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說了什麼
wizard2253: ..我不敢講...怕又變把柄
網路上說話也要拿捏分寸
papaya8467: ..說是有電信警察打到家裡
如果要告,一定要拿到實名資料,所以一定是對方有報案後 拿單子去跟技技要你的資訊的。
到底說了什麼
做錯事總是要付出代價的?你就老實說了吧,然後老實認錯,還有記得去找免費法律諮詢,通常除非對方要求太誇張不然賠一賠解決就行了
lime8181: 可以啊,只要足夠讓人可以供人認出來在罵誰(逼近指名道姓)就能成立,然後去找技技要資料
cherry1440: 就是要先去報案才知道能不能成立吧?啊不過沒差 反正就是成立→成功拿到三聯單→聯絡技技要資料
除非真的是情節重大的侮辱造謠,不然應該都是賠個錢道歉吧
噗主你到底說了啥能讓人家在匿名網站還要把你挖出來吿,你確定這是真的嗎
如果要開庭的話必須是法院的通知信,而不是律師信,律師信是告之前的警告信跟要求出面和解的,必須先查證有沒有真的告上法院比較安全,萬一是來詐騙或打算透過這種抓把柄斂財的就不好了,找律師+查證要同時並行
父母的部分,直接承認你在網路上嘴砲被告吧
至少比他們自己腦補成更嚴重的事情好
nori9076: ...我還只是學生真的很不懂這些
放著不管讓他調查
之後如果被判該罰幾千塊錢繳一繳就沒事了
噗主先別慌,有學到教訓,還好不是出社會之後犯什麼大錯。先查證和詢問專業人士處理方式吧
ಠ_ಠ: 那就跟父母老實說,還有法院都有免費法律諮詢,大膽去問,這種事情就是上個法院賠個錢了事,除非對方獅子大開口
可能會的 因為法院也是正常上班時間
但如果只是律師信,應該不代表要出庭(?
ಠ_ಠ: 法院也是週一到週五早上八點到下午五點,絕對會卡到,你就乖乖跟爸媽講然後請假吧,不要覺得麻煩
我也…上個月收到存證信函沒有理,現在收到通知說下個月要台南跑台北法院…排休都泡湯了…
如果沒有要抗告、對方沒有獅子大開口要太大金額的話,通常開庭一次兩次就能解決了,至於公然侮辱的公定價看這個
我還以為噗主是那噗裡的monkey
結果是那噗的噗主喔?
噗主指的垃圾是AI生成的東西,又不是對方
感覺告的成也告不贏
好可怕
horse1124: nori9076: ..我嘉義..天哪要跑好遠
AI 生成的電磁紀錄是不是歸屬某人的作品,有待商榷吧
就算告不贏跑法院走流程也夠讓對方折騰了
不然樓上某些人以為黑橘為什麼要告丁特
可以找看你家附近的法院有沒有法律諮詢問一下,如果只是辱罵大概四萬元打五折以下吧家人被告兩條賠四萬
記得以前說技技不會給偷偷說的個資,難道現在改了嗎
不是啊,噗主都罵成這樣了
還有我記得收到存證信函還是什麼的沒去的話會被通緝哦
otter9275: 存證信函跟律師函都不是法院寄的啦,目的只是告知對方跟保留證據而已
coke7564: 喔喔!忘記是什麼東西不理會的話會被通緝了
camel485: ...那樣我也拿不出來...很不想弄給家人知道我在網路上弄出這種事
otter9275: 會被通緝的不是存證信函
存證信函只是類似一種最後警告、最後通知,告知你你即將被告而已
之前家人貸款未繳也有收過
我是推薦你直接跟家人抱怨告你的人多爛
之後搞出什麼動靜家人比較會站在你這邊
阿不過如果你家人是全否定說教廚就當我沒說,能少一事就少一事
pasta485: ...家人看到我罵那個人的內容會先把我打死
看了原串,原來這樣叫
不小心講太過份的話嗎
taro4772: ..我只是現在只找的到這些噗..這些噗主都不是我...那陣子很多偷偷說在講他..我就順口跟著講了幾句
奉勸一下越快跟父母講清楚越好,拖延他們也不會比較不生氣,要找律師還是怎樣的法律協助也比較不匆忙
如果堅持不想賠的話也可以堅持是正常評論,就看法院怎麼判,但法院不接受的話就-->之前問認識的人,所以還是看你駡什麼,如果怎麼看都不正常還是道歉賠錢應該比較不花時間
我看他噗浪完全正常沒動靜,大概是像上面那噗說的一樣是不打算聲張,打算慢慢告吧…唉我的排休…
但如果只是5.5那個詞 家長應該還能理解吧 至少不是超級難聽一連串的
cherry1440: ...5.5那個也太高了吧...如果在不同噗講過好幾次5.5 會只罰5.5還是5.5乘上次數呀?
被告的話對家人來說駡什麼都一樣的,所以別想太多了,覺得自己不能處理就老實說
camel485: ...5.5那個有堅持是正常評論機會嗎?...我自己感覺是輸面很大
coke7564: papaya8467: camel485: .....好的我考慮一下
ಠ_ಠ: 我不知道,因為我只是被告的家人不是法官或律師,但如果你自己也覺得會輸就
ಠ_ಠ: 喔喔所以是很多偷偷說的噗主跟旅人都因為罵這個人而被提告
哇……我不知道噗主說了什麼,但上面那串的原噗主被告真的剛好……人身攻擊nono
也建議你還是盡快好好跟爸媽坦承,一起想辦法解決,越快處理好這件事就越快過去,之後還是不要亂講話了(拍拍
nori9076: ..好的我會去問..但律師信警察局問的到嗎?
moon6133: ....我也希望問過警察局後不是真的..我混在一群人裡講了一樣的東西...為什麼偏偏是我
感覺噗主只是評論不是單發一個噗的話 應該不是只有噗主被告
應該是一次告了很多位 但只有噗主發文求救
其他人可能是像另外那個偷偷說的噗主一樣直接聯繫本人尋求和解
ಠ_ಠ: 也許別人也有收到,也可能是你的話對他而言很不舒服,犯錯了就面對,不要抱著僥倖心態跟風罵人被告才在那邊該
因為你講了難聽的話還不知悔改毫無悔意
這種被告只能說活該,但他也告了很多人啦
不是偏偏是你啦,是發噗跟留言難聽的他應該一次一起全告了
wizard2253: walnut9717: ..一般人可以一次告這麼多人嗎?
vodka6588: ...律師信求和解還來的及嗎
酷喔
我記得匿名是不能告耶……?
報警反而會被說不要上奇怪的網站???
除非你用匿名掛實名噗罵
horse1124: 可是被告的話,不是原告要跑你這邊嗎????
walnut9717: 我不知道那種程度就要5.5...想說偷偷說常看到..應該是沒有問題的範圍....怎麼遇到這個人就出事了
.........剛剛點進他的噗才發現他是法律系的
不要抱著僥倖心態在網路上隨便發言
躲在匿名背後不是完全安全的
更不是能讓人肆無忌憚地攻擊、批評的工具
一直想著「為什麼是你」
還不如想著未來再也不會口嗨了
也許對方告的人超多,只是你不知道
你沒搞清楚狀況耶.....
你這些說詞如果拿去跟爸媽說,你爸媽會不會更氣啊
那是你活該,被告正常而已
偷偷說常看到不代表可以跟著一起這樣罵,平常人要告也是可以告的,管他是不是法律系
不是法律系也可以告人喔
如果你是專門發個匿名噗,去指名道姓罵特定的某個人,而且內容又不具公共利益的話,那不被告才奇怪吧
kudu8784
7 months ago @Edit 7 months ago
還是不要隨意私下就跟對方聯絡
先完整的跟父母講清楚來龍去脈
討論確切的解決方式,像是要尋求什麼幫助或管道(循正確法律途徑)
我怕你是急了又講了什麼不利自己的話
butter9454: 原來如此,總之無論是不是匿名,講話都要小心
也不要再拿自己是學生當藉口
幼稚園的時候老師會說不要亂罵人;小學的時候會學社會;國中的時候會讀公民
不要隨便罵人,不要人身攻擊,這些都是基本常識
rat6927
7 months ago @Edit 7 months ago
噗主如果繼續抱持這種「我只是運氣差剛好被逮到、我只是不小心順口跟著說了幾句、這次會被告是因為對方剛好是法律系相關」的僥倖心態,下次還是一樣會出事啦
不是學生就可以亂罵人,只是真正被告的時候對於未成年的學生而言責任不在你而已
噗主真的別抱著「其他人也有罵我跟著講幾句不過分吧」的心態,像這次踢到鐵板就該知道什麼話能說不能說,不然下次後果可能不堪設想
而且老實說噗主真的罵的非常難聽,怎麼有自信覺得自己躲得掉
無知在法庭上是站不住腳的,別在用我還是學生、不只有我說、我常在偷偷說看到之類的安慰自己,噗主連被提告的發言都不敢跟家人說不是嗎?
承擔後果然後找法律協助看要和解還是上法庭(如果堅持自己沒錯),未成年的話不用想這種事能自己解決,家長一定會知道看是你自己說還是被通知而已
不是重點但不是有說上面幾噗都不是噗主嗎怎麼一直有人說罵好難聽(雖然應該真的很難聽
各位沒必要幫噗主啦,一個在網路上霸凌別人的人裝什麼無辜弱小啊
wizard2253: 原來第二篇也不是噗主的嗎
拍謝誤會了,感謝提醒
⋯⋯突然覺得前面白擔心的,只能說噗主回頭是岸,但不願上岸的話誰也沒辦法幫你的,只希望你不會因此誤入歧途。
最後的良心建議:不要私噗要求私下和解,要就是找律師找警察找和解委員幫忙,沒有得到具有法律效益的和解書的話,對方依然可以告你,請不要因為你自己的僥倖心態波及妳的家人,你未成年,是父母要付錢的。
建議請求長輩協助 好好解釋
避免被對方跟對方律師意見帶著走 最好要有長輩幫忙協助
感覺你現在狀況很慌
ಠ_ಠ: 你多大,公民不是有教嗎?
我要把匿名聊天加進我的備課清單
希望噗主能學到,自己做的事、說的話都是要負責的,不管是現實生活還是網路,以後做事、說話前想一下後果,也不要隨便用話語文字傷害人,都是有代價的
burger1010: 對啊直接把別人河道文丟來公河大家一起罵
希望噗主能學到,如果要公開罵人罵的很難聽,記得不要指名道姓,甚至不要透露你罵的是誰。
幫crab補充,就算妳沒有指名道姓,但是罵的東西可以無疑問地推敲到特定人士的話,還是可能被判刑喔
匿名可以告啊
噗浪有人告匿名告成功了
到底法律常識不足到什麼程度才覺得匿名告不成?
我還記得有人分享告匿名成功的案例
只要找得到ip都能告
反正噗主是學生你家人一定要知道
因為到時候罰下來你父母也要承擔
笑死 活該 再嘴臭啊
就算是匿名還是可以告的,不是躲在匿名就可以肆無忌憚亂罵,這是基本常識了更新一下觀念吧
我是覺得本來就要為自己說的話負責啦
又不是說匿名就可以隨便臭
再怎樣看不順眼用匿名在那邊臭人家具名帳號被告活該而已吧?
哇 匿名掛實名人身攻擊,只能說嘴快一時爽,以後就別逞一時之快了吧,幸好你還是學生還有家長幫你分擔
什麼叫做不小心講了太過份的話?
沒有能力解決事情就不要闖禍,那時候覺得跟著罵人很好玩對吧?
莫急莫慌莫害怕,免費法律諮詢,市政府或區公所、議員服務處都可以問問看,專業問題專業解決
等等沒跟到...噗主講了什麼話?上面兩噗都是範例不是噗主講的不是嗎?
隨意私下就跟對方聯絡很容易被敲竹槓,對方有可能看你急看你慌就喊出很離譜的數字,搞不好開庭還判得少。
還是先參考上面大家提供的,先尋求免費法律扶助等
不要私下跟對方聯絡,有時候告不一定告得贏,但是你嚇到和解就是一定得拿錢出來
先自己衡量一下當時有沒有講出穩死的字詞,有的話再來擔心也不遲
witch5188: 中間出現那張表噗主又講了5.5猜是說了ㄅㄔ?
夠熟網路就會知道匿名不是真匿名
在這串如果有人侮辱你一樣有權利抓
不知道噗主成年了沒有,沒有成年的話無論如何你爸媽都會知道(民事被告要列法代,刑事部分少年法院也一定會通知法代開庭)
看到噗主有段,不要說混在一群人跟著駡,怎麼偏偏是自己。
就是你確實駡才能收到律師信。
coke1960: 會不會變成告中告中告
噗主被告發噗、再告底下旅人、底下旅人被告再發噗、又有人嘴壞壞、旅人再告、下一個旅人再發噗
ಠ_ಠ: 偷偷說找得到噗主本人也太厲害了吧台灣警察這麼懶會願意查嗎XD
之前讀法律聽說誹謗罪非常難成立,就算是「笨蛋」「垃圾」只要有根據都是言論自由的一環,還是實務上不一樣?
你知道為什麼很少人會把實名噗放偷偷說了嗎
因為大家都在罵,所以跟著罵
現在被告就縮了,連當初罵了什麼都不敢講,只會拿學生牌來打,不覺得很可憐嗎?
實名噗真的太好吿了、光是確認你在罵誰就滿足其中一個條件了
ferret2675: 那用偷偷說掛人實名噗給人避雷會不會觸法啊?
匿名一樣可以透過噗浪技技找的啦
只要報案後,只要給技技報案的單,他可以找給你資訊。
celery7781: 事實陳述還好吧 不要帶主觀污辱性字眼
給大家一個觀念不要隨便承認 以及噗浪跟臉書其實是不會隨意給警方個資的。 會被抓到都是巴哈給的個資
soba9567: 宜 可是怎麼從偷偷說找到該人的巴哈使用帳號名是什麼
喔喔 警察來找你 問網路上那段話是不是你講的 不要隨便承認
soba9567: ip能找多細?假設噗主住帝寶那全帝寶的住戶都會變成嫌疑犯嗎?
不一定吧,我記得如果涉嫌和犯罪有關係,通常公司都會給資訊
我記得是要一定刑度的平台才會被警察強制給資料 其餘就看平台願不願意給 可是看來噗浪是直接給資料了
什麼叫不想讓家人知道這種事,不想讓家人知道就不要做出沒辦法負責的行為
好好跟家人溝通吧,如果被家人罵一頓還算小事
soba9567: 所以毀謗罪的程度 平台就一定得配合警察提供資料了是這樣嗎?
可是如果不承認話是自己講的,萬一警察還是繼續查,結果被發現說謊會不會更嚴重啊
今天才聽老師說對於人身攻擊名聲損壞這種事的追訴期是無期限的,人家想什麼時候告你都可以
之前噗浪有關夢想性騷串 對方提告 噗主就馬上刪串了 看來是會給
bunny5652: 所以要誠實呀,是你講的就承認,不是你講的就不要承認
公然侮辱罪與誹謗罪都屬於告訴乃論罪,而告訴乃論罪的告訴期間,以有權的告訴人知悉犯人時開始起算「六個月內」為提告期間。
如果你真的有講,你就好好跟家人說明,然後好好跟對方道歉賠償吧,下次講話要多注意這樣就好了
不懂就問,那法律怎麼知道你什麼時候發現呢?
hen6598: 那個大概是另一個被告的人,一路看下來感覺應該是有一批提那個AI噗主的人被告
是說我記得告訴是以原就被,就算要跑應該也是原告跑?
tofu7717: 可是看這串噗主說他要搭車去台北?
我知道錯了,但下次還會
juice7517: 是看到前面有人說台南跑台北才想說自己也要跑吧,但不知道為什麼會這樣
tofu7717: 網路糾紛提告的話,好像如果是刑事(不知道是不是告毀謗之類的)犯罪發生地點(原告的電腦所在位置?)也可以作為提告地點,好像沒有
好像跟民法以原就被不太一樣,但我只是有個印象...不是很確定
可是大家該注意的是 偷偷說提告 是可以詐個資的。 如果我看這個偷偷說不爽 我可以拿這邊的對話去警察局報案然後說裡面誰 是某個噗民在背後罵我 如果對方有巴哈帳號上面也貼有噗浪的連接 那就可以詐個資了 警察一定會找到你然後請你去警察局做筆錄
其實上面那個噗裡面噗主道歉說照法院結果,但我用該噗言論搜尋找不到判決書
soba9567: 可是要怎麼知道偷偷說裡講話人的噗浪帳號是什麼?還是就憑感覺猜?
怎麼會覺得匿名就能亂講話不會怎樣呢?
匿名不是這樣用的
若只有姓名跟照片還好吧?像政治人物露臉跟本名的很多
上面看到有人在講不要承認甚麼的,是在緊張了嗎
匿名是可以提告的喔,真的是控制好自己就沒事了不是嗎?
還好啦 當法律討論不錯啊 不過是自己講的還是承認吧
有照片就可以開始p圖惡搞,有名字又和其他社群重疊資訊要玩還怕玩不起來嗎?
噗浪總部在台灣,怎麼會有人認為偷偷說不會有事?
25歲以下大概不太了解的PTT(只有ID沒有個人頁面)都三不五時有人在發文道歉了。
soba9567: 所以詐個資用途是什麼?
要到走報警,匿名都是@你的號,匿名已經暗示你本人或引用實名帳侮辱,而不是隨便找一個黑噗自己代入說我要詐這個人個資,這樣是多閒
抱歉,剛才重新看了一下那個道歉的人的用詞,他是說庭外和解,所以找不到判決書也是正常
但又說對方補貼自己從台中到台北開庭的車馬費?
有沒有懂法律的旅人可以解釋一下開庭中是可以達成庭外和解的嗎
我也有點疑問 這聽起來要提告應該是原告去案發的地點對被告做提告才對?
但從那個噗來看好像是被告去原告所在的居住地走流程
很奇怪,因為你嘴的是AI又不是特定個人,根本不可能成按
如果你沒有隱瞞必要的資訊的話,就,不用擔心,基本上,就按照你實況去警察局錄個筆錄,然後等不起訴通知吧
報警的時候可以主張事發地點
如果是網路遇到的話(例如詐騙)就不一定要去被告所在地
cocoa121: 就不知道噗主是罵人還是不是罵人
toast1899: 若這是真的事 可能法官把它當做阿咪咪的創作被污辱了吧
若是針對注作權的官司可能判定又不一樣了
噗主看那張罵人價格不都說了五萬五
earth7647: 不一定真的五萬五吧 要看實際法官怎麼判
juice7517: 我對意思是噗主確實有罵過,價格是法官判的沒錯。
整串下來還是都不知道噗主罵了什麼 除了轉貼偷偷說 可以懷疑是自演嘛? 還是說懷疑也會被告w
tofu7717
7 months ago @Edit 7 months ago
也很好奇,噗主和其他人貼了很多其他罵人的噗
但噗主自己罵了什麼卻沒有講,為什麼?你現在也是以匿名身分在講這件事不是嗎?
就犯罪發生地的定義:實行地(被告在網上嘴砲)和結果地(原告接收到資訊的電腦/手機)
被侮辱方的法院有管轄權
法務部-法律問題
我不太懂 默默做AI還要被當甚麼做十惡不赦的壞事一樣 照三餐汙辱各種噁心的詞都出來了 偷偷說不是無敵盾牌欸 自己敢做就要敢承擔
peanut5856: 可以看看阿咪咪的噗浪了解一下
講的好像只說了句白癡而已,是的話有什麼好遮遮掩掩的?說白了就沒種承擔而已
peanut5856: "告人"的那位可不是默默做AI的喔
還跳進偷偷說裡跟別人戰 戰輸後再告人
「順口」跟著罵但根本不敢承擔後果
多少人就是這樣仗著匿名去傷害人的吧,踢到鐵板才開始哭,那當初幹嘛要多管閒事啊。
peanut5856: 你可以先去瞭解來龍去脈再下結論
tofu7717: 看來網路毀謗有的時候在被告 提告那邊處理
到現在還是不知道噗主具體說了什麼
只能從連結和噗主的回應推測,除了AI的部分,應該也有跟著說人身攻擊的話
soba9567
7 months ago @Edit 7 months ago
簡單告人教學流程:
只要發偷偷說說自己是有什麼問題引起公審,再去看河道有誰轉貼。只要對方講話有
感受到被侮辱或是多添加什麼過度用詞。 就可以網路報警。
切記將對方的網路資料查清楚 臉書有時候會有電話及照片本人丟給警察處理就好。(增加警務人員困擾反正是他們要負責找出人。臉書跟噗浪原則上不處理誹謗案件。基本上檢官也很討厭 因為這種案件很多基本屬於浪費司法資源。
然後等偵查庭 和解調解會 法院,刑事大部分就是走這流程。
但是考量到近年來訟棍的人越來越多,有些就是不管告不告的成,他只是要那份不起訴說明書因為上面有您本人及戶籍地地址熱門文章 - 「提告」:邪惡卻合法的個資取得捷徑? - 達文西個資暨高科技法律事務所
拿到你的個資,發揮的餘地可多了 不但可以去蹲點,去網路上觀察你言行。 一有不對,馬上提告 告不告的成.已經不是重點了。這種類型的就是要讓你一直跑法院影響你。 而且還是被允許的。
soba9567: 天啊,不過如果被發現跟蹤的話可以反告吧?
而且我記得不起訴書上也有原告地址,他們這樣做不怕被報復嗎?
噗主你自己都知道你罵的內容被爸媽看到會被打死,怎麼還會覺得自己只是跟著罵幾句而已...?
告人也費時費錢啊
怎不想想到底是講了什麼缺德話才會讓人願意對你盡心盡力w
其實這很好解決 但我不想告訴你 嘴臭仔被教育剛好而已 乖乖為自己行為負責吧 少在那邊拿學生當無敵星星
順口跟著罵就不用承擔後果這個想法就很有問題了= =
希望您到警局求證,以及希望這個噗不要刪,以此警戒那些仗著匿名在網路上傷人的生理心理沒成熟的小孩
整串看下來,噗主跟horse1124兩個要被告的完全沒有反省的意思欸。一個只覺得為什麼偏偏是我;另一個只在乎自己的排休沒了,真的是被告剛好而已
個資原來這麼好拿嗎?那這樣若是跟蹤狂案件的話怎麼辦
要被吉了才開始怕是吧
偷偷說就繼續臭沒關係,改天就不要在那邊唉爸哭母悔不當初,多留點口德吧
好好笑,嘴砲要負責任的,當作學一課吧
有學生當作保護傘也是一樣^^
原來這麼多人覺得噗浪不會配合警察提供個資嗎?
我就報警抓過偷偷說噗幣轉蛋逾期不退幣的,很多人也做過還有教學串
不需要知道對方的真實帳號,只需要拿事發偷偷說的資料、噗幣交易紀錄去報案
後續不一定會成功起訴,但肯定會有張法院通知寄到以為可以躲在網路後面為所欲為的小屁孩家裡去
建議噗主還是好好跟父母解釋一下,噗主若還是未成年的話也是需要監護人出面的
噗主就當學一課,不是匿名亂說話或是未成年就沒有責任
也不要以為匿名就查不到資料,我印象中警察有辦案需要是可以跟平台要資料的
ox703: 噗幣交易涉及金融詐欺啊
等等所以是噗主貼的裡面那個用AI繪圖的人告的喔?這樣看來他告了很多人欸夢回教煮
ox703: 呃 你那個涉及金錢問題很嚴重吧?我是以為毀謗之類的噗浪不一定會提供資料
jaguar3784: 其實告的內容跟ai無關 若有關係大概要上新聞一波了
soba9567: yogurt802: 怎麼說⋯如果警察那邊都接受這個報案找上門要資料了,平台有什麼立場自己決定哪個罪大或小(?)拒絕提供資料?
只要被告的人在台灣辦的了沒意外都會給的
只能說不要仗著匿名就人身攻擊,大家罵很兇就跟著罵的心態實在是很不ok,與其想為什麼是你不如趕快跟爸媽討論說不定還有得商量有得處理
不能說絕對,但基本上告是都可以告的,只是看最後有沒有告成而已
所以也不要太擔心,你這個情況應該就是請你們雙方去講一講了解一下情況🤔
頂多調解庭談和解賠點錢這樣
soba9567: 我前面回覆意思是平台應該不會因為起訴名目選擇性配合辦案,不過您的2+4+3=8欸
是有誰被-1了嗎
我比較驚訝很多人以為偷偷說沒辦法告
PS:好好跟父母坦承,找律師,誠心道歉。能識字了,就不要說自己無法負責的話
longan453: 他最大的擔心現在應該是過不了家人這關XD
ox703: 看平台...FB就愛給不給的基本上不太給;但噗浪就在台灣,而且我覺得噗浪還滿配合警方的
理論上不是指名道姓就不構成妨害,噗主只嘴AI的話嘴多臭都不會有事
噗主應該直接裝死說自己沒罵比較好,反正你罵的是AI
bean2944: 別傻了,有證據還裝死只會死更慘。
soba9567: 先教教身邊朋友,點到為止就好,不要在這邊教太多。我還想看一堆躲在偷偷說的造謠霸凌仔被嚇得晚上睡不著
不要讓他們太清楚的知道怎麼樣能閃掉
soba9567: 報警後噗浪是可以直接提供這個匿名id後面是誰的喔,還有再加上ip還是可以鎖定是誰,不要以為查不到告不到
很浪費司法資源,但是能噁心到人就贏了
說句不客氣的,光看你說別人都在罵就跟著罵就只能說活該囉
學乖一點不要以為匿名就可以肆無忌憚耶
那家人都用同個網路怎麼辦?這種案件警察能申請看每個家人的電腦或手機使用紀錄嗎....?
soba9567: 喔喔 因為事情不夠嚴重 不用提供這麼多資料
哇原來他真的交到女友了
幾年前還在看他的徵女友文被掛
認真問,是不是不是只有嘴臭和造謠會被告?就算是就真實發生的事情討論,當事人要提告也是可以?
gnu9377: 想告都可以,告人是公民權利,你愛怎麼告就怎麼告
只是告了會不會起訴就不一定了,而且還有可能被反告誣告、或是亂告人太多被法院黑名單(檢察官和法官會認為你浪費司法資源很煩)
soba9567: 通常也是用來找對方麻煩,互相傷害而已啦
碰過有個白癡跟地下錢莊借錢還亂填地址,害別人家被討債集團惡搞,供參
喔喔,那若被告的人也提供租屋地點可能就也還好,搬家就可以了
其實噗主省略很多沒講 不好戳破。
soba9567: 我想知道ww,想避免之後也踩到類似的問題
上面科普了好多法律知識還滿珍貴的 但居然完全沒有除了被罵的人以外的帳號露出來
還是我漏看了
道歉居然不要求對方用本帳道歉
yogurt802: 因為某方面來說我是覺得很詭異 應該有人知道我的意思
但不能在網路上亂罵人是真的
prince6276: 欸,懷疑這篇講的事情實際沒發生的意思嗎
我是覺得不管噗主最後結果怎麼樣,各位都要警惕網路言語的使用,而不是看到大家都在罵就嗨起來跟著罵
可能比你罵得還兇的有很多,但人家說話技巧好言語上拐了彎就沒事,然後噗主這類人就變成炮灰
希望噗主能記取教訓往後謹慎一點,就算像soba9567分享的經驗是可能不會告成,但犧牲掉自己的時間跟精神就是很惱人的一件事
現在就只是你正在為自己說的話付出相對的代價,望你以後小心一點不要再有這種事
我並不喜歡這人,但匿名也不代表可以做人身攻擊(印象中連島民都有被告過)
恭喜,年紀輕輕就學到不管在哪說的話都是需要負責的,代價超小
soba9567: 就⋯繳學費嘛
他學到了一些法律入門
從一個懷疑這噗是不是自演的串過來的 卡一個等噗主要不要曬自己到底罵了什麼
soba的焦點放在如何網路罵人而不要被告⋯⋯但不要罵就沒事了,真的
有些話跟朋友私底下講就好,真的不懂寫在公開地方的意義是什麼
我只感覺到噗主被告很慌
但沒感受到噗主對於罵人的事有任何歉意
如果是明知道家人看了,會打死噗主的內容,那就有自知內容有多麼不適當
有反省嗎?
再討厭一個人都不應該到口出惡言、文字攻擊人吧
有人在偷偷說開吉不是第一次,所以吵架、罵人要注意,噗浪本來會配合調查提供資料,不用懷疑。上次原告和被告是兩位女性,但我搜關鍵字一直找不到那篇報導,有人有印象嗎?
想借串問一下,如果是用偷偷說討論實名噗,沒有貼連結,而是說「搜OO關鍵字有狐狸表符的那噗」的方式指路,於是大家都知道是哪一噗,還完整引用該噗的內文匿名嘲笑,也可以提告嗎?
跟反AI無關,單純那個人臭嘴臭的要死被告剛好而已,不是說這樣就代表AI創作得到認可了
有花錢諮詢過律師,只罵作品爛、垃圾,可以告但不會成,因為你沒有貶損到對方的人格跟社會名譽
但你有罵到對方本人,或評論對方做過的事就要小心了,尤其是人身攻擊,很容易成
如果你評論對方,就要有依據證明對方真的如你評論所述是那樣的人(ex.罵對方詐欺犯,你要有對方真的是詐欺犯的證據)否則很難站得住腳
只能說講話小心點,不要亂說話就不會有事
這個案例是匿名罵實名所以告了應該會起訴吧,至少噗浪帳號是連接得上現實本人的
但如果是匿名罵匿名呢?比如我隨便罵一個本噗的偷偷說ID是白痴,這樣如果那個ID告我,也會被起訴嗎?
mousse4038: 還是要看能不能連結到本人 如果你罵人白癡 然後其他內容可以明確指向某人 還是有事
所以說大家心存善念,不要攻擊人呀
應該說要攻擊人也不要搬上檯面說
三人以下的場合隨便你說
mousse4038: 也不要隨便說...因為就算沒上法庭 也是有機會好友圈內亂WW
結論是管好爛嘴
三人以下就不成立公然侮辱啊
所以門關起來你跟你某一個朋友說了一些攻擊他人的話,你朋友錄起來給被攻擊的那個人也沒用吧
噗主這下應該知道網路上也不能亂說話了吧
然後真的被認定可能有法律問題的話技技是會給IP的
mousse4038: 就說了不是上不上法庭的問題 君不見那些私底下亂講別人壞話的 一群親友團開始戰來戰去,互相絲綢的小圈圈大亂鬥
但老實說,這類型的罪如果真有罰鍰應該是不太重
很大機率是讓你們和解或告不成啦
提告可以啊,我只是說以法條來說不會起訴,因為三人以下公然侮辱就不成立
有證據就會成立喔(by曾經的法院工作經驗者
但也不會罰多少
為什麼三人以下的場合也會成立公然侮辱?
還是是其他罪名?
好奇這樣的話
甲跟乙跟丙說丁的事情
講完後乙散播出去,丁告乙但乙說是甲說的
這樣甲會被丁告的成嗎
笑 要罵人就不要指名道姓 噗主還特地發噗自己認罪 天才
看下來只覺得原來一堆人不知道匿名罵人也會被告,我超衝擊的,基礎上這已經會影響良民證的判斷,有些需要良民證的工作以及移民或者打工留學都可能會有問題喔。
無論是不是匿名網路都不是法外之地 大家請謹慎發言
給噗主一個學習機會
不管是不是匿名說話都請拿捏分寸,不要以為匿名就可以罵人沒事
ಠ_ಠ:
學生以前犯錯在學校或家裡,還有校方跟家長頂著。現在小孩連國小生都可能自稱成年在混網路,等於直接接觸社會,出事就是直接社會大學的法則教你
以我以前自身經歷,真的建議說噗主不要隨便看人做就做,要自己判斷這行為正不正確、好不好。有的人會慫恿你衝自己沒衝,或者像考試作弊,大家都在做怎麼只有我被罰是衰。
1.社會上有的事,是有的人做了沒事、你做就有事,新聞職場政論節目都有很多案例了可以多看。
2.自己畫好道德行為的自我規範,法律只是道德最低界線,希望噗主能反省了解,自己這次為什麼收到這樣的警告,不然你未來的人生裡這樣的事會再度發生,而你只會一直覺得委屈我好衰。
言論自由是可以讓你肆無忌憚地發言,但請就自己的發言負起責任。
你要慶幸現在只是收律師函,有機會私下賠錢甚至公開道歉就了事。
網路匿名發言也請好好負起責任,當然如果不成立相信也會還你清白
無法跟父母說的話,在網路上就別說
任何發言都要自己負起責任,不是拿年紀跟言論自由當擋箭牌,就毫無責任
沒有啦 因為我半睡半醒解釋太清楚很容易造成以後鑚漏洞。 先把一些東西刪掉。beetle2889:
要備份給我學費啊。
soba9567: 讀噗備份不是我備的
我只是貼網址
yogurt802: 因為找律師告人也是要花錢花時間的吧 會為了偷偷說開地圖砲告人不是太閒就是錢太多 說不定是"法律系"在測風向釣人
beetle2889: 可惡我迷糊解釋太多,少賺好多。
寧願在臉書上嘴臭 都不要在噗浪 巴哈 Dcard ptt上嘴臭
不過前提是你臉書沒有透露任何個人資料啦
偷偷說當然可以告啊,只要警察立案調查了,就算是匿名網站營運方都有義務配合調出後台的本帳留言紀錄,你各位不會連這個都不知道吧?偷偷說又不是第一次有人被吉
soba9567: 下次你可以在偷偷說開班授課
soba9567
7 months ago @Edit 7 months ago
oyster1116: 這篇講的就是流程啊。
其實我也很好奇 通常警察立案有義務配合這點應該是針對台灣公司
比如如果是臉書 對方根本不會給資料 臉書如果被告這種類型基本都是自己有在臉書上透露自己個資的
但是噗浪也不是台灣公司 之前就有在想噗浪到底會不會提供資料
噗浪是看案情程度給吧。至少警察在幫我做偵查筆錄的時候都說發公文給噗浪跟臉書很常沒回應。 用巴哈最方便畢竟是身份字號跟手機號碼註冊想跑還跑不掉。
eel3812: 法律系要告人哪需要律師,這種小小的誹謗案,去報警就行了
walnut9717: 我有看過阿 但就是不是台灣公司 只是總部設在台灣不是嗎
一直強調是在台灣的意思不是要討論公司本身註冊在哪裡 而是辦公室設在台灣有需要就可以找他們協助的意思吧
zebra9289: 法律系又不代表就是律師 搞不好這串的soba懂得比他多(
仗著躲在匿名環境就肆無忌憚是非常要不得的心態,希望噗主有學到教訓
當時看到那噗就覺得對方要是有意是可以社會鐵拳砸下去的,不太意外這個結果。
提早體驗現實亂講話的下場。
我就喜歡看的鍵盤俠被告
然後噗浪提供警方IP本來就可以不用去爭這個,Dcard或某些台灣代理的遊戲公司都會提供了沒道理噗浪不會好嗎?這世界本來就不是匿名的,只要你敢在網路發言就要做好被挖出來的準備
提供IP不會怎樣啊
倒是對方還要證明在該IP發的文就是你本人發的,光這點就難了
如果是用本帳發噗或留言
可能會有電話號碼可以確認?
不知道是怎麼弄的
soba9567
7 months ago @Edit 7 months ago
我覺得要看事情。
為什麼我一直強調IP不能證明什麼。
主要還是有個資容易外洩之可能性。
如果只是匿名偷偷說
甲方公開乙方之不良行為及對話還有證據,並罵對方噁男。 並用偷偷說流傳,那麼乙方是有權提告甲方及底下所有回應的人。 不管他的行為是否先摻入錯誤先否,甲方有可能只是客觀之評價不起訴。但甲方及底下的人個資就會流入乙方噁男的手裡。 這點是我覺得在偷偷說匿名告人最麻煩的一點。
不起訴的處分書上會有告訴人戶籍地址欄位這會洩漏了另一方的住所,致使原告得以繼續跟追騷擾、以其全家安危做要脅、並揚言取被告性命。被告因此鎮日活在恐懼的陰影之下,並且面臨二次搬遷的困境。
<偷偷說提告經驗分享> (Plurk Paste)好像之前貼的這篇存在感很低,再貼一次
看到有人重複說查到IP不會怎樣,對方要負責證明,這篇則提到九月初被通知查到IP,但原噗主十月中去偵查庭幫助檢察官了解案情,中間空白的部分能推測是執法機構會替原噗主進行那些步驟。建議不要躲電腦前放蝴蝶亂教別人,會告成就能告成
那個plurk paste早就被提到爛了好嗎
重點在於實名罵,能夠連接到使用者的人格,當然會被告成功
今天如果是匿名罵匿名,根本不會起訴
一群看戲的比這齣戲還要喜感充滿wwww
笑到眼裡都是淚
pear4782
7 months ago @Edit 7 months ago
到底是說了什麼 才讓人告??
這噗證明了有電信警察
看不太懂,那串的原噗主不是在罵ai嗎?噗主又是罵了什麼被告?
pirate6307: 中O不好告一堆人也沒踢到消坡塊
pirate6307: 遇到+9或神經病運氣問題而已
踢到鐵板就雷雷相撞而已
騙人的吧
退一萬步來說
就算不幸掉馬,噗浪又沒有個資哪知道你是誰
卡一個ID等後續,希望這波可以讓一些人學到吵架不用動不動問候別人的家人跟私生活
基本上開口就問候別人爹娘祖宗、身材性向的都不是什麼好德性,踢到鐵板被告剛好而已
這噗怎有一堆不會被抓到啦的僥倖發言啊
不要做匿名人身攻擊是很難嗎?
好好笑 居然有人幫那傢伙說話欸,看回覆就知道都是哪種貨色的人了哈哈
yogurt802: 今天看到上面也有人提了 對 其實你要說這是自演也是合理的
說偷偷說不能告的人是不是在其他地方也罵過很難聽的話現在在逃避ㄚ
真的是活該
vodka2122: 你註冊帳號的時候就會有個資啦想什麼呢XDDDD
我記得要填email耶,用email可以查到滿多東西耶
ip是可以追到人的...雖然很多人用浮動IP 但實際上依照IP範圍可以定位ISP和區域,然後透過時間去追紀錄就能知道誰在用...如果你是用手機或是自己家裏面的電腦 基本上就BINGO 如果是在公司 因為NAT可能不能直接知道是誰 但夠大的公司基本上都會有紀錄能查當時誰連到特定站台 小公司 人不多 也不是查不出來...
至少多數人不知道怎麼保護自己IP足跡 是真的可以被找出身分的
email只用在註冊噗浪的根本查不到什麼
主要還是看IP
電信警察是直接跟網路服務業者調通聯記錄來過濾身分的啦
記得好像有些平台不會給資料比如FB,所以很難查
不過噗浪跟D卡看來都是會給警方資料~那就只能說下次小心囉
看噗主躲在留言避重就輕逃避回覆自己罵了什麼,還有一副很無辜的覺得為什麼那麼多人罵偏偏自己收傳票,還要一直哭說自己只是學生,好好笑,又知道其他人沒被告了?從小到大,你身邊的家人、師長都沒教過你不要亂罵人?自己品德有問題干是不是學生屁事?噗主還要慶幸自己是學生,量刑或和解都會減輕,不要得了便宜還賣乖☺️沒錢就去打工賺,低於法定年齡就跟爸媽借(希望噗主爸媽不要無償幫他付清,最好還收利息,不然看留言的心態是不會學到教訓)
看了一下似乎和解ㄌ
噗浪一堆玩企劃的小帳免洗郵件地址根本隨手拈來在想什麼呢?
主要還是看IP啦
欸你們真的看不出來嗎wwwww這是第三篇挨告的耶wwww
噗主只講了5.5
但看態度又很不像只講那兩個字,很神祕
moon5246: 我記得之前有一篇討論串,討論過怎樣罵不會被告、怎樣罵會被告
soba9567: 如果原告太討人厭的話,反而會被村八分消波塊掉吧……
honey5432: 不過如果是那樣的話其他噗也佈線太久了吧?
sun4014
7 months ago @Edit 7 months ago
雖然國外是有看過有幾個瓜主這樣玩的,但國內總有種不可思議感覺
居然有人能這麼閒這樣
..反正...今年應該還會有很多人挨告...而且都是因為人身攻擊同一個人...
所以...大家要記得...不學AI...就會被淘汰
celery2860: 告是告的成吧但不知道會不會告贏
只能等噗浪偷偷說再度掉馬了,可惡好好奇是不是真的是這樣
honey5432: 什麼結論啦,明明就是不要人身攻擊wwwww跟A不Ai沒關係啦
lark326: 這如果能告贏就太奇怪了,假如說我玩個遊戲說這是垃圾遊戲,遊戲開發商就能告我嗎==
wolf4932
7 months ago @Edit 7 months ago
單純罵AI應該是不會被告成 主要是還引用了實名噗 那對方就能報警
不過那個法律判定感覺很難判定是對人還是對AI 覺得不和解的話大機率是不起訴
但是女朋友的那噗就
wolf4932: 可是罵作品那噗的噗主還是被告道歉了,所以法院還是有判定起訴?
對呀不要以為單純IP無法鎖定人,蘇打的言論我很問號wwwwww
也有人出來說明有案底就會影響良民證甚至工作權益,所以再繼續口無遮攔嘛呵呵。
dragon652: 如果是告妨害名譽不會留案底啊,雖然是刑法但這條不會留案底也不會影響到申請良民證
honey5432: ...蜂蜜..學得好像...笑死....
dragon652: 蘇打說了什麼
雖然同意要好好說話,但是兩個被告的都財哥體真的是有點微妙 也都不在實名噗道歉有點但總之大家不要用到人生攻擊的字哦
我會建議大家利用機會,上網查一下存證信函、律師函、傳票有什麼不同。
wine4807
7 months ago @Edit 7 months ago
dragon652: raisin5011: soba不是蘇打是蕎麥麵
wine4807: 我知道 但我想說說不定真的有個soda 所以快速翻了一下留言找不到所以想說問問
honey5432: 還是覺得很妙,這噗就會忘記切財哥體,另外兩噗就連用標點符號習慣都不同
反正大家以後在偷偷說小心說話不會錯
偷偷說不是法外之地,被告就好好反省
原告噗主人品怎樣先不論,就事論事。言論自由並
不包含侮辱他人的話語喔 !要好好做人,匿名不是任何人的遮羞布
以後罵人不要太指名道姓,尤其是貼別人噗浪帳號出來罵
沒牽涉到公司或政治利益,要特地請律師發函,打侵害名譽的民事官司......我是覺得有點像開超跑從車庫到家門口警衛室拿信啦。
有足夠的犯罪事實,走誹謗或公然侮辱的刑事官司都會更省事。除非警方本身就認為事證不足,不予受理。
soba說的也不算錯啦,他說他告八個有四個回報查無此人。
要怎麼樣查無此人這就是有操作空間,基本因為誹謗是很無聊還快要除罪化的小案,警察不會用抓殺人犯的程度在那邊查。你夠精夠了解就能弄出查無此人。
但一般人不是研究這個的,勸就是不要白目不要在網路上亂攻擊人、不要以為自己不會被抓到啦。警察經驗豐富,他要弄到還是很簡單的,甚至不一定需要平台給他。
也不要以為什麼告人要花錢找律師很麻煩,這種想告就告,去警局就好了,稍微懂點法律的都不需要找律師。反倒是亂講話被告的可能嚇得去請律師+和解會花很多錢...總之就是不要亂罵人還以為自己會沒事。
對於想告的人來說,花點報警的時間就可以嚇你半年一年+讓你請假跑偵察庭,還能拿到你的個資,怎樣都划算,沒真的開庭或起訴,還是划算。
照理說是警方受理後,由電信警察出面向噗浪取得IP,再與電信業者核對該時段使用IP的用戶資料,然後依登記的用戶地址電話,由警方打電話先問清楚你是不是真的有亂講話,然後寄傳票開偵訊庭。
squid1310: 鋼鐵同溫層也是很多講話完全沒有口德低猴子
噗主說收到的是「律師信」而不是「傳票」,感覺就是原告找律師了。
在巴哈罵人跟在PTT罵人是一樣的,因為IP本來就公開,不用查...
偷偷說查不到,應該說噗浪你註冊的時候沒填地址就查不到地址
上面有人解釋過了,流程是
向噗浪求發文者IP>由IP向電信業者取得地址
唔,不過這樣的話開小號+VPN發言不就抓不到了嗎
一般是事情真的很大條,例如出車禍還是傷害罪,才會刑事結合民事,在警方發傳票以後另外請律師打民事官司,因為警方早就先查案了,兩造都會有彼此的姓名住址。
所以這位學生不知道是犯了什麼滔天大罪才會收到律師信
看完這串覺得大家在網路上的知識很不足
哇喔
掛VPN確實比較有保障,不過最好不要用那種APP商店上面來源不明的免費VPN
sun4014
7 months ago @Edit 7 months ago
其實也有沒有可能他分不清楚律師信跟傳票?拿到的是傳票但是上來求助寫收到律師信這樣?
某幾家VPN(S鯊魚、諾德)廣告戰打很兇,常常在促銷,一般大學生或是底薪社畜也買得起
有沒有一種聽朋友說他去當兵因為立了大功就直升上尉的感覺?
相信大家本質上都是善良的人,也從來沒有跟犯罪扯上過關係,才能繪聲繪影地聊個五百多條噗文啦。
我倒是有點擔心噗主。如果沒有被原告告還說自己被原告告,這樣原告是不是可以用這件事情告(工三小)。
別再抽絲剝繭了,骨頭都要被你挖出來啦
大家湊熱鬧笑笑不是很好嗎
卡個問 如果在這噗罵噗主的人,噗主可以接著告嗎? 還是匿名和匿名就無法
libra2055: 感謝 我還以為噗主的身分被挖出來了才這樣問,但看起來沒有?
你就跟你爸媽講"我在網路上辱罵人家被告了 嗚嗚"就好了啊 ㄏㄏ
sun4014: 幸好我有surfshark vpn的贊助
這應該是我看到被他告的第三篇文了
後面好像都是原噗發道歉文和解
而且對方還會幫你付車馬費的
不知道你有沒有這麼幸運
實在不想打落水狗,可是抱著"別人說你就可以一起罵"的想法本來就不對啊,怎麼會覺得網路上可以肆無忌憚的罵人?
踢到鐵板感覺也是剛好而已
但還是祝福噗主順利就是
不過我覺得作品被說垃圾是很常有的事就是了
比較難想像那個告人的要用哪一條讓法院受理
即便如此也不會構成讓法院受理的原由,就算是簡易法庭也是不會受理這種事實不夠明確的提告
而且,用匿名噗道歉就是一個更好笑的迷惑行為了
絕對不可能會有任何一種補償行為是叫加害人用匿名id向平台公告「我罵了xxx,對不起」好嗎
律師信?一般來說如果被告的話是會直接收到法院通知了。
確定真的是律師信嗎?
是不是先拿信去警局確認是否有這個事實。
與其說向某個方向走,不如說,法律不會允許這麼模糊的補償
舉例來說的話,這比較像是對法律不夠了解的人在網路上受了委曲之後,用匿名的方式告訴大家「譏笑某人是會被告的,像我就被告了」
畢竟誰都不知道每串偷偷說是不是都是由個別不同的人寫的,而且也不是一個人一定就只有一個噗浪帳號
不然這樣,噗主把律師信內容裡跟個資有關的部份和字號劃掉,然後公開讓大家看一下?
我是實在很好奇直接寄到家裡的律師信長怎樣,因為我還真沒看過哪個律師會這樣寄
hippo3723: 被同一個人告嗎?他告了很多人嗎?
lark326
7 months ago @Edit 7 months ago
bagel30: 都是同一個人,據說他告了很多人
原來有很多人都被同一個人告嗎?
還是很多個偷偷說表示自己被同一個人告?
papaya8467: 為什麼不行?網路不是法外之地喔
pamelo8560: 但匿名網站本來就不是查不到阿,阿所以為什麼告不了wwww
hippo8817: 我有說告不了嗎? 你要不要重看一次?
pamelo8560: 被罵所以尋求法律程序協助,運作上沒問題吧,總不能說警察做錯了?
bean2944: 什麼意思 所以噗主是自導自演嗎?
基本上你犯的錯如果沒嚴重到可能被判到「本刑」三年,就不會有查IP的動作
在台灣要被判關三年有多難,大家應該心裡有底
幾年前音樂界那個是因為在噗浪指名道姓用全名真名識破直接罵,而且關係到對方商譽,警方才能直接查。
所以現在走向是
啊這就貼人照片又指著人罵啊,當然會被告
跟匿名ID之間的糾紛不一樣
哦,看錯,他沒貼照片,是在臉書上指著人罵,然後在噗浪散佈,那處理的基準應該就是臉書的部份
匿名版其實也有可能會,尤其是你tag 或是指名道姓
那也要很嚴重的才有可能,我是真的很好奇要怎樣才能拉到本刑三年以上的法條來用
匿名本來就不是免死金牌 但是很難告成功啦 大概就是讓你學個教訓
畢竟就算很難告成功 也很麻煩
主要是像這樣直接貼來罵的怕不是就叫人快來告我
匿名本來就不是完全匿名啊
有點好奇偷偷說是怎麼被抓到本人的賬號的
啊不就太高調自以為酷
罵人不帶髒字都不會就別出來混
我說真的
shark4214: 要講清楚 不是誰敲技技都能隨意處理的哦 這樣已經違反偷偷說的意義了
上面本刑沒到三年不會被查IP那個感覺會誤導人欸
這幾年有繪師在偷偷說被誹謗,可是有成功上法庭的
scone2471的故事讓我想到有人被Dcard匿名留言造謠,大概是說看到當事人半夜跟其他男生待在某處之類的,然後有告成功
量刑不一樣啊,指名道姓的攻擊性發言是完全不同等級的
上面有人貼了其他例子
你的說法很像在表達「只要沒指名道姓匿名狀態怎麼說都不會出事」
不要害人欸……都匿名狀態,即使如你所說查水表率很低,也不代表是0吧
如果是依據通保法,巴哈、ptt、噗浪是論壇不是電信服務公司,因此不適用
Lawsnoteptt上的判決書
警方調取ip時無須適用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之相關規定的重點截圖
guava8322: 這個太囂張了。如果我是檢官跟警察 我不辦你我都覺得對不起自己。
soba9567: ptt那個是真的誇張,主要是疑惑@pamelo8560說的本刑不到三年不會查ip這句,感覺是把論壇算在通保法的範圍但查論壇ip不用等調取票就可以查
soba9567
7 months ago @Edit 7 months ago
guava8322: 不要傻了 我很前面就說過,這種誹謗報案其實很看報警內容是什麼,有時候你發社群公文出去還不一定有回應。為什麼我起手就說要用巴哈就是這樣。巴哈是絕對配合,但這也會有惡意訴訟獲取個資的問題。所以我前面文章才刪除一些資訊。
警察都很討厭這類報警就是因為,除了那些笨到指人家鼻子罵的人。
像那種暗諷,或是很會修飾文字的。你可以提告但是很大的機會就在偵查庭被檢官打回。 而且被檢官印象深刻的訟棍,以後看到是直接黑單的。
soba9567
7 months ago @Edit 7 months ago
最麻煩的就算他行為是噁女/噁男 你只要敢打出來,對方就能報警提告,他覺得收到侮辱。
就算被打回票也沒關係 因為非起訴說明書(個資)就到手了
上面有你的本名,戶籍住址。 我忘記出生年月跟身份字號有沒有。要翻一下。 有這些資訊要惡整當事人還不容易。 所以沒事真的不要讓自己有增加這種風險。
soba9567: 報警內容是重點沒錯,我也沒說什麼內容報都能得到想要的結果
重點是pamelo那句不到本刑三年不會有查ip的動作,跟事實不符,本刑不到三年但有查的案例一搜就有
guava8322: 本刑不到三年。
網路內容提供者、應用服務提供者等,因為這些業者不屬於電信事業,也就不在通保法的規範底下,因此向這些業者調閱IP的相關資訊(接收方、位址、信箱或位置資訊),甚至是實名會員資料,都不需要遵守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的規定。換句話說,只要業者願意提供,警察要調閱這些資料的話,並沒有法律上的問題。
soba9567
7 months ago @Edit 7 months ago
記得寫下,各位同學 是
業者願意提供的話。這點很重要老師不會考,自己要保護自己。
soba9567
7 months ago @Edit 7 months ago
還有 為什麼會有個資問題。
因為刑事跟民事是兩個不同法院。
你要拿刑事不起訴的個資再去打一次民事。
你刑事只是撈人出來。
重點在民事法院,民事就是處理你們兩個人糾紛的所在。然後求償要求賠款什麼的也是在民事。
所以刑事打輸並不是他沒罪,而是這種純屬民事糾紛,就不要到刑院浪費法律資源,檢官根本不想辦。
然後再提到有人說誣告罪。
誣告提告的事實是「憑空捏造、虛構」:完全沒有根據,或是提出的證據、說法完全是假的,這些都屬於杜撰、虛構;但如果告訴人提告內容是基於真實事實,且有提供相關證據,只是缺乏積極證明,被法院以證據不足或無罪駁回,或者被告其實也無法證明告訴人講的事情是故意虛構出來的,這些也都不會構成誣告罪。
soba9567
7 months ago @Edit 7 months ago
等於說 如果某個訟棍,在這噗說我造謠提告我失敗。我是不能告他誣告的,因為他是基於這噗的存在事實提告我。
soba9567
7 months ago @Edit 7 months ago
如果還要我講如何完美罵人不被肉搜的教程以及跟去那裡報案,絕對能挖到人的方式。請投一個噗幣諮詢費給我。
(開玩笑的我才不會這樣教。)
soba9567
7 months ago @Edit 7 months ago
再科普一下什麼是案底,什麼是前科。
司法機關目前設置有「刑案資料查註紀錄」系統,僅限司法人員才可以查閱。
而只要曾因糾紛涉入過刑事程序,不管是在檢察官的偵查階段就做出行政簽結、不起訴處分、緩起訴處分;或是檢察官起訴之後,進入到刑事庭法院為有罪、無罪、緩刑判決等,這些資訊都會記錄在「刑案資料查註紀錄」中,以作為司法機關的參考。因此只要曾有過刑事糾紛,而進入過刑事程序(被告過刑事案件的),就會有所謂的案底。
「前科」:
則是指科「刑」紀錄。
也就是經由刑事庭法官做出有罪判決,科予拘役、罰金、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的宣告,才會有前科。
獲得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或是法院無罪判決的話,就不會有前科囉~
soba9567
7 months ago @Edit 7 months ago
所以只要有經過法院,你各位就有案底。至於案底太多的疑似訟棍就會被檢官針對駁回了哦。
至於民事一樣會有案底但是不會有前科問題。
所以前科就是出國填入境卡要打勾
案底不用,這樣對嗎
soba9567
7 months ago @Edit 7 months ago
whale9562: 最好都不要。
你出國就是玩的 沒事這麼老實幹嘛。 人家又不會特別查你是不是通緝犯什麼的。
除非你是國際恐攻不然國外不會知道你犯罪記錄。
soba9567
7 months ago @Edit 7 months ago
當然 我還有很多細節其實可以講。
但是不能說這會變成濫訴的問題。
畢竟很多事情根本不是什麼大事就要鬧到警局法院,根本就是增加人家負擔。
做好自己,不要騷擾別人。也不要去嘴臭別人。心要放大一點。
管不住自己的嘴....
有噗主的借鑑後就知道偷偷說可以告人了!看來我可以試試,謝謝
提告永遠是人民的權益 但是窩會建議小問題小事情。你們偷偷說去互嗆互嘴砲就好,或是花錢請律師幫忙都無所謂。
不要隨便只丟個帳號說這個人我不知道是誰但是她罵我,就要警察幫你們找人。增加警方負擔而已。
soba9567
7 months ago @Edit 7 months ago
還有我上面所說的話跟一些刪除教壞人的經驗或多或少都有參雜水份。請勿完全照抄跑去告人失敗我怕你們跑回來罵我。我一概不認
良心建議:被嘴只能提告,無法回嘴那只是你弱。有種不要麻煩司法人員自己上。
soba9567:
soba9567:
所以你前面講那麼多,呵呵
soba9567
7 months ago @Edit 7 months ago
earth7647: 我也要保護我自己啊,以上純屬個人經驗僅供參考意見。開玩笑講這麼多,如果不先撇清到時候換我被告,為什麼照我說的告失敗,牽拖我怎辦。
soba9567: 你列的都有喔 身分證字號 出生年月日通通會寫在不起訴上面
我講過N次偷偷說並不是偷偷說,只要留個言你掛了都會有紀錄在
再亂講話喔
earth7647: 沒啥問題啦,他講的只是普遍概念,但個案有個案的狀況
soba9567
7 months ago @Edit 7 months ago
我路人要退場了 反正科普了點法律小知識,大家記得要謹言慎行,也要注意別被噁男/噁女糾纏導致個資外洩。
soba9567
7 months ago @Edit 7 months ago
rice6463: 對不起 我不該覺得自己高大英俊。
自演味滿濃厚的 真的告成了對方會不貼出來警告+炫耀嗎
kimchi2461: 如果告很多怕被集體堵嗎
若是真的
才剛立案而已 可能還在他字 檢察官也不會請書記館打給原告說 喔我們已經立案準備開始調查了喔
頂多就開庭通知
再者還是偵查不公開階段 是要貼什麼XDDDD
kimchi2461: 以原事主平常展現出的人格特質,你講的這點也是很謎
算了,你們就繼續說服自己這一切都是捏造的,網路上匿名講話被告不會出事
目前只有那個罵作品噗有提到法院判決,但那噗看起來真的滿像自演的
光是幫被告付車馬費這點就很說不通了,照理說開庭應該是在被告縣市,怎麼還會需要原告幫被告付車馬費到別的縣市開庭
因為真的很像自演捏造啊,偷偷說亂罵人亂毀謗被告的人當然有,以前就有人曬過起訴狀/傳票,但這篇就啥都沒有啊
會出事當然是會出事,但這一篇有沒有真的出事就沒證據啊,而且如上所說好幾個細節很不自然
偷偷說沒任何證明隨便講你也信嗎
+被說提告那位看起來確實就是應該會拿這點來殺雞儆猴嚇退嗆AI仔的人,實際上卻沒有......
合理懷疑是沒有問題的。
因為噗主很多細節部份根本沒說清楚。 就這噗而言。爭議的問題跟質疑噗主的問題都存在沒有解答。
shake6945: 冏之前好像有問過律師,說她是公眾人物有可受公評這塊就蠻難告的 但人身攻擊的言論還是要先注意
steak7953: 沒有喔 我之前也是被告妨害名譽 跑了兩次台中開庭
但對方都沒來開庭 只會發簡訊叫我賠錢(開了快一百萬的金額) 台中檢察官呈請高檢署把我案子轉回台北,台北的檢察官就寄不起訴書給我了
bat9649: 100萬
bat9649: 好扯⋯⋯一百萬這金額怎麼從他腦子裡冒出來的
bat9649: 這點我有之前有諮詢律師,律師大意是對我說的網路犯罪無發生地,基本上都以被告所在地為管轄地,所以開庭地點是在被告區域
steak7953: 這要看原告是在那裡提告的等於原告跟被告的地方其實都有管轄權
例如被告住居所地在高雄,依刑事訴訟法第5條之規定,高雄地方法院對本案有管轄權。但依現行實務見解,對方若住台中,於台中得閱覽所涉妨害名譽及恐嚇言論,則屬犯罪地,台中地方法院同樣有管轄權。 故雖可以遞狀聲請移轉管轄,但不一定能獲准。
就說他為此看了身心科,極度影響生活,而且簡訊內本來一段寫A數字,後面有一小段複製貼上後數字變成多10萬,但我已經收到不起訴書了,所以就都沒回他
結果他發現我案子不在台中了以後,突然口氣變很好,一直來問我何時要去台中跟他和解,上禮拜還又發一封說"抱歉打擾 請問您有去申請和解了嗎" 來,可是明明我2月就收到不起訴書了,覺得根本被怪人纏上........
soba9567
7 months ago @Edit 7 months ago
bat9649: 這個你就不用理了。 不過要你可能需要擔心個資外洩部份。 如果他有意見可以在六個月內提出再上訴。另外建議保存所有他敲你的私訊,只要言詞過度超過 便可以用跟騷法反制對方。
soba9567: 路過好奇一問,跟騷法不是只適用於性及性別相關的騷擾嗎
soba9567: 對 不起訴書上面都有我個資,連身分證號那些都有放上去唉,不知道對方是否不住在戶籍地還怎樣,可能沒收到所以才一直以為我會給他錢,還是收到了仍覺得我得給他錢...
好奇問一下 如果上面已經有答過的話很抱歉
不起訴上面除了被告個資 不會有原告個資嗎
之前看好像會有姓名 但其他不清楚
wolf4932: 會有名字和戶籍地址,但不像被告會有身分證字號,原告的出生年月日我就不太記得了
bat9649: 覺得有身份證字號是真的扯...萬一盜用怎麼辦
比如辦會員的時候
bbq3139: 啊 對 現在只限於性別及性 我忘記有沒有改了其實他還有包括
一、監視、觀察、跟蹤或知悉特定人行蹤。
二、以盯梢、守候、尾隨或其他類似方式接近特定人之住所、居所、學校、工作場所、經常出入或活動之場所。
三、對特定人為警告、威脅、嘲弄、辱罵、歧視、仇恨、貶抑或其他相類之言語或動作。
四、以電話、傳真、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設備,對特定人進行干擾。
五、對特定人要求約會、聯絡或為其他追求行為。
六、對特定人寄送、留置、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
七、向特定人告知或出示有害其名譽之訊息或物品。
八、濫用特定人資料或未經其同意,訂購貨品或服務。」
wolf4932: 所以上面才會說去告別人,就算不起訴,也可以獲得對方的個資
這點我之前查資料,法界也有人覺得不好想要改掉,但台灣現行就是這樣處理唉
bat9649: 除非他拿去打民事求償啦。不然基本上你只要收好不起訴說明書就足夠了。
soba9567: 我還以為後面這些都要建基於性/性別
看來我可以研究一下怎麼處理長期騷擾我的人了
台灣法律好像不太保護個資
之前上課聽過老師分享 之前他有事需要去當證人 結果工作人員直接用喇叭廣播證人個資
不過那是幾年前 不知道現在是不是
soba9567
7 months ago @Edit 7 months ago
bbq3139: 沒有 沒有,這點跟騷法還沒修正 騷擾類型還是侷限在性與性別有關。
soba9567:
太遺憾了,但還是謝謝旅人解答
我到底還要忍受那人多久
bbq3139: 話說2月收到不起訴的話 上訴期是不是已經過了
請替自己言論負責,好好跟對方道歉賠不是也不一定會賠,真心誠意地跟對方溝通。 沒事跟著別人罵做啥?我也曾經在K島上告過跟著罵的人,沒事找事做喔
soba9567: 謝謝旅人提供的資訊
一邊上班一邊回噗果然眼瞎了。
各位掰掰 那我就退場不聊了 如果有任何法律上問題可以去搜一下網路會有很多一般的經驗常識。 但是不要套入自己的案件。 每個案件幾乎都是屬於不同個案 你遇到的警察,檢官,法官。 未必會照網路如你所想的處理案件。
台灣法院每年浪費在無意義的造謠誹謗訴訟,已經是負擔很重的狀態。 但這也不是勸大家不為自己爭取權益。 而是該準備的資料請好好準備再遞交上去。 減少警察跟檢官的負擔。
另外提醒各位,當你討論任何事情,請就事論事。 對方人品差 你可以揪著提出證明。這些都是保護自己的論訴。
願每個人都能不被訟棍纏上,也希望大家注意言行。
怕soba旅人嚇到,我不會走那個途徑啦
對方沒品我不能無德
bat9649
7 months ago @Edit 7 months ago
wolf4932: 去問過事務所朋友對方說可以提"再議",而且我之前三個月後打電話問該股書記官,書記官說沒有收到對方簽收不起訴書的回條=還沒確認對方收到,所以再議期限還不能開始計算 (再議期限只有收到後的10天)
不過要提再議也難,除非有新的有力事證繳交,畢竟提這個就是要打臉寫不起訴書的檢察官,一般民眾要自己寫狀又沒有新證據的話很難
要走民事求償的話對方也得拿出具體明細來提賠償金額,不能漫天喊價
事務所朋就有提點我:有些調解委員會會為了把轉來的案件搓掉,有時候就會逼被告拿錢出來,即便那樣的案子若是真的進法院了法官也未必會判賠
之前就查過一個新聞是拉麵店講商標蟑螂,原告提了一堆明細求償一百萬,說商譽受損,但被告只有刑事那邊判刑公然侮辱罰幾千塊,民事法官判決下來是一塊錢都不必賠,要告求償就算有明細也不容易
的確這次經驗我接觸了不同的律師(其實免費的就很多了,妨害名譽這種本刑低的小案子不需要去委任律師,當然也會有律師為了賺錢叫你來委託)
律師各有不同見解,有的說我這案子不可能被判要堅持己見,有的叫我認罪求解脫,真的各種說法,當然也有遇到想坑人的律師.....所以這些討論就是多看,未必自己真的遭遇到時有用處
律師諮詢其實多數都在給民眾心理輔導叫他們不要太擔心而已←深刻認同
通常會講律師函 很少聽到有人會說律師信... 不過網路上還是少花時間去跟講或吵這些..真的很浪費時間跟注意力
ferret7562: 不用實名,查IP就可以了喔,在跟你的電信公司調用戶資料,如果是公用網路在那個區域查監視器是誰也能找到喔
bat9649
7 months ago @Edit 7 months ago
只是妨害名譽的話 臉書通常不會給喔 這個我有問過律師
GOOGLE評論的也不會 這些地方會被告的都是用真實名字去註冊的才可以抓人 IP真的沒辦法說查就查
除非是傷害殺人這種 不然國外公司才不會管台灣警察XD
ferret7562: 這個就撈不出來了
bat9649: 外資給不給好像難說,但本島開設的就會給喔
譬如巴哈
wolf4932
7 months ago @Edit 7 months ago
bat9649: 對 之前聽說過臉書告人 告的理由很 嗯 反正最後聽說是不起訴
被告的問起來都是有透露學校或者其它個資或者帳號直接用本名的
只能說單純防自己不要嘴臭也很可能會被告 不如就從做好個資防護開始...
同上其他同想法的旅人所述,因為遺漏太多細節、語氣雷同以及行事作風的問題,很像自演
但猜測自演並不代表可以網路匿名罵人,這是兩回事,跟什麼自我安慰根本沒關係www
大家當然都希望他是真的有告人而且告成功啊?何況匿名被告又不是第一次發生
但這幾齣疑點太多不是嗎
不如說正希望這一切是真的,但越看越覺得很像是自演反而很心寒......
臉書/匿名類/暗指/個人版面不公開(友限)都可提告喔!只是結果如何不一定,諮詢時我們都會建議刑民一起提。從事相關行業的想說,這花時間都能查得到,畢竟方法很多,但台灣司法也是這樣被浪費的。
不管這噗是不是真的,單純想奉勸:各位在網路上看到一些消息時,不是當事人真的不要隨意留言批評、評論。畢竟一個不小心可能成為了傷害他人的幫凶,也可能讓自己被告,真的很不值得
所以噗主目前進度如何
噗主到底講了什麼發言被告?
對方還沒告怎麼已經有被告個資可以寄律師函?
所以我基本上跟別人吵架不會人身攻擊,哪天踢到鐵板
所以自演的是告人方嗎?那個AI仔自演?
如果真是自演的話,還真是非常想要搏關注呢!從分享女伴在浴室盥洗的錄影就隱約覺得有點異樣🤔
噗主沒有更進一步的說明,然後底下也有人非要扯到AI
總之先觀望
crab9399
7 months ago @Edit 7 months ago
如果是自演也太好笑;根本沒意義啊,這樣是能增加交到女朋友的機率嗎?
若我被告 我會很慌 然後看這麼多人推文關心 我會多分享一點細節看有沒有人能幫我忙 我想像是這樣?
(拿著700多則回應的偷偷說):欸你看我假裝被自己告釣到超多人的顆顆。
對方:我去洗澡了喔
除了帶風向外, 網上多的是為了釣關注張嘴就掰的閒人或精障
eel3812: 就醬喔?那他還不如去多生幾張AI圖丟到p網正反饋更多。
juice7517: 比起這個
更詭異的是假如被告了,依照原告多年來給人的印象,竟然會讓人在匿名下面道歉就好,也不用實名,若是真的還真萬萬想不到ww
記得噗浪是警察有發公文站方才會給IP和資料
一來警察速度很慢 二來警察有調到資料會先傳被告去做筆錄 這時候被告就知道自己被告了
這裡流程大概三個月左右 到偵查庭八個月左右
「AI生成」開頭那噗今年7月發文9月就有法院結果?
更不用說人身攻擊那篇原告疑似已經連絡上被告只花了僅僅10天呢
有一種釣人的方式是
先起頭用會被告的字眼罵人,就會有人忍不住跟著罵
就可以去提告跟著罵的人
(禁止釣魚.jpg
不管這噗是不是釣或是自演又或是噗主被安靜。 各位還是要守住自己的手跟嘴 。 不要增加自己被告的風險。 畢竟個資外漏不是開玩笑的。
soba9567
7 months ago @Edit 7 months ago
我還是要重新呼籲 告人很簡單,什麼都可以告。 甚至我上面講的話都可以歸類成危言聳聽造謠生事。匿名噗絕對可以提告。
三噗都這感覺,就超自演味啊
想帶風向ㄅ,AI仔想理直氣壯讓反AI的人都閉嘴的感覺
jujube5790: 帥哥您好
otter6358: 香...你好 但欸
真的假的。
soba9567
7 months ago @Edit 7 months ago
sushi9945: 太久沒追那個梗 忘了。
是告什麼
好奇如果真的是自演
說警方有聯絡他什麼的會有法律責任嗎?
cream39:
刑法158-1 潛越公務員職權罪
刑法159 冒充公務員服章官銜罪
mouse2984: 告是可以告。 這是有秘訣的(針對噗浪匿名撈人的方式。
那我發個釣魚噗,底下有人留言說我釣魚很噁心,我是不是也可以告他?
cream39: 冒充公務員而行使其職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這是難得的經驗 恭喜上了一課 前記得要給的到位 哈
soba9567
7 months ago @Edit 7 months ago
soba9567: 這個好噁心
有些一直在匿名法普的也不知道是真是假或者帶風向自導自演
通常都是直接問有相關經驗的朋友為準
覺得大家就理性吃瓜看戲就好
只有網路上人身攻擊確實有機會被告是真的,要酸人請用事實酸對方就好不要帶髒字喔
而且用事實打臉他就夠嗆了根本沒必要人身攻擊吧吃飽太閒
其實中國幹片可以拍看看,網路上被嘴砲然後開吉,蠻自慰的應該會很多人看
soba9567: deer4801: 喔喔喔!!謝謝旅人們
學到新知識
soba9567: 裡面有說告FB帳號告贏的⋯⋯都想問他是怎麼讓FB給他個資了
發現自導自演過頭了涉及刑法就消失了
三噗噗主在被懷疑自演後都神隱了
究竟是為什麼呢
wwwww
掰不下去了吧
嘿 各位 開始吃月餅了嗎? 我突然好想吃蛋黃酥
廣式豆沙月餅,不要鹹蛋黃
喜歡吃奶皇月餅
我是綠豆椪,所以不加肉燥的到底叫什麼啦,害我每次都買到有肉燥
我喜歡芋頭口味包蛋黃跟包麻糬都可
反正帶風向的目的也達到了就沒有必要繼續這個噗了吧ww
puppy2751: 救命聽起來好棒喔... 滿滿的月餅...!
餓
現在看來沒有帶到吧
不就被看破手腳了三噗都被懷疑是自演
問一下 若想請警察去查是不是真的有這個官司來了解案件訴訟進度 只有事件相關人才能去找警察
還是一般名眾也可以?
juice7517: 如果進入訴訟階段了可以在司法系統查到
看到在聊月餅就留言了,港式蓮蓉月餅也很好吃!台灣能買到嗎?
喜歡綠豆椪!!
但有的裡面會有肉燥,覺得超恐怖……
蛋黃可以接受但肉燥不行ಠ_ಠ
挖 波羅蛋黃酥我看起來很酷但還沒買
看來我該慶幸我還沒買嗎?
juice7517: 非當事人只能在訴訟系統查詢,而且必須得在這案件開吉後
要查訴訟系統還要有當事人本名吧
嗯!??所以真的不是我的錯覺囉!!沒加肉的!
magpie4088: 那你們家加肉的叫什麼?
magpie6762: 沒賣肉喔
話說你們真的好友善,直接給噗主超大的karmago
horse7149: 沒差啦,卡馬go又不能當飯吃,為了刷這個創一堆帳號比較可悲吧....
卡馬go就go啊又沒啥實際好處給他,大家拿來聊天也算是廢噗利用
廢物利用
好吧,那我好奇各位今天晚餐吃了什麼來犒賞補班補課的自己
壽喜燒吃到飽
一個人不到400...!
白飯 菜跟肉吃到飽...!
jujube1163: 嗎呀太賺了吧
jujube1163: 好讚
沒後續了嗎w看了前面說不要隨便承認但都打到家裡了不就是查到IP了嗎
soba9567
7 months ago @Edit 7 months ago
cookie3677: 查ip也是警察會先請去做筆錄確定當事人
警察查到ip之後 被告當事人也是先被警察叫去 而不是原告先寄律師函
救命沒想到這麼多人想吃壽喜燒
Facebook在高雄! 店挺小家的 自助吧沒什麼 飲料只有紅茶跟白開水 然後幾種冰淇淋這樣
但白飯、菜跟肉都可以一直點 而且肉都是好吃的...!! 超推!!
假日建議先問問看訂位 因為位子真的不多
肉真的超好吃... 好嫩... 我是跟朋友一起去的 兩人開一鍋=一人350
但我們會額外多開一鍋(+50)這樣
除了壽喜燒湯還有涮涮鍋湯可以選 就比較沒這麼重口味這樣 都不錯 喜歡一鍋開一個想吃什麼自己家這樣
jujube1163: 喔耶,太好了在高雄!感謝資訊!!
在台南+1
這噗剛出來的時候超多人在轉+評論的耶
會知道後續看起來像自演的只剩下我們這些有關注的人了吧orz
倒是覺得看了上面那邊完全噗主毫無證據瞎掰就直接信了的人很天真可愛大概很容易被騙吧
jujube1163: 這家真的讚
偷偷說有被告的案例以前是真的有啦
講話要謹慎一點是沒錯
但不是這個噗和這個事主
kimchi2461:
真的有人被告啦,大家盡量不要人身攻擊是真的,也不建議罵的太難聽,後果自負
就剛好中秋順便問問
雙十節有什麼好吃的
快 來人推薦一下
不知道旅人常不常吃但感覺超值
我以為雙十節是買快樂的日子
horse7149: ...救命 那個肯愛套餐感覺好棒喔
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