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之前的侵權事件在簽完和解書後,對方 10 天內完成二萬元的公益捐款,正式告個段落。
從侵權時間算起至今約 9 個月,走法律和解約 6 個月。
這件事情有這樣的結果,無疑是幸運的。幸運之處在於第一時間蒐證,且對方的資訊相對可查,也是一定程度的自媒體(有包袱)。再來是對方也願意善意處理,有共識,因此很快落到和解條件的討論。
給同為創作者的提醒:
一定要留下每一次創作過程的紀錄,不只是用發表到網路的時間來看,律師建議可以在創作達一個版本的時候,列印下來簽上日期裝入資料夾。
刻意一點也沒關係,這些作為都是防患未然,萬一哪天需要提出自證時,這本冊子在創作歷程上都是最好的自我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