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運場上的「障眼法」:那些被遮蓋的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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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謝淑薇為國爭光是哪招?不過是滿足無聊民族自尊心 | 三立新聞
日本政府很少介入運動產業。實際上日本棒球最一開始的發展是企業主導,不管是學生棒球或是職棒,最一開始就是媒體主辦;直到現在還是企業主導,而政府卻很少有作為。
#奧運 #運動會運動賽事 #商標 #商業利益 #障眼法 #冷門運動 #紐約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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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找樂趣 says
7 years ago
台灣企業不是都資匪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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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ying 747 says
7 years ago
為國爭光的「國」=國軍的「國」=哥哥爸爸真偉大第三句:為國去打仗的「國」。
相同處:都是三個字
生活中找樂趣 says
7 years ago
況且國家把錢砸來訓練人拓展外交舞台,遠比讓納稅人的錢遭到貪官汙吏拿走還要好上幾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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