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找樂趣 says
6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除夕大過年強拆古蹟 新竹市太原第被夷為平地
除夕大過年強拆古蹟 新竹市太原第被夷為平地 - 生活 - 自由時報電子報台灣史上頭一遭,除夕大過年拆古蹟!已被暫定為古蹟的新竹市溫宅太原第,居然一早就被為夷為平地,包括新竹市多個文化團體及文化局人員獲報到現場都嘩然傻眼,直呼太囂張了,文化局表示,竹市文資審查委員會原本訂23日要前往會勘,居然除夕就被拆,文化局將依文資法規定,依法究辦。

文化團體也說,台灣目前很多私人的古蹟因不想被列為古蹟,都會在被指定古蹟前就進行都更,因此建議相關單位能成立「容積銀行」,給予容積獎勵,提高對古蹟所有權人保留古蹟的意願。
https://bit.ly/2GQehOC
幹,又來?!
#拆古蹟奧步 #古蹟保存 #搶救古蹟 #古蹟拆除 #文化財 #文化遺產 #日本時代 #日治時代 #強拆都更
latest #48
掰噗~ says
6 years ago
過年的時候就讓我想起了我的家人們 (p-cry)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6 year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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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頭一遭!除夕大過年強拆古蹟!新竹市被列為「暫定古蹟」的溫宅「太原第」,今天清晨遭怪手夷為平地,新竹市政府獲報已報警封鎖現場,並會依法究辦。(記者洪美秀攝)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6 year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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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被列為「暫定古蹟」的溫宅「太原第」,今天清晨遭怪手夷為平地。(記者洪美秀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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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找樂趣 says
6 year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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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溫宅「太原第」極具文資保存價值,新竹市文化局原訂23日前往會勘並進行文資古蹟認定,沒想到竟被強拆夷為平地。其古宅是閩南式建築,典雅具保存價值。(新竹市文化局提供)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6 year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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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溫宅「太原第」極具文資保存價值,新竹市文化局原訂23日前往會勘並進行文資古蹟認定,沒想到竟被強拆夷為平地。(新竹市文化局提供)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6 years ago
今天一大早,不少文化人士獲報新竹市溫宅「太原第」已被強拆,據了解,應該是清晨5、6點來拆除的,文化人士趕緊報警,警方也到場處理並拉起封鎖線,很多文化人氣的說「居然大過年拆房子,沒聽過這種事,這應該是台灣史上第一次!」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6 years ago
臉書社團「老屋發展處」文化人士指出,溫宅太原第已被提報具文資價值,且文化局已組成文資審查委員會要在23日前往會勘,由於溫宅太原第保留的好好,極具古蹟價值,但據了解,溫家人應與建商達成都更協議,是否因此強拆準備都更,讓人質疑。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6 years ago
文化團體也說,台灣目前很多私人的古蹟因不想被列為古蹟,都會在被指定古蹟前就進行都更因此建議相關單位能成立「容積銀行」,給予容積獎勵,提高對古蹟所有權人保留古蹟的意願,不過仍譴責這種惡劣手段,居然利用大過年強拆房子,呼籲市府以文資法最高罰則予以開罰,以示警惕。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6 years ago
新竹市文化局文資科表示,位於新竹市西大路730號的溫家古厝「太原第」,已在今年1月31日由文化局通知屋主為暫定古蹟,也訂在2月23日要召開文化資產審議會審議其文資價值,如今卻被怪手強拆,對於屋主行徑,文化局表示嚴厲譴責。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6 years ago
文化局表示,日前陸續接獲提報人提報「太原第」將出售給建商,有拆除危險。文化局才緊急啟動審議程序,且在1月31日發出文資審議開會通知書,告知所有權人依文資法第20條規定,此案已進入審議程序為暫定古蹟,暫定古蹟於審議期間內視同古蹟,應予以管理維護。若有毀損暫定古蹟之全部、一部或其附屬設施,將依文資法第103條規定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金。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6 years ago
此外,文化局也已邀請文資審議委員薛琴、鍾心怡及李奕樵等人組成專案小組委員,到現場勘查,只是屋主未同意開門讓委員入內勘查,故委員只能先依據外觀研判,初步認定具有相當程度之文化資產價值。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6 years ago
文化局表示,太原第為傳統四合院建築,約建於中國清末到日治初期,日治昭和10年、即1935年修建完成為現貌,兩進兩護形成口字型,再加左右過水及外護龍,面寬共七開間,前埕外設土埆造圍牆,入口偏於左側,應為風水之考量,整體格局完整。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6 years ago
第一進中央左右次間為斗砌磚造,凹壽式入口及外護龍山牆使用平英式磚砌法,可謂閩南傳統工法與近代工法結合。左右次間水車堵、墀頭的剪黏、交趾陶裝飾仍然保留,護龍山牆有泥塑懸魚裝飾,左側以書冊、右側以畫軸為題材,具歷史價值。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針對此案屋主藐視法律的行徑,無視文化資產法的存在,新竹市府已立即依法制止,並請警方封鎖現場,加強巡邏,防止老屋構件佚失外,將移送檢方偵辦,同時也會在23日召開審議會審議其文化資產價值,並討論是否依文資法第104條規定予以回復原狀。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6 years ago
=引用結束=
毛毛的Sam
6 years ago
最好把那些建商全部判刑!!
希望大家不要買這種惡質的人蓋的房子(會做出這種事情的人,在房子上搞不好會偷工減料
看了就討厭
回歸現實面,你家如果被指定成古蹟後你要每年花大錢修繕以維持樣貌你要嗎?
政府沒有配套措施或是獎勵,只因為「文化」就要限制原屋主的買賣那其實蠻擾民的。
susan_1991: 同感,還要算上維護的費用,這政策根本擾民
就連資源充足的台北市一年才補助百分之五十,若是後續配套方案沒有做好,又是另一棟蚊子館。
(路過)我家老房子開在鄉下地方也是寧願自己偷改裝
不然被指定成古跡大家要回來整理都要冒觸法危險太累了………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6 years ago
這就是為何立法與配套很重要啊…… 不然國民已經普遍缺乏文化素養了,然後現有相關法律又很死… 記得小改一下都要被盯。

但今天這個屋主與建商這樣無視法律也是很糟糕。

其他的狀況則有:附近有塊祖次(祖厝)一直有保養也住得好好的 ------ 然後就被台北市政府(前一個還是前前一個反正就是藍的)用最低地價買下來趕出去。每次舅舅遇到屋主 都會聽到屋主大叔在怒譙。
不知道這群文史工作者有沒有想到這個問題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6 years ago
應該有想到,但在於想到的人是多或是少。
...其實我覺得閔式建築古蹟金門就夠多了,人家的房子想怎麼處理是他家的事情,沒有保留意願就算了吧
之前有聽說有人的古厝被列為古蹟,然後一堆人跑到附近參觀,問題是屋主一家人還住在裡面,還有人會翻圍牆進入,隱私問題堪憂,後來好像有增加告示牌和圍欄之類的
不過立法跟配套真的要做好,講文化太玄乎了,講利益比較好溝通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6 years ago
金門只是因為正好歷史與社會背景和現況,才沒有被動到吧。而且,要看古蹟,不是每個人都有空閒時間或成本跑到離島去看得,外加雖然都是閩式建築,但也可能會因當地文化或屋主背景而有不同的特色。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6 years ago
再來,這次只是正好是閩式建築,除了閩式建築之外,還有其他建築,最常提到的就是日本時代的建物。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6 years ago
也不是說沒有意願保留就算了,有些建築雖然是私產,但有其意義存在,像是菊元百貨原專賣局台北支局,現在都是屬於私產而隨時有被拆的危險。

翻圍牆那個真的太誇張,就是台灣仍舊還很多人我行我素、缺乏公德心。(cf.

其他誠如前面噗友所說的,現在就是要配套
[生活中找樂趣] - [轉FB] <2016.7.27公布文資法修正案> 【文化部】 文化資...[生活中找樂趣] - 為什麼台灣每個月,都會有古蹟被燒掉? 關於古蹟自燃你應該知道的基本知識 - 全能...
掛病的ㄆㄍ
6 years ago
沒錢賺還要賠錢是我家也會想拆
這個問題是....1來是私產,2來是被定了古績後. 凡事都要依古法整理,成本大增。(政府又沒補助) 3來還不能處理買賣。4來沒定時整理還會被罰。
然後這個文化部講的很容易,
光是政府優先買下一事, 是依什麼價值? 公告地價?還是市價?
差上百倍的哩。
再則說到要收買,是由中央還是地方?
現在各縣市政府都大紅字的狀況(台北除外),連現有的公共交通工程在維護都很慢了,那來的資金買收?
修理的費用要是依古法,那個成本可能可以建新洋房.....光減稅有效嗎?
只能說,等者看最後這個法會修改成什麼的地步,有沒有修法修到當初劃大餅時的目標.
Zata says
6 years ago
其實只是立法配套問題,在其他國家都有做得很好的各種案例
zataataz: 問題...台灣立法的品質一向很奇特...(T_T)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台灣立法不是立法奇特或變質(與原本目的大相逕庭),就是欠缺執行力。
家裡原本也有快近百年的祖屋,幾年前因為不肖子孫拆掉轉賣土地,原本很生氣,但看了一下文資相關法規………拆掉還是比較好(許多意義上)。可以理解屋主的心情,法律和政府真的要改善,不然這個問題永遠無解。
JDON-swn002
6 years ago
odik: 文資法老實講....真的很蠢....
台東蘇鐵保護區裡面的原生蘇鐵就是被這個法律搞到快被旁邊的大樹給滅種了
Zata says
6 years ago
是....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5 years ago
宜蘭礁溪天主堂被拆,管理的修會神父解釋原因 - china.ucanews.com該教堂建築群,於去年十一月被決定列為歷史建築,但因為要補充資料,故當局只列為暫定古蹟。但暫定古蹟身分到期後,當局未有繼續處理,結果,六月六日,該天主堂被拆毀,引發文化界和公眾嘩然。

「我問是怎樣定為文化遺產?他們是否要問地主意見,讓我們表達意願?但政府都沒問過我們。」神父質疑:「說有感情,那當時政府說不能有這服務時,那些人在哪裡呀?他們那時為何不幫忙要求保留呢?」

谷神父還指出,甚至有政府人員跟他說對教堂有感情,但他反問:「教堂裡面有什麼,你知道嗎?有感情為何不領洗信教?」

他又說,曾提出當局想要保留,可以用市價向教會買,但他們又沒有這樣做。

神父不諱言,從事件中看到黑暗,「大家都是為了自己的利益,並不是真的要保護舊建築物」。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5 years ago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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