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羽宗次郎
2 years ago @Edit 2 years ago
這時候不是應該大義凜然的說...有違建就要拆嗎?
不管是媽媽的還是兒子都要拆...

要加蔥就來呀

新北市政府那些豎仔怎麼可以這樣就縮了
latest #60
對啊XD
立即下載
其實不懂新北連三彎要幹嘛
千羽宗次郎
2 years ago
SOSOBI: 不就一開始喊太滿
liuchienyi: 可以先查證啊
見獵心喜齁
千羽宗次郎
2 years ago
SOSOBI: 一開始喊違建,空照圖一看是既存...
千羽宗次郎
2 years ago
搞不好他們有其他證據證明民國70年前就存在
千羽宗次郎
2 years ago
趕快補一句可以申請合法
非在化
2 years ago
SOSOBI: 對牠們來說,講錯也不用任何成本,那幹嘛不講
WILD
2 years ago
新北是在喂餌騙上車嗎?
看趴趴翻車很有趣
千羽宗次郎
2 year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1QEQgufsYKE0f3oTQWWg7J.jpg
他們一天到晚翻還不是越翻越勇
不妨礙我笑他們啊
那個1993年的空照圖解析度好差真的看的出來有沒有建物嗎??
GREEN_TEE
2 years ago
違建的問題根本就不能打
GREEN_TEE
2 years ago
台灣90%+的房子有違建問題,只是情節輕重
GREEN_TEE
2 years ago
新大樓也是常有公設違建被住戶檢舉拆除
鏡‧月影
2 years ago
新大樓很少違建啦 幾乎沒有了
除非管委會跟全體住戶都共犯組織
雖然就算蓋違建 也要擔心被隔壁的人檢舉
鏡‧月影
2 years ago
隔壁棟或者隔壁巷的人
鏡‧月影
2 years ago
要蓋違建 自用透天比較好蓋
千羽宗次郎
2 years ago
TsukikageSilent: 有陽台外推,二次施工
WILD
2 years ago
確實 有時候是鄰居一起揪 XD
鏡‧月影
2 years ago
liuchienyi: 問題是你社區大樓施工一定會被人看見聽見啊ww
然後管委會就會來關心你了
千羽宗次郎
2 years ago
TsukikageSilent: 在蓋房子的時候一起整棟樓陽台外推2次施工
我之前買過的房子就是剛建好就整棟陽台外推了
鏡‧月影
2 years ago
還沒交屋另當別論啦www
刺刀
2 years ago
%仔是多見不得人,只敢用偷偷說
赤いⓘⓝ台湾ですت 好奇
2 years ago
陽台外推是違建?
GREEN_TEE
2 years ago
enom5164312: 本來就是,只要不符合送審圖的都是違建
鏡‧月影
2 years ago
沒錯 如果是不重要的
例如說窗戶大小 女兒牆高度
只要不影響結構 讓你差兩三公分還無所謂
實地測量改個圖就好了
但是外推這種會影響坪數的直接掰
GREEN_TEE
2 years ago
亂加採光罩也不行喔~
芬狼@狼谷 白夜
2 years ago
所以要抓所謂的違建很白癡啦www 除非影響到他人權益和公共安全,其實大多地方政府根本不太想管,因為違建的定義就很死
GREEN_TEE
2 years ago
夾層面積太大也不行喔~
GREEN_TEE
2 years ago
Fenwolf: 他們會管新的,但是舊的已經在用了就很難拆除
GREEN_TEE
2 years ago
你要拆民代就來了
鏡‧月影
2 years ago
新的真的很會管
我看我家外面有個轉角透天
就曾經蓋差不多快好了
隔沒幾天就又拆掉 (rofl)
鏡‧月影
2 years ago
是那種原本就有的建築
要改建成別的不知道什麼東西
鏡‧月影
2 years ago
現在是改好了啦 看起來還不錯的套房
芬狼@狼谷 白夜
2 years ago
看來還是法規問題,所以去抓舊的超沒意義的感覺
Jia
2 years ago
舊的就是全台灣共業,以前誰不是這樣亂蓋?
我說你違建就違建大人快鍘了他
【賴清德稱老家民國60年就拿到門牌 新北:違建就是違建】賴清德稱老家民國60年就拿到門牌 新北:違建就是違建 | 聯合新聞網
千羽宗次郎
2 years ago
那就拆呀
Jia
2 years ago
那就快去排拆啊,搞不好要排幾十年。🤣
冷泡茶
2 years ago
那整個里都要拆了
拆啦拆啦
ChipperJones: 這篇昨天中午舊文了
新北昨天下午5點又改口
SOSOBI: 請點入看新聞發布時間
ChipperJones: 一直改
千羽宗次郎
2 years ago
難怪會翻車
千羽宗次郎
2 years ago
新北市政府一開始口氣超硬的
liuchienyi: 覺得這台車在斜坡翻滾的狀態了
千羽宗次郎
2 years ago
grop: 行呀...牌拆咩
打別人的老家很無聊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