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WFate: 反境外敵對勢力併吞滲透法草案(加蔥力量版本)
第五條
一、自然人、法人、非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為滲透干預行為之前,應向主管機關申報為在地協力者,並辦理登記。
二、前項申報,應以書面載明下列事項
1.法人、非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名稱、負責人個人資料、組織成員、與境外敵對勢力關係、過去受及未來將受境外敵對勢力或其派遣之人之指示、委託、資助及合作內容。
2.自然人:個人資料、曾擔任重要政治性職務、過去受及未來將受境外敵對勢力或其派遣之人之指示、委託、資助及合作內容。
三、已申報之在地協力者,每年應定期就前項所定之事項,申報更新之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