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kkitoushin: 其實沒有。雖然可能這樣說你不相信,但我的確沒有恥笑你的意思。
在這個案例裡,不管鐘本身是否「同時」是你所言的「加害者」,他都是被害人。這個事實不會改變。而你整個留言之中除了指責鐘之外,對這個案例中眾人(包含他自己)的加害者朱學恆本人基本上視若無睹彷彿這個真.加害人不存在--即使存在,他也沒有鐘被你指控「活該」更重要。
所以我真的不想恥笑你,我是想提醒你,如果你想要佔「正常男性」這個位置,可能需要先想想哪一個發言比較能被認為是「正常」的。是無視加害者的性騷擾事實(甚至連譴責都直接省略);或是就直率一點,正視朱學恆的性騷擾事實然後譴責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