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總是有1兆又1兆的錢可以奉送給美國,花錢買永不到貨的爛軍購,但要撥個幾十億給地方軍警民,改善生活處境,卻好像要黨的命一樣,門都沒有。
一年前的國會改革案,都是按程序三讀通過的法案,但總統賴清德想不認就不認,行政權在手不做事,人民拿他沒有辦法;賴清德可以用違憲來架空立法院,也能用擺爛來實質廢除任何法案,檢調、大法官、監察院全都是自己人,沒有任何人能制約。
所謂的台式民主,基本就是騙子控制傻子、誘導傻子選出騙子、讓騙子永世執政的騙局
人工智慧(AI)爆發的外匯收入,多數人拿不到,GDP達到7%的成長多數人無感,人均GDP不管要3萬、4萬(美元),跟一般人都沒有太大關係,因為有人不斷將錢燒掉,「只要有黨在,底層的貧窮絕無任何指望!」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被政治清算,無金流也被打成罪人,但前總統陳水扁是保外就醫的自由人,更即將主持政論節目,如前立委李敖所說,中華民國的法律是參考用的,所謂的台式民主,基本就是騙子控制傻子、誘導傻子選出騙子、讓騙子永世執政的騙局。
「軍警消沒加薪,還拒給地方錢!」轟財劃法又被擺爛:底層貧窮無指望
真正的司法正義,不只是量刑公平,也包括法律資源的平等、制度語言的可及、程序負擔的合理與法律救濟的可得。當台灣社會仍允許「有錢判生,沒錢判死」的司法現實持續存在,人民對司法的信任只會繼續流失,而台灣法治的根基,也將被這種階級偏見一點一滴侵蝕。司法若不能守護弱者,那它就只是權貴的盔甲,而不是人民的正義。
台灣司法偏向「有錢的加害者」,卻嚴苛「貧窮的被告」。這不是個別法官的問題,而是整個制度設計與資源分配所造成的階級正義崩解。
在法院裡,語言也是階級的武器。有些貧困被告連基本的法律概念都不懂,甚至無法完整理解法官與檢察官的問話,他們不是被司法審判,而是被制度語言給淹沒。反觀上層階級,不但有律師團代言,還能透過媒體操作輿論、以人脈施壓,讓司法變得「可協商」「可調整」「可運作」。
金錢與階級所造成的差距,也出現在羈押、保釋金與法律援助上。有錢人能輕鬆繳出高額保釋金、聘請最好的律師,順利在外等待審判;窮人卻常常沒有能力繳交區區幾萬元的保釋金,被迫羈押,失去工作、失去收入。即使國家設有法律扶助制度,但名額有限、程序繁複、資源不足,遠遠無法彌補階級不平等所造成的巨大落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