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人♮
6 years ago @Edit 3 months ago
[閒言碎語] 噗浪內容規範事件
12/12噗浪公告
2018/12/06更新至:噗浪規則微調

這是一個蒐集相關資料噗
本噗有和沒有的東西 (Plurk Paste)

轉噗隨意!感謝喜歡!歡迎指教!
Responses disabled for others than plurk poster
latest #108
閒人♮
6 years ago
噗浪使用條款目前只有看到英文版,以下為部份條文的官方解讀:
閒人♮
6 years ago
且如果我的理解沒有錯誤的話,如果用戶對本服務或本軟體不滿意或不同意,唯一的選擇是停止使用。
立即下載
閒人♮
6 years ago
•噗浪官方相關聲明與案例
考古八年 8-)
Plurk TW:2013 猥褻圖片
[Plurk TW] [公告] 近來發現有網友 上傳 ( 自訂表...
閒人♮
6 years ago
Alvin:2017 因為噗浪有太多成人內容,不能刊登Google廣告
[alvin] 因為大家PO太多有趣的內容 Google鎖掉我們的廣告...
技術部回應
閒人♮
6 years ago
回報訊息濫用項度:裸露和色情/垃圾訊息和網路釣魚/暴力和威脅/隱私和身分/智慧財產權/其他
閒人♮
6 years ago
Alvin自己也被檢舉過XD


被檢舉ban掉的噗會顯示「被作者刪除」?不確定。
閒人♮
6 years ago
PCTP撈相關噗浪系統會有的相關回應:
「我已確定圖片並無違反使用條例並在CC0 1.0條款下發佈。」
閒人♮
6 years ago
「帶有惡意的留言」
「欺凌」
「自殘行為」
「知識產權」
「隱私及身份」
「暴力及威嚇」
「濫發廣告及釣魚網站」
「淫穢及不雅照片」
閒人♮
6 years ago
「如你並無發佈該內容,你的噗浪帳戶有可能被盜用,或你曾使用的第三方發佈噗浪軟件或網頁利用你所提供的資料發佈有關噗浪。此舉不僅違反噗浪的服務條款,更已侵犯個人私隱,並有機會造成你朋友和粉絲被垃圾訊息妨礙的煩擾。」
閒人♮
6 years ago
「主要原因為系統偵測到你噗浪之內容或連結被其他噗浪用戶回報為垃圾訊息。」
「你有數個噗浪內容版其他噗浪用戶回報為違反噗浪服務條款的垃圾訊息。按此閱讀你可如何改善此問題。」
閒人♮
6 years ago
「我們發現你的行為違反使用條款。如果你沒有做出任何改變,你的噗浪帳戶將會被凍結!」
「我們的系統已經將你標記為惡意用戶,如果你沒有採取任何行動,你的帳戶將會被凍結。請不要張貼任何令人反感的題材,邀請太多朋友或者進行傳銷!這是系統訊息, 如果其中有誤會,請聯絡噗浪支援部。」
閒人♮
6 years ago
以上是香港的資料,我隨意翻成了中文,大意應該是一樣的。
閒人♮
6 years ago
有翻到台灣被檢舉後會收到的訊息:
您最近發表的噗文違反噗浪使用者條款並遭使用者檢舉,因此系統已將您近期違反條款的噗文移除。在此提醒您,請勿在噗浪上「公開」張貼任何裸露或性暗示圖片(包含CG、手繪圖案及真人照片;若有分享需要可使用私噗,或使用「僅限朋友閱讀」的閱讀權限);嚴重違反噗浪使用者條款的帳號將遭永久停權。
閒人♮
6 years ago
噗浪會自己先過濾成人內容不放廣告,但常有漏網之魚(技術部截圖):
閒人♮
6 years ago
參考截圖與個案,加上技術部會使用「開車」一詞,我猜測性相關是比較常出現的NG噗。
閒人♮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相關法律
有鑑於噗浪明文規範只有
①使用條款②CC0 1.0條款
所以必須回歸「當地法律」。 沒錯,噗浪的使用條款我左翻右翻、關鍵字搜尋、人工考古只掏出上面的東西(噗主能力有限,有疏漏之處再請補充),都指向以當地法律為依歸,所以以下參考法規資料庫和現有案例供參考。
閒人♮
6 years ago
所以回頭看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43條:
兒童及少年不得為下列行為:
一、吸菸、飲酒、嚼檳榔。
二、施用毒品、非法施用管制藥品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之物質。
三、觀看、閱覽、收聽或使用有害其身心健康之暴力、血腥、色情、猥褻、賭博之出版品、圖畫、錄影節目帶、影片、光碟、磁片、電子訊號、遊戲軟體、網際網路內容或其他物品。
(中略)
任何人均不得供應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之物質、物品予兒童及少年。
任何人均不得對兒童及少年散布或播送第一項第三款之內容或物品。
閒人♮
6 years ago
第46條:
為防止兒童及少年接觸有害其身心發展之網際網路內容,由通訊傳播主管機關召集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委託民間團體成立內容防護機構,並辦理下列事項:
一、兒童及少年使用網際網路行為觀察。
二、申訴機制之建立及執行。
三、內容分級制度之推動及檢討。
四、過濾軟體之建立及推動。
五、兒童及少年上網安全教育宣導。
六、推動網際網路平臺提供者建立自律機制。
七、其他防護機制之建立及推動。
網際網路平臺提供者應依前項防護機制,訂定自律規範採取明確可行防護措施;未訂定自律規範者,應依相關公(協)會所定自律規範採取必要措施。
閒人♮
6 years ago
網際網路平臺提供者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告知網際網路內容有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或違反前項規定未採取明確可行防護措施者,應為限制兒童及少年接取、瀏覽之措施,或先行移除。
前三項所稱網際網路平臺提供者,指提供連線上網後各項網際網路平臺服務,包含在網際網路上提供儲存空間,或利用網際網路建置網站提供資訊、加值服務及網頁連結服務等功能者。
閒人♮
6 years ago
第46-1條:
任何人不得於網際網路散布或傳送有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之內容,未採取明確可行之防護措施,或未配合網際網路平臺提供者之防護機制,使兒童及少年得以接取或瀏覽。
閒人♮
6 years ago
第69條:
宣傳品、出版品、廣播、電視、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對下列兒童及少年不得報導或記載其姓名或其他足以識別身分之資訊
一、遭受第四十九條或第五十六條第一項各款行為。
二、施用毒品、非法施用管制藥品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之物質。
三、為否認子女之訴、收養事件、親權行使、負擔事件或監護權之選定、酌定、改定事件之當事人或關係人。
四、為刑事案件、少年保護事件之當事人或被害人。
閒人♮
6 years ago
行政機關及司法機關所製作必須公開之文書,除前項第三款或其他法律特別規定之情形外,亦不得揭露足以識別前項兒童及少年身分之資訊。
除前二項以外之任何人亦不得於媒體、資訊或以其他公示方式揭示有關第一項兒童及少年之姓名及其他足以識別身分之資訊。
第一、二項如係為增進兒童及少年福利或維護公共利益,且經行政機關邀集相關機關、兒童及少年福利團體與報業商業同業公會代表共同審議後,認為有公開之必要,不在此限。
閒人♮
6 years ago
*第49條:
任何人對於兒童及少年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遺棄。
二、身心虐待。
三、利用兒童及少年從事有害健康等危害性活動或欺騙之行為。
四、利用身心障礙或特殊形體兒童及少年供人參觀。
五、利用兒童及少年行乞。
六、剝奪或妨礙兒童及少年接受國民教育之機會。
七、強迫兒童及少年婚嫁。
八、拐騙、綁架、買賣、質押兒童及少年。
九、強迫、引誘、容留或媒介兒童及少年為猥褻行為或性交。
閒人♮
6 years ago
十、供應兒童及少年刀械、槍砲、彈藥或其他危險物品。
十一、利用兒童及少年拍攝或錄製暴力、血腥、色情、猥褻或其他有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之出版品、圖畫、錄影節目帶、影片、光碟、磁片、電子訊號、遊戲軟體、網際網路內容或其他物品。
十二、迫使或誘使兒童及少年處於對其生命、身體易發生立即危險或傷害
之環境。
十三、帶領或誘使兒童及少年進入有礙其身心健康之場所。
十四、強迫、引誘、容留或媒介兒童及少年為自殺行為。
十五、其他對兒童及少年或利用兒童及少年犯罪或為不正當之行為。
閒人♮
6 years ago
*56條
兒童及少年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非立即給予保護、安置或為其他處置,其生命、身體或自由有立即之危險或有危險之虞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予緊急保護、安置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
一、兒童及少年未受適當之養育或照顧。
二、兒童及少年有立即接受診治之必要,而未就醫。
三、兒童及少年遭遺棄、身心虐待、買賣、質押,被強迫或引誘從事不正當之行為或工作。
四、兒童及少年遭受其他迫害,非立即安置難以有效保護。
(後略)
閒人♮
6 years ago
第91條:
供應有關暴力、血腥、色情或猥褻出版品、圖畫、錄影節目帶、影片、光碟、電子訊號、遊戲軟體或其他物品予兒童及少年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
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閒人♮
6 years ago
第94條:
網際網路平臺提供者違反第四十六條第三項規定,未為限制兒童及少年接取、瀏覽之措施或先行移除者,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命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
違反第四十六條之一之規定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其姓名或名稱及命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情節嚴重者,並得勒令停業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
閒人♮
6 years ago
第97條:
違反第四十九條各款規定之一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公布其姓名或名稱。
閒人♮
6 years ago
第103條:
(前略)
宣傳品、出版品、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違反第六十九條第一項規定,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處負責人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沒入第六十九條第一項規定之物品、命其限期移除內容、下架或其他必要之處置;屆期不履行者,得按次處罰至履行為止。
前二項經第六十九條第四項審議後,認為有公開之必要者,不罰。
宣傳品、出版品、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無負責人或負責人對行為人之行為「不具監督關係者」,第二項所定之罰鍰,處罰行為人。

(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一月二十三日修正施行前,宣傳品、出版品、廣播、電視、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之負責人違反第六十九條第一項規定者,依修正前第一項罰鍰規定,處罰該負責人。無負責人或負責人對行為人之行為不具監督關係者,處罰行為人。)
閒人♮
6 years ago
「不具監督關係」-->
回想一下噗浪使用條款6.&7.,我自己覺得應該會是行為人的鍋 (Русский)
閒人♮
6 years ago
主戰場也有提到的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細則
有點懶就丟關鍵字搜尋結果
閒人♮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順便丟個2017/11亞太兒少網路安全高峰會:
NCC報導
https://cnews.com.tw/119...
閒人♮
6 years ago
內文中提到的IWIN就是很重要的相關機構,很貼心的整理出了模擬案例跟相關法規 :-)
閒人♮
6 years ago
兒少法應該可以解釋為什麼噗浪要做出這樣的規定:
包含以下內容均需加上成人內容標示,沒有加上成人標示的成人內容將可能會被刪除。
- 內容包含裸露性器官、猥褻、煽情及性交的畫面
- 描述性行為的文字或圖像
- 與賭博網站、賭博遊戲相關的文字或圖像
- 血腥、暴力或其他不適宜讓未成年人觀看的內容
閒人♮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補充針對「猥褻」,噗浪過去的回應:
他們貼的網站
我也找了資訊及科技教育司提供的網路法律案例教材
閒人♮
6 years ago
「即使有成人內容標示,包含以下內容的訊息仍禁止在噗浪上發表」應該是讓大家比較緊張的環節,就來逐條細讀。
閒人♮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 非自願、非法或未成年人的性行為、兒童性虐待及與戀童癖相關的文字或圖像
三次元無庸置疑兒少49條直接out,噗浪上大家在意的應該是二次元。
二次元我左思右想可能會涉及的就是是否違反「公共秩序與善良風俗」,解釋空間很大,有限的能力只能找到談AV著作權的著作權法與「公序良俗」,其中的「硬蕊」和「軟蕊」概念或許可以解釋噗浪的決定。
閒人♮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閒人♮
6 years ago
- 毒品、非法藥物的販賣及使用說明
我又找了資訊及科技教育司提供的網路法律案例教材,有清楚的毒品定義和販賣罰則。
閒人♮
6 years ago
還是貼一下毒品危害防治條例。使用說明算引誘嗎?但其實春暉教育也多少會講到怎麼用XD
閒人♮
6 years ago
- 不當揭露特定兒童及少年姓名、照片或其他足以識別身分之資訊
兒少法判定out,應該沒有爭議。
閒人♮
6 years ago
- 教導自殺方法及鼓勵自殺
除了兒少法第49條,刑法也有相關規定
刑法 275條
教唆或幫助他人使之自殺,或受其囑託或得其承諾而殺之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謀為同死而犯第一項之罪者,得免除其刑。
閒人♮
6 years ago
- 刀械、槍砲、彈藥等危險用品的取得資訊或使用說明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第5條
前條所列槍砲、彈藥,非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不得製造、販賣、運輸、轉讓、出租、出借、持有、寄藏或陳列。
第5-1條
手槍、空氣槍、獵槍及其他槍砲、彈藥專供射擊運動使用者,非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不得製造、販賣、運輸、轉讓、出租、出借、持有、寄藏或陳列。
閒人♮
6 years ago
第7、8、9、12、13、14條是不同種類的槍砲彈藥刀械的不同罰則,有興趣可以自己看看。
意圖販賣而陳列也是不行的!
閒人♮
6 years ago
第4條
本條例所稱槍砲、彈藥、刀械如下:
一、槍砲:指火砲、肩射武器、機關槍、衝鋒槍、卡柄槍、自動步槍、普通步槍、馬槍、手槍、鋼筆槍、瓦斯槍、麻醉槍、獵槍、空氣槍、魚槍及其他可發射金屬或子彈具有殺傷力之各式槍砲。
二、彈藥:指前款各式槍砲所使用之砲彈、子彈及其他具有殺傷力或破壞性之各類炸彈、爆裂物。
三、刀械:指武士刀、手杖刀、鴛鴦刀、手指虎、鋼 (鐵) 鞭、扁鑽、匕首 (各如附圖例式) 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查禁,非供正當使用具有殺傷力之刀械。
前項第一款、第二款槍砲、彈藥,包括其主要組成零件。但無法供組成槍砲、彈藥之用者,不在此限。
槍砲、彈藥主要組成零件種類,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閒人♮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附圖:
閒人♮
6 years ago
值得注意的是,即便你的刀械槍砲彈藥是有領證的(見持有刀械及社會槍枝管理辦法),還是必須依申請結果的用途項目(正當休閒娛樂、健身表演練習、紀念、收藏)使用,我覺得在網路放使用說明可能不包含在可使用範圍內(目前沒翻到案例)。
閒人♮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翻了一下網路提供教學案例,可能會被判刑法第153條:以文字、圖畫、演說或他法,公然為左列行為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一、煽惑他人犯罪者。
二、煽惑他人違背法令,或抗拒合法之命令者。
閒人♮
6 years ago
- 登載真實暴力行為的圖像、鼓勵或宣傳暴力行為
(個人最困惑的一條 :'-(
首先要先定義暴力行為。把暴力丟進法規資料庫,可以找到兩方面的資料:
①分級制度裡的「暴力」
②家庭、校園等「暴力」
尚沒有針對網路內容的明確定義,故以之參考。
閒人♮
6 years ago
分級以遊戲軟體分級管理辦法為例。
暴力(原用詞為暴力、恐怖)分為限、輔、護級(普級無暴力):
限:涉及人或角色被殺害之攻擊、殺戮等血腥、殘暴或恐怖畫面,令人產生殘虐印象。
輔:有打鬥、攻擊等未達血腥之畫面或有輕微恐怖之畫面。
護:可愛人物打鬥或未描述角色傷亡細節之攻擊等而無血腥畫面。
閒人♮
6 years ago
會拿遊戲軟體分級管理辦法來講是因為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電視節目電影廣告對暴力比較沒有加以定義。
閒人♮
6 years ago
關係暴力以家庭暴力為例。
家庭暴力防治法 基本上可分為身體、精神上的不法侵害。
從家庭暴力防治工作人員服務手冊(內政部出品)抓了圖示:
閒人♮
6 years ago
也貼一下手冊對精神不法侵害的分類:
1.言詞攻擊:用言詞、語調予以脅迫、恐嚇,以企圖控制被害人。像謾罵、吼叫、侮辱、諷刺、恫嚇、威脅傷害被害人或其親人、揚言使用暴力等。例如辱罵三字經、謾罵對方的無能愚蠢、恐嚇殺死全家、威脅再也見不到小孩等語言。
2.心理或情緒虐待:如竊聽、跟蹤、監視、冷漠、鄙視、羞辱、不實指控、破壞物品、試圖操縱被害人等,足以使對方畏懼或心生痛苦的各種舉動;另外,不當的過度關愛,給對方的生活帶來嚴重的困擾,也可能造成心理的虐待。
3.性騷擾:強迫性幻想或特別的性活動、逼迫觀看性活動、展示色情影片或圖片等。
4.經濟控制:不給生活費、過度控制家庭財務、強迫擔任保證人、強迫借貸等惡性傷害自尊的行為。
閒人♮
6 years ago
接下來要回頭看「禁止」。禁止這個詞蠻重的,把禁止丟到法規資料庫,看來看去只有淘到有線廣播電視法有提到「內容不得有違反法律強制或禁止規定、妨礙兒童或少年身心健康,及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情形。」
閒人♮
6 years ago
這個據我的觀察,除了兒少法,其他的應該是來自民法第71、72條:
法律行為,違反強制或禁止之規定者,無效。但其規定並不以之為無效者,不在此限。
法律行為,有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無效。
(這兩條其實也不少爭議跟案例,有興趣可自行搜尋)
閒人♮
6 years ago
回頭看噗浪的規定,「鼓勵或宣傳暴力行為」肯定是不行的(刑法153),但「刊登真實暴力行為的圖像」如果不做「鼓勵或宣傳暴力行為」之用,理論上不違反民法71、72條,為什麼不能刊登呢?(比如貼六四天安門事件照片,呼籲停止武力鎮壓、悼念等)
閒人♮
6 years ago
最常面臨這個議題的應該是新聞業者,NCC會依廣播電視法衛星廣播電視法開罰,相關規定就那三點。
閒人♮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整個新聞界對於刊登暴力真實行為圖像有很多的討論,比如波士頓馬拉松事件,紐約時報認為斷腿照是事件的象徵。(閱覽注意)

其他報紙的呈現:
閒人♮
6 years ago
節錄相關文章
關於斷腳的照片,國內有兩家報紙刊登,一家報紙在斷腿處打了馬賽克;另一家沒這麼做,有讀者打電話去抗議,因為「太血腥」。
該報社長表示,他一早打開報紙看到此照,就暗叫不妙,擔心讀者是否能接受。編輯作業當天,該報高層主管在選用此照時,讀者的反應已在預料之中,也討論過是否打馬賽克,最後決定原照呈現,為什麼?
一位主管認為「這是一張讓人心痛、有故事的照片。這張照片的故事是,一個熱愛馬拉松的人,跑步可能是他每天醒來的第一件事,跑步是他的生活、他的生命;但在這一天,他的生命被截斷一半。」
閒人♮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其他社群媒體處理方式
①Tumblr
社群規定 (我非常喜歡它們用不鼓勵一詞)
處理方式:
「如果我們論定你違反了這些規定,你會收到一封電子郵件通知。如果你不作任何解釋是或是修正你的行為,我們可能會對你的帳號採取行動。 我們會盡力來確保最終決定之公平性,但是對於所有的個案,我們保留不另行通知即暫停帳號或移除內容的權利,這項措施最重要的理由是為了保護我們的服務、基礎結構、使用者還有社群。」
監督責任:
「我們保留是否執行這些規定的判斷權,這些規定之於我們並不構成任何義務或契約責任,我們無須採取任何特定行動。」
閒人♮
6 years ago
敏感內容
-定義敏感內容為「只要內容可能是不適合 Tumblr 社群部分成員觀看的,便會被視為敏感內容。」(即使是以藝術、教育或攝影記錄形式出發的裸露題材,亦會被視為敏感內容。)
-欲張貼敏感內容,可調整貼文張貼設定,也可以將部落格設定為含有不雅內容。
-可啟用安全模式,過濾不雅內容。
閒人♮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檢舉介面: (我試按的結果是直接被檢舉了,沒類別可以選)
閒人♮
6 years ago
②推特
仇恨行為政策
-定義仇恨行為「你不得基於種族、民族、國籍、性傾向、性別、性別認同、宗教派別、年齡或殘疾,助長對他人的暴力,或是直接攻擊或威脅他人。我們也不允許任何帳戶基於上述類別來煽動對他人的傷害行為。」
-特別強調會重視上下文來判斷。
閒人♮
6 years ago
使用規則
-對暴力圖像的解釋為「我們認為暴力圖像,就是與死亡、重傷、暴力或外科手術程序相關之任何形式的血腥媒體。我們認為成人內容,就是具有色情性質且/或可能意圖引起性興奮的任何媒體內容。」
-處理方式:「Twitter 允許推文中出現某些形式的暴力圖像和/或成人內容,但必須標記為包含敏感媒體。但是,你不得在個人資料或頁首圖片中使用這類內容。此外,Twitter 有時可能會要求你移除過於暴力的圖像,以示對死者及其家屬的尊重 (若我們收到家屬或授權代表的要求時)。」
閒人♮
6 years ago
禁止兒童性交易政策
「我們絕不容忍在 Twitter 上進行兒童性交易。一旦發現宣傳兒童性交易的圖片或內容連結,我們將不經通知逕行移除,並向 National Center for Missing & Exploited Children (NCMEC,美國國家失蹤及受虐兒中心) 舉報;此外我們會將宣傳或包含兒童性交易連結的帳戶永久停用。」
閒人♮
6 years ago
舉報違規行為
-未經授權使用註冊商標
-未經授權使用受版權保護的資料
-銷售或推廣仿冒商品
-兒童相關的隱私政策(13歲以下不得使用,噗浪也是)
-兒童性交易
-色情內容
-冒充個人或品牌
-發佈在 Twitter 上的私密資訊
-謾罵行為及暴力威脅
-垃圾訊息與系統濫用 -違反 Twitter 廣告政策
閒人♮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用戶可採取的行動:
-「安全」可選擇敏感內容媒體顯示與否
- 「搜尋設定」可選擇敏感內容顯示&搜尋結果排除已封鎖、靜音帳戶
閒人♮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已靜音」可以設定靜音的帳戶和文字
閒人♮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③臉書
社群守則總覽,比較有關聯的是「協助保障你的安全」和「倡導有禮貌的行為」。
閒人♮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協助保障你的安全:「只要我們認為會造成實際人身傷害,或對公共安全有直接威脅,我們就會移除相關內容、停用帳號,並通報執法機關處理。」
限制項目包含:直接威脅、自殘、危險組織、霸凌與騷擾、攻擊公眾人物、犯罪內容、性暴力和性剝削、管制商品
閒人♮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倡導有禮貌的行為:「許多人在 Facebook 上分享自身經驗,並透過此開放平台提高他人對於自身關注議題的認識。因此您可能在此發現許多不同意見,我們相信這有助於促成對棘手議題的重要討論。但為了協助均衡顧及多元化社群中的不同需求、安全和利益,我們可能會移除某些類型的敏感內容或限制其分享對象。
限制項目包含:露點照、仇恨言論、暴力與血腥露骨的內容
閒人♮
6 years ago
敏感內容處理:
安全中心做的蠻可愛的w
閒人♮
6 years ago
部份檢舉介面:
閒人♮
6 years ago
最後,噗浪目前的成人政策實施

============
資料蒐集到這裡先吿一段落(雖然還有很多相關資料,但噗主能力有限 :'-( ),希望能解決噗友的一些疑惑,也希望噗浪能參考噗友和其他社群媒體的建議,讓噗浪變得更好。
閒人♮
6 years ago
BTW,
服務條款修改應該要發信通知?還是這個層級不到?還是是我漏信XD
閒人♮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補]其他社群媒體處理方式
④nsfw標籤
not safe/suitable for work,跟噗浪的18+概念有點像?被標的頁面不會(也無法)置入google廣告。除了用戶自己hashtag,有些平台有設置按鍵。
Reddit
Pawoo
閒人♮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plurkwork 技技這裡整理了其他社群的作法可以參考!
閒人♮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個人建議
-以頁面形式公開正式條款/社群守則,註明發布(修改)日期,並發信通知用戶。
-對規範行為有更明確的定義,並提供常見案例(湯不熱、推特、臉書都是不錯的例子,且幾乎涵蓋噗浪所有的規範行為),不要用「當地法律」帶過(或者把所有的相關法律貼出來也行)。
-檢舉向度與規範、禁止行為對應。
-禁止行為可以修正為「刊登真實暴力行為的圖像且有鼓勵或宣傳暴力行為之意圖」。
閒人♮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補]其他社群媒體處理方式
⑤instagram
社群守則
-分為簡短版和詳細版。
-發佈具有新聞價值的事件時,請審慎考慮:「我們瞭解很多人會使用 Instagram 來分享重要及具有新聞價值的事件。有些事件中可能會包含圖像。由於有許多不同的用戶及各個年齡層的人們都在使用 Instagram,我們可能會移除血腥暴力的激烈內容,以確保 Instagram 適合所有人使用。
我們瞭解人們通常是為了譴責惡行、引發關注或教育宣導之目的而分享此類內容。如果您是基於上述理由分享內容,建議您在相片說明中加入含有血腥暴力圖像的警語。分享虐待或頌揚暴力的圖像一律嚴格禁止。」

[補]個人建議
噗浪可以參考這條調整社群守則 :-)
閒人♮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補]其他社群媒體處理方式
⑥pixiv
使用條款 詳參第13條禁止事項。
-瀏覽限制:分為R18和R18G。


-普通&R18頁面:R18是全部都為R18,非包含R18。

-發佈設定:必填瀏覽限制。


[補]個人建議 噗浪可以設定發噗必勾瀏覽限制?可以選擇預設普通/R18。
閒人♮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補]其他社群媒體處理方式
⑦F2C
使用條款
4.禁止事項 5.年齡限制的內容
-禁止事項5.「與地方的、地區的、國家的、國際的法律特別是和美國法律相抵觸之行為」
雖然是日本媒體,但是是美國公司的緣故,特別寫出來我覺得很謹慎!
閒人♮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補]其他社群媒體處理方式
⑧Blogger
內容政策
-粗魯無禮的內容:「請勿發表令人震驚或僅包含圖片的內容。例如,槍傷或事故現場的特寫照片,如不附帶說明或評論內容,則違反此項政策。」

[補]個人建議
除了ig也能參考這條!雖然對使用者限制比較多,但非常實際,也能有效避免爭議。
閒人♮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補]其他社群媒體處理方式
⑨Wordpress
服務條款
-在服務條款藏彩蛋連結
到底是哪個天才想出來的XDDDD大家一定要去看 (rofl)
使用守則
-違法的內容和行為:「你懂的。」(Self-explanatory)
不wwww比噗浪更簡略wwww
-色情:「我們知道對色情有不同的定義,但一般來說,我們對色情的定義是對色情行為詳細的視覺描述。但裸體沒有問題(屬於成人內容)。」
閒人♮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補]其他社群媒體處理方式
⑩pinterest
服務條款
-More simply put非常貼心。
社群守則
-提供範例並說明。
推薦大家看它們怎麼做!

[補]個人建議
將常見爭議內容列出並說明。
閒人♮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補]其他社群媒體處理方式
⑪Patreon
社群守則
-對仇恨言論有舉出灰色地帶:
Does the content have historical or educational value? For example, we don’t allow the use of the swastika for propaganda and promoting hate, but it would be acceptable to use it in an educational video to talk about Germany under the Third Reich.
內容如有歷史或教育價值該怎麼辦?
閒人♮
6 years ago
Does the creator glorify a group that is known to support ideologies that would be classified as hate speech under this policy?
創作者支持一個支持仇恨言論的團體怎麼辦?
閒人♮
6 years ago
This list is not exhaustive, but we want to be transparent about how we work in the grey areas between speech and action. There can be a fine line between political comments and hate speech.
「我們相信有界線。」-->應該就是走人工審查了。
閒人♮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算是蠻詳細列出性相關的禁止事項:
We have zero tolerance when it comes to the glorification of sexual violence which includes bestiality, rape, and child exploitation (i.e., sexualized depiction of minors). This is true for illustrated, animated, or any other type of content.
不能容忍性暴力,包含獸姦、強姦、未成年性描寫。圖像、動畫等形式都不行
閒人♮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We also do not allow other fringe sexual fetish content, such as incest, necrophilia, or fetish content that is hard to distinguish from non-consensual sex.
不允許非主流性行為,包含近親、戀屍、戀物等。學會了好多新單字
閒人♮
6 years ago
We understand that some topics on this list such as incest or rape are a little bit more complicated because these situations are, unfortunately, part of real life.
閒人♮
6 years ago
As a result, when reviewing this type of content, the Trust and Safety team will take into consideration context including personal, historical or educational narrative. For example, survivor stories or fiction such as Game of Thrones or Lolita are allowed on Patreon.
閒人♮
6 years ago @Edit 6 years ago
⑫LinkedIn
用戶協定
-指定訴訟法院和跨國法律依歸。

社群守則
-真實、專業、和善、合法、尊重。
閒人♮
6 years ago
⑬YouTube
社群規範
-條列出判定為年齡限制的考量
閒人♮
6 years ago
⑭Lofter
很短,直接畫重點:我們就是規則。
閒人♮
6 years ago
⑮新浪微博
官方有幫忙畫重點wwww
-不能詆毀社會主義和國家。
-有權監督、審查、處理用戶行為和信息。
閒人♮
6 years ago
[補]其他社群媒體處理方式
常見規範一覽表,以上平台取個聯集(中國平台除外)。
閒人♮
6 years ago @Edit 3 months ago
[補]相關法條總覽 (coffee)
連結已死
希望有好心人士幫我翻譯一下&劃重點⋯⋯ :'-(
BTW刑304、305跟騷擾那類的比較有關。
閒人♮
6 years ago
噗浪成人內容限制意見調查
經過各種努力終於完成!! 希望有空的噗友可以協助填寫,十分感謝><
閒人♮
6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噗浪成人內容限制意見調查自1/10 23:59共299人填答,統計圖表如下,謝謝大家!
噗浪成人內容限制意見調查_20180110統計圖表.pdf
閒人♮
5 years ago
20181205
好像有人因為湯不熱事件來回味,但最近有點忙錄,看之後能不能來更新QQ
閒人♮
5 year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5WIHMHaugTf1k78PFeF8c1.jpg
john_5201214
9 months ago
:-D讚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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