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nny04s: 我覺得如果只是純粹喜歡,那其實就是自己一個人完結的事情,本來就沒有必要跟別人比。而且我覺得隨時不喜歡了也沒關係,就都是一個人用自己喜歡舒適的方式去喜歡,起點終點都在自己身上,跟任何自己以外的他人都沒有關係,跟喜歡的藝人也沒有關係。所以這個題目我覺得在討論外,反正也沒有要看演唱會。
但如果是不滿足於自己獨自的喜歡,想要給藝人更多的應援,變成互動參與,希望藝人可以活下去可以發光,就要繳點光熱費了吧!
尤其喜歡的是不是做興趣的主流藝人時,有貢獻$就是很實際的事情。
但我也不是說大家都應該要花大錢去砸錢抖內亂買東西的意思,就算是Spotify Youtube 免費帳號放一下,都是有貢獻$的。
當然隨時不喜歡了也就是緣分到了而已,不用為誰負責一輩子(但也是不用參與過一陣子就一直酸人家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