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仔@連葫蘆步都不會的矮子!
8 months ago @Edit 8 months ago
#十月讀書寫作噗
https://images.plurk.com/3sD78LMigL3snKB4jp1jxe.jpg
去年種的雛菊,今年開了。
latest #77
山仔@連葫蘆步都不會的矮子!
8 months ago @Edit 8 months ago
在iPad上用注音輸入法應該不再困擾我了,大概和手機差不多。雖然用MacBook Pro還是最快。
現在應該是建立個習慣能在每台電腦間轉換,MacBook Pro 以後就留在家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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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仔@連葫蘆步都不會的矮子!
8 months ago @Edit 8 months ago
《Hemovore》
作者:Jordon Castillo Price

這本是PsyCop 作者在2009年出版的小說。PsyCop 14再不上市,我就要把她寫的書全部讀完了。

故事的背景是Hemovore病毒會將人變成吸血鬼,兩位主角一位是吸血鬼另一位不是,雖然對對方有感覺,卻下不了手,直到某個要命的契機打破了這個平衡。
山仔@連葫蘆步都不會的矮子!
8 months ago @Edit 8 months ago
在這個故事裡這個病毒的前幾個階段會要人命,只有染上病毒且沒死的人會留下,變成只能自液體吸取營養的 V-postive。V-Postive還是需要喝血,但不是像典型吸血鬼故事中,會把人血吸乾,而是只需要一個針筒就夠了。吸血鬼能維持年輕的樣貌(只能喝水喝油,至少體重很輕吧。
V-postive最讓人恐懼的是體液交換能夠傳染病毒,許多人根本熬不過就死了。平日的生活裡為了避免感染,主角馬克身為吸血鬼強納森的管家斜槓生活助理,平日戴口罩、手套,不停地消毒......
經歷過Covid19的現在,這個故事的這部份讓我覺得非常有趣。
山仔@連葫蘆步都不會的矮子!
8 months ago @Edit 8 months ago
整個故事的世界觀建立得非常完整。世界分成V-Postive 與V-Negative,包括監獄與醫院,超市中有吸血鬼專區,販售各種口味的水、人造血,吸血鬼奶昔(由油和人工香料製成)。看到這部份時,不得不說,萬惡的資本主義社會啊。

想想Covid時有多少人哄抬口罩價格、因疫苗及藥劑至富,如果真有吸血鬼病毒的話,商人還是會想盡辦法賺錢吧。

有些吸血鬼能夠人造血存活,吸血鬼主角強納森不行,他的首選是貓血。當然愛貓人士通過各種法案避免這種事發生,在故事中,血液的選擇會改變吸血鬼的行為。食用鼠血的人會變得如鼠般猥瑣,還長出恐怖長牙。喝大學生的血,會擔心微積分被當,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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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months ago @Edit 8 months ago
強納森的行動就像貓一樣輕悄機靈。
當兩人在困境中,馬克終於建議強納森抽取自己的血液,強納森拒絕,他告訴馬克他絕不會抽取馬克的血,更不會成爲情人。

「如果你以爲如此一來,我會冒著害死你的危險,扮起家家酒玩男友遊戲,你就一點都不了解我。」
馬克對此的反應,是默念一段綠野仙蹤 (The Wizard of Oz)的名台詞:Now I know I’ve got a heart, because it is breaking.

我想,我會喜歡這位作者,大概是因爲他的筆下沒有無法對自己的行爲負責的笨蛋。

故事也用到許多吸血鬼傳說的原素,例如說,吸血鬼來自東歐,強納森是位匈牙利人,說話有口音,他能讀俄文與德文,偏偏美國的各種使用手冊多半是英文與西班牙文,危難之際真是考倒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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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months ago @Edit 8 months ago
雖然我愛我的國家,但有時我也會有種感覺,這世界還有許多其它的國家其它的文化,只是不那麼強勢不那麼理所當然。

這是2009年出的書,不可避免地有些時代感,像是craiglist 和 hotmail啦,我就是看到這兩個東西才查了下發現它的出版時間。就某方面而言,我覺得那時的寫作方式也更自由些,更多能引人反思的靈光。
基本上,我盡量只記錄喜歡的書。
我一直認為不喜歡的情緒本身是因為了解不足夠的緣故。人也好事也好書也好,有時候是因為時候未到,也有時候是相遇太遲。汝之蜜糖我之批霜,沒必要踩別人的愛書。
Equinox:A Lake Prophet Mystery (The Lake Prophet Mysteries Book 2)
作者:RJ Scott, Eli Easton
山仔@連葫蘆步都不會的矮子!
8 months ago @Edit 7 months ago
這本就是上個月那本 《Solstice》 的續集。

在小鎮上發生了十年一次的謀殺案之後不久,又發生了死亡事件。死者在主角Gabriel 的弟弟Sam的農場工作,種種證據都指向死者可能是被狼群攻擊而死,整個鎮上為此而惶惶不安。

超愛動物的的動物行為學家 Tiber 當然站在狼的那一邊,而身為警長的Gabriel 夾在中間左右為難。呃,是說我是沒覺得他有多為難啦,總之,這位主角繼續上一集的風格,腦袋裡想著情人和家人的時間比工作多得多。
介意這點當然應該是我的問題,我喜歡看主角辨案甚於談戀愛。
山仔@連葫蘆步都不會的矮子!
8 months ago @Edit 8 months ago
讀這本的時候,想起了凱文科斯納還是當紅小生時的電影《與狼共舞》。這部電影中最震憾的一幕應該是凱文科斯納與北美原住民一起獵野牛,當他們爬上山頭,發現山谷中滿地是被白人殺死、剝皮的野牛。
人類會為自己的利益亳不猶豫破壞自然生態。

總之,灰狼在二十世紀末期在北美幾乎絕跡,當然是因為人類的緣故,狼群會傷害家畜造成經濟損失,於是必須剷除。經過二、三十年的復育,2023年大約有二十萬隻左右,仍是瀕臨絕種的物種。

這本書中有一段是鎮民被煽動,在集會中表達各種恐懼:野狼這麼危險,要是不趕快把狼殺掉,小孩或寵物被殺死怎麼辦等等。當然也有獵人只是想把狼頭標本掛在自家牆上而鼓吹合法獵狼。
Tiber心想:人類絕對是這個星球上最危險的動物。

讀到這句話我真想按個讚。
山仔@連葫蘆步都不會的矮子!
8 months ago @Edit 8 months ago
在追查兇手的同時,Tiber 的PUA 前男友跑來鎮上,這個支線讓整個故事增添了一份緊張感。畢竟謀殺是非常個人的事,故事中的死者是位與兩位主角不相關的人,除非主角像AE事件簿一樣花式找死,實在不太可能有真正的危險。但是恐怖的跟蹤狂男友出現就不一樣了,是說這位前男友每次開口講的話都讓我很想揍他就是了。
在這集兩位主角的感情有決定性的進展。
第三集的劇情則與Gabriel 的過去有關,唔,其實蠻有道理的,這個小鎮上的居民老是互相殺來殺去像話嗎?

總之,這是一本讓我一直吐嘈卻一直繼續看下去的書。我嚴重懷疑是因為書裡的動物的緣故。

看完後考慮了一下養陸龜的可能性,只是我發現他們隨便都能活比我久,還是算了。
山仔@連葫蘆步都不會的矮子!
8 months ago @Edit 8 months ago
好煩啊這個選字
突然發現以前用的輸入法不用選字,也就不用一直盯著螢幕
。。。
看到李琴蜂在芝加哥被打的貼文,說真的這篇文的語氣讓我一股煩燥。
在治安不好的地方落單,誰都有可能被打、被搶、被捅刀、被開一槍,什麼叫「我們李琴蜂」,還連「珍貴的李琴蜂」都出來了。
好啦人家是轉述別人的話,不過一位大作家不知道自己的文字在別人眼中的觀感也太不可能了。
。。。
山仔@連葫蘆步都不會的矮子!
8 months ago @Edit 8 months ago
是說以上有點不夠厚道。
唔,是電系圈山仔正常發揮。
悍兔
8 month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5mVuCWLVR1d4rUTTREoF3N.jpg 你不孤單,我看到她寫這段話的時候也覺得好像哪裡怪怪的......
我覺得她很清楚美國治安有多不好,因為她在那篇貼文前段花了很多篇幅敘述她為什麼讓自己落單
真的不管去哪都要小心人身安全
有沒有一種可能是他的發言語氣原本就容易令人煩躁
vaninlin0806: 嗯,有種「我可不是一般人」的傲慢吧。
沒錯,真的是無論如何安全第一。
ryuchian: 不知道耶。
直接跳到種族歧視我是覺得也太快。
就是一位落單女性被揍了一拳,人家不是知道她是作家才揍她,但是那個標題⋯⋯
為什麼嘆氣表符這麼少呢
我也不是天天拔刀啊
XDDD 你是拔刀貼圖專門!
ryuchian: 我也有槍,不過還沒用過
各位的渣男還不夠力

阿龍知道這隻嗎,高中同學說很適合我
https://images.plurk.com/62HGNTNgKUo9FUYRkA3Jeh.jpg
Giroro! 哈哈哈哈哈加上槍砲就更適合了
山仔@連葫蘆步都不會的矮子!
8 months ago @Edit 8 months ago
《The Murder Between Us》
作者:Tal Bauer

才說想看主角認真辦案,就看到這本。
主角諾亞是位FBI探員,在拉斯維加斯參加會議時,與ㄧ位男人共度一夜,彼此都有好感,但諾亞隔天就因突發狀況被召回。消失六年的連續殺人犯又再次作案,這次受害者是自己人--警長與他的家人,諾亞請求行為分析組(BAU)支援,想當然爾,前來支援的行爲分析家,就是一夜情的對象柯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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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months ago @Edit 8 months ago
想想好像有點老梗,但讀起非常精采。我讀到差點翹滑冰課(大概是我最高級的讚美

差異也許是他們仍舊很認真辦案,彼此的尷尬與誤解也沒在幾頁甚至幾章內輕易化解。是說工作上遇到一夜情的對象,怎麼想都是地獄級的大問題才對。更何況諾亞算是深櫃(或是大器晚成?
心結超多又超嚴重。柯爾雖然已經出櫃,看起來遊刃有餘又強悍,這不表示他不會因諾亞的行為受傷害。

案件進展的同時,也漸漸話解兩人的嫌隙。
個人覺得這本很對我的口味,描寫場景、運鏡的方式我都很喜歡。對話間的張力、每位角色的智性與個性都表現的好到不可思議。(是說 Des Maines 到底是怎樣的地方啊
晚點再來寫案情的部份。
山仔@連葫蘆步都不會的矮子!
8 months ago @Edit 8 months ago
差點忘了。嗯,這本的案情。
這本的案件是連續殺人案,講究的不是動機是手法,也花許多篇幅讓主角往來討論這點,我是覺得這本有點像是被耽美耽誤的驚悚小說,除了最開始的相遇與最後面收尾,辦案的篇幅其實蠻長的。

六年前的兇殺案的受害者都是表現優異、美貌女生,她們在自己的宿舍被勒斃,六年前的最後一案則出現兩位被槍殺的路人,之後兇手就消失了。

諾亞是當初負責辦這個案子的探員。他之所以從維加斯被召回,就是因為現在的兇案與當年非常相似,差別是,兇案發生在女生的家裡,被害者包括女生的父親(一位警長。

作案現場沒有目擊證人,也沒有留下任何毛髮、液體,甚至連被害人的手指甲都沒有皮膚等任何法醫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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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months ago @Edit 8 months ago
場景是安靜的小鎮,跟蹤及監視受害者很引人注目,諾亞六年前就想過,如果兇手可以輕易做到這些,兇手應該是在各種地方出現都不會讓人奇怪的身份,甚至可能是執法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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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months ago @Edit 8 months ago
柯爾的分析則比較傾向犯罪心理,例如說,怎樣的兇手會選擇在被害人的家裡殺人?他在重建現場時反覆地想著,為什麼被害人的父親會在這時走進女兒房間而遇害?六年前除了兩名路人受到槍殺之外沒有人受害,被害人的父親受卻到殘暴的對待,這又代表了什麼?諸如此類的。(escalation or disintegra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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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months ago @Edit 8 months ago
要說起缺點的話,我是覺得六年前的兇案停止是個關鍵,作者在書裡以一件簡單的事件解釋,但是,連續殺人犯的兇手會因為偏執的對象回應他的感情,就不再繼續屠殺嗎?我很懷疑心理學上解釋得通。
另外六年後的兇殺案又是由哪一件事件觸發的?我看起來好像是那次烤肉,而這後半段的解謎有點可惜。

作者透過柯爾的分析建構出一位冷靜、極有組織的冷血兇手,但最後的兩個案子兇手看起來比較傾向某種忍無可忍的瘋狂。
嗯,大概就這樣。拉線。
。。。線線線。。。
啊啊啊我熊熊給它忘記了。上個月骰過,但我讀了斯芬克斯的故事半天實在無感,寫不出來。
十月了,來再試一次,交給命運的星期五:
元素:(digit)(digit)(digit)(digit)
生物:(digit)(digit)
再一個元素:(digit)(digit)
我前年寫過蝙蝠了。元素,再重來:
(dice1-64) and (dice1-64)
為什麼一直出現 39
元素:27.誓言 39.火柱
生物:39. 鳥人
仍舊空白,先放著好了,讓死線刺激靈感。
《Woods of the Raven》
作者:Mary Calmes
是本奇幻bl。我居然不小心看了本奇幻bl,真是太驚訝了。

小四最近在迷哈利波特,說萬聖節她要打扮成妙麗,小四媽媽抓狂:去年纏著我買巫婆裝時說她要穿三年!想想小四都看完哈利波特第九集了,我只看到九又四分之三月台就放棄了。難怪每年寫參加萬聖結徵文都拖到最後一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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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months ago @Edit 8 months ago
場景是某個海邊小鎮,主角Xander 是位巫覡,必要時會變身成一群烏鴉。第一章就被圖書館裁員,不過這本書中他其實忙得很,我真懷疑他居然有時間工作。

Xander 是個個性很好的人,鎮上的人都多少相信他的靈力,喜歡他做的驅邪樹圈、磨咒石,花草茶等等。除了與剛喪偶的弟弟及姪女搬到鎮上的警長Lorne總是看他不順眼。

相對於溫柔的巫覡,警長算是個討人厭的傢伙?講話有夠不客氣的,像是他在擺攤時把主角拉到一邊警告「你知道你賣這些東西要是沒有效,顧客可以來告你詐欺嗎?」
說這句話前幾天警長差點被狼形魔獸吃掉,主角才救了他耶!當然主角為了避免引起恐慌,告訴警長他是被鹿撞昏。警長半信半疑,到處打聽山裡有沒有狼出沒。居民大惑:我們在紐約上州,怎麼會有狼?
(記得上一本才說過狼是保育動物嗎,顯然這是美國的常識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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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months ago @Edit 7 months ago
總之,有火花總是比沒火花好。不久兩人的誤會就解開了,主角帶著警長回家,這時奇幻的部份才真正開始。

主角的靈力來自血脈與神祇的印記,還有天地元素,最主要是他的土地,他的土地有結界,與他是互相依存照顧的關係。

主角所住的房子是棟沒電沒網路的小屋,想想很有趣,他連手機和電話都沒有,想像各種某人某人與某人直接出現在家門口的驚喜吧。

主角與魔物大戰一場後在筋疲力竭的昏迷中被警長帶回屋子,醒來時發現屋子很溫暖,而且他的屋子顯然正在替他招待客人。因為屋子表現得太好了,主角吃醋起來,對著屋子唸:喂,平常是我照顧你的耶。
當然魔物再三入侵與他的土地有淵源。讀這本時深覺奇幻小說的作者有個不同的任務,寫實的故事可以藉理性與考證增加說服力打動讀者,而奇幻則必須架構一個動人、讓人願意繼續讀下去的世界觀。

在這個故事中巫覡有等級,主角受神烙印,他在巫覡中的等級最高,但他需要回到他的土地,使用他的土地給他的力量才有機會打敗對手。這讓每次的對戰的勝負有點道理。
魔物的心性有好有壞,就如同巫覡一樣。最後一場大戰寫得很精彩,真的有那種天地震動的感覺。
然後最近深有感觸的事:有些作者擅長寫景有些不擅長,有些作者擅長對話,而對有些作者而言,對話簡直是死穴。
。。。拉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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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months ago @Edit 7 months ago
不認識那位噗友所以貼這裡,這是角角者上的測驗,測自己是哪一型寫手。
https://images.plurk.com/53MgEKFeX6MddvrW3nFoSY.png https://images.plurk.com/7Gu0cy41FBMhjPQzw0rMLV.png https://images.plurk.com/34VHk9YAzpIM4AKjtBDYct.png https://images.plurk.com/2IZ0KMpknXA4E0WgolF9xm.png
不管怎麼測都是墨+藍 (寂寞地嘆口氣
其實重點是分數少的那兩塊。
自己是什麼已經是了,不是的部份才是問題。對啦我就是不在意市場與IP。

符合市場驅勢是可磨練並應該要有的技巧,但不應該是寫文的目標。有許多需要被寫出來的故事,不該由市場決定它是否該存在與價值。

然後這裡有一句:
https://images.plurk.com/3H9TvpE06Y9woB9XMbPzJr.jpg

沒錯我就是難以忍受作者把讀者當笨蛋這種事情。
噢噢,我要怎樣在月底前用掉三張買五百送一百的禮卷,《獻身英格蘭》上市了,到現在還沒看到大大的書評。手刀買下去嗎?(lots)
我不那麼囉嗦的話,就不會老是找不到本月讀書噗了
山仔@連葫蘆步都不會的矮子!
7 months ago @Edit 7 months ago
《Something Fabulous》
作者:Alexis Hall

Alexis Hall 就是《光之所向》與《期間限定理想男友》的作者,我對這兩本都沒有特別的感覺。
碎唸一下,期間限定是日文,這種書名讓我有點不知所云,只能說這應該是語言的轉化,外來語融入日常語言之中,對身處在那個文化中的人而言應該不是問題,但是像我這種沒有日文素養的笨蛋就會感到困惑。
山仔@連葫蘆步都不會的矮子!
7 months ago @Edit 7 months ago
我猜大概是因為《獻身英格蘭》Kindle 才會推藨我這本書,這本是以十九世紀英國紳士為背景的小說。

主角華倫泰(梅文公爵 Duke of Malvern) 從第二章就開始了追妻火葬場的辛苦旅程,而且還是與還沒追到手的男朋友邦尼,去追他跟本不想娶的未妻婚貝拉(邦尼的妹妹)。過程之難辛,可能是我看過最慘的追妻火葬場了。

總之,未婚妻落跑之後,華倫泰在清晨被邦尼從床上挖起來追趕貝拉,被邦尼取了個號叫花花(flower)還是小事,拉下來受到貝拉與女扮男裝的好友佩姬的震撼教育,太過震撼之下暴走以至貝拉又跑掉了,繼續追途中,被誤以為貪圖財色強搶民女而被綁在椅子上、關在地窖裡,這些都是小事。之後莫名捲入決鬥、中了貝拉的詭計掉到水中,最後還被開了一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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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months ago @Edit 7 months ago
那句話是怎麼說的,喔,情況從糟糕變成另人難以理解。在華倫泰被迫決鬥時,根本已經到了荒謬的程度。
最神奇的是,作者在倒數第二章向我們證明:這一切完完全全是應該的!
山仔@連葫蘆步都不會的矮子!
7 months ago @Edit 7 months ago
有些搞笑的部份非常有這位作者的風格:
華倫泰清晨被邦尼挖去追人時來不及讓貼身僕人更衣,隨便穿了件園丁的大衣,結果很冷。邦尼建議華倫泰將手放在自己的口袋裡,華倫泰衿持地拒絕。
後來,邦尼因找不到妹妹心急如焚而落淚,華倫泰原本巴不得邦尼閉嘴給他個清靜,這時又看不下去。他想安慰邦尼,卻又不知道說怎麼。
「塔爾頓(邦尼的姓),我......我可不可以把手放在你的口袋裡?」
邦尼吸鼻子:「除非你再叫我邦尼。」
「這兩件事有什麼關係?」

讀者我也正覺得這兩件事有什麼關係。
山仔@連葫蘆步都不會的矮子!
7 months ago @Edit 7 months ago
「這是原則。」
「什麼原則?」
「禁止改變心意(takesey-backsey)原則。」
「塔爾頓。」
「是『邦尼』。」
華倫泰咬牙切齒:「好吧。『邦尼』,我叫了,高興了嗎?」

然後邦尼就把華倫泰的手塞進自己的大衣口袋裡了。
這本書中的女性都非常搶眼,另外有一本系列作《Something Spectacular》就是貝拉與佩姬的故事。
雖然我對光之所向與理想男友沒什麼感覺,但我同時也覺得 Alexis Hall 的文筆非常洗練優美,是那種劇情荒謬,但讀起來很愉快的書。
題外話,《獻身英格蘭》也有系列作《Proper English》是拯救主角的兩位女生Pat 與 Fenella的故事。
。。。拉線。。。
MacBook Pro與Ipad 換來換去,覺得遲早有天會發生那種這邊未更新不覆蓋另一台機器寫的段落這種慘事。
還是要來backup 吧。
山仔@連葫蘆步都不會的矮子!
7 months ago @Edit 7 months ago
《How to say I Do》
作者:Tal Bauer

上次看完了《The Murder Between Us》就覺得 Tal Bauer 的小說應該很合我的口味,但是可能也有點燒腦,最近又有點忙。但被幾本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的書搞煩了,還是把這本拿來看。
故事大意是主角懷特是弟弟的婚禮的先行部隊,先到渡假聖地墨西可坎昆(美國真的很多人到這個地方渡假,我也好想去)。在途中遇到另一位男主角諾亞,諾亞在婚禮上被未婚妻拋棄,失意之下自己踏上了原本安排好的蜜月旅行。兩位男主角就在渡假聖地的氛圍下發展出一段戀情,然而真正的挑戰是他們離開了坎昆之後。

懷特是德州牛仔,有段傷心的歷史,他十七歲時父母被人尋仇殺害,留下他與弟弟,懷特自此擔起照顧弟弟與養家的責任。他也繼承了父親的夢想,在自己的土地上培植葡萄、生產葡萄酒。

諾亞則是資深公關人,他的顧客是世界級的名星,他的未婚妻是位模特兒,婚禮邀請了六百人參加(不知道台灣這算是多還是少,在美國算是很盛大),他的世界繽紛燦爛,流行時尚,掌握著社交媒體,一切都以按讚與點擊率決勝負。

這兩人真的是南轅北轍到根本來自不同星球吧。
山仔@連葫蘆步都不會的矮子!
7 months ago @Edit 7 months ago
想當然爾,諾亞比懷特先自渡假的浪漫中清醒,然後馬上就逃走,於是之後的展開就是小心翼翼的復合的過程,最後確認心意、幫助彼此共渡難關。
我大概在看到一半時,驚異地發現等等 Tal Bauer 是位考證派作者?!
山仔@連葫蘆步都不會的矮子!
7 months ago @Edit 7 months ago
也許是因為之前《The Murder Between Us》太順暢了而沒有這種感覺,這本《How to Say I Do》則很明顯。
我一直覺得考證有兩種情況,其一是劇情需要:例如說如果要寫一段在台北車站的偶遇,非得攤開台北車站的地圖不可;如果要寫一段刑事庭場景,也得有一些刑事庭的資料不可。我相信這是作者的基本功課。
另一種,則是,怎麼說,作者可能因為某種契機被某個主題觸動了,進而深入了解某件事,這種觸動會表現在文章裡,甚至催生一本書。

像是《皇室緋聞守則》的書裡,作者就表現出對美國政治的關懷與敏感,我個人覺得正是這部份讓這本書精采的部份,電影很可惜完全沒拍出來。我還可以偷偷推下曠生雨的《440赫茲的黎明》,同樣有這種感覺。
《How to Say I Do》裡,懷特對葡萄酒莊的熱情架構了整個角色,他與父親的關係、他的童年與少年時期的回憶,這座酒莊定義他整個人與行為,他很有耐心,能夠長久的深耕培育。他終於打開了父親所釀的第一桶也是最後一桶酒,這段非常感人。
山仔@連葫蘆步都不會的矮子!
7 months ago @Edit 7 months ago
諾亞在各方面而言是位非常迷人的男主角,美貌、性感,在冷酷的世界試圖找出善良的方法,有點自尊心過低。
我懷疑這是Tal Bauer 的given,是說我雖然會唸一唸,雖然也想避免無意識的重覆,但毫無疑問的是我就算意識到了也無法避免。也許某些情況對作者本人而言就是正常合理的發展?
總之,我很享受讀這本書。每本書都有讓人思考的地方,這本讓我想得多一點。
。。。可能是本月最後一條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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