善全部的財產
夜星見
5 years ago
IceDR: (worship) 你太厲害了!!!
大學跑去念繼承法的微薄印象(話說我是昆蟲系的唸這是搞啥...)
黃小月
5 years ago
說到遺產,忍不住想到,同性外遇的話是不是就不會有私生子問題,至少就目前的科學來說 orz
其實技術上做得到...(不過本國人工生殖法還沒寫到)
夜星見
5 years ago
不知道私生子的繼承權如何呢~?
夜星見
5 years ago
IceDR: 老鼠好像有誘導分化成功的印象,應該不會那麼快做到人類吧?
不過有一天應該是做得到的。
在有辦法鑑定血緣的情況下可以視同直系卑親屬 有繼承權
夜星見
5 years ago
IceDR: 原來也可以這樣。
女生的私生子比較簡單 男生的私生子要有"照顧的證據"(書信稱呼 給生活費)
夜星見
5 years ago
基因鑑定有時候真的蠻方便的。
我前面說的換身分證上的母親名稱,後來也是做了親子鑑定解決的。
夜星見
5 years ago
IceDR: 原來如此。
夜星見
5 years ago
不過(又要歪噗),雖然可以誘導分化幹細胞形成精卵,得以同性生出小孩。
要實行可能也有其他條件。
比方說金錢,若是男性,還需要母體。
條件比較多,同性的外遇生出非婚生子的可能性好像還是會比較低?
冰晝川
5 years ago
國內不行(依照人工生殖法)
國外可能可以....(沒有研究)
台灣的話遺產有所謂的特留分,就是會保留一半的遺產依照法定順序繼承
夜星見
5 years ago
icedayriver: 各國應該都不太一樣。
泰國好像還可以做到性別篩選。
夜星見
5 years ago
sugou_hiro: 原來如此。
夜星見
5 years ago
sugou_hiro: 剛剛爬了一些文章也有看到這個。
感覺長知識了呢~~~
特留分是看繼承權來決定比例吧
簡單來說
沒有遺書>應繼分
有遺書 分配方法錯誤>特留分
就是照理來說整份遺產要依照法定繼承比例順序下去分配,如果遇到「我要把我的遺產全捐給OOO」這樣的狀況,如果你是能拿到遺產的人,只能拿到應繼份的一半這樣
一般遺產分配有配偶有小孩的情況配偶先拿一半,剩下一半有幾個小孩分幾分,如果繼承順序下沒有人就下一個順位的繼承
高中公民課最喜歡算遺產了
黃小月
5 years ago
外遇到要花錢和心力找代理生,還要不能讓元配知道,總覺得這個付出遠比異性夫妻外遇然後不小心就生了一個還要更刻意了,相對來說很難不小心就有私生子吧 orz
夜星見
5 years ago
sugou_hiro: 最喜歡算遺產
夜星見
5 years ago
yuehyi: 真的不太容易~
夜星見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yuehyi: (又要開始腦補)
所以,會有幾種情況。
1. 當然是刻意做的。「這個才是我的真愛,我們的孩子才是愛的結晶。」
可是這樣原配很無辜。
不過如果同性能結婚,有錢還可以生小孩,這個版本可能會減少蠻多的。
夜星見
5 years ago
2. 另一方偷做。
偷取檢體自己做。
不過需要技術門檻就是了。
夜星見
5 years ago
報復性之類的也不是不可能。
不過想像那種事情不是很愉快,有需要(?)再來想。
夜星見
5 years ago
完全不小心,目前的科技來看,可能有難度?
夜星見
5 years ago
一個男的打算跟100個男的生小孩(聖鬥士星矢?)
技術上,可能女的跟100個女的生比較容易?
設計上(?)也是。
再說下去就要打標籤了。
先到此為止。
l• ܫ•) Davyキュルッ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關於噗首的話題)我覺得呱吉講的就很好 呱吉
「一定要當面問他,逼他說個意見,這和逼一個女孩表態愛中國有什麼差別?」
夜星見
5 years ago
david50407: 說得很好呢~
夜星見
5 years ago
說到「婚姻」,從小,我母親就會跟我說「結婚不是兩個人的事情,是兩個家庭的事情。」
這是一件不太合理的事情。
而且必須負擔另一個家庭的種種,真的好麻煩啊~
夜星見
5 years ago
許多人都會複製自己當初的被教養方式,為什麼呢?
「因為沒有經歷過其他的教養方式。」似乎是理由之一。
一開始我覺得,可能跟知識攝取量有關係,如果能夠攝取足夠的知識,就等於得到了自己以外的更多人生經驗,就能避免許多事情。
夜星見
5 years ago
但是,真的是如此嗎?
似乎不盡然。
夜星見
5 years ago
我以前學過的,「痛覺受器在受過強烈刺激之後,就會變得比較敏感,再度受刺激之後就會更強烈的表現。」
肉體受的傷是這樣,有沒有可能心裡受得傷也是這樣。
夜星見
5 years ago
再加上,我們國家的教育很在乎「正確」。
常常沒有商討的空間,考試時,連註釋上的「XXXX的意思」,如果「的意思」沒寫也會被扣分,「史觀」如果跟課本的不一樣也會得到0分。
夜星見
5 years ago
這些加在一起,大概就很容易爭吵。
夜星見
5 years ago
這是繼續追首噗,目前的感想。
夜星見
5 years ago
換個角度想,似乎也可以理解很多人的玻璃心。
在人生的道路上,他們一路掙扎,大吼大叫,爭取自己的存在。
而且,得理不饒人的態度,可能是他們大部分時候被對待的方式。
我覺得,想像一下,似乎也可以理解。
夜星見
5 years ago
但是,大家不喜歡這樣被對待。
夜星見
5 years ago
呃,可以的話,討論的時候如果可以彼此體諒就好了。
嗯,希望啦……
冰晝川
5 years ago
考慮到有繼承的問題 的確是兩個家族的關係啊…
(比如說我不在了 我先生會被迫和我父母/岳父母要一起分我的遺產 如果彼此沒有任何認識和感情 這不是超麻煩?)
夜星見
5 years ago
icedayriver:
但是老實說,覺得有點麻煩。(炸)
夜星見
5 years ago
結婚後,就不再只是為自己&自己的家人負責了,還得負責另一半的家人。
嘛,因為我的個性不太好吧?
總是覺得「各種事情都有點道理在」,所以一開始……該說,嗯,吃不少虧嗎?
夜星見
5 years ago
於是以我看來,結婚這種事大概是b>z。
夜星見
5 years ago
所以我覺得愛德說得滿好的,就是拿人生的一半交換。
(雖然溫莉說要全部給他)
而且義務可能比福利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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