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 #性剝削 #妨害性自主 #台中 #霧峰 #幼兒園 #幼兒園男老師@sofa_potato - 兒少性犯罪/情堪憫恕 新聞: 判決書:轉噗有判決書但還是再放一次
判決書出處
許月馨,林新為,吳逸儒,三位法官的【審酌一切情況,最輕本刑仍有情輕法重】的理由沒有說服我耶,有人有看到法官哪段講清楚【處本刑不符罪刑相當比例原則】的理由嗎?那個【顯可憫恕】的點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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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這三點嗎?
1.本案被告犯後始終坦認犯行,而對於自身行為也已表示悔悟,可見被告犯後已誠實面對犯行,態度尚佳,足認其確有悔悟之心
2.前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且犯後坦承犯行,有效節省司法資源
3.其因一時失慮誤觸刑典,經此偵審教訓,當知所警惕,現亦已離開教育行業,並積極接受治療及心理輔導,有被告提出之身心診所藥品明細收據可憑(見本院卷第85頁、第115頁至第117頁),信無再犯之虞
本院認上開所宣告之刑,以暫不執行為適當,爰依刑法第74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宣告緩刑5年,以啟自新
家暴殺夫判到七年,被告是縱慾猥褻力量和心智懸殊不可抵抗的幼童,並且幼童對被告沒有任何威脅性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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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三位學童甲乙丙在判決書中的家庭狀況讓我很在意是不是相對弱勢
🇺🇦鯤🇯🇵
1 months ago @Edit 1 months ago
從判決書的敘述來看,報案是丙母和乙阿姨,那甲的家長呢?
後來作為證人向法庭表達意見的,則有丙父母、甲母、乙阿姨,看起來在兒童遭受侵害的敏銳度上是女性家庭成員最有反應力跟功能,但我更在意的是甲的家長不是報案人,證人陳述時也只有甲母,甲父呢?乙阿姨看起來功能很強大,但為什麼是阿姨?豈不是說明了乙的家庭組成跟一般情形不同嗎?
🇺🇦鯤🇯🇵
1 months ago @Edit 1 months ago
這三組家庭和被告相較,在法庭上的陳述能力和共情策略,有得到足夠的司法扶持嗎?被告有大學學歷還有能力出具身心就診證明,三組家庭的家長有能力提出小孩的創傷反應和身心生涯影響評估作為抗衡嗎?
🇺🇦鯤🇯🇵
1 months ago @Edit 1 months ago
我覺得我很不能接受的是,整個判決書筆墨很失衡地僅僅一筆帶過「被害人甲父乙母乙阿姨刑度意見」,偏重在討論被告的憫恕理由,但又寫得很北爛,那個心證的經驗法則到底是怎麼過關的,還有比例原則的論述完全沒有內容,許月馨林新為吳逸儒,量刑目的適當性呢?手段必要性呢?損益衡量性呢?到底是哪裡情輕法重了?
最近手上一組學生訪到一位犯罪被害人家屬,訪談內容很厲害,尤其是在「我的案子受社會關注,感覺在刑事訴訟程序中,好像得到遠比其他刑案受害者更多的司法支持,包括檢察官和法官相對比較願意聽取被害人家屬的需求」這段陳述,我才突然發現,學生這個案子的被害人家屬是高知識高社經地位背景,都還能感受到「刑事訴訟程序中的漠視」和「主動詢問後被善意包容回應」這種狀況了,那麼,更欠缺精緻符碼跟那些司法專業人員對話的其他廣大平凡的受害者們,不就更是一張張空白又均質的受害者臉譜了嗎?
當然,是我擅自把階級不利的理由考慮進去本案,實際上搞不好並非如此,畢竟判決書隱蔽了許多可以做更多背景判斷的線索。
阿姨出面這點真的是⋯
pwpdvdnv: 我就會忍不住一直去想,被告是不是就是看這些小孩,可能不是家庭功能強大的對象,犯行不易被察覺或描述,才接二連三出手?一個就很嚴重了他傷害三個耶?幹怎麼不去死,自殺最有悔意了啦
idealistTWlan: 很有可能,家庭功能弱,而且小孩本身可能發展也比較弱
有悔意就不會接二連三出手了
一次到一半就不會繼續了好嗎
還要被報案才會有悔意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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