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難 , 這就是長期社會被男性壟斷下的問題 , 女性性騷擾男性也是常見的 , 這時候把男生當成主動騷擾的主體就是錯了 , 這樣想法還是在父權思維的邏輯下去運作 性騷擾問題
而MEETOO問題點出的確很多女性曾被性騷擾過 , 至於內容不是重點 而是 被騷擾的人要能夠勇敢主動即時說出來自己感受 , 是否能在事件後 創造這樣的"勇敢"氛圍才是重點
有時候 對方無意 但感受者有 , 你能即時傳達感受 也能化解誤會產生 或是 即時阻止更進一步的騷擾
fulo: 不用到法律層面,就個人所見過得經驗,無論是否為誤會,光是言語控訴就能夠被控訴人社會性死亡以及受到就業損失。
fulo: 現在對於性騷擾的認定亦是主觀認定即成立
本來騷擾當下就是主觀認定 ,但進入司法 是客觀論定
fulo: 問題是有些其實是誤會,你是把每件控訴都當作事實來看。
今天要誣告一個人 可以用方式太多了 , 台灣社會司法件很多誣告性侵案
fulo: Me too是把所有案件都公開討論,這樣根本還沒有確定就可以讓被控訴人受到社會譴責,這是Me too的本意嗎?
fulo: 我也沒說啊,我的重點一直是證據與時事與否。
fulo: 因所講的邏輯就是可以不用管證據以及事實來論定
meetoo就是要社會風氣對於 勇敢表達 自己現在是否被侵犯
fulo: 也很多沒有證據啊,你這樣是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你一直強調損失 那我問你 如果事實 他們有損失 有錯嗎?
fulo: 如果根本不是事實但卻遭到控訴的人要怎麼辦呢?
而我講的是 這是讓社會對於 勇敢於當下表達自己的感受
難道 你意思是 如果因為怕被誣告 那就不能講性侵嗎?
fulo: 問題是司法不會環任何人公道啊,因為前面光是提出控訴就能造成被控訴方名譽以及實質損失了。
問題是司法不會環任何人公道啊 <--- 你自己不相司法 才是前提好嗎
fulo: 只是在說提出的同時也要有證據以及客觀事實
fulo: Me too被拿來當權鬥工具本來就是會發生的
fulo: 事後已經無法挽回前面言語控訴造成的損失了
fulo: 任何被控訴的人都很重要,不是只有男性。
fulo: 正因為目前Me too的狀況是不需要司法成立,光是流言輿論就可以造成實質損失。
你的本意都是負面且將負面的問題當成議題主導 , meetoo在國外也是影起不少風波 , 當然有心人士會利用這樣風氣去達成自己私慾 , 這不是不是用來反噬
早這這之前 就有人在討論 用性疑雲來達到權力手段 以及 性侵誣告頻傳問題
但這跟meetoo要訴求的點不同 , 議題散發出去本來就無法再去限縮 , 但你如果只想討論一個議題而去無視他們原本的初衷那你也是幫兇罷了
fulo: me too原本的初衷?,不就是[事後越想越不對勁],然後隔好一段時間跟著一堆metoo上傳上報要求司法正義?
不然這麼多陳年老案怎麼一下子翻出來
不就是[事後越想越不對勁] 才是問題嗎? 被騷擾者也是學習 這社會風氣也要讓報騷擾者勇敢第一時間就表達
而且你也是在用二分法在當metoo的幫凶啊,不幫我你就是父權www
我為什麼要去幫[妳]?[你]有向我或周遭求援嗎?還是說因為種種因素導致[妳]只能在metoo上說你被騷擾?
不要老是都是後才傳達自己被騷擾了 還都這久了 很多事證都沒有了
fulo: 不全站在你的角度就是父權,這就是二分法。
是站在檢討有事證的受害者 還強調損失 才是父權主義
fulo: 所以凡事都不用講求證據跟事實與否了是吧?
fulo: 這是一回事,但Me too實質表現顯然是超過這個範疇。
你的反思 去侵犯了 真正被騷擾的人 卻認為他們過度了
被誣賴及誤會的人呢? < --- 這是獨立議題 , 我剛說了 這也有人在討論
歐 我用 [妳]是因為中文沒有其他的 你 可以分辨 所以我特別框女部的
我整串看下來,你都沒有實際回答如果是誣告的後續處理啊,你只說了司法,metoo就是不管司法啊,今天[它]說誰性騷擾我,上傳metoo後,metoo當瘋狗咬那個人
結果司服審判後確定是誣告metoo們有任何補償嗎?
距我所知,好像沒有耶,都在說司法不公不然就是裝沒事
fulo: 你講的跟我講的完全不在同一條線上,而且你完全忽略事情的環環相扣,變成單元化思考。
歐…你的獨立議題是建立在像我們現在正在討論的我們這類人才成立,metoo沒在管這個的,我們就是在說這個
fulo: 問題是你一開始就不重視我們所講的衍伸可能性不是?
我強調是 主動當下提出自己被侵犯 是需要的 不論是當下的人是否有意無意都能即時獲得改善
我講一直都是 "當下" , meetoo一開始初衷也是 希望他們能夠勇敢表達
fulo: 那是在我們一直重複跟你講了這些東西後你才放軟,我們在說的是控訴的過程應該要基於證據及事實,否則就會變成「越想越不對勁」、「賺取第一桶金的工具」、「權力鬥爭的工具」。
至於性侵誣告很多事發生關係後問題 , 而性騷擾的誤會也是值得被討論 職場上該如何尊重他人
fulo: "而MEETOO問題點出的確很多女性曾被性騷擾過 , 至於內容不是重點 而是 被騷擾的人要能夠勇敢主動即時說出來自己感受 , 是否能在事件後 創造這樣的"勇敢"氛圍才是重點"
fulo: 名譽損失對於被誣賴以及誤會的人也很重要啊
mac2009: 脫節? 這社會自處理騷擾問題一直都是脫節狀態 才會搞成這樣
fulo: 簡單來說我們一直在講是要如何健全配套,處理現在眼前所衍伸的問題,但你一直無視。
mac2009: 那這是你現在來反諷meetoo的理由嗎? 那些事實你視而不見 卻只單單在意誣告問題?
如果是事實,直接進入司法程序不就沒了?metoo的問題一直都是[被誣告及誤會的人,沒有獲得應有的善待]
fulo: 案例很多啊,你沒有親身經歷過身邊的相關案件嗎?
你說現在的民進黨13案+民眾黨3案+國民黨…幾案來著?
以上這些嗎?
fulo: 我一開始就不是只有講政黨的問題,而是在講社會上普片很務實面的問題。
你不能理性去看待 就跟他們一樣 抓住一個議題去反對其他議題 這樣行為跟他們用來鬥爭、誣告有何不同?
這樣討論 若成為風氣 最後也是讓那些受害者 不論是 被侵犯也好 還是被誣告的也好 都不了了之
metoo初衷就是[事後越想越不對勁、我覺得被騷擾了]
啊幹,你當下怎不甩兩巴掌上去或閃人告他?
個別議題處理 , 全都攤開來說 不要迴避任何相關議題
現在的狀況就是常常會有人對公眾放話說自己被誰給騷擾了,無論這個公眾是生活圈還是社會大眾,但很多其實探究到最後沒有證據甚至不是事實,其實是控訴人別有所圖。
因為現在早就過了那個時期,整個議題都已經過了快六年,你的邏輯卻仍然停留在彷彿這個議題剛開始而已。
扯在一起??我們從一開始都是在探討被metoo誣告、陷害後的善待、回應方式
然後你都在說那是個案…
fulo: 萬一有人說,6年前被同學被看了20秒胸部,現在感覺很不舒服,到底算不算性騷擾啊?
既然要談誣告 , 請問你們這幾位男性 對於女性性騷擾男性定義為何?
如果現在台灣meetoo大風向都是男對女 , 那要第一時間出面談自己被誣告該如何闡述
除非你們有人寫了反向的性別 那我就不好意思 誤會了
女性性騷擾男性的定義=男性性騷擾女性的定義不是?
法律層面上的。精神上、心態上的那是他們自身個人見解。
被誣告如何敘述?翻證據講話啊,沒有事證只有對方[當事人]的口述的話,那就問到它無法回答,一連串的為什麼/可是你剛說,可以問到它惱羞成怒了
女性性騷擾男性的定義=男性性騷擾女性的定義不是?<--- XDD 你真心這樣認為嗎? 在我認知中 絕對不是等號 , 所以才會有性別對於性騷擾認知的差異
你不是要討論誣告 , 這就是有些人覺得自己沒有性騷擾對方 但 對方覺得有的問題所在
好 , 那請問 男生對另一位男生怎樣行為 你覺得會構成性騷擾
要討論誣告 就得從行為來探討 , 今天這位被誣告的人 要先從自我認知去闡述自己行為認知中不具備騷擾動作
而 我們也該了解 不同性別的人 怎樣認為是騷擾 都也可以很主觀
但公開討論後 他會有一定層面的客觀收集跟探討 底線在哪裡
所以性侵誣告案件 常常在一開始 就發現 對方其實是誣告 因為從很多行為準則中可以討論, 例如 你主動邀約 卻事後說性侵 這行為不符合客觀侵害判定
我覺得這樣要是能鼓勵不舒服當下就要講也很好吧 不管男女都一樣
要搞隔離就隔離吧
magic29: 不舒服當下講,絕無問題,相信這都有共識的;問題是現在一堆都是幾年後才要講,會有部分案例有構陷的問題。
最後變成了一個勇敢捏造、勇敢誣陷他人的大規模詆毀他人的活動
不舒服當下講,絕無問題 <-- 現在風氣與職場問題就是沒有讓他們勇敢地說 , 然後你們現在還要在那邊檢討他們 為何不說 為何這樣舉止你們也要有意見 , 你們態度都是在指責這些現在出來說的人 不分青紅皂白就認為全體都是為了權力在鬥爭 , 現在根本沒有所謂 勇敢說出來的社會風氣好嘛!
fulo: 其實職場中,離職的最大,都能離職了,更要勇敢講啊。
正確來說 我就算不離職也該不需要勇敢 就可以說出來 , 我直接進一步說吧 為何現在要我講出來還需要勇敢啊?
勇敢不就是因為你面對 比你強勢有權力的 你才需要勇敢嗎?
這就是女性職場追求平權原因 哪一天能夠面對性別都能自在地說話 那才是平權 , 這裡面不是只有強調女對男 男對女也是一樣 , 女性爭取的權益不是去剝削男性原本的權益 , 而是要對等看待而已 , 不是去強調 女生搬重物如何還不男生要搬這種問題
fulo: 我覺得打擊性騷擾應該要拿出打擊納粹餘孽的態度,被性騷擾的對象及其附近同事,當年如果知情都沒有聲張,但是20年後有性騷擾事件被證實,那些人都應被視為從犯、幫助犯...這樣才能嚴厲杜絕性騷擾。
不然很多一對一碰觸事件的性騷擾都會淪為各說各話;多對一的至少還有多位證人陳訴比較"不易"假造。
性騷擾 不是時代下產物 這跟納粹差很多捏 不能這樣比擬
以往是男性主義時代的確本來就是女對男性騷是絕對多數 , 女性的權益的確低於男性 , 所以才須平權嘛! 不然幹嘛討論平權.
而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觀念就是沒有落實 , 所以才會有你說的各說各話 , 當然要減少性騷問題是你要設身處地去想過 , 當你被你不喜歡的人同樣對待你會做何感想
再說 有些性騷案件過了10年 人家還可以真的拿出證據
有時候 君子報仇 10年不晚 他們受害者要怎處置也是人家權益
目前檯面上這些 沸沸揚揚的幾位 還真是沒有被冤枉耶
其他的還有太多 我也沒去追 但我想初衷就是 能不能藉由此事讓性騷減少 我們可能都不經意地做出過這樣行為 能不能先自我省思
阿不好家在,我都三省吾身