ಠ_ಠ
2 years ago @Edit 2 years ago
salad6658: 大家都是這樣想吧
但其實我們都只是希望三餐有著落的打工人而已
可以理解
但我學妹被陌生人在街上抓去暗巷性侵
對方律師辯護的時候一直問他為什麼不反抗跟不說不
我也是覺得下地獄喔sorry
感覺有些職業特別消耗陰德
辛苦了
jelly6831: 當然是辯護到無罪啊ㄏ 不然就是盡量減刑
懂…受雇也不能自己決定要接什麼案,抱抱
蛤,好難

那噗主要小心,保護自己
抱抱噗主 這種真的無法選擇 感覺心理壓力也很大
老闆給你多少錢你就講多少話啊
老闆給你的錢有多到讓你可以無視良心,跟受害人說「你幹嘛不反抗」嗎?沒有的話就換別句話說吧
ಠ_ಠ
2 years ago @Edit 2 years ago
python6017: 是有其他攻防方法但目的差不多啦
沒辦法
我的良心被消磨殆盡可能只是時間的問題
對受害者的良心
v.
沒這份工作繳房貸和給我爸媽和妹妹生活費
我們全家都要去台北車站當街友了(
抱歉
這噗可能會讓一些人感到生氣
但就當我是在mur吧

我也希望能做自己想做的事
甚至是為性犯罪受害者辯護
但是在夢想和麵包間 我目前只能選擇麵包

每天工時都超過12小時
還不包含回家還要寫狀
辛苦了噗主
我有個朋友家境很差,爸爸很早就過世、媽媽又重病要住院,弟弟還未成年,好不容易考上律師,進到某個滿有名的事務所,薪水很高,但都是在幫大家眼中的壞人辯護
可以理解噗主的困難(不是律師但工作和法律有關),畢竟還有個東西叫做律師倫理規範
這種背景的律師要拿出良心為受害者著想太強人所難了,就像噗主說的,體貼受害者的結果換成自己家人沒飯吃,而且勝訴好像會有獎金?
謝謝旅人們的安慰

我本來還預期這噗會有人說我也是性侵加害者
或是噁男的共犯之類的言論
畢竟很常在臉書新聞底下的言論看到
尤其我還是生理女,還會有人叫我去被強姦看看就知道了
雖然工作討生活可憐
但實際被噁男騷擾侵害也同樣要討生活的受害者更可憐啊,就這樣
抱抱

所以大家才會討厭電視劇壞人的辯護律師
一步錯步步錯
早在高中填志願的時候就錯了
想當in-house 但轉職又是個風險
只能等經濟能力好一點有更多選擇了
抱抱噗主 其實大部分人都可以理解的啦
但網路上總是偏激的聲音大聲
抱抱噗主,除了本身也是性侵害受害者,出言責罵妳是可以理解的
我想大部分的人都能理解為了生活家庭賺錢的兩難
剩下的都只是酸民、樂子人,或是沒出過沒為錢煩惱過的幸福人
希望噗主不要放在心上
我也有聽說過受僱律師很血汗
我是覺得不用去比誰比較可憐,每個人感到痛苦的課題,都不是能量化比較的,否則很像對憂鬱症的人說不知足一樣,你看誰誰誰比你更慘,你是在哭什麼
撇開幫什麼人辯護這點 我以為律師算是賺滿多的職業?還是只有少數可以
pisces962: 受僱律師薪水只有5萬多而已,還沒日沒夜的
凌晨兩三點要被當事人的訊息轟炸
如果是凌晨四點被羈押什麼的
也要跟去開庭,凌晨三點開到快中午都有可能
24小時沒睡常有的事(我親戚
畢竟噗主拿到薪水獎金全家溫飽等於受害人得到一輩子創傷還拿不回該有的正義,道理不難理解但期望不會被罵不可能了
沒辦法啊
噗主認真唸書成為厲害的律師的結果就是這樣
工作的事哪有可能放水
拿不回正義只能怪對方的律師能力比噗主爛而已
是說正義不正義不是在要求法官嗎?
哪有人在要求律師要正義?
我不是法律系的
都聽過台大法律系的朋友說
千萬不要在法律系入學面試時說要追求公平正義
再說 罵噗主應該要被男人強姦看看的人
你們又是多正義了
有在在乎女性不論如何都不該被男性侵害嗎?
所以啊,做的事情就是注定是吃人血肉總有一方要死,所以被罵只能說正常
jay9732: 所以才罵不是嗎
就看噗主要不要左手打辯護右手經營法律諮詢,業務不能挑至少把律師的功能發揮徹底一點
大家那麼追求正義,幹嘛還要律師,直接噗浪投票審判不是比較快
如果你老闆有點原則的話,他可以不要接
如果你有點能力和原則的話,也可以不要替那種老闆工作
你也可以叫你爸媽妹妹多做一點工作,不要把生活費的事情都丟在你一個人頭上
辛苦你了,這沒什麼好罵的
又不是造成別人受害的原因,只是做自己的工作
eel4834
2 years ago @Edit 2 years ago
警察也是替政府維持治安的工作啊
有些地方

混口飯吃沒有說不權利,除非轉職
不是欸
大家把罵律師的力氣拿去罵加害者不好嗎

受害者之所以可憐
到底是加害者害的還是律師害的阿
什麼不要替那種老闆工作
什麼叫你爸媽妹妹多做一點工作
真的站著說話不腰疼欸
這些用你講喔 把噗主當白痴沒考慮過這些嗎
沒出過社會嗎
總有人要幫做壞事的人辯護,讓他們知道法律上的權益吧,這才是法治吧。
律師只是在做工作而已,就算今天噗主老闆不接,公設律師還是得接呀,總得有人要接吧。如果接這種案子就是壞人,那被迫接最多這種案的公設律師不就最壞?
可是不是這樣吧。那就是工作呀,跟道德無關吧。
醫生遇到性侵犯還是得醫呀。
一來律師也沒有幫忙強姦,二來最後做判決的也不是律師是法官
雖然理解噗主的難處,但其實網路上大家罵也沒辦法影響到你吧
我是覺得這種討拍文不必發,做你分內的事賺你的錢,注意好自己人身安全就好
如果今天是律師判斷誰是好人,誰是壞人,是壞人的話就不接,讓他爛。
那不就變成做審判誰是好人、誰是壞人的工作的人是律師了嗎?這不是律師的工作吧。
如果直接由律師判斷是壞人的人,就不要讓他受司法保護,那整個司法體系都沒有存在的必要吧,就直接讓媒體跟律師判斷誰是壞人就好啦。
moon8449: 連討拍文都不能發 偷偷說可以關一關了
噗主也有說自己是在mur
怎麼不是你出去 你可以無視不要留言
乾脆網路投票誰有罪判幾年好了
最近褓姆案人民公審不是才剛翻車嗎
rice5186: 我又沒有說不能,不必是建議的角度好嗎,他不就發了?
那你也可以無視我的留言不要留言啊
發出來大家就有留言的自由
我的意思就是噗主大概也明知道會有人罵吧,尤其又是匿名,那麼何必發來讓自己更難過
都當到律師了這麼聰明的人總不可能認為自己可以全拿,又賺錢,良心又過得去,大家又不罵
加害者害的還是律師害的阿<<加害者害的啊,然後律師協助無罪化,不是直接但也有間接,要別人尤其受害人家屬忽略沒意義吧。只不過律師這身份就兩面刃,一邊吃飽飯一邊幫其他受害人提高勝訴機會也是種作法,但連自己都討厭的事情做下去還希望別人呼呼秀秀,建議直接睡覺養精神比較好
當然,我不知道噗主接到的案件情節是如何,可能噗主已經很熟悉這個案情,認定這件案情就是加害者就是罪證確鑿的有罪。
但實際上無罪推定原則,誰知道來找你辯護的加害者是不是就真的有罪了?判定最後是兩方律師辯論後,法官判定的不是嗎?
一開始就預設不要幫被告辯護,不就是一開始就有罪推定原則嗎?
那幹嘛還要法官律師,媒體怎麼報就怎麼判就好啦。
檢察官惡意引導受害者指認,造成誤判冤獄的事情,這種事也不時發生吧。
要阻止這種事,不就得依靠這噗上面一堆旅人嘴中的:『可恨的加害者的幫凶』嗎?
受害者才是那個沒有選擇的人
你做為一個生理女,還是一個有媽媽和妹妹的人
讀那麼多書,卻去做這種工作
任何一個正當工作的無學歷仔,都比你全家有骨氣
這麼喜歡性侵犯,怎麼不乾脆讓他入贅你家?
妳們三個一起取悅他,讓他不會去性侵別人
coral1636: 建議廢除整個法律體系,回歸私刑正義,以後不要上法院,全部有罪推定原則,媒體說你有罪,大家就直接拿著石頭去對方家砸,六法全書唯一死刑,好不好?
就當作給人罵一罵消業障吧,別人的怨念都是在你放進心裡的那瞬間會起作用。世道不易,總有沒辦法兩全其美的時候,堅守初心,未來的你仍會幫助到很多人
coral1636: 半夜睡不著來釣魚喔,趕快洗洗睡啦
抱抱噗主

有時候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
希望你不要太在意其他奇怪言論
謝謝你為台灣的司法盡一份心力
坦白說我不太懂噗主到底想討拍什麼XD
你自己都很清楚你的案主就是性侵過人的噁男
但因為你收了錢所以你必須幫客戶規避掉客戶本應得到的刑期
誰賺錢不辛苦啦XD 而律師的錢還牽扯到犯罪或糾紛問題
總不會因為律師賺錢辛苦所以大家要無視掉有的律師實際上就是站在加害者利益的事吧
雖然我不會詛咒你必須要受害
但人看到律師為了犯人利益講出沒同理心的話時那律師被詛咒也是剛好啊
律師沒辦法為了聖母放棄麵包,別人也沒辦法為了聖母饒過明顯就是惡意的犯人和律師
mussel8882: 笑死,法定程序就是要有人幫被告辯護,什麼叫被詛咒剛好,你在庭上看到幫原告辯護的律師也有幫爛人辯護過,照你這樣想那是不是原告被性侵也是剛好?
律師維護程序正義等,這是基本底線。太過份言論大可不必,小心被告阿上面的。wwwww
lion1942: 我只是用對方的邏輯思考而已,而且我自認這還是委婉,如果用這種方式思考的話整個社會的人被詛咒都是剛好
其實應該不至於會被告,畢竟偷偷說匿名,而且也沒有資訊可以跟特定身分做連結,所以不會侵害他人的名譽
但是確實網路上說話也應該要像在現實一樣注意,而不是別人就該無故接受惡意
尤其是別人兢兢業業努力養家,被夾在生活中努力克盡自己的本分,為什麼還要這樣被詛咒,現實又不是非黑即白的,他就是不願意才會在這裡抒發情緒,被某些人說得好像罪大惡極似的
bunny9488: 噗主放名字立刻就成立了,只要這些詛咒的人有種就立刻可以體驗法院行了。我倒是不太確定噗浪對於調身份的作為是什麼
不管旅人怎麼講,噗主覺得可以就可以

大家會對王牌律師很爽,對壞人的律師撻伐,就人之常情(?
我覺得對律師那麼氣憤的話可以捐款認為是受害人的那個人阿
難怪財團的辯護律師都很厲害
為了糊口飯吃要在法庭上問性侵被害人為什麼不反抗的話,這口飯你吃得下去就吃囉
chili9488: 檢察官沒有比較好喔,最近拿起家暴殺夫案,檢察官就以被家暴的妻子是趁丈夫睡著之後才殺害等等去認定他是有計劃性地去殺人,以及去詢問社工是否遇過許多家暴受害者反殺的案例等等
檢察官在某些情況,依舊得站在控訴方的立場去用你認為不好的話語去對道德立場上的受害者做詰問...
人都是糊口飯吃,真的很不容易…
bunny9488: 不過這個起碼大家罵的是法官比較多
chili9488: 沒,這件事情因為已經有輕判(按自首規定,可以減一半法定刑)
加上是第一起國民法官參與的案件,所以有人在看完報導者對訴訟過程中詳細的報導後,比較多都是噴檢察官的
不過之後的案件應該不會再有這麼多關注,所以可能也真的都是去罵法官了
bunny9488:
因為之前在噗上看到對這件事的看法大家都是罵國民法官跟法官比較多 原來還有罵檢察官的
earth3420: 噗主今天不問接下來也會有人問,對方的辯護律師也可能問過,不問你要問什麼?如果每個人都為某一方的人辯論,那幹嘛還要律師,你幹嘛不在噗浪看庭,贏得人還有噗幣
chili9488: 可能是我看推特,風向比較不一樣
puff1532: 我也覺得是這樣

髒活累活總有人要做⋯⋯
要是世界真的那麼簡單,想做什麼就做,不想做就不去做的話
那我還挺想活在這種世界的
你做你的工作,但我希望法官別減刑
希望噁男哪天莫名其妙被弄死
對啊,其實說難聽點,應該是裁判方應該要做出取捨跟心證老實說如果法院們都硬氣一點表示不接受這些詰問或是表示他們認為這些問題得出的答案不影響裁判的話,反而比較能嚇阻檢辯不要去對被害人詢問這樣的問題吧(
不過辯護人存在的目的,就是擔心那可能才1%活不到的冤案會出現
就像me too也有老鼠屎,噗主的工作就是防止這些老鼠屎成功抹黑別人
再一次辛苦噗主了
prawn7051: 如果你認為辯護=硬拗,那還要律師幹嘛呢?噗浪辦投票判刑就好了啊?
二次傷害的部分法院有隔離詢問、社工陪同的措施,該釐清案情的內容該問的還是會問,今天噗主不問,法官檢察官也會問,甚至被害者的律師也會問有沒有反抗的問題。
說真的,為了釐清部分事實,本來就會使被害者講述被侵害的過程,以及有沒有做出行動的選擇緣由
這個回想追溯的過程本來就是二次傷害,你要怎麼在釐清事實的過程又不造成二次傷害?
prawn7051: 那不然你說出一個可以讓受害者不受二次傷害、噗主有錢拿、爛人判重刑的方法,如果有你很棒我敬佩你,如果沒有 噁心
lion1942: puff是友軍,他只是用prawn的話反問他(
lion1942: 你往前看留言,puff是友軍啦
prawn7051: 我之前上課的老師(我本身不是法學相關科系)說,法律系學生和一般學生最大的區別就是一個談權益,一個談正義。每個人心中都有自己的正義,但說白一點就是偏見。
國中的時候課本上就在講「是人都有人權」,法律保障的則是這些權益,律師的存在就是向所有民眾證明「無論你是什麼身份,我們都保障你的基本人權」
國中課本也早就寫過所謂「無罪推定原則: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這就是法治社會,壞處是你心中的憤怒沒有人呵護,好處是保障所有人生來具有的權益。
再怎麼憤怒,該走的法律流程還是要走,剩下的你想如何咒罵、邀大眾輿論行刑、還是你想犯法私刑,那都是情義層面的事情,無關法律(但犯法還是會被抓啦
法律不是專為個人正義而存在的私刑,法律和律師都只是保障任何人基本權益的工具
prawn7051: 所以再怎麼憤怒,把情緒推到司法流程上也無濟於事,除非有恐龍法官。為了保證你今天被污衊但沒有證據的時候,不會直接被皇上一聲下令關大牢,才有律師來辯護你這樣的被告,就是不能缺少的流程
(如果講錯歡迎專家糾錯補充,我只是路過的外行人
在法治國家,就算沒有人願意幫他辯護,也會設有公設辯護人,只是今天剛好接到這個案子也推不掉的是噗主。
如果還會感到憤怒,證明你和你老闆不是同一種人,真的要說聲辛苦了,有餘力之後也可以思考如何運用自己的能力改善台灣女性的處境
噗主,這真的不是你的錯,你在做你的工作,錯的是犯罪的垃圾而非你
垃圾很遺憾的他還是有個人的身分,他受保障,這不是你的問題
另外我很同意 saturn8002說的,一百個人有一百種想法,那誰的想法才算是真正的正義?他們有基本人權,法律保障他們的基本人權,他們犯錯很該死,但法律就不是隨心意在變動的東西,否則就失去法律存在的意義了
ramen8658: 這個真的要看個別案子....有些法官的判決真他媽混蛋
ramen8658: 差得多了
法律系的課程有一半的內容都在批評法院判決aka罵法官
所以prawn7051到底想到讓受害者不受二次傷害、噗主有錢拿、爛人判重刑的方法了沒?
不就不用開庭不用審判,噗浪投票判刑?
要審問動機跟獨裁政府有什麼兩樣wwwww 政治犯嗎??
prawn7051: 我只能說你想像中的世界真的很美好很天真,可以這樣非黑即白地把事情都一刀切
很可惜的律師的工作本來就是盡可能還原真相+為了委託人的最大利益而採取任何的辯論措施
你當然可以覺得噁心,只是如果要抱持這麼天真的態度的話,這個社會對你來說恐怕還是太兇險了,只能祝你都遇到好人,不會遇到那些每天都在上演的情非得已的情事
prawn7051: 所以你還是說不出解決方法,只會來這邊嘴別人噁心,不追求公平正義,不然要追求什麼?你的正義?那你去寫法律改變這個社會,做不到又說說別人的工作很噁,你這種人才是我最看不起的,自以為正義卻又不想弄髒自己的手的人
檢討動機無外觀上差異,實際無實益。蠻可笑的,只會讓人覺得你超噁心wwww
prawn7051: 你那個論點就好比老闆壓榨勞工 超時加班不給錢 一個月只放4天 月薪不到基本薪資 對老闆犯法
但你幫老闆上班 活該 噁心 根本是共犯 的說法一致餒
prawn7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