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mily seeks answers after beloved Chinatown educato...紐約一個騎電動腳踏車的人渣闖紅燈撞倒一名老婦人後,警察看了看就讓他走了。老婦人從此昏迷,三天後死亡,然後警察說他們找不到肇事者。 肇事者騎的是需要註冊的citi bike,很容易追蹤,可以推斷警察說找不到人根本只是沒找而已。而現場警察輕易放走肇事者,既沒拘留也沒登記,更是嚴重失職。 腳踏車一點也不像支持者說的那樣安全,特別是現在的電動腳踏車又重又快,然後大部分騎士都認為自己並不需要遵守交通規則(因為覺得自己無害),根本是社會亂源
之前還看到有人在講什麼「外國都鼓勵單車騎路中間才安全,只有鬼島會宣導單車騎路邊讓快車通過」。。真是見到鬼,外國宣導單車應該騎大馬路中間,擋住後面所有汽車的,絕大多數都是所謂的「單車團體」。這些單車團體跟素食團體一樣,推廣的理念往往都是嚴重自我中心而不切實際。像是這個:WHY are bicyclists in the MIDDLE of the road?單車騎路中間的理由: 1. 要左轉(勉強可接受) 2. 單車專用道有障礙(可) 3. 路太窄(可) 4. 跟車流同速(汽車跟單車同速?見到鬼,那是被你擋住才會同速好嗎?) 5. 騎路中間比較顯眼才安全(???別出門最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