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llerlin
5 years ago
[時事]社會運動不應是心理疾患者的特效藥
當心理疾患者的行為隨著個人崇拜或從眾效應的範圍擴大(網路擴散)而激化時,冷處理才能幫到當事人...
#心理學與社會學拜託大家
latest #100
kellerlin
5 years ago
面對心理疾患狀況的難題
在日常生活(現實交流)與網路互動(虛擬社群),我們通常假設心理疾患者是弱勢,想像有一些正常的人在攻擊其他已有心理疾患的人...
kellerlin
5 years ago
但現實往往比想像中複雜,有時候最難處理的凶猛攻擊,可能來自於心理疾患者攻擊另一個心理疾患者,常常在短時間內迅速變成互相傷害而造成惡性循環
kellerlin
5 years ago
許多時候,當事人不一定意識到自己身心狀況處於不穩定狀態、或甚至沒有認知到自己的行為(發文/發言)會造成何種社會後果,其言論或影音一公開出去,將同時面對自己變成「(言論傷害他人的)加害者」、「(被他人回覆攻擊的)受害者」這兩種角色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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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llerlin
5 years ago
在心理治療中,會將事件的狀態區分出來,給予患者明確的「角色提示」,告訴他/她只要先集中扮演/處理一個角色就好,才能處理複雜的狀態...
kellerlin
5 years ago
簡單的比方就像是「沙盒模式」,治療者先幫患者檔下/過濾惡意的攻擊,製造一個安全的環境,讓患者經由嘗試,重新建立起良好的對話模式與社交信心
kellerlin
5 years ago
但現實卻非如此,同時扮演對反的角色(既是加害者又是受害者),需要非常高強度的訓練以及社交經驗,才能在極短時間處理帶有強烈情緒的言論與排山倒海的回應
kellerlin
5 years ago
處理這種事,對心理疾患者是非常不利的,會把當事人的身心狀態推到極限,加上當事人已無法有效判斷自己身心狀況跟社會後果...反而會惡化/強化原本就有的信念,有時候可能會出現「某招有效」的誤解...
kellerlin
5 years ago
心理疾患者透過行動爭取自身權益的社會運動,自有部份透過社會行動自我治療的意義,但卻不應當成為心理疾患者處理自身身心狀態的特效藥...心理疾患者比起認為「社會運動(某招)有效」,更應該「先回復與關心自身狀況」
kellerlin
5 years ago
社會運動的目標,是透過社會無數個體行動的推演最終改善社會問題,而不是以個體的痛苦揭露卻加深無數個體的身心問題
kellerlin
5 years ago
若「主張其行為是社會運動」,但「當事人卻無法有效判斷自己身心狀況跟社會後果」,就應該停止、阻止當事人、或是冷處理;在這種狀態下,別說社會運動了,「先回復與關心自身狀況」才是當下更應該做的事!
kellerlin
5 years ago
眼皮有點撐不住了...留言隨意
四六
5 years ago
無比認同T_T
已轉噗,請問可以再手動轉到其他噗浪討論串裡面嗎?
芍_追風者♡.
5 years ago
你好,很喜歡這篇,請問可以手動轉到自己發噗嗎~~~
singing
5 years ago
你好,因為不是心理專業,想請教近來有發現社群媒體擴張後,陸續有些心理疾患者會對外陳述個人的遭遇、境況,這種通過社群媒體涉及曝露境況的過程是否可能是部分患者需要的自我療癒方式之一(即對個人經驗的公開對某些人心理是倚重且必要的)?請問心理治療有相關論述可以參考嗎?
因為在一些展覽或講座上有聽到過相關資訊,有些好奇,希望沒有打擾
kellerlin
5 years ago
kellerlin
5 years ago
sakurachiyan: 轉噗可以,手動轉其他噗可以,但是轉到私噗或是轉出噗浪的還請附上自己的論述(一行文也可),以免造成其他的誤會,感恩
kellerlin
5 years ago
newlavender: 可以的
kellerlin
5 years ago
heer6252541: 我必須坦承我目前沒有繼續追心理治療/心理諮商/臨床心理的最新研究,僅能就所學的古典理論簡單的分享我所知道治療的基本準則/倫理準則...(同時跪求高手支援)
kellerlin
5 years ago
1.日記/自我書寫是一種治療的方式,透過「...對外陳述個人的遭遇、境況」,讓當事人以第三人的角度重新認知事件的經過與情緒
kellerlin
5 years ago
2.這些「自我披露」的過程,被要求控制在治療環境中(沙盒模式),也就是內容不可以帶出治療的場域(程式不可以離開沙盒),這個約定不但保障當事人隱私、也保障治療者可以掌控惡意攻擊
kellerlin
5 years ago
3.自我披露的作法在沙盒推演後若有效果,足以讓當事人回復原有的/良好的社會互動時,經治療者確認,便可以對外表示「我OK了」,這時治療也將告一段落(準備結案)
kellerlin
5 years ago
4.所以,表達出「我OK了」的當事人,實際上是選擇性的展示了成功的過程而非受苦的過程,畢竟目的是鼓舞其他受苦中的人成功的希望,而不是加深其他人的痛苦...
kellerlin
5 years ago
5.當自我治療這件事片面的放在網路上,就可能造成讓一般人認為「通過社群媒體涉及曝露境況的過程」、「可能是部分患者需要的自我療癒方式之一」、「即對個人經驗的公開對某些人心理是倚重且必要的」之想法...但真正的狀況是,這一切應該要在謹慎評估與控制下,否則極容易失控...
kellerlin
5 years ago
得先去吃飯抱歉
kellerlin
5 years ago
6.但在某些狀況中,當事人治療過程的日記/自我書寫、或甚至自我披露的言語,會意外的(部落格私密文程式出問題、line錯人、設錯隱私等)或甚至是有意地,進入了公共場合/公共領域…
kellerlin
5 years ago
7.當公開的那一剎那,整個過程就不可逆了。任何的社會行動都是無數個體動態影響的過程,不是單靠個人的力量就能扭轉的,這時連治療者都可能無法幫忙當事人化解「極短時間處理帶有強烈情緒的言論與排山倒海的回應」...因為社會運動並不是治療者的專業啊...
kellerlin
5 years ago
8.這時,就必須轉而訴諸眾多閱聽人的道德行動:若「當事人無法有效判斷自己身心狀況跟社會後果」卻又主張「社會運動(某招)有效」時,請大家「對這件事冷處裡」
我知道這情理上很難(包含喜歡或討厭或無所謂或覺得不公平),但為了別讓事情升溫,真的得先忍一忍啊...
socialbeing
5 years ago
5cn表示 記得之前有一本書,提到會參與社會運動的人通常都具有某種特質。而我自己的觀察是,許多熱衷社運的人士似乎在成長的過程都有「小時候被灌輸某種理念並堅信不疑或無反思能力」到「進了大學或出社會後發現自己缺乏人生的方向和興趣」而且「週遭環境和親朋好友也無法提供多大的支持和指引」之類的背景,這時候一旦接觸到社運就傾向一頭栽進去。我猜測他們可能是把社運當成某種「宗教的替代品」,想從裡面得到「信仰價值」、「人際交流」、「具挑戰性和成就感的任務」等等,這些東西剛好也是身心疾患者所渴望的。畢竟心理疾患者本身因自身的疾患受社會結構的隱性排斥,所以對自我需求與對社會需求比無身心疾患者更難以滿足,社運就某方面來說確實正中他們的需要。以上算是我用個人的經驗所看到的趨勢,並非適用於每個社運人士或身心疾患者。
瑞秋_
5 years ago
會參與社會運動的人應該不是某些特定人的特質吧!我是因為樓上這位的論點而有點疑惑想請教,事實上現代社會參與社會運動不應該視為特定人的特定行為才是?這應該是全民都能參與的,如果說是真的沒有反思能力,又怎會去參與,我好奇這是這本書的完整論點嗎?雖然後面加了但書,不是指所有人都是,而我在現場也的確遇過比較是希望藉由此活動獲得認同感的,但我也遇過很多不是的,或者說誰不會尋找和自己理念相同的群體?所以我有點疑惑
feathering
5 years ago
實際去參與社會活動的話,會發現裡面的成員複雜度高的驚人。當然有跟風湊熱鬧的,但也有很認真在做論述並在生活上實際的。舉例,每年的同志大遊行有10萬人參與,媒體可能只報導同婚議題,但實際去參與的話,會發現跨性別、無性戀、BDSM團體也是其中重要的一份子
singing
5 years ago
因為這噗是根據時事所發,但我想應該不要只是集中在社運之上去看待,應該從現在自媒體的高度發展,即如噗主所說經歷1至4療程後去看——「5.當自我治療這件事片面的放在網路上,就可能造成讓一般人認為“通過社群媒體涉及曝露境況的過程”、“可能是部分患者需要的自我療癒方式之一”、“即對個人經驗的公開對某些人心理是倚重且必要的”之想法...但真正的狀況是,這一切應該要在謹慎評估與控制下,否則極容易失控...」這點
許多人用公開的管道去重揭潰爛的疤痕,不論是不是涉入社運,這種揭露一進入公共領域本就有高度風險,而偏重社運的討論,是因為社運激化了對某人站出來說話進行更多個人來歷背景、道德感、敘述邏輯的考核,如果發言者同時也是心理疾患者這種無形的價值判斷很有可能會擴大傷痕(而這也可能發生在其他非社運相關的日常自媒體使用上)
singing
5 years ago
kellerlin: 很謝謝噗主具條理的回應,學到很多!!
這樣討論下來也同時希望該人能在更安全的環境治療,因為看那篇的行文,先不看他後文引發的爭議,我覺得文中的兩人處境上有些危險卻又緊抓著載舟負舟的自媒體不放
kellerlin
5 years ago
seedig: sexylips: heer6252541: 社運的部份講起來比較麻煩,我試著集中回應...orz
總覺得不管心理狀態如何,只要同時處於一種多角色狀態,都容易混亂,而且沙盒模式對任何信心不足的都適用
kellerlin
5 years ago
1.社會運動目的是在改善社會,在行動上,其實仰賴主導者定義目標(需要達成的條件),並選擇有效的社會行動(手段)來達成目標。有些社會行動會採取傷害最小的方式、有些則否,要看其目標的緊急或危險程度而定
kellerlin
5 years ago
2.然而這也表示,主導者/發起人/召集人定義的「目標」、跟發起/號召「有效的社會行動(手段)」,必須一直是朝著「改善社會」這個目的前進...
當主導者的目標涉及私德而非公德、或是社會手段無效或偏離常規時,這種社會運動將無法取得認同、或是會受到嚴重公評...
kellerlin
5 years ago
3.這跟社會運動所謂「在體制外」的手段是有一點不同的,也就是,呃,只有建立在公德/改善社會的大纛下,體制外的社會行動才取得了正當性...反過來說,就是社會運動者因為發起運動,本身其實會受到更高的道德制約...
kellerlin
5 years ago
4.這種極高的道德制約,會同時影響社會運動的群體,一個有領袖氣質、個人魅力的人,更容易脫穎而出成為召集人或主導者,的這會讓socialbeing觀察到的現象相合,某些社會運動團體仰賴極高的道德制約作為凝聚力,而這樣的制約給予某些心理疾患者認同
蒂絲
5 years ago
個人以社會正義諮商跟女性主義諮商來看,投入社會運動確實是一個解決辦法,當然確實有讓當事人變得更糟的可能性,但所有諮商方式/治療方式都可能包含這樣的風險。
kellerlin
5 years ago
5.但是在某些狀況中,心理患疾者不得不挺身而出,替自己爭取權利並站在主導者/發起人/召集人的地位時,以社會行動「治療他/她的身心狀態」(私德)跟「改善社會」(公德)勢必得分開...
kellerlin
5 years ago
6.社會運動通常是一個把自己給出去的行為,若想用大眾的行動來改善自己的身心狀況(有如把自己個人的治療丟給大眾處理,而非共同處理跟你同樣困境的受苦者),這種公私不分的作法會面臨嚴重的道德批判(甚至變成公審)
kellerlin
5 years ago
7.為什麼公私不分會讓評價變得這麼嚴重?因為,如同瑞秋☽☾寄生三日月窄腰跟feathering所說:社會運動的參與者是高度異質的,而且,我們不能假設所有社會運動的參與者理解它的目標與本質,在一個社會運動中包含許多身分地位角色錯綜複雜的參與者,反而才是社會運動現場的常態
kellerlin
5 years ago
8.所以在某些場域,才會有高道德制約或糾察隊的存在,畢竟在異質參與者的現場,僅僅是一個爭議的口號,就很容易釀成嚴重的失控,而主導者/發起人/召集人有義務/道德去控制狀況...
kellerlin
5 years ago
9.心理患疾者作為主導者/發起人/召集人,身邊勢必要有管理公私分離的人、幫忙坦炮火的公關/小編、或甚至是治療者存在,才能應付異質參與者的回應(甚至是惡意的那種)
kellerlin
5 years ago
10.但是當社會運動進入虛擬社群(網路),它就沒辦法像現場可以立刻針對個人處理,1~8所提及的風險會升高並且快速擴散,如同singing所整理的「這種揭露一進入公共領域本就有高度風險...如果發言者同時也是心理疾患者這種無形的價值判斷很有可能會擴大傷痕」而這種效果強大、立刻且完全不可逆
kellerlin
5 years ago
11.虛擬網路的異質性參與者,比起社運現場的存在,幾乎是跨時空地域的,甚至會持續不斷的顯現...作為一種社會行動(手段),其實還滿常失控的...很多時候主導者/發起人/召集人原本以為網路聲援是「社會行動會採取傷害最小的方式」...結果常常反過來收拾這種社會行動所造成的極大傷害(尤其是心理上的)
kellerlin
5 years ago
12.本來心理患疾者作為主導者/發起人/召集人,不應過度苛責,然而當事人沒有治療者或管理者幫助,在「無法有效判斷自己身心狀況跟社會後果」,其「社會行動(手段)」跟「改善社會」已經造成負面影響時,最好的作法是「先回復與關心自身狀況」,而不是相信社會運動是特效藥...
Altia
5 years ago
我覺得這一串展現了一個前提,而這個前提是有問題的。問題是:為什麼她的個人性侵犯問題或者是心理疾病,會可以定性成一種「社會行動」?

我的意思是,如果是要針對一種現象,例如女性性侵,這可以是一種社會運動。問題是,如果這件事要當成是一種社會運動或者現象處理,行動者就必須要有完備的資訊和證據。行動者也必須有一些超越自我渴求的理由,例如說,為了大眾的利益、道德問題,說項。像是metoo 運動裡,眾多女性的告白並不必然是為了平反,而是為了喚醒大眾對性侵犯、女性地位低下的種種問題。而我在她的說辭裡其實讀不出類似的企圖。
kellerlin
5 years ago
13.台灣的社會運動發展到現在,是很動態很高度分工的東西,不同的領域也有不同的脈絡,在虛擬網路提升的社會行動與異質參與者之複雜,其實更需要高道德的約束或管理(雖然這樣說讓人很不舒服,但你不設嚴格的規定,遇到亂版真的會炸掉),我不認為是對心理患疾者較好的治療方式...所以只好反過來訴諸眾多閱聽人的道德行動:冷處理
Altia
5 years ago
這樣的社會運動是一面倒的。我們所聽到的就只有冏星人自己的想法,與及她依著一些很利己的理由(想要獲得群眾的支持、公開指責自己的父親、分擔自己的責任),去寫下這篇文章。

所以,我認為,除非我們認為,冏星人的處境和主張是會影響公共利益或者公眾的道德(也就是說,冏星人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社會人物,她家裡發生的事情很重要),否則,我看不出將這件事以「社會運動」來形容的理由——除非噗主認為,冏星人的幾十萬粉絲就是社會,或者是認為她的行動與社會有很密切的關係,例如說她映射了某種社會現象(這當然可能,但我不認為這是對方的動機,也讀不出相關的形容)。否則,我不認為這件事屬於社會運動,更不認同現在發生的是社會運動。

我認為,現在發生的事情就只是一個創作者向她的讀者告白,傾訴心事而已。
kellerlin
5 years ago
社運的回覆先這樣...
kellerlin
5 years ago
david3513: 是啊...
kellerlin
5 years ago
disstar666: 「當然確實有讓當事人變得更糟的可能性,但所有諮商方式/治療方式都可能包含這樣的風險」
這可能要問治療者跟當事人願不願意(心理/主觀條件上的)、能不能(生理/物理/客觀條件上的)承擔這種諮商方式/治療方式的風險?以及,這種諮商方式/治療方式對親友、甚至不認識的人影響有多大...這雖然很功利主義,但資源是有限的,治療者跟當事人可能必須有所妥協...
Altia: metoo本身就是一個社會運動,你自己都能理解了不是?(認真看了幾遍)
我這邊是覺得噗主主要是說當你使用社會運動的標籤時,夾帶明顯因為情緒或心理失控的狀態下的事件(udn)是極度高風險性的,甚至可以從摸哥那看到兩個人是(不管有意無意)在互相傷害彼此……

還有囧星人今天就是自媒體的狀況下會更加複雜,現在這樣公開不只單單跟讀者告白(囧自己有專門用來給贊助讀者的私密社團喔),不是讀者的人也能看到。
kellerlin
5 years ago
Altia: 這要分成好幾個部份說
我們有共識的地方是
1.Me Too是社會運動
2.當事人的確使用了Me Too作為他對自我披露的認同標籤
3.當事人認為自己的經歷,足以讓他/她使用這個標籤來代表自己
kellerlin
5 years ago
我們存在差異的地方是
1.「社會行動」
社會學認為,個體在社會中的行動,都是社會行動(見社會想像
2.「說辭裡其實讀不出類似(為了大眾的利益、道德問題)的企圖」
對,所以當他是個現象級的人,使用了「Me Too作為他對自我披露的認同標籤」可是,你讀不出他有(為了大眾的利益、道德問題)企圖...為什麼呢?
3.「除非噗主認為,冏星人的幾十萬粉絲就是社會」
是啊,那已經是個(虛擬社群裡的)小社會了(看向噗浪與FB...)
蒂絲
5 years ago
kellerlin: (1)能否承擔其實當事人會自己判斷,諮商者也只能建議。當我們選擇進入諮商關係本身就直接進入了風險之中。
(2)當我們認為對方沒有那個能力時,我們也是在否定對方的能力。在當代諮商中不論「互為主體」觀點或是「當事人是自己的專家」觀點都以信任對方的能力為主。作為治療或諮商人員在面對這種案件時,較少採取這樣的觀點。
(3)「...對認識的人與不認識的人影響多大這樣的」講法,並不是治療該負者的責任,而是當事人該負的行為責任。治療者除非涉及教唆或隱瞞重大需要通報事情,通常不該去干涉當事人自己的決定。
畢竟讓當事人自己能負責常是我們治療的目標
(4)上述部分我覺得你採取的觀點本質更貼近社會工作或社會控制觀點
蒂絲
5 years ago
再者其實個人認為公私場域的劃分在現代社會中,已經近乎被毀壞了,我們在意的並不是公共生活被毀壞,而是「我的公共生活」被毀壞。(借一點<再會吧!公共人>與<人的條件>皆有談論提出類似的看法,不過我學得不精可有誤可訂正)我們可以把社會運動的本質看做「個體權益的爭取的集合」,那不論是否是患者或社會邊緣個體爭取「屬於個人的公共生活」時的好與壞,其實與一般人無異,但作用上不同。
kellerlin
5 years ago
這件事的麻煩之處在於,「我們不能假設所有社會運動的參與者理解它的目標與本質」,所以當他用這標籤代表自己時,他就算參與了這個運動,但我們無法從他的發言中肯定他的作法,反而是讓人注意到他的言論「出現了極為明顯的矛盾與混亂」這件事,比起解讀成「她的讀者告白,傾訴心事」,我們更擔心他的身心狀況啊...
Altia
5 years ago
kellerlin: 我會認為沒有大眾利益,或者是認為此事主要是個人私事的問題,在於她的宣言裡有這樣的部分:

「我選擇要說出來,一部分原因是,在幫助其他人之前,我必須拯救我的伴侶。如果這個秘密由更多人分擔,說不定她的痛苦可以少一點。那被我保護了 20 幾年的父親,他必須受到指責,他承擔得起,我伴侶的代償可以不用如此沉重。

更大的原因是,雖然我說不想曝露受害人身份是我的一個堅持,但那何嘗不是我粉飾軟弱的藉口?在受害事件中,我沒有任何的錯,作為公眾人物可能更應該表現出勇氣,否則我要如何讓人相信受害人可以放下怨恨、可以活得堂堂正正、甚至……療癒他人、取悅他人,活成一個報章雜誌報導的「囧星人」?」

以上粗體為我理解的動機,原文摘錄。我想這三點談不上是一些很公共的理由吧。
Altia
5 years ago
如果她只是想要網路公審自己的父母親、想要公眾一起承擔自己過去承擔過的傷痛、想要認定「自己沒有任何的錯」,我想這三件事都談不上與我認識的「社會運動」有什麼很直接的關係。一如上面所講:metoo 的動機並不是公審,而是提升社會的警覺性。而我不認為這件事屬於 metoo 的原因,在於她的言辭裡缺乏將個人事件提升到道德討論的描述(事實上,我在上面的文章從來沒有指出這件事屬於metoo,但我理解文句會引人誤會的地方),而只是想要追求父親「承擔指責」、「分擔痛苦」和「自辯」。

當然,我們可以用這件事轉移到metoo、性侵犯、女性權益等等議題的討論。但這些大概就偏離了她之所以撰寫這篇文章,這篇宣言的動機,也就是宣洩自己的情緒,去告訴大眾她已經成為了一個更好的人(不管她是否成為了)
Altia
5 years ago
如果我的話不太清楚,我覺得,社會運動歸到社會運動,但囧星人自己經歷的事情,她所承受的傷痛,大概未必與社會運動有關。

退個幾百步講,如果囧星人想要發起社會運動,而這種社會運動的包含著網路公審自己的家人,我覺得這是一種不健康的社會運動。主要的問題是,我們依賴囧星人的講法進行的審判(如果可以稱之為審判),或是發起的運動,過於一面倒了,大概不是太適合吧。
kellerlin
5 years ago
disstar666:
(1)啊,等等,我把你的風險想成社會風險了(外部的),抱歉,是我理解錯了
(2)雖然明白「互為主體」...但我個人卻比較偏向「人在情境中」的觀點
(3)我傾向認為當事人若做出影響社會他人負面的行為,是有必要在合理範圍阻止的...
(4)是的...我本科是社福(抹臉)
蒂絲
5 years ago
(1)其實我是說風險是對外對內都有阿想一下如果比爾蓋茲接受心理諮商後決意自暴自棄誰不遭殃
蒂絲
5 years ago
(3)是要阻止沒錯,但不是所有可能造成負面結果的行為都該阻止的。當事人說要殺人,當然要報警。當事人說諮商後要和現任男友分手,你也無法完全估計這是好是壞。
kellerlin
5 years ago
disstar666: 在台灣有關於公共領域的探討,基礎問題反而是中華/原民/其他民族文化對於公私領域的定義與實踐本身,能否類如西方歷史的樣態(其實《再會吧!公共人》讓我一直覺得他在婊現代性跟無所不在的劇場)...「為公私場域的劃分在現代社會中,已經近乎被毀壞了」這在田野(社區)中,其實公領域與私領域維持著古禮般的道德界線...而在網路上,也能看到社群動態模擬公私領域的疆界...懂得看的話會覺得那很美麗啊...
蒂絲
5 years ago
kellerlin: 其實就只是華人社會硬要抗拮西方本位式的想法,但看看現在華人社會個人主義高揚的程度,我是覺得啦,群體主義跟個體主義差異沒這麼大到會被西方的人罵沒素養啦。
kellerlin
5 years ago
disstar666:
(1)慫恿自暴自棄的比爾蓋茲把錢無償簽給社會福利有沒有搞頭啊
(3)就怕不是所有的事情都是塞翁失馬焉知非福...每次發生事情的時候都好希望自己是全知觀點...QQ
蒂絲
5 years ago
道德界線這件事情,就會回到個人的道德認知啦,為何會說當代是[家天下]很大的一部分就在這邊。對比一下古華人家規/現代華人道德。恩。其實都是私德阿(茶)
kellerlin
5 years ago
disstar666: 「就只是華人社會硬要抗拮西方本位式的想法」
不要否定不同文化的想法喔~而且我還有另外講原住民文化喔~公私領域的觀念跟想法可是完全不同喔XD
蒂絲
5 years ago
kellerlin: 原住民我是確實不了解,但華人是真的抗拮很明顯阿,特別在民主主義的論證思考上。我是覺得那部分有些共同基礎幾乎蓋過了民族性差異,幾乎所有的民族都會表徵出類似的結果。當然在文化場域能區隔現代性影響的狀況下例外,但當今社會較難看到這樣的結果。
kellerlin
5 years ago
disstar666: 欸等等你忘了儒釋道啊
kellerlin
5 years ago
disstar666: 其實地方社區草根社團跟民間信仰超蓬勃的咧~我才想要反過來說是西方霸權害我吃不到雞肉飯只能吃麥噹噹
#肚子餓在遷怒
言凡狂骨化
5 years ago
kellerlin: 兄弟吃宵夜吃宵夜
蒂絲
5 years ago
kellerlin: 儒釋道..我還能講什麼呢?宗教在進入生活後進展都有點像(邪教例外) 不過這方面的看法要談很難談,基本上儒釋道教就極端父權體系,而且釋迦摩尼當年是個憤青,這談下去我會想談尼采。
不過我是滿喜歡文化差異造成的區隔變化啦,特別是生活場域的細微變化。喜歡伊斯蘭也喜歡一些道教、佛教或一些民間習俗,儒教我就...
蒂絲
5 years ago
我懷念嘉義屏東的雞肉飯的售價
singing
5 years ago
Altia: 關於何人怎樣界定社會運動、如何援引它,噗主在前文已有提及:「7.為什麼公私不分會讓評價變得這麼嚴重?……社會運動的參與者是高度異質的,我們不能假設所有社會運動的參與者理解它的目標與本質,在一個社會運動中包含許多身分地位角色錯綜複雜的參與者,反而才是社會運動現場的常態」
我們並沒有建立量表去評判一個人參與社運的動機或立論的道德層次、昇華程度是否可被劃分為社會運動,一般人可以在一旁針砭覺得有些人就是在搭順風車應和議題,但卻無法要求每個社運參與者均質或具有同樣的高度目標,我想噗主這裡是以「主體(時事事主)」認為自己是在社會運動來作為這串討論的背景,有人覺得該事主「不是在參與社運而是源於私利」這也同樣是主體的判斷,這彼此並不相干預
kellerlin
5 years ago
yrestaurant: 錢包大人我來了
Rebekah
5 years ago
嗯....其實你講的自我披露是所謂的敘事治療吧?
kellerlin
5 years ago
Altia: 抱歉晚回答你的問題,但我不能/不會/也不應該由分析當事人的文本來回答你的疑惑,我只能針對你的疑問或理解,回覆我的看法…
kellerlin
5 years ago
以社會學的角度來看,我們往往會說社會實在(social reality)本身是建構出來的,這句話雖然很抽象,若是放回現實/日常生活中,就是「一件事正在發生的事情,其表面的文字跟行動本身就可能存在多重意義,受到影響的人的解釋與站定什麼立場,都是理解社會實在的一環」
kellerlin
5 years ago
所以我們(尤其是做田野調查或質性研究者)必須面對難堪的事實:隨便一個社會行動的多重意義,以人類有生之年是無法窮究的…
只有當我們在分析、研究或討論的時候,才回依比例把當事人的例子劃分在不同領域、不同疆界/劃界
kellerlin
5 years ago
在這件事中,認為這不是一種健康社會運動、不是Me Too,這樣的觀點也是可行的
但站在社會學的角度來說,我沒辦法以把當事人確定使用標籤這件事而把劃在社會運動之外(當他使用標籤他就被劃進來了)…所以才有噗首的呼籲
kellerlin
5 years ago
畢竟現實中,真的很難以當事人的行為是否合乎社會運動的道德規範來判定這是不是社會運動…一是,社會行動的意義太多了,只能劃分大概。二是,當事人自主使用標籤且你不能排除這個行為事實。三是,我們不能因為參與者是誰或懂不懂社運就切割哪類型的參與者…
kellerlin
5 years ago
社會學研究者或學者必須超級寬心的接受:參與者個人社會行為(包含私德)的好壞,都會影響社會運動的運作,最終不論給人的評價是好是壞,都必須處理與接受……
kellerlin
5 years ago
然而,當社會運動的參與者本身站上了主導者/發起人/召集人的位置、或是具有同樣影響力時,參與者本身就開始受到外界對於社會運動的高道德要求與公評了…隨著他的角色轉變,隨著當事人內文深藏的多重意義,人們開始不斷建構當事人的樣態,而這是當事人無法阻止與駁斥的…
kellerlin
5 years ago
雖然在廣闊的資訊之海(?)裡,他者建構當事人的樣態或評價本應該趨向多元…(從好評到負評的光譜趨近常態分配),然而搜尋過濾的選擇性與網路跨時空跨地域的特質,使得回饋到當事人的眼前時,產生了下一個正在發生的事情…
kellerlin
5 years ago
這件事情不斷的循環發生,顯見已經超出個人可以控制的狀況,上升到某種對於社會行動的公評/公審上了,我或大部分的人(不管是支持不支持),都跟其關聯起來,我們彼此不再是獨立的個人,我們參與了對這件事的詮釋、再建構與成為社會實在的一環…
kellerlin
5 years ago
雖然我們無法與完全理解當事人的苦痛,但如果自己的領域有一些建議能夠減少激化或惡化的循環,我就會去做,我們就是我們自己的行動者…就像MR.蒂絲分享的諮商觀點,以及我呼籲的冷處理,都是一種行動(即使是發生在虛擬社群而非現身社運現場)
kellerlin
5 years ago
好像愈打愈玄…總之,這是以後現代社會學中「互為主體的動態建構」的基本概念,我在這串的後半的確試圖處理「進出行動與結構」的難題,但因為沒有明確界定現象範圍,就…供參考吧…(倒)
kellerlin
5 years ago
disstar666: 乳膠儒教很好用欸
我對宗教的看法比較世俗化與生活化,不會直接採取結構的觀點(比方父權),而且悉達多王子(?)的問題要回歸印度教與印度文化(這也是接觸印度文化才能得知),我們建構出來的釋迦牟尼/佛祖,已經是佛教中國化的樣態了(同人最大手)但是文化研究真的… (yay)
kellerlin
5 years ago
disstar666: 同樣懷念嘉義肌肉雞肉飯…
kellerlin
5 years ago
sttdscca2010: 應該是,謝謝指正!
我只記得寫日記到底是忘得多乾淨
噗首的呼籲不錯啊~
讓我想起了農禪寺門口那八個大字~
也讓我想起了後面慈悲門那邊某個牆上寫的自殺故事~
除了身體健康,
心靈健康真的也是很重要的一件事啊~
kellerlin
5 years ago
6w6: 「無無明,亦無無明盡」-《般若波羅密多心經》
活著就是修行
kellerlin
然也~
一流也~
海海
5 years ago
半夜想吃雞 嘉義沒出料理包嗎ಥ_ಥ
kellerlin
5 years ago
Truetolove: 很難~料理包的肉很容易軟爛、太韌或柴柴,跟新鮮現宰沒得比...好吃的嘉義雞肉飯只能飆去嘉義吃,24小時都可以找到不同店家開著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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