ಠ_ಠ - :這麼重大的報導不讓大家看到太可惜了。 開放回應至:2025-11-29(六)台灣時間23:...「監察院今天(11.20)說,內政部延用民國97年行政命令,要求強制摘除原性器官作為性別變更登記申請要件,明顯違反法律保留原則、比例原則及國際公約意旨,嚴重侵害人民身體權與健康權,內政部應儘速檢討改進。」
瑪德侵害個屁,要當女的還在那邊給我甩著那根,父權已經不夠貪嘴了連女性身份都要佔有
幹有的時候真的覺得這個世界在說生而為女就是原罪,不能怪女的比較敏感情緒化欸,我如果是男的,很多在吵的議題或是正在發生的事根本可以「關我屁事」,但我是女的就活該被侵門踏戶,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