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心烏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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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條
立法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由立法委員互選產生;其選舉辦法,另定之。
立法院院長、副院長不得擔任政黨職務,應本公平中立原則行使職權,維持立法院秩序,處理議事。批6年來在立院零提案 國民黨轟蔡其昌淪黨意橡皮圖章國民黨控蔡其昌沒做立委工作 蔡辦打臉:立院正副院長不質詢是常識「先去問洪秀柱」國民黨年輕一輩都盡出像徐巧芯、凌濤、林家興這樣的蠢貨草包,國民黨能不亡黨嗎?
就交給法院做出公正的判決吧汪
機器狼上班的時候總是很認真的呢!(把屁股後面的漫畫偷偷藏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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