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說還好我有一把好登山杖嗎?目前處在出門吃飯需要拿登山杖走路的狀態。
不管怎樣,我還是很不喜歡人家傳個訊息沒幾句就一堆驚嘆號。又不是什麼了不起的大事,一堆驚嘆號幹嘛?
真的有被文字吵到的感覺。
超過二十歲了還這樣真的有中二病沒藥醫的感覺。
還有見面的時候就不會一直狂笑,結果我說我膝蓋痛到要冰敷,他還在那邊「我覺得還有時間恢復!」、「會去看海嗎哈哈哈」。我只覺得哈個屁。
先前花上一整天移動到枋寮,再移動到車城,接著凌晨開始跑跑步,早上棄賽,花了整個下午終於回到車城休息睡覺。
現在時間感變超怪的。
禮拜五和六連在一起了,體感上有經歷超長的一天的感覺(實際上就是兩天);今天則是沒幹啥就已經傍晚了的感覺。
初馬殘念的心得與觀察:
1.基本功先練好啦!能耐沒有到就不要越級打怪。但我還是覺得人沒那麼容易死掉。
2.意外地發現,穿襪子+夾腳拖跑的人還不少(目測大約每6、7個人裡面有一個)。
3.意外地發現,背野跑包的人還不少(大約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
4.這種事情如果找朋友一起的話應該會更有趣。
5.半路跑去偷尿尿的人也有。(又不是整路沒廁所,我覺得這樣不好)
6.棄賽前跟我一起走了一段的中和慢跑團的兩位最後有跑完。在我離開會場前有看到他們到達終點。
7.有身份不明的民眾一直湊過來跟工作人員表示自己可以幫忙,但因為他身份不明 所以被大會婉拒。
8.跑馬拉松真的也是大錢坑,就算裝備需求不如登山或騎腳踏車那樣高,但熱量和水份的消耗完全是不同等級。日常鍛鍊如果充足的話,伙食費也是不容小覷。
初馬即超馬,果然殘念了喔。
勉強到41.7km棄賽。
批評政治人物「只會顧選票」是很奇怪的事情。
啊不然人家選舉選上,都應該盡量幹一些會害自己丟選票、害自己下次選不上的事情嗎?
說個好事,我今天上班的時候,扎在我右手無名指十天的小刺刺終於掉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