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議非血親器捐 石崇良:嚴謹規劃配套再啟動修法 - Rti央廣非血親活體器捐想開放…

:台灣的器官捐贈移植制度相當完整,在世界享譽盛名
相當完整享有盛名不就是建立在嚴格限制以及謹慎評估上,多開放一分,被人用錢權拳介入的機會不就多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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掰噗~ 好奇
2 years ago
那麼你覺得呢? :-o
去年明鏡週刊等媒體報導了獨逸某知名醫學中心的一名主治醫師在職二年的時間捏造數據以提高配對率。根據調查,他至少捏造了11個病例的數值以提高配對機會。此外他也被指出,在其中一個器官移植案例中收受了30 000䥲。Transplantations-Skandal: Ex-Chefarzt verliert sein ...Göttinger Organspendeskandal – Ex-Chefarzt verliert ...報導還另外提到2015年同樣一家醫學中心的另一個外科醫成功鑽了法律漏洞結果得到無罪判決。
StandWithUs
2 years ago
我不知道為什麼要重造輪子,聽起來就是有人缺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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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逸的器官移植法(Transplantationsgesetz, TPG)看起來關於活體移植的限定還滿嚴格的。無組織再生能力之器官、腎臟、部分肝臟僅限於一親等級二親等血親、配偶、已登記同居伴侶、未婚夫妻以及其他與受贈者關係緊密之人。
如果是具有組織再生能力的器官,那麼符合贈與與受贈的條件是可以活體移植的。這種器官以我有限的知識,應該是骨髓、皮膚之類的。若以台灣的情況來說,骨髓是允許活體捐贈,皮膚的活體似乎不行。
在現行制度下,需要開非親屬活體捐贈的範圍,似乎就指向腎臟、肝臟之類的器官…
另一個可能的方向,會不會是引入屎斑那種推定同意制度,也就是,沒有明示反對就當作你同意器捐,那麼這就不受親屬內器捐的規定。但這說起來又與「活體器捐」無涉。到底…
Jinbo
2 years ago
活體器捐當初只開放血親不就是怕搞出買賣,然後現在想要開倒車,你真的吃飽撐著是吧
燦爛千陽
2 years ago
因為中國可以買賣啊,我們政府現在施政一切朝與中國融合方向前進。
球 太滑
2 years ago
買器官不用出國
流浪者之歌
2 years ago
這個問題我比較簡單,如果規定50歲以上不得接受無血緣器捐,我應該可以給過
盛夏
2 years ago
是不是可以搭配代孕一起看
代孕跟移植還是不一樣的事情…這種連結不恰當。
eineWolke🌩
2 years ago
好的,我把前面刪掉
只是,不明白為什麼他們沒有察覺自己把別人的身體當作「備品庫」的意圖?
盛夏
2 years ago
hohenzollern: 我猜你指的是孕母,我指的是代孕交易產生的那一批嬰兒
酪梨壽司
2 years ago
holidaynight: 哇 這情節可以投稿林榮三文學獎了⋯
holidaynight: Well,現在三歲以下小兒腦死已是捐贈來源了。這跟代孕不是同一個問題。
盛夏
2 years ago
限三歲,還得腦死,太落伍了吧,要順應需求開放限制才進步 #反串要註明
盛夏
2 years ago
講正經的,我對器捐不了解,我很好奇為什麼器官捐贈以無償方式是避免器官買賣,但代孕這種器官租借就可以開價格,而不是比照無償。
代孕常被拿出來一起討論的是性交易,它們在這種視角下是被視為一種特定目的之「勞務」。當這種勞務契約完成時,雙方的法律關係也就到此為止。而器捐需從人體直接分離取得某器官給予他方,且很多器官人沒死是給不出去的,雖然對人格的干預可能是一樣的,但在生命身體上介入程度還是有程度性的差異。
盛夏
2 years ago
感謝解答,勞務的部分我大概理解了,但能交易嬰兒這個整套人體對我來說還是很衝擊
holidaynight: 交易嬰兒這個問題是代孕爭議的重點之一。一邊說這無論如何是一種人身買賣,另一邊則說精/卵/胚胎是當事者夫妻/配偶提供,本來就是它們的孩子,價金只是針對借宮代孕這個部分而不是賣孩子。
蠻有趣的就是,實際觀察,代孕跟器捐有很類似的情形。如果問支不支持代孕/器捐,大概八成左右的人都會表示支持。但實際操作上,自願去代孕/器捐的人大概半數不到。
盛夏
2 years ago
(LOL)跟拯救失學少女的笑話很像:我給她的錢是助學金,只是聊著聊著互有好感發生一夜情。
我覺得代孕跟器官捐贈/器官買賣不同的點是,代孕是器官租借
有些人的邏輯是你沒有割下來變成別人的,那就跟器官買賣無關,就像慣老闆也沒把新鮮人的肝腎割下來一樣,儘管他們會把新鮮人的肝腎操壞(放到代孕的情況=把孕母的身體健康操壞)
退貨的嬰兒可以拿去當器捐的工廠培養皿啊,很地獄吧,但是行之有年了
退貨的嬰兒可以回收再利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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