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發現原來自己還算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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掰噗~
6 months ago
真是一語驚醒夢中人!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寫過每日會報表
總之作為律所,紀錄每天收發文是滿重要的,至少要寫出「當事人-書狀名稱-案件名稱」三個基本資訊
這種東西就滿基本的所以我也沒特別講給事務所新來的小弟
結果今天發現小弟寫的超隨便
例如:今日發文-王小明損害賠償案件之民事準備狀
小弟只寫:小明

只寫小明是怎樣(rofl)(rofl)(rof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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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有種直覺告訴我:這小子應該還有很多雜事沒有弄
翻一翻桌子,就發現很多東西沒有歸卷歸檔
檢查行程發現下午4點的行程變成上午4點
小弟滿一個月的時候我就把大部分事情放給他做,就沒有特別提醒
結果今天一看發現好多事情都有夠隨便在處理
難怪我每次問他案件進度他都很慌
想說我已經很ㄎㄧㄤ了還有人比我更ㄎㄧㄤ,連闆娘都說要我檢查一下事務所三大男做的事跟前任雷同事做的事
本所到底要多可悲,最細心的人居然變成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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