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雖然這次還沒表態不過好像早就被貼綠標籤了就是
我是不太懂啦,政府有國家機器,可以把不同顏色的網路言論全部封鎖,人全部抓起來,為什麼綠營支持者還需要害怕白粉出征?
我是沒害怕,只是這幾年比較懶得發,政治梗不太容易玩得好,只有方便讓場子吵吵鬧鬧
yangwl: 看你內容啊,如果嚴重的,有人報案警察也不得不找你去喝喝茶,有判刑嗎
為什麼民主國家大家都有言論自由,還會擔憂網路霸凌和取消文化的問題
這個問題我也想問呢
不同顏色的言論全封鎖的話,批踢踢八卦板早五六年前就不見了吧
turna: 我一直覺得我很中立,只是反國民黨啊(認真)
這兩年柯師父和民眾黨變成那樣看不下去所以也不會投
K.K.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哎呀,爛到需要拿比下有餘來安慰不太好吧。
這四年懶得表態我覺得是覺得跟柯黃粉戰沒意義吧,要陪他們看逐字稿蠻浪費生命的
不對,我不是被抓去市刑大,是被抓去警政署刑事局。反正最後我成功被不起訴了,算我運氣好吧。
XDDDDDDDDDDDD 太猛了吧!? 可以請你分享一下是由嗎
總之,從頭到尾都很奇怪,反正我最後凹到獲得不起訴了,事情也就算了。
K.K.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網路吵架各種威脅吉人的多了,不過站對邊就不會遇到還有心情XD了(地獄)。
askemm: 指名道姓罵網友被告誹謗就算了,批判政府政策就直接被抓去刑事局,真的有點恐怖。
如果我有拿過政府補助我也會想跟他一樣公開表態
可惜我每次都失敗所以就不多說
純按讚了
跟那個之前說自己因為"政治口角"被人捅一刀然後不先去醫院卻先去警局還被警察吃案的幻想仔是同一個嗎w 整天造這種嘈點一堆的謠還沒事不就自打臉了
大概是住對岸吧某個人
我總覺得這種因為自己顏色正確血統正確然後就批判別人嘈點造謠的,都是得了便宜還賣乖。我不會說"要是哪天政黨輪替你們就知道了",因為國民黨就不是這種睚眥必報,施政極度偏袒的政黨。
或許這就是國民黨很難獲得支持者死忠,老是非X不投無X郊遊的原因吧?
馬英九時代,哪個綠營執政縣市的統籌分配款被剋扣了啊?現在呢?
以暴力或脅迫手段強迫別人進行某事就有可能構成妨礙自由,比方說言語威脅別人不做某事不行
而且應該是告訴乃論罪,其實不少情侶吵架也很容易觸犯妨礙自由
應該說妨礙自由是泛稱,底下實際組法條是剝奪行動自由、強制跟恐嚇罪
刑法302跟304跟306 所以講自己觸犯妨礙自由的說詞有點問題…因為沒有這個法,那個是泛稱
所以到底是強制罪呢?拘禁罪呢?還是恐嚇罪呢?還是以上皆是呢?還是其他呢?
306應該是未經同意入侵土地是告訴乃論,302.304.305都是非告訴乃論
nxk: 這幾年INDIE工業局有獎勵,可以試試看!
現在是有人網上吵架被檢舉報案,警察依法受理調查,檢察官決定不起訴後,稱呼這些公務員的作為叫做國家機器封鎖言論、把人抓起來嗎?我以為要被關進監獄才算……
這太意外了
拉板凳來看
要幹多大的不正確的事,還是說了多不正確的話,才會算妨礙自由
至於扣帽子 貼標籤 都是別人有問題的,反而太理所當然可以不用管
普天難得又看你參戰說了正確的話 判決書都是公開資訊 拿出來就是真的
chenip: 抓人是警察負責,所以當你被抓進警察局時,"國家機器封鎖言論,把人抓起來"的指控就成立了啊
提克希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上一個說有國家機器的人被爆出是國民黨網軍的自導自演,現在被偵查中。 似乎筆電的資料還被還原了。
再上一個說有國家機器的人,被超級高的罷免票逐出高雄市長。
在那邊幻想民進黨有什麼鬼國家機器的人要確定唉。
我是比較好奇 吵架可以變成妨礙自由喔 那頂多也是收到傳票要你到場說明而已吧 被逮捕是有警察上門上銬帶走嗎?
一般來說非特殊狀況應該是要求到案說明,會請你到警察局做筆錄,非現行犯或是通知到案未到(通緝)是不能抓人的
而且要搜索也要有法院開出的搜索票,要抓人要有法院開出來的拘票
所以是在爆氣什麼? 🧐 講那麼嚴重好像真的是綠共警察國家了 還能被普天出來講話
刑事訴訟法第88條(現行犯與準現行犯)
現行犯,不問何人得逕行逮捕之。
犯罪在實施中或實施後即時發覺者,為現行犯。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以現行犯論:
一 被追呼為犯罪人者。
二 因持有兇器、贓物或其他物件、或於身體、衣服等處露有犯罪痕跡,顯可疑為犯罪人者。
(2) 刑事訴訟法第88條之1:(逕行拘提)
檢察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偵查犯罪,有左列情形之一而情況急迫者,得逕行拘提之:
一 因現行犯之供述,且有事實足認為共犯嫌疑重大者。
二 在執行或在押中之脫逃者。
三 有事實足認為犯罪嫌疑重大,經被盤查而逃逸者。但所犯顯係最重本刑為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專科罰金之罪者,不在此限。 四 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
當然有個例外就是抓人的人不是警察而是檢察官
前項拘提,由檢察官親自執行時,得不用拘票;由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執行時,以其急迫情況不及報告檢察官者為限,於執行後,應即報請檢察官簽發拘票。如檢察官不簽發拘票時,應即將被拘提人釋放。
turna: 有啊我連續落選三年所以懶得再申請了

靠自己吧
說來也很好笑,警察直接打手機給我說要逮捕我,而且是行動電話,我完全不當一回事,先把電話掛斷,然後直接報警,給他這支電話,說我被詐騙集團恐嚇了。結果沒想到那個警察是真的呢。整個過程我一直很配合,也沒被刑求或虐待,最後也獲得不起訴處分。當然不是每個人都跟我一樣運氣好就是了。
那不行唷…如果是"拘留"要有合法通知,合法通知通常是以快捷郵遞作為寄達取證,如果是電話通知到場還是要補發通知。
而且非現行犯拘留一定要有拘票,沒有拘票本身就是一種虐待跟刑求唷(除非是現行犯)
yangwl: 你的口吻好像中国人哦~
是不是中国人來冒充的?
所以只是負責接案的轄區警員打電話通知到案說明而已不是嗎?

我也曾經陪過朋友去市刑大說明過 為何要故意強調運氣好沒有被刑求或虐待 刻意提關鍵字讓人有錯誤印象幹嘛?
沒有拘票的時候相當於警察跟你約時間了解案件情形,有拘票還是要通知出示或補發才能合法拘提。
所以 就支那人嘛
難怪會怕被警察帶走
那個叫公安
如果是抓人沒有法律上應盡的程序那是可以讓警察丟工作的
而且就算被抓到場也是可以要求委任律師或請義務辯護先行在做說明。
警察打電話說要逮捕你0.0?
警察給你不起訴處分0.0?
故事突然精彩起來了~
起不起訴是檢察官的工作 警察只是請你到場說明而已
J861032: 所以順便問一下前面講的事情有沒有哪裡還有瑕疵需要更正的
yangwl: 你知道現在去警局作筆錄都是要全程錄影錄音嗎?如果沒有錄影錄音的話,相關筆錄是不能用的,所以警察怎麼可能對你刑求?說謊不打草稿欸
竟然忘記因為什麼事情被抓那就代表根本沒有啊,我107年被告我到現在還記得細節,對了107年時也是綠色執政喔
😇👿 九阿春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忍不住)好怪…如果牽扯刑事,警察是不會事先電話通知的,而是直接親自上門,怎麼越講越像別的國家
刑事的話是直接打電話通知你幾點去OO警察局做筆錄 因為我被告過妨礙名譽 而妨礙名譽就是"刑事"
😇👿 九阿春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max45666: 原來如此,因為有朋友是直接碰到派出所警察上門,沒有電話通知,所以認為刑事都是這樣
光是有一堆猛料還不去跟國民黨爆一下本身就欠吐槽到不行 保證全黨動員幫你伸張正義啦
jiuchun2020: 那是因為沒到案做筆錄才會被拘捕,當天接到電話時我以為是詐騙沒理他,隔天又被打電話通知如果沒到案就是刑事拘捕, 我猜如果拘捕失敗就是變通緝了
oz730821: 同一個喔,上次他講這段事蹟的時候一樣被普天說趕快去伸冤XDDDDD
所以這是
1.法盲
2.被害妄想症
3.有被害妄想症的法盲
4.平行世界
5.其他
?
笑死 所以是一直以為是詐騙不到案才被警察講要抓起來吧 XD
應該是一直被通知卻不到案/不出庭被通緝吧wwwww我自己十多年前就因案出庭過兩次,到現在還記得詳情,怎麼可能被警察抓走卻忘記是為什麼,不敢講而已啦wwwww
啊所以不起訴了不就是還你清白了嗎? 你人不就還活跳跳在這裡
興訟是人民權利,刑事局找你叫依法走流程,這要怪政府喔?
其實有些事情就像是車禍兩邊都要去做筆錄,人與人之間有摩擦也是需要,當然不要最好但不可避
但有故意強調
#刑求 #虐待 #國家機器 的用詞 這會在閱讀者的心中埋下keyword
怎麼沒下文了 我等著呢
有人報警
檢警照法律程序走,也照法律程序不起訴。
結果跳出來喊被迫害......
什麼道理
他都不會正面回答,只會挑一些來回,上次他說他被政治迫害就玩過了
我尋思,師父跟哭昌最常掛在嘴邊的不就是司法正義、程序正義嗎?
幹這串好好笑 好歡樂
不知道是新北還是台北,總之都是民進黨負責執政(???
真的 說出來 這次我站在普天這邊

讓侯總統好好的教訓不知死活的綠共統治集團
yangwl: 民進黨真的可惡,你應該要站出來開記者會讓更多人知道,不要說甚麼綠的都不相信站出來沒意義,很多藍的白的也不相信民進黨政府那麼過分,要快點讓他們醒來。
我可以作證他不是支那人
只是中殖人,期待殖民政府維護的那群
對啊! 說出來嘛,把證明文件給國民黨啊。 要是真有這事,臺灣有80%的霉體加國民黨、民眾堂照三餐全力幫你說話和罵民進黨。 怎麼不快點去報?
上一次說有國家機器的人,也是自己說被迫害後,不去報警,然後去各大親中的網紅在那邊假哭。 怎麼那麼像勒?
卡一個吃瓜
哪個區哪間哪個刑警哪個案件,講出來,大家帶你去檢舉~
一手太極拳打的真好想必在公司一定身居高位吧
為什麼要跟楊小理玩那麼久??
你們之前都沒有碰過他嗎??
還有普天,我早就都黑單了

嗯嗯,所以這個變裝持槍搶劫的傢伙,一定是被民進黨腦波控制,才會去中和搶劫男大生,嫁禍給執政新北的國民黨
聽說楊小理堅稱謝長廷找人打他,不知道他有沒有去告啊?
這個被害妄想嚴重了
這串太好笑了!決定留言等後續!
直接說中央機關辦案,阿是真的威脅誰嗎?
還是妄想症太厲害了?
兩年前我也被警察請去喝茶過,流程我也都清楚記得,照理都會寄到案說明的信,電話也會打...懷疑詐騙更奇怪,因為拿電話號碼查一下就知道是哪個警局了,對方也會說自己是哪個警局的...,慘了!邏輯超級不通欸?
是我不該拿我的經驗來說嘴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