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度更新:
目前流程已經到二申了(一申的回覆如上更新的回覆信件,噗主對此非常不滿意故再次申訴),消保官會介入協調,噗主已經收到簡訊通知開會時間,之後會收到紙本掛號
終究還是麻煩到消保官了 【第二次消費爭議申訴程序】
1.消費者提起第二次申訴,將由法務局消費者保護官室受理,於有必要時會請雙方到現場開協商會議,由消保官以公正第三方身分主持會議,協助雙方處理消費爭議。
2.若協商不成立,消費者可申請消費爭議調解。消費者亦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不過有打電話詢問過消保會,此協調會
並非強制參加,故企業可能不出席......也不知道到底能不能順利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